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佳媳_分卷阅读_106
而魏熙然却目瞪口呆。糟糕,仕铭哥心里不痛快了!怎么办!
第103章 情知起106
毕业典礼之后不久,牧锦正式接到了安市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虽然她的成绩在女中名列前茅,但是因为她有自己的打算,所以只报考了这个院校,不过安市大学也是国家一本重点,已经让牧锦得偿所愿,完成了上辈子的第一个梦想。
而魏熙然心里有不可告人的想法,她原本打算考到外地去,或者出国,但是担心一旦离开牧家时间太长,就会彻底脱离,因此她最后竟然又成了牧锦的校友。况且,她同时与裴御东和路仕铭在交往,若是离开,怕两人会忘记她。
江丹姿倒是准备去京城的一所大学,这两个月一直在与各路好友聚会。
牧锦也很忙很忙——忙着高定工作室的事。
牧玉翔听说了女儿的想法之后,简直是非常惊喜,原来女儿打算走用高定来带动成衣品牌的路线。这倒是非常好的一条思路。
高定是用来赚名气的,而成衣才是赚钱的。不过成衣也有品牌高端与低端之分,高端品牌无论是市场还是收益都比低端要强很多。
与高定工作室有关联的服装厂,自然能够慢慢做成高端品牌。
牧玉翔感慨地决定,为女儿的高定工作室投资。
牧锦笑道:“谢谢爹地。”
“爹地相信你有这方面的才能。”
当各大时尚杂志报道“淑女盛会”的专题出来的时候,牧锦去了一趟吴美娇家,了解一下后续张老和王老与他们联系的情况。
“阿锦,书画的事情还要多谢你!要是知道你今天要来,我爸和我哥一定不会出门的。”吴家后院清爽的花园里,吴美娇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笑嘻嘻地坐在牧锦身边,“另外,我哥也给我说了淑女盛会上的事,你简直太厉害啦。”
牧锦跟她碰了碰杯子,轻松地笑着,“还不是赶鸭子上架。对了,我听你哥说,你养了一只马尔济斯?在哪儿啊?”
她穿着一件水绿色的长裙,长发编了个蜈蚣辫垂在胸前,看着十分轻松。
“你说白宝啊,等等!”吴美娇东张西望一阵,不见爱犬,便起身去寻找。
正在这时,吴泽羽从后门走出来,叫道:“美娇,你看见我的文件没有!怎么不在书房?”
牧锦背对他坐着,听见声音回头,“吴大哥?美娇在那边。”
“牧小姐!”吴泽羽的眼睛立刻直了,不由自主地走了过来,“你来了?哎!美娇那个家伙,怎么不说一声?应该要好好招待你才对!”
“我就是来找美娇玩而已,不用客气。”牧锦笑吟吟的,亭亭玉立。
吴美娇抱着一只雪团似的长毛狗从花园另一头走了过来,“阿锦……咦,哥你怎么回来了?”
“我来拿文件……哦,没事没事。既然牧小姐来了,我说咱家怎么也得好好招待呀。”吴泽羽目光热情,“牧小姐,今晚请一定赏光留下吃饭,我这就去通知家父家母。”他谴责地看着吴美娇,“你都不知道跟我们说一声。”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阿锦说不用。”吴美娇自然是乐意让牧锦留下。
“吴大哥,不要这么麻烦了。”牧锦噙着笑,“你这样劳师动众,我还不自在呢,我一会儿就要走了。对了,谢谢你上次送我的礼物。”
“那不算什么……”提到这个,吴泽羽眼中的热情渐渐的黯然了。
吴美娇踩了他一脚,“哥你到底回来干嘛?”
“没事,我陪你们坐坐吧。”吴泽羽坐了下来。
牧锦从吴美娇怀中抱过那条叫做白宝的马尔济斯,将它举到眼前笑嘻嘻地看,“真漂亮!”
小狗的两只眼睛黑黝黝湿漉漉,长长的毛柔顺的披下来,被吴美娇扎了两个蝴蝶结,满身都是可爱劲儿。它趴在牧锦的膝盖上,蹭了两下便卧了下来,动作像个公主。
“阿锦你喜欢?我送你一只好不好?保证血统纯正!”吴美娇道。
牧锦摇头,“可别,我没有时间照顾啊,接下来都会很忙碌的。”
“哦对,你要做高定服装工作室,我看到杂志上介绍了。”吴美娇眼神满是崇拜。
吴泽羽默默的望着牧锦。他原本以为自己距离牧锦很近,但是从京城回来之后,却不确定了。尤其那个叫顾震苏的男子,给他的压力太大,他连任何一点心思都不敢升起。以后,也只能是这样咫尺天涯的欣赏她吧。
这样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可是,终究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哥?哥?你在想什么?阿锦问你话呢。”吴美娇手掌在他眼前晃动。
吴泽羽尴尬道:“什么?我走神了。”
“吴大哥,是这样的,我想请你帮我留意一下,有没有要倒闭的小型的日化厂,”牧锦道。
她的计划不仅止步于服装,化妆品行业也是必须的。
吴泽羽有点糊涂,“你这是,……要收购?”
“嗯。”牧锦点头。
“你要做日化?”
“嗯。”牧锦再次点头。
她并不怕吴氏兄妹知道自己的想法,她的本意就是想让他们跟自己合作。靠父母,当然也能把化妆品厂做起来,但是她想试试看自己的能力如何,况且,如果有合伙人,她的精力就不用投入太多。
吴泽羽看向了自己的妹妹。都是同龄人,差距……有点大。
吴美娇非常震惊,“阿锦,你还要做新的事业?”
“有没有兴趣跟我合伙?”牧锦笑着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选择吴美娇当合伙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本来的选择是江丹姿,但江丹姿性子太跳脱,静不下心,现阶段肯定还不行。
父母给牧锦的零用钱不少,但是她却没有多少启动资金,而且要投入到高定工作室去,所以化妆品这边就无暇顾及。
而吴家有的是钱,就是没有与景山大道结交的机会。相信他们一定愿意让女儿和自己有多一点接触。
不选择江丹姿而选择吴美娇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必须是主宰,才能够根据自己掌握的动向来决定公司的发展。
江家与牧家旗鼓相当,吴家却不同。
吴美娇愣愣地看着牧锦,“我、我行吗?”
“为什么不行?很难吗?”牧锦笑得欢畅,“别说不一定会失败,就算失败,又怎样?增加经验罢了。咱们这样的人家,还怕一点点小损失吗?”
吴美娇徒生出一股志气,“好!阿锦,我就和你一起!”
吴泽羽搔了搔头皮,“阿锦,你这话说的真是时候。……我的确知道有一家日化厂要倒闭了。”
这就是重生金手指的好处了,上辈子牧锦高中毕业后去一家超市工作了一年,当时市里有家化妆品倒闭,超市进了一大批超便宜的日化用品售卖,牧锦也买了一些,用起来感觉其实相当不错的,只是牌子太差,老板又不会经营而已。
她就是想把这家化妆品厂收购下来。
牧锦和吴美娇握住手,“那厂子的情况,就拜托吴大哥你帮我们跟进观察一下了。如果有转让出售的消息,一定要通知我和美娇。”
这么快,就把人家妹妹抢来做了自己的伙伴。
两兄妹都笑了起来。
……
她这天是专门腾出来休息的。离开吴美娇加之后,晚上,江丹姿又把牧锦拉到了一家十分有名的夜店。和他们以前常去的、比较安静低调的会所不同,这次是真的普罗大众都会去玩的夜店了,可谓鱼龙混杂。
江丹姿兴奋道:“我求了哥哥好久,他才肯带我出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