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穿越>穿越之民国影后> 穿越之民国影后_分卷阅读_25

穿越之民国影后_分卷阅读_25

  “我不知道……”陆秀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她一个现代人对民国时代的流行风格实在没什么研究。
  “没事没事,来,来,看看这些做好的衣服,有没有你喜欢的款式。尽管挑出来,我给你做。”老裁缝把陆秀拉进了一个应该类似成品陈列室的房间,兴致勃勃地向她展示做好的衣服。
  陆秀一件件看过,觉得这里的衣服居家出行穿还不错,要登台还是太朴素了些。
  “这里没喜欢的?那看看这些。”见陆秀一直没做选择,老裁缝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叠《良友画报》,指着上面的照片道,“有没有喜欢的,有看中的我给你做。不是老头子夸口,无论什么样的款式,只要上面有的,我就能照样做出来。”
  良友在后世早已湮灭无闻,但在这个时代,却依旧是潮流的最前端,时尚的风向标。上面不仅刊登着国内明星名媛的照片,甚至还有国外电影明星的写真跟剧照。老裁缝竟然敢说只要是上面有的,他就能做出来,不由得陆秀不惊讶。
  “真的?”陆秀接过那叠画报,一脸的难以置信。
  “当然是真的!”被人质疑自己的专业水准,老裁缝笑容满面的脸上显出了一丝不悦。
  陆秀没有注意到他表情的变化,因为此刻她已经激动得根本顾不上这些了。她强抑着内心的激动,低头翻动那叠杂志。虽然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这个时代的杂志精美程度跟后世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在这个时代,像良友这样有着铜版纸印刷的彩色封面的杂志,绝对已经算得上是良心之作了。
  陆秀翻了一阵,从那叠杂志里翻出以华裔好莱坞女星黄柳霜为封面的那一册,递到老裁缝面前:“连这身也能?”
  封面上,黄柳霜一身利落的男装,对着镜头摆出总裁狂霸酷帅拽的表情。那虽然是男式的西服套装,但却有着迥异于男装的收腰设计。可以说既有男装的利落洒脱,也有女性的温柔妩媚。不同于赛马场上的骑装,这一身完全是西服正装的风格。
  老裁缝大概没想到陆秀会选一身男装,愣了片刻后才一脸笃定地点了点头:“当然能!”
  “太好了,那就照这身给我做一套!”到了这个世界就没穿过长裤,陆秀已经开始想念穿裤子的感觉了。
  “对了,六叔……”陆秀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不情之请,“既然你连杂志上的衣服都能做出来,那么我能自己设计衣服吗?”
  这个时代离经叛道的富家千金多了去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丑到惊天地泣鬼神的个人设计婚纱了。老裁缝显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请求,竟然并不意外。点点头,一脸淡定地道:“只要陆小姐你能够画得出图,我就能做得出来。”
  陆秀当即就热血沸腾了。要不是这个时代肯定无法接受,简直恨不得马上把自己后世的衣柜搬过来。
  “有纸笔吗?”居家出行不能那样穿,但登台表演却没那么多禁忌。当然,因为时代的局限性,照搬过来肯定是不行的老裁缝递过纸笔,陆秀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旁若无人地开始了她的设计。
  民国时期的服装风格深受西方影响。现在这个时候,被西方人自己称为“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的爵士时代才刚刚过去。虽然西方世界早已因为随之而来的大萧条没了昔日的繁华,但在遥远的东方,爵士时代的影响力却依旧没有退去。
  后世提到爵士时代,第一印象是纸醉金迷。这个时代的服装的风格精致华丽,梦幻又奢华,跟后世简约既是美的时尚法则简直南辕北辙。没有女人不爱美。陆秀曾经演过民国时代的歌女,简直爱死了那种妖娆华丽的风格。
  羽毛,流苏,亮片,皮草之类被后世当成土气标志的装饰元素在这个时代依然是前卫的象征,当东方碰到西方,当旗袍遇上爵士,成就了这个时代的民国女子风情万种,婀娜妖娆的独特审美意象。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拍摄民国时代的影视剧时总要加入一两个歌女舞女之类形象的原因,因为歌女舞女走在时尚的尖端,是这个时代时尚风格的集大成者。
  难得客串一下歌女,陆秀当然要好好享受一下这个时代的福利。她不仅画出了当初饰演民国歌女时最爱的一套装束,甚至还发挥想象,设计了好几套融合后世与爵士时代时尚风格的新设计。
  从陆秀手中接过设计图,老裁缝竟然愣了半晌。不知道是惊讶于陆秀的设计,还是大致猜出了她目前的职业。
  “能做吗?”
  “当然能。”老裁缝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笑着打起了哈哈,“这么多衣服里面竟然没有一身是旗袍,陆小姐,你不喜欢旗袍?”
