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嗯……毕竟,毕竟小腹算是敏感部位。
  乐澄正想着,出租车到了地方。
  下车以后,乐澄看着红油油的招牌,觉得一定很正宗。
  正是饭点,人很多,但周时锐好像已经提前约好,乐澄屁颠屁颠地跟着他,拿了票,17号。
  坐到位置上,周时锐问他:“蘸料有偏爱的口味吗?”
  乐澄其实喜欢吃蒜,但现在这个场景不太适合,就摇头道:“我都行,更喜欢吃麻酱的。”
  周时锐点了头,转身去了蘸料区。
  乐澄托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等他,没一会儿周时锐便拿着蘸料回来。
  乐澄一看,发现两个小碟一样。
  周时锐又把筷子递过来。
  乐澄说了声“谢谢”,觉得周时锐这个男朋友,如果当朋友应该很不错——还挺体贴的。
  工作人员来开锅,点完菜以后,没一会儿便送上来。
  开始吃饭,两人都不再说话。
  乐澄数着秒捞起毛肚,在蘸料里戳了戳,放在嘴巴里。
  不知道周时锐放的什么,比他之前自己调得都好吃。
  一顿饭吃得有些撑,最后那碟肉乐澄已经吃不下去,但又是他点的,正皱着脸进退两难之时,周时锐看了他一眼,沉默着把肉下到锅里自己吃了。
  乐澄感动不已。
  等着周时锐吃完最后一口,乐澄拿出手机,发现谭小白给他发了消息。
  [小白兔白又白:你在哪呀?和男朋友出去了吗?]
  [小白兔白又白:我们准备去唱歌,但是人太少了,你来玩吗?]
  乐澄犹豫了一下。
  [小白兔白又白:不用你a!心动了吗?]
  贫穷小澄:“……”
  很好,心动了。
  [橙子:好呀,在哪呀,我看看离我近不近?]
  [小白兔白又白:邀请你共享位置]
  乐澄点进去看了一眼,顺路,可以。
  [橙子:好,我大概二十分钟后到]
  等乐澄再抬头,发现周时锐已经吃完了,正耐心地等着自己。
  乐澄问:“吃好了吗?”
  “嗯。”周时锐说。
  “好,等我一下,我擦擦嘴巴。”乐澄伸手,想去拿远一点的纸巾,周时锐伸手给他递了过来。
  乐澄接过,不小心碰了一下周时锐的指尖。
  温热的,有点糙,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但不凉。
  乐澄莫名想起来那句“手热脚热不肾虚”。
  他对自己离奇的脑回路无语,连忙擦了擦嘴。
  周时锐很轻地蹙了下眉,摩挲着手指,看向乐澄,对方正垂着睫毛,遮住了明亮的眸光,灯光自上而下,打下一层浓密的阴影,睫毛像是两把小刷子,鼻尖沁出一点汗,看起来湿漉漉的,又很乖巧,莫名让人联想到湿漉漉的小狗。
  没说什么,周时锐站起身,乐澄擦完嘴巴,也跟着站起身。
  他刚往前走了两步,周时锐就提醒他:“外套。”
  “嗯?”乐澄回头把刚才因为热而脱下的外套拿了,真情实感地夸奖他,“还是你记性好。”
  “……”
  周时锐很难感觉自己被夸了。
  走到门口,乐澄掏出手机,想把饭钱和打车钱a给周时锐。
  但想了想,话却变成了别的:“对了,我一会儿要去找我同学玩,不能跟你一起回去了。”
  周时锐偏头看他:“去哪?”
  这话听着莫名像查岗,但乐澄知道周时锐不是这个意思,老老实实地说,“去古桐路。”
  “顺路。”周时锐简洁道,“先送你。”
  乐澄没什么异议:“好。”
  拦了车,很快就到了古桐路。
  乐澄下车和周时锐挥手:“拜拜,我先走了。”
  周时锐看了眼这条路上杂七杂八的广告牌,没多说什么:“嗯。”
  乐澄转身离开,根据谭小白发的信息找到了地方。
  他想着当面a有点不太好组织语言,等他回去,再和周时锐网上说。
  毕竟在网上,他比较不怂。
  刚来到包厢门外,还没开门,炸耳的音乐声就倾泄而出。
  乐澄推开门进去,灯光昏暗,他眯着眼找谭小白。
  “这里这里!”好在谭小白没在唱歌,朝他招手,“乐澄,你终于来了!”
  乐澄向谭小白走去,谭小白立刻把他拉到沙发上坐着,台上有人正在唱“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乐澄:“……”他试探,“台上是?”
  “我们社长。”谭小白神秘道,“刚分手,刚才一口气炫了两瓶啤酒,这会儿正发酒疯呢。”
  乐澄:“………”
  他很给面子的:“海量。”
  谭小白小声说:“没事,你大声嘲笑他吧,我不告诉他。”
  “……”
  整个包厢,连带着乐澄就只有四个人,怪不得谭小白会叫他来。
  社长名叫许远,中途下来硬拉着乐澄和他合唱,得知乐澄会画画,发酒疯非要让乐澄画一幅他和前女友的简笔画,然后用蜡烛烧掉,说是纪念逝去的爱情。
  另外一个社员叫何子卿,看起来文文静静不爱说话,倒没做出格的事。
  等乐澄好不容易应付完社长,要散场回去的时候,站在门口拦车,忽然觉得自己双臂冷飕飕的。
  他摸了一下衣服,这才发现自己忘拿外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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