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这孩子打架不要命,谁都不敢和他打。
  大队长还记得,沈枭是被一辆气派的吉普车接走的,那车牌还是军区的,显然这孩子家世不凡,自个也有出息,都成副团级了呢。
  “沈同志,这次调查你是特意来的?”
  大队长想到了一种可能,沈枭找了那么多证据,把齐国华那王八蛋给弄得话都说不出,换了其他人,可不会这么尽心尽力,念丫头也可能会被冤枉。
  “不是,凑巧了!”
  沈枭没承认,但大队长压根不信,他也没再追问,心里还有一种‘只有他知道这个秘密’的喜悦和激动。
  “三伯,我有事先走了。”
  沈枭告辞,他还有要紧事办。
  只有两天时间,得加快速度了。
  “你忙,晚上上家里吃饭。”
  “不了,念念做好饭了。”
  沈枭边说边朝门口走,他腿长,一步抵别人两步,大队长小跑着追上去,只看到他的背影。
  “念念……叫得这么亲,就知道有问题。”
  大队长喃喃自语,突然得意地笑了,背着手,迈着外八字,哼着歌走了。
  他当了十五年大队长,绝对不会看错,念丫头和狼崽子肯定在处对象,以后他就要有个副团级的侄女婿了。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大队长哼歌的声音越来越大,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他的目标变了。
  老二应该朝营长努力,不能眼皮子太浅,只看得到连长。
  “呀呼嗨嗨一个呀嗨……”
  大队长哼着不成调的歌,一团喜色地回了家,就连看到垮着脸的女儿,都没影响他的好心情。
  唐家
  “什么?那个高个标致后生是狼崽子?”
  唐老太从椅子上蹦了起来,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死丫头你没骗人?”
  唐老太半信半疑,狼崽子和那个标致后生,就没一处像的,不对,那眼睛倒蛮像,都特别有神。
  可这个子也差得太多了。
  在老太太看来,就是武大郎一眨眼变成了武松,比变戏法还魔幻。
  “骗你有钱赚?”
  唐念念没好气地怼了句,拿出三十来只清明馃,甜咸各一半,放进锅里蒸。
  一会儿沈枭就来了,他也爱吃清明馃,而且最爱吃雪团。
  这家伙最喜欢吃甜食,和他冷峻的外表一点都不符合,小时候她的点心都给沈枭吃了。
  “你蒸这么多干啥?”
  唐老太心疼坏了,皇帝家都没这么过日子的。
  “沈枭晚上家里吃饭。”
  唐念念点了火,放了几根柴禾棒,另一口锅里添了水,等水开了处理鸡。
  “你这丫头不早点说,家里啥菜都没有。”
  唐老太急了,她最好面子,自家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可来了客人却必须拿出最高规格,而且对方是孙女对象,还是拿一百三高工资的领导,规格自然得按照顶级的来。
  “有菜。”
  唐念念早准备好了,野兔野鸡鸭子各一只,还有鱼和虾,都是空间里拿出来的。
  空间里养的鸡鸭鹅兔长大了,鱼虾也长得特别好,还有九斤河里摸的螺蛳,养在桶里好几天了,沙子吐得干干净净。
  这么多菜就算放在后世,也都拿得出手了。
  唐老太放心了,让唐念念去一边待着,厨房可是她的场子。
  “狼……小沈啥时候来?”
  唐老太给螺蛳剪屁股,咔嚓一下,特别利落。
  “吃饭点就来了。”
  水烧开了,唐念念去杀鸡和鸭,然后褪毛。
  唐老太撇了撇嘴,净说废话。
  不过这次多亏了狼崽子,要不然齐家这些不要脸的,肯定还要闹事,这么一想,唐老太剪螺蛳的动作更快了,还打算晚上做菜要多放些油,不能怠慢了贵客。
  天暗了下来,沈枭从镇上回来了,提了不少东西。
  两袋鸡蛋糕,两袋桃酥,还有四瓶烧酒,是他在镇上买的,分成两份,一份给大队长,一份给唐家。
  沈枭先去了大队长家,放下东西,大队长夫妇受宠若惊,不敢收。
  “三伯,小时候承蒙照顾,念念还得劳烦你照顾!”
  沈枭不善言辞,说话能一个字绝对不多说半个,而且人情世故也不懂,能做到这份上,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主要是他反思了下,前几年他托别人了解念念的情况,消息经常会延迟,万一念念出了啥事,他可能赶不及过来。
  应该拜托大队长照顾,住在一个村,又是念念的三伯,肯定比托付外人好。
  “念念是我侄女,自家人照顾是应该的,你客气啥,东西拿走!”
