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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的心上人回来后 第169节

  第132章 何采古代
  晨间,北典府司交班。
  值了一夜的陈亦从他办案的殿内出来,步伐依旧稳健,但眉眼间却带着几丝难掩的疲怠。
  北典府司的人命都短,一是早些年拼命杀敌留下的病痛,二是因为这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案子和那复杂的勾心斗角。
  有些案子查不明白,有些案子查明白了要当查不明白,一桩桩一件件,心眼少长一点,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得罪人了,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这么多事情压在脑袋上,有的时候确实反应不过来,所以北典府司里那些上了岁数的都常备一银壶,壶里面泡上老人参,时不时来上一口,提神醒脑。
  陈亦从殿内出来时,隔壁房间里的百户也走出来,两人都是要交班,就并肩一起往外走。
  “最近有没有什么烦心案子?”隔壁的百户纯属无聊,打着哈欠问他闲话。
  “没有。”陈亦只摇头:“都如常。”
  陈亦以前跟过沈蕴玉,嘴严得很,就算是闲聊,也不会露出半点风声。
  他们言谈间,已经交过班了,陈亦与同僚分开,踩着春风,往他的家中走。
  他不过是一个百户,自然住不起内城那些昂贵的官院,所以他的住址是一处比较僻静的院子,混着一位富贵商贾人家,一位颇有些名气的药娘,和一位在龙骧书院教书的先生。
  院子偏僻,但也幽静,一条街巷里面有四户人家,都是体面人,家中都养着健仆与私兵,将街巷院子都收拾的整整齐齐,还有几乎人家墙角下种着各种树木,在早春里,焕发出嫩芽来。
  清晨间,陈亦往自己家的院子走,他耳聪目明,难免听见隔壁几家的动静。
  商贾人家正在套车套马,准备去开店铺做生意,亦或者是去送货,药娘前些日子接诊了一位富贵人家的夫人,现下正坐在熬药,淡淡的苦涩药味儿顺着檐墙飘散,与初春的薄寒天气混在一起,但并不难闻。
  再走一走,便能听见那位夫子早起抚琴的声音,琴声悠扬。
  随着陈亦迈步进巷内,这一条小巷也就跟着活起来了。
  他迈入院门的时候,院内的老仆在洒扫——他们院子里的仆人很少,何采不讲究这些,有两个人
  办事就行,陈亦则是疑心重,不爱用那么多人,只有几个趁手的老仆,也从不在外面买仆人回来,只用仆人生下的孩子,知根知底的用。
  北典府司的人都有这个毛病,大概是因为四处探听别人,所以总害怕自己被人探听,锦衣卫干多了听内测外的活儿,便对自己家的府门严防死守。
  老仆瞧见陈亦回来了,便低头和陈亦行礼,道:“见过大人。”
  “嗯。”陈亦道:“夫人呢?”
  “夫人还在书房中,昨夜未睡。”老仆回道。
  陈亦便往书房中走。
  他们家的书房极大,分左右两边,他与何采各占一边,案牍上都摆满了两人的卷宗,但是他们俩都默契的从不看对方的东西。
  别人家相公夫人在厢房里浓情蜜意,他们俩相公夫人在书房里征战天下,一忙起来谁都顾不上对方。
  因为他们俩常忙,所以书房内还摆了一张床,忙完了连厢房都不回了,直接便在书房里睡。
  他们俩没有孩子的时候是如此,有了孩子之后,干脆把孩子也摆在书房里,那孩子从小一睁眼,便是数不清的案件条例,左边是杀.人如麻、有事儿没事儿抓人下狱的爹,右边是心硬如铁,手腕强硬的娘。
  他自年少起,便懂了什么叫官场不易。
  陈亦今日进书房门的时候,何采已经窝在床榻间睡着了,她最近在修律法,大奉的律法其实并不全面,时常会碰到一些漏洞,而且还有很多不太好的地方。
  比如,若是杀.人的话,亲族内杀.人,罪减一等,父杀子,又减一等,夫杀妻,再减一等,甚至如果再多一点其他的条件,杀一个人,可能只需要赔一点钱。
  之前何采便听闻了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已经成婚的妇人与人偷情之后,被夫家抓到,被沉塘而死,夫家只是赔了一点钱,因为是亲族,又是夫杀妻,且那女子还犯了七出之罪。
  而处置这个案子的县令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判了赔钱了事。
  在比较繁华的地方,会有一些女人为这个女子鸣不平,这男子偷腥的事情也不少,这怎么就没见过妻杀夫呢?
