重生之沉云夺日_分卷阅读_7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
咳咳,哈利路亚。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