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的陈先生_分卷阅读_3
好像有什么被切断了,那声沉闷的声音忽然刺进心里,猝不及防的痛感使得陈息青直不起腰,他大口呼吸,试图得到更多的空气,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住了他,压死了他。
他缓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缓过来,最后咬着牙将桌上还没有冷的早餐该扔的扔,该倒的倒。
陈息青花了一个周在隔壁小区租了个一居室,他没有请搬家公司,而是自己一个人来来回回很多次,一点点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从那个家里搬出来。
那个家是傅审言和付俊卓分手后买的,那个时候陈息青和傅审言还没有在一起,作为朋友,从选地段选户型,到装修购买各种家具,陈息青可以说是耗费了很多心力。那个时候他不觉得辛苦,能为自己喜欢的人做点事,本来就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了,怎么会辛苦呢?在和傅审言一起去买家具的时候,他甚至幻想着,要是这是两个人在为共同的家选家具,那该多幸福啊。
后来,他们真的走到了一起,陈息青搬进去的时候,恍惚中觉得凡事都有种冥冥之中的注定。
没想到现在又要搬出来了。
陈息青整体的情绪是越搬心越空,但他还是默默地搬着,他搬得很慢,似乎在等着什么,但是直到他搬完家,傅审言还是没有主动联系他。
傅审言出去散心的第十天,陈息青躺在一居室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傅审言——他在哪里?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越想越心力交瘁,躺在床上都有一种从云端坠落但一直不到底的感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肚子照饿,胃口照没,白天一碗最爱的牛肉面端到面前,也只是胃饿得几乎抽搐,却好像没有太强烈的张嘴吃的欲望;到了晚上脆弱情绪容易跑出来作祟的时间,更是心理承受能力一下子降了几个阶,白天和晚上几乎不是一个人。
甚至现在,他发现自己想立刻偷偷地搬回去,等那个人散满了一个月,就当做自己从来没有搬出来过的样子。
整整十天,陈息青自己没有发现,他的脸颊已经有点微微凹陷的意思。
他是真的爱傅审言,虽然他从两个人住的地方撤了出来,但是完全没能将对傅审言的感情收回来。
但是他知道,他必须控制住自己,不能回头,回头并不能使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爱上自己,回头只会让自己更加贪恋和傅审言在一起的平淡的日子,那点甜蜜的代价不菲,陈息青已经越来越承受不住。
这么久,他真的累了。
夜很深了,还是毫无睡意。
陈息青起床穿衣穿鞋,出门取了车漫无目的地开。
初秋的晚上,夜风微凉,吹在皮肤上让人感觉非常轻松,陈息青想出来兜风,透透气转换转换心情,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四面八方哪里都有路,但是哪里都有和傅审言的记忆,刀子一样猝不及防扎进脑子里,闹哄哄乱成一团——
这条路,我和他一起去c市的时候走过。
这家银行后面的男装店,我和他一起买过衣服,当时买的是那件粉红色衬衫,他穿在身上很帅。
这家餐厅,我和他一起吃过饭,他最爱的是那道椒盐虾仁,为此自己还专门学了这道菜。
这里,……
一刀一刀毫不留情。
他越开越快,试图甩掉这些莫名其妙涌过来的记忆,可是那些记忆还是像路灯光一样,在他的脸上飞快地掠过后又重新覆了上来。循环往复,越刻意压制越想要爆发。
怎么办?
怎么办?
谁来告诉我到底该怎么办?