  例如江南,在江南哪里,便没有“夫杀妻”的事,江南那头富贵人家的姑娘宁可自己招婿,
  都不嫁人。
  据说,在江南那头,纺织业盛行,又少耕田,女子反倒比男子更有优势。
  所以江南那边的姑娘们便想不通,现下女子都能为官了,怎么命还是这么贱呢?
  但偏偏,这些人的命就这么贱。
  想要改变,从来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潜移默化,朝廷需要更多的女官,乡野需要更多的女吏,也需要一个公平的律法。
  何采还见过更惨的呢,她之前去一些乡镇里查案,在更偏僻的地方,甚至还有“租妻”一说,听的让人毛骨悚然。
  租妻,便是这一户人家将自家的妻子租赁出去给别人家生孩子,基本都租一两年,先怀上孕,然后给这户人家生一个孩子,生完了之后,再回到自己的本家去,用来换取银两。
  但是,这银两也到不了这个妻子的手里,多是到这个丈夫的手里,若是这丈夫也是个辛苦劳作人、要钱是为了看病之类的便算了,但是大部分租妻的,都是一些吃喝嫖赌之徒,因为没有钱路,所以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妻子的头上。
  但是偏偏,女子出嫁从夫,一旦将籍贯落到了夫家的头上,那就是夫家的人,她的生死都被捏在了夫家的手里,夫家想让她如何她就如何,她就是一个货物,一只牲口,一个能生孩子的肚皮。
  因为大奉律法如此,所以她们便如此。
  站在权力顶端最高层的公主与一些世家贵女可以免于此难,但是那些出生在寒窑里的姑娘们却不能,她们生来,就是被挑选,被买卖的。
  这也是何采一直想要改变的。
  所以她竭力的在制定,修改,她不可能一步登天,让所有人立刻接受女子与男子平等,女子不能被买卖,但是也在慢慢的修改这些。
  因为她是女子,因为她开创了女子为官的先河,所以不知道有多少人一直在观望她,女子迟疑不定,有的骂她不是良妻,为女身却要做男事,败坏女子德行,有人远远看着她,不说话,但也不过来帮她,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在试图和她做一样的事。
  比起来各种态度的女子,那些男子的态度就简单多了。
  “女人嘛,知道什么呢?”
  “迟早会出事的!”
  “她就
  是妖言惑众,迷惑了圣上罢了!”
  也就是何采长的不好看,她若是生的貌美,怕是那群大臣们就要攻讦她靠脸来祸乱朝纲了。
  所以何采越发不能出错。
  她一个错误都不能出。
  她将一个案例反反复复看上好多遍,才会下笔写字,直到累了,便回到床上短暂的歇息片刻。
  何采睡着的时候,陈亦正好从书房外面走上来,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抬手摸了摸她的脸。
  陈亦的手掌干燥温暖,轻轻地拍了拍何采的背。
  何采迷蒙着问了一句:“回来啦?”
