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朱允炆点了点头,说道:“朕只是不明白,他们都是饱学之士,明理是非,为什么知道一条鞭法是对的,是好的,他们还要反对。为什么对国家有利,对国民有利的事,他们还要横插一杠,这些人,为官,是为谁当官的!”
  “自然是为了皇上。”马恩慧轻声说道。
  朱允炆微微皱眉。
  马恩慧见状,连忙说道:“臣妾可说错了?”
  “不,你没有错,错的是朕。”
  朱允炆摇了摇头,凝重地说道:“你点醒了朕,他们是为朕做官的,可朕要的是,他们为民做官,为大明做官!以揣摩圣意,政治投机为立场,不如以利国利民为立场!这些人,走错了路。说到底,我们大明的教育出了问题。”
  第三十七章 棉花,纱布,中央钱庄
  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孟子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董仲舒继承了孔孟的观点,并以“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三纲五常。
  这套理论的生命力很强,一代接一代延续下去,逐渐成为了汉文化的一个核心内容,成为了文人墨客的精神所在。
  无论是李贺的“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还是岳飞的“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亦或是辛弃疾的“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都体现着这些思想。
  忠君、尊君、侍君,是传统读书人的思想内核!
  作为大明帝国的皇帝,朱允炆是接受这种思想的,可没想到,这种思想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副作用,那便是,这些官员在思考、分析、判断问题的时候,第一思维不是考虑这件事对不对,好不好,而是这件事,皇上怎么认为的。
  皇上认为不好,他们反对,那是尽忠。
  皇上认为好的,他们反对,那也是尽忠。
  唯“尽忠”耳。
  一些人捧着四书五经,读了几十年,熬成了近视眼,张口闭口便是尽忠事君,可说到具体方法,又是一无是处。
  思想僵化,不懂得变通的官员,或许没什么坏处,但肯定也没什么好处。
  给他一府一县,十年之后再看,哎,还是那个样子,原地踏步的让人心酸。
  这也是朱允炆很想留下道衍的一个原因,因为这个家伙虽然很坏,但却很有眼光,懂得变通,开创性思维很活跃,又是一个善于绝境破局的人才,留给朱棣,实在是浪费了。
  “这是什么?”
  朱允炆看着马恩慧拿起针线,正在缝制冬衣,不由问道。
  马恩慧笑道:“冬日渐冷,臣妾打算给皇上做一件长袄。”
  朱允炆走了过去,看着长袄里面白花花的棉花,陡然愣住了,不由问道:“这不是棉花吗?”
  马恩慧笑盈盈道:“皇上执掌天下,竟还见过棉花?”
  朱允炆掏出了一点棉花,仔细看着,脸上浮现出了喜色,对马恩慧说道:“你不是在为文工团吃饭的事发愁吗?现在,朕有主意了。”
  马恩慧一把将朱允炆手中的棉花拿了回去,白了一眼说道:“拿走了,就不暖和了。什么主意?做冬衣吗?若是北疆士卒缺少冬衣,臣妾可以调动内宫,连夜缝制。”
  “士卒的冬衣早已安排妥当。朕说的是一笔大买卖,不过,这件事需要找个代理人才行。”
  朱允炆兴奋起来。
  “代理人?”马恩慧疑惑地看着朱允炆,问道:“何为代理人?”
  朱允炆哈哈笑道:“便是找个人办事,辽王虽封松江府,但一直没有就藩,朕看,这件事便交给他来办吧。”
  马恩慧看着高兴的朱允炆,便放下手中的活计,追问道:“皇上还没说什么好事情呢,若是有利可图,是不是也照顾下咱家呢。”
  朱允炆哈哈笑道:“照顾,自是照顾。爱妃不知道,这棉花的作用可不止是御寒之物,若将其加工,形成纱布,可是上好的疗伤之物。战场征战,除了战场中牺牲的士卒之外,最大的士卒减员,便发生在伤兵营。”
  “士卒受伤,没有办法及时愈合伤口,一旦感染,则会导致伤口化脓,甚至死亡。而如果用这纱布,辅以酒精,则可以降低士卒伤口感染,只需静养一段时日,便可痊愈。若朕手握十万老兵,那天下谁敢不臣服于大明?”
  马恩慧看着意气风发的朱允炆,眼神中充满了爱慕,自己的丈夫,他不是胆小、懦弱的书生,是一个拥有英雄气概的帝王。
  “若真如此,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皇上,不如将此时交给内宫吧。”马恩慧起身施礼,肃然地看着朱允炆,说道:“臣妾也想为大明士卒,付一份心血。”
  朱允炆将马恩慧扶了起来,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内宫负责生产,辽王负责销售,兵部负责采购,我们负责收钱,如何?”
  马恩慧瞪大眼,一时之间有点转不过来弯。
  这是什么意思?
  皇上要打劫自己的国库?
  朱允炆笑道:“朕准备在内库之外,设置一个中央钱庄。”
  “中央钱庄?”
  马恩慧更迷糊了。
  朱允炆拉着马恩慧坐了下来,耐心讲述道:“当下内库,实则为国库。内宫所用,国家所用,皆出自内库。朕有自制之力,不会擅动内库钱财。然子孙后代呢?他们未必可以做到,一旦擅用内库,导致内库空虚,朝廷遭遇危机时,无钱财可用,岂不是出大麻烦?”