  大队长不高兴了,觉得沈枭小瞧了他,他岂是为了东西才肯照顾亲人的人?
  三伯娘的手都伸出去了,听了这话立刻缩了回来,朝丈夫瞪了眼。
  这么多好东西都送到嘴边了,居然不要,真蠢!
  “我走了!”
  沈枭转身就走,他说不来客气话,东西送了就送了,肯定不会再拿走。
  第103章 气场太强,不敢吱声
  大队长提着东西要追,但人早跑远了,三伯娘走过来,一把抢过东西,嗔道:“小沈肯定喜欢念念,想让你在念念面前说好话,送来东西你收着就是,以后你在念念那儿多替小沈说些好话,念念有啥事,你及时给小沈说就是了。”
  三伯娘并不知道沈枭和唐念念已经处对象了,大队长没和她说,嫌弃她嘴不严。
  她猜测沈枭是想追求唐念念,才会送东西来,所以一点没客气收下了东西。
  “念念真是好福气,有了正式工作,工资还那么高,现在又有这么好的对象,全公社都找不出比她福气更好 的了!”
  三伯娘叹了口气,十分羡慕。
  再想到自家的蠢女儿,她的好心情一落千丈,手里的东西也不香了。
  以前在村里,红杏的名声比念丫头好多了,红杏长得漂亮,干活勤快麻利,家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还是初中毕业生,村里谁不夸红杏是好姑娘?
  念丫头虽然长得漂亮,可好吃懒做,连碗都没洗过,被二伯和二伯娘宠坏了,脾气还大,红杏一满十七,来说亲的人络绎不绝,门槛都踩平了。
  现在却倒了个儿,念丫头越来越优秀,红杏却被地主崽子迷得神魂颠倒,连爹娘都不要了。
  三伯娘长叹了口气,什么时候她女儿能想明白啊?
  沈枭两手都提着东西,大步朝唐家走去,天色很暗了,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民,捧着饭碗在外面吃饭,都惊讶地看向他,也没人敢问。
  等沈枭走远了些,村民们小声议论起来。
  “这个后生不是部队派来的吗?齐国华那事查清了?”有人低声问。
  “你还不知道?早查清了,齐国华他眼睛不行,两年前当兵体检靠蒙混过关,他高中同学说的,上学时眼神就不好,还经常说谎,这种人说的话鬼都不信!”
  “难怪齐家门都不敢开,这是做贼心虚啊,唐念念也是倒了八辈子霉,和这种倒灶胚订婚,幸好退了!”
  “以前谁知道齐国华人面兽心啊,看着一表人才,还是高中生,好多姑娘都想嫁他呢!”
  “杨红玲也是倒了霉,嫁给这种人,以后有她的苦头吃!”
  “破锅配烂盖,都不是好东西!”
  村民们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对齐国华的印象落到了谷底,还有几个借钱给齐家的人,打算吃了饭就去要债。
  “那后生提了那么多东西去哪呢?瞧着像是去唐念念家!”
  大家又嘀咕了起来,对沈枭的去处十分好奇,可又不敢跟。
  “我去看看!”
  有个胆大的跟了上去,过了好一会儿,他兴冲冲地回来了。
  “去唐念念家的,唐家做了好多菜,老远我都闻到香味了,就着吃完了一碗饭。”
  胆大村民碗里的饭吃光了,晚上吃番薯稀饭配咸菜,他吃得寡淡无味,刚刚在唐家门口,空气里的肉香四溢,他三口两口就吃完了饭,还站在门口吸了好多肉香,留着明早配饭。
  “那后生去唐念念家干啥?认识的?”
  大家面面相觑,心里痒痒的,打算明天问问唐老太。
  此刻,唐家的气氛十分严肃,除了唐念念,其他人都坐得板正笔直,连唐老太的老腰都挺得笔直,双手还放在膝上,郑重其事地和沈枭说话。
  实在是沈枭的气场太强了,压得他们不敢不坐直。
  “小沈,以后来不用买东西,自家人不用客气!”
  唐老太说话都温柔了许多,看沈枭的眼神特别满意。
  虽然黑了点儿,可模样真标致,还是大高个,又对孙女死心塌地,最重要的是一个月拿一百三十块,这么好的后生以后就是她张满月的孙女婿了。
  全公社的老太太加起来,都比不过她张满月!
  徐金凤和唐满金全程都没说话,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是老两口做主,唐青山去世后,就是唐老太当家,他们只管干活,不动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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