  她睁开眼时,便瞧见陈亦穿着飞鱼服站在她面前,与她早些年时记忆中一样。
  陈亦生的算是清隽,又因为在北典府司待久了,所以周身透着一股肃杀冷气,瞧着有些摄人,但何采知道,陈亦是很好的人。
  他沉稳,安静,与大多数人都一样,不出头,不冒尖,虽是寒门出身,但却是靠着攻击一步一步走上来的,他是个沉稳的人。
  但是,真正打动何采的,不是因为他的这些优点,而是因为陈亦发自内心的尊重她。
  陈亦从不认为她是个女子,就觉得她不行,觉得她弱上几分,觉得她天生就可以被轻怠。
  陈亦对她,与对其他的男子没什么区别,她以前和陈亦还没有在一起,只是合作关系的时候,她若是办成了事,该是她的功就是她的功,陈亦从不克扣薄待她,该是她的错就是她的错,陈亦也从不对她手软。
  所以何采也平等的,对陈亦如此。
  到后来,他们走到了一起去后,陈亦也理解并支持她的事业。
  虽然她的事业在大多数人眼里都是莫名其妙的,谁会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但陈亦与她说:“世间蝇营狗苟之人何其之多,为自己搏一个前程的人又何其之多?唯有你,是在为旁人争命,他们只能瞧见你的利益得失,却瞧不见你挣来的东西,何采,你是很宏伟的人,世间的女子都会记得你,日后的史书上,当有你一笔,我娶你,我为你夫,是我的荣幸。”
  他是懂何采的人呢。
  所以,何采才会嫁给他。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一切的过去在眼前一晃,便变成了陈亦的脸,陈亦脱下飞鱼服外袍,倒在她旁边,抬手将她抱在怀里,温柔的摸着她的脸。
  “回来了。”陈亦用下颌轻轻地蹭着何采的额头,声线轻柔的与他道:“再睡一会儿,阿采。”
  何采便也闭上了眼,抱着她的夫君,随着他一起沉进了这初春的晨间里。
  他们呀,偷来浮生半日闲啦。!
  第133章 提灯日常
  初秋,正午时分,沈提灯已到了他们约定好的地方。
  约沈提灯来的友人姓李,名李逢春,与沈提灯同岁,今年也不过十六岁。
  李逢春今日做东,先在一家酒肆里摆了宴,一群少年郎们酒过三巡后,便寻了个马场去骑马、打马球。
  京中多马场,专门给这些五陵少年们用,算是京中一处出名的地方,骏马飞驰间,马球翻飞,四周都是欢呼声。
  除了五陵少年们,四周还有很多来游玩的姑娘,姑娘们有的下场去打马球,有的干脆在凉亭上坐着饮茶谈笑,处处都是鲜活的,明媚的气息。
  这和北典府司里很不一样。
  在阴暗的诏狱里待久了,只觉得四周都是血腥气,现下出来四周看一看,便觉得人像是活过来了。
  四周的朋友们都三三两两的出去打马球、寻姑娘们说话去了,只有沈提灯一个人懒得动,随意找了块鲜少有人来的草坪,便从马上翻下来,直接躺到了草坪上。
  初春的阳光并不灼热,空气中尚有些微凉,地上是柔软丰厚的草坪,近处没有人音,但远处能听见热闹的喧嚣,一阵风吹过来,便满是草木清香。
  很舒服。
  沈提灯躺在这草坪间,一时间竟懒怠的不想起身,他紧绷的思绪像是在这时慢慢的散开了一般。
  直到此时,旁边突然传来一道温润的笑声:“沈大公子,怎的跑到这儿躲懒来了?”
  沈提灯听声便知道,是李逢春过来了。
  李逢春是他们这一代世家子中,最长袖善舞的一个,不管是王侯将相家的孩子,还是落魄士族家出身的孩子,亦或者如同沈提灯这样的出身,他都照常交友。
  因他乐善好施,喜爱帮助别人,便也交下了很多朋友。
  沈提灯与他关系不错,虽说他们未曾一起出生入死过,但是他们曾一起度过一个难忘的童年时期,那是沈提灯记忆中最轻松的一段时间。
  当他倒在这里,被李逢春叫醒的时候,他有那么几个瞬息,竟然忘了自己已经是北典府司的小旗了,他像是重新回到了多年前的一个春天里,他找了个地方躲懒,李逢春来寻他,邀约他一起去夫子的院子中捣乱。
  当
  沈提灯再睁开眼的时候,瞧见的却不是一个一脸坏笑的小萝卜头,而是一个身量颇高的少年人,眉眼带笑,穿着一身龙骧书院的红色书生袍,内以锦缎白绸,头顶以绸带为束,一笑起来,一脸温和之意。
  沈提灯脸上也带了几丝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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