  “内库归为国库,是迟早的事。只不过当下时机尚不够成熟。所以,我们便先一步,设个中央钱庄,专门负责管理后宫经营所得。一则看看后宫,是否可以不依国库而自给自足,降低国库耗费,二则若国家所需,中央钱庄也可运转钱财,借调内库,收取利息便可,也无多少损失。”
  马恩慧终于明白过来,皇上这是打算以内库为国库,以中央钱庄为皇室内库,设两个池塘。
  之所以现在还不明确独立,是因为自家的池塘没挖好,水还不够多。
  “皇上,你说得臣妾明白,只是,那纱布,真的可以赚钱吗?”
  马恩慧有些拿不准。
  朱允炆自信地笑道:“只要内宫生产的出,那兵部必然采购,至于价格,到时候便由辽王与兵部商议吧,我们坐享其成便可。”
  马恩慧莞尔一笑,缓缓说道:“皇上还有一层意思没有说吧?”
  “哦?”
  朱允炆看向马恩慧。
  马恩慧幽幽说道:“辽王、秦王、晋王、岷王都没有就藩,如今皇上又想起这生财之道。臣妾想,皇上是不是,不想让他们就藩了?”
  朱允炆眼神一亮,哈哈大笑起来,感叹道:“爱妃,你太过聪明了啊。”
  藩王问题是朱允炆面临的一大问题,虽然辽王、秦王、晋王、岷王四人“主动”易藩,但朱允炆还是不想让他们去祸害当地的百姓,加上太后实在喜欢这几个孩子,便没让几人就藩。
  不让几人就藩,也不能让他们一直闲着不是吗?
  人一闲,很容易多出是非。
  所以,朱允炆一开始便打算打破朱元璋的禁令,让这些藩王经商,成为财神王爷,就藩鱼肉百姓,哪里有自己光明正大赚钱来得舒服。
  虽然辛苦一些,但胜在有成就嘛。
  何况身为藩王,经商本就占据优势,国企嘛,不怕亏损,进货渠道丰富,人工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不愁销售……
  垄断市场,没道理赚不到钱。
  棉花原产地是印度和阿拉伯国家,在南北朝时期传入我国,但多在边疆区域种植。
  唐宋时期,将棉布称之为“白叠布”、“木棉裘”,因本土种植有限,物以稀为贵,可谓是那个时代的奢侈品,只有有钱人才可以穿得起。
  比如杜甫所写的“细软青丝履,光明白氎(die)巾。深藏供老宿,取用及吾身”便作证了这一点。
  翻译过来便是,这又细又软的青丝鞋,光亮洁净的白色细棉布,这些深藏的物品本来是供应给高侩所用的,现在赞公把它们赠给了我……
  直至宋末元初,棉花才在内地大量种植。
  据《元史: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朝“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提举司责民岁输木绵十万匹”,这意味着在元朝时期,棉业已有相当规模,且集中在了长江流域及华南地区。
  至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规定,“夏税则输以木绵、布、绢、丝、绵等物”,在政府税赋中,将棉纳入其中,为后人所熟悉的纺织术改造专家黄道婆,便生活在元代。
  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老朱认识到了棉花的重要性,以十分“粗暴”的手段,强势推行棉花种植,规定:凡是有五亩以上土地的自耕农,必须种半亩棉花。
  种的好,可免租免税。
  受益于老朱的手段,到了朱允炆时期,明朝的棉花产量已然相当可观,并逐渐从“奢侈品”,转入“人无贫富皆赖之”的日常生活用品。
  数十万边军可以在冬季安稳守护北方,其中一个物质基础,便是棉衣,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棉甲。
  棉甲,不仅制作简单,成本低,保暖性好,而且重量轻,对火铳、弓箭等有着不错的防护力。
  毕竟传统重型铠甲耗费太大,明代钱不多,棉花不少,便用棉甲取代部分重甲。后来清军在火器方面吃了大亏,将棉甲作为主流装备。
  朱允炆打算将纱布、绷带、酒精弄出来,用来改善军队医疗。
  未来的岁月,会不会和朱棣打架只是个未知数,但和蒙古的大战却是个已知数。
  无论如何考量,这些东西,必须早点准备起来。
  “召辽王、秦王、晋王、岷王吧。”
  朱允炆站在门口,看着漫天的白雪,对双喜吩咐道。
  第三十八章 策反,抓张玉、朱能
  十一月的北平府,朔风凛冽,天寒地冻。
  燕王三卫营帐之上的旗帜飒飒作响,十几根长短不一的冰棱,挂在营帐上方的边缘位置,校场之上,只剩下枯瘦白杨,几堆残雪,已见不得几名士卒。
  夜深,大营更显寂静。
  有几道身影,左右张望一番,见没有人,便窜出营帐,小心地摸到一处营帐处,掀开沉重的帘子,钻了进去。
  营帐内,已有三个人,围坐在暖手火炉旁,并不做声。
  陆陆续续,进入营帐的人已有二十余,大家分散在各处,沉默不言。
  “百户,人已经到齐了。”
  昏暗中,有人说了一声。
  百户倪琼搓着手,抬头看了看,压低嗓音道:“诸位应该都知道了,朝廷给出了时间,新军之策截止于十一月最后一日,错过之后再等十年,大家有什么话,尽管说吧。”
  “倪百户,兄弟们都听你的。”
  “对,我们都听你的。”
  营帐内,低沉不齐的声音,说着同样的话。
  倪琼烤着手,叹息道:“兄弟们,不怕你们说,我倪琼有兄弟在都司当差,他们告诉我,新军之策实施效果极好,纵有些困难,大家也会耐心等待,如今,家属司已对接了北平布政使司,一旦布政使司收到与士卒家属相关的案件,一律转给家属司,由家属司出面,负责协调与处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