陈息青的情绪到了一个临界点,濒临爆发,最后车子猛然抓地,刚刚好停在了一家小型清吧前。
失恋的人跑进了清吧。
不似闹吧里的灯红酒绿,清吧里轻音乐舒缓,灯光柔和,这家小清吧只有六张双人桌,十几把吧凳,陈息青一个人空空荡荡地坐了下来。
要了啤酒,又要了朗姆可乐,却怎么喝怎么不对劲,最后他要了杯冰伏特加,效仿战斗民族的喝法,一口干掉,从喉咙一直烧到了胃。
陈息青趴了足足两分钟,那股烧到心里的感觉才慢慢褪去,然后他发现自己什么动作都是浮着的。
他不是一个酒量很好的人。
好了,这下轻飘飘的,什么都不重要了,陈息青摇摇晃晃地踏出了清吧,当然不能再开车,他就在附近溜达,指着天上圆得过分的月亮骂——
什么理性什么不胡闹,都他妈是装的!老子暗恋你那么多年,小心翼翼迎合着你的一切喜好,就连最后在一起也是我鼓足了毕生勇气提议的!我也喜欢腻歪,也喜欢小浪漫,但是深知细水长流才是最适合的,好死不死地遵循着你的相敬如宾的狗屁相处方式!最后呢?最后你爱的还是你的白月光!
白月光皎洁,照在骂爹骂娘的人脸上,这种憋屈的失恋法,一个人跑来喝酒,其实是有点四下凄凉的。
————
陈辄文在找狗。
为了避免白天遛狗遇到过多的老人和小孩吓到人家,或者是遇到太多的爱狗人士,狗头被撸秃噜皮,他偶尔会选择深夜出来遛狗。
他养了一只神气而又聪明的阿拉斯加,名字叫达能。
今天出来遛狗他没有牵引,达能就在他一个不经意之间,不知道蹦跶到了哪里。
“达能——”
“达能——”
作者有话要说: 攻出现了。O(∩_∩)O~
☆、chapter03
陈息青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模模糊糊看不清眼前,头很沉,似乎地面是块巨大的大铁板,而他脑子里装的都是磁铁,坐着都想往后栽。
他晕得云里雾里,勉勉强强和酒精争夺着身体的主导权,胃里有火在烧,刚一抬头就看见眼前有狗在晃——一只阿拉斯加迈着小碎步欢欢快快跑到了他面前。
这只狗很帅,夜里看不出到底是什么颜色,它摇着尾巴歪着脑袋兴致勃勃地看着陈息青。
陈息青虽然也喜欢狗,以前也想过要养狗,但是傅审言不喜欢所以只能放弃,他平常有空的时候也会去小区附近的府琛广场看看那些大狗小狗,但是现在实在没有多余的精神去搭理它,他颤颤巍巍掏出手机想找个代驾,然后迷茫地盯着手机盯了半天,怎么也想不起来该怎样联系代驾。
他有些挫败地低下头,手肘撑膝盖,把脸埋进手里。慢慢地,肩膀开始抽动,幅度越来越大。
对面那只狗又凑近了点,最后在他身前一米乖巧地坐了下来。
远处传来一声声:“达能——达能——回家了啊!”。
陈息青在一只狗面前哭成了傻逼。
“达能——达能——”越来越近,阿拉斯加转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看,又回头看看在哭的醉鬼,最后依依不舍地起身朝着“达能——”奔过去。
三分钟后,又伴随着“汪!”“你要去哪里?回家了!再不听话明天炖火锅!”跑了回来,身后跟着一个穿着运动装的帅帅的大长腿。
长椅已经空了。
阿拉斯加摇着尾巴跑到长椅边转了足足三圈,又扒拉上椅子嗅了嗅,然后一脸懵地四周张望。
“找东西啊?”陈辄文走近,把达能从长椅边揪过来上了牵引,顺势拍了一下毛茸茸的脑袋,“找不着咱就回家吧。”
达能顶着一只大狗头黏黏糊糊地蹭,七八十斤的大个子撒着娇,最后被陈辄文无情地拉着往家跑。
————
陈息青最后选择了打车,付了钱摇摇晃晃地往回走,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傅审言的沙发上。
搬完后,可能是舍不得,也有可能是想给自己留后路吧,钥匙怎么也不舍得还回去,醉酒后还是下意识地回到了这里。
还是下意识地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归属。
周末的上午,阳光明媚,巨大的落地窗外可以看见一片高远的蓝天,有鸟在飞,最后消失不见。
这么好的天气,这么悠闲的周末,美好的时间应该和爱人一起分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