  “这么漂亮,怎么会不喜欢?旗袍最致命是不方便逃跑,要是遇上打劫,跑都跑不起来!”陆秀说的是实话,当初被打劫时留下的心理阴影到现在还没彻底消失。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边挂的大部分都是旗袍,就算要做,也没必要画出来。这个时代的女性已经把旗袍这种服装款式的美发挥到了极致,比起后世那些千奇百怪的改良旗袍,在陆秀看来像现在这样原汁原味的才是最美的。
  “陆小姐真会说笑。”老裁缝哈哈大笑。
  打劫什么的,陆秀不过是开个玩笑,没想到竟一语成谶。
  第28章
  让老裁缝量了尺寸,又选定了喜欢的面料,陆秀跟杜雪怀起身告辞。
  老裁缝从衣架上拿下杜雪怀的西服外套,想要还给他,忽然发现了上面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职业习惯,他竟然拦下了二人,一丝不苟地拿起熨斗烫了起来。一直到上面没有一丝褶皱,这才将衣服还了回来。
  外面实在太热了,杜雪怀接过外套,并没有穿上,只是随意地搭在了肩膀上。
  “我们还是慢慢走回去吧。”不想再重温之前屁股被颠成八瓣的糟糕经历,见杜雪怀推出自行车,陆秀连忙提议道。
  两人于是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在了小巷的青石板路上。
  “你喊老裁缝六叔,你跟他很熟?”偷偷打量一眼杜雪怀的侧脸,确定他心情不错,陆秀终于还是忍不住八卦了一番。
  杜雪怀大概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顿了顿才答:“当年我初到上海,是六叔收留了我,给我一口饭吃,原本想让我当学徒,可惜我手脚太笨,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杜雪怀竟然当过裁缝铺的学徒!陆秀吃了一惊,她实在没办法把一方霸主跟手握针线的裁缝铺伙计联系到一起。估计是觉得这实在太有损他的形象了,所以后世的yy小说里从来没有人提到过这段经历。
  “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穿上一身西服,常常趁六叔不注意偷偷拿客人的衣服试,每次被发现都是一顿打。”明明应该是不好的经历,杜雪怀说起的时候,嘴角却挂着一抹微笑。
  这就是他对西服如此执着的原因吗?陆秀忽然一阵心酸,这个时代好一点的羊毛呢西服,一两黄金才能做一两件,大部分裁缝铺的小伙计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穿上自己亲手做的西服吧。
  “站住!打劫!”陆秀正脑补着杜雪怀拿着针线的模样,巷子的转角处忽然蹿出来一伙小混混。
  那帮家伙深色不善,看他们两人的目光仿佛在看两只到嘴的肥羊。跟水生大毛他们不同,这帮家伙应该都已经成年,看衣着打扮跟痞里痞气的模样,估计还是职业的。
  为首的男人头上有个癞疤,叼着牙签,冷笑着打量了二人一眼:“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哥几个今天心情好,就不劫色了!”
  虽然遭遇打劫,陆秀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想笑的冲动,偷偷打量杜雪怀脸上的表情。身为老大,却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几个小混混打劫,估计他也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冷着一张脸,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滚!”就像一头被老鼠挑衅的狮子,他连多说一个字都懒的。
  可惜,他那张跟书生一样的脸实在太缺乏威慑力了。那几个小混混根本就不买账,脸上的笑意反而更甚了,就仿佛正在捕猎的猫遇到了拼死反抗的老鼠。非但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兴致盎然。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哥几个原本不想为难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哥几个就只好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了!”为首的那个癞疤男一口吐掉了嘴里的牙签,摩拳擦掌的就准备扑过来。
  听到了老大的话,他那帮小弟也杀气腾腾地围了过来。那帮家伙的动作很慢,比起真正的攻击,反而更像是在宣示武力。估计他们是想欣赏猎物跪地求饶的美好画面,这样的招数在平时应该很管用。可惜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因为他们遇到的人是杜雪怀。
  “替我拿好了。”杜雪怀忽然把肩膀上的外套往陆秀怀里一塞,二话不说便朝那帮家伙扑了过去。
  果然不愧是纵横上海滩的牛人,杜雪怀的身手相当不错,不过一个罩面,便已将为首的癞疤男撂倒在了地上。
  看到老大倒地,剩下的几个小混混顿时惊慌失措,还算他们有义气,并没有因此丧失斗志,纷纷挥着拳头扑上去准备替老大报仇。
  大概是觉得动起来的时候被脖子上的领带勒着很不舒服,杜雪怀一把扯掉了领带,朝陆秀所在的方向一丢,然后才接着继续他的战斗。
  如果连这几个小混混都镇不住,杜雪怀还不如趁早别混了。不过转瞬的工夫,又有两人步了老大的后尘被撂倒在了地上。一时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研究证明,男人扯领带的动作对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别提眼前这样上一秒扯领带,下一秒强势横扫全场的画面了。接住杜雪怀丢来的领带,陆秀竟然忍不住呼吸一滞,心脏瞬间漏跳了半拍。
  她还没来得及收回一脸花痴的表情,杜雪怀那边已经结束了战斗,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以绝对的身高优势挡住了她眼前的光线。
  “很久没打架了,有点生疏了。”他一边说,一边拿回领带,旁若无人地重新打好。
  眼睁睁看着他以熟练的动作将领带打好,陆秀再度被秒了一次。谁说只有扯领带的动作性感的,打好领带把领结推上去的动作一样也性感的一塌糊涂,更别提后面下巴微扬调整领带松紧的动作了。
  虽然明知很不合时宜,陆秀的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制服诱惑这个词。
  算起来,面前这家伙的确是后世黑社会穿西装打领带的始祖。因为他对西装的执着,不仅他自己,连身边的小弟也必须西装笔挺。在这个不少男人还穿着长袍的年代,他们这帮兄弟的确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尖端。无怪乎沪上不少无知少女都被他们迷得死去活来。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会做人又懂得包装,该狠的时候能狠,该装的时候能装,杜雪怀跟他的小弟们能够在沪上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道理的。
  打好领带,杜雪怀又从刚刚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高手变回了温文尔雅的有为青年。要不是那帮倒霉撞到了枪口上的小混混还躺在地上哀嚎,陆秀几乎要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了。
  传说中为了保持形象,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也会把衬衫扣到最后一颗扣子,乖乖打上领带。这个时代又不像后世,到处都是空调。除了百乐门那样的特殊场合,很少有地方会装空调。这样的行为在陆秀看来,简直就是自虐,就跟某著名才女写诗前必焚香沐浴换上一袭白袍还矫情跟可笑。
  “你不热吗?”糟了,不小心问出口了。
  “心静自然凉。”答非所问啊,这等于是承认他自己在自虐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