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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_20

  余笙没怎么想,直接打开看了眼,然后直接给扔了出去。
  **!
  ☆、第10章
  余笙从来没见快递这么积极过,每次抓心挠肺等快递的时候,都恨不得给快递小哥安个翅膀让他飞过来,这次倒好,快得让她措手不及,真是完美贯彻了“事与愿违”这个宗旨。
  简直是哗了狗了,脑海里滑过早上坐在床上脑子一抽去买性感内裤的场景,顿时有种自挂东南枝的冲动。
  叫你爪子贱!叫你爪子贱!
  这迷一般的尴尬。
  空气中沉寂了足足半分钟,余笙深吸了一口气,强忍着一巴掌把他打失忆的冲动问他,“你打开看了?”里面乱七八糟,一看就是被人动过,“你怎么这么变态!”
  他点点头,“嗯!”了声,然后耸了耸肩,“我以为是来送药的,你以为我想辣自己眼睛?”
  余笙觉得快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只能再吸气。
  “……辣死你呢!”她白了他一眼,强行把那股尴尬地要飞天的感觉压了下去,感觉自己快要憋出内伤了。
  因为余笙这“忍者神龟”般的功力,接下来的气氛和谐而美好,余笙在厨房乒乒乓乓地洗菜切菜,锅发出刺啦一声油响的时候,姜博言在客厅的桌子上扒拉了一袋核桃,拿着核桃夹子咔嚓咔嚓地碎着壳,门响的时候,谁也没有听见。
  姜正曦进门先吼了一声,“余儿,曦光主公驾临,快来接……驾!”一句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了在客厅大摇大摆坐着吃核桃看电视的姜博言,一脸懵逼地问了句,“哥?你怎么在这儿?”她三百六十度旋转着看了看这里的结构,确定是和余笙一起租的房子,不是自己家。
  余笙听见曦光的声音,吓得锅铲都差点扔了,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把姜博言给藏起来,慌慌张张跑出来,可显然是来不及了。
  六目相对,姜正曦和姜博言大眼瞪大眼,还有一个余笙的大眼在那两个人之间逡巡,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状况。
  万年不对付的人,和谐地在一起吃晚餐,这跟奥特曼和怪兽站在一起跳交际舞带来的效果是一样的——惊悚!
  这奇怪的三角稳定沉默关系,最终被姜博言打破,他挑了挑眉,问自家妹妹,“你回来做什么?”
  姜正曦被亲哥哥这理直气壮的六个字震得头皮发麻,顿时感觉自己好像犯了弥天大错一样,声音都不自觉弱了,“我……回来……拿点儿东西!”说完好像才想起来自己回来是干什么似的,“明天乐队有演出,我拿我的吉他。”说完看了看姜博言,又欲言又止地看了眼余笙,然后补充了句,“我马上就走!”
  说完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回了自己房间去拿了吉他,然后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了房门,门啪嗒一声被关上的时候,余笙心里咯噔了一下,脑子里是大写的三个字——
  完蛋了!
  曦光大名姜正曦,是姜家名副其实的小公主,平日里玩乐队,搞声乐,人乐观开朗,最大的特点就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这想象力不仅体现在她的歌词上,有时候更体现在她独特的思维方式上,脑子转的弯,总比别人多一道,她这指不定把俩人关系想成什么了。
  她求助地看着姜博言,对方压根儿没在意,淡定地嚼了嚼核桃仁,然而零食不顶饿,此时胃里在激烈反抗,于是拍了拍手上的核桃渣子,挑眉问她,“还没好?”
  “什么?”余笙愣了片刻,然后才明白他在问她饭好没,顿时对此人的淡定程度刷新了新认知,他也不怕曦光误会。
  两个人僵持的这片刻,门突然又被打开了,姜正曦从外面探出来个脑袋,勾着头问姜博言,“哥,妈让我问你今晚回不回去!”说完又看向余笙,“余儿,我哥可以回去吗?我怕我妈公主病犯了要我爸揍我哥。”
  余笙一头黑线,问她干嘛,关他屁事,好像她拦着他不让他回去似的,她指了指姜博言,“你问他啊!”
  姜正曦听话地看向姜博言,后者回了三个字,“看心情!”
  姜正曦点了点头,“好的,哥,我会如实转告公主大人的,您保重。”说完她对着余笙挥挥手,“再见余儿,我周一早上回来。”她想了想,又说,“嗯,我会尽量晚一点儿的。”
  余笙还没来得及反驳什么,门就再一次合上了,气氛再次归于沉静,只有厨房的火上在刺啦刺啦地响着。
  刺啦刺啦!
  “卧槽!”余笙猛地想起来,冲向厨房,把自己的椒盐蘑菇从火上拯救出来,然而已经糊了,她站在那儿默默地哀悼了半分钟,再也没心情去想姜博言了,洗了锅,然后重新炒了一份。
  余笙做饭挺快的,四个菜一个汤,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没有饭厅,她和曦光一向是在客厅吃的,所以也直接端到了客厅里,中途还把大爷给使唤了起来,“过来端饭!大爷。”
  他先是愣了片刻,然后懒散地回了句,“哦,来了,乖孙女!”姜博言挺意外的,他从来没有端饭的习惯,家里吃饭都是阿姨备好了再叫他,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跑腿的活儿,不过他没拒绝,这感觉还是挺新奇的。
  他一米八的身高,往厨房一站,本来就小的空间,感觉更加逼仄了,余笙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说你是不是吃激素了,长这么高!”
  姜博言伸手按了按她的脑袋顶,“我吃土长大也比你高,矮子!”
  余笙随口贫了一句,“矮怎么了?我矮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姜博言一手端了一个盘子,回过头来看她,“嗯,又矮又平胸!的确省布料。”
  “……滚!”余笙踢了他一脚,“你才平胸呢!”
  姜博言闷笑了声,走了。
  两个人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饭,毕竟饿了的姜博言只顾吃饭,没心情和她吵架,况且她的手艺还不错。
  怪不得说笼络一个人最直接的方式是笼络他的胃,因为这一顿饭,姜博言觉得余笙整个人都可爱多了,至少他的胃现在对余笙表达了强烈的好感。
  电视机一直在响,路易斯和宝妹闻着香在俩人身边打转,余笙顾着自己吃,还要顺带喂喂同样饿了许久的兄妹俩。
  作为食量惊人的牧羊犬,宝妹和路易斯充分展现了吃货的优良品质,绝不挨饿,不饿也要吃,最后余笙能静下心来好好吃饭的时候,发现四个菜已经没了,没了!
  一个掌勺的人,自己做的菜能被人吃光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但是在她还没吃饱的情况下被人吃干净,总有种没掌握好分量的郁闷感。
  她也不大想吃了,就看着他吃,只偶尔动一下筷子,刚刚一直在喂宝妹和路易斯,都没注意看姜博言,这不是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却是第一次和他单独吃饭,他这个人表面上强势,其实内里和他父亲一样,骨子里还是斯文内敛的,这斯文表现在很多细节上,比如吃饭,就算再急,他宁可不吃也不会狼吞虎咽,所以他的吃相向来很好看。
  尤其吃西餐的时候,满满都是逼格,有种赏心悦目的美感。
  她看了会儿,觉得上天有时候真的不公平,他的存在简直就是反人类。
  最后姜博言把每份菜都留了恰好的分量出来,然后搁下了筷子。
  余笙发现了他这个小动作,没想到他体贴人还真是不动声色,于是问了句,“吃饱了吗?”
  他“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擦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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