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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被弃

  阿霞早产,出生时,不够四斤。最让父母困扰的,不是没有钱送医,也不是左眉上的胎记,而是阿霞的性别。妻子低头看着怀里襁褓里的女儿,轻轻摸她红粉色的皮肤,随后与身边的丈夫互看一眼。他们对彼此心底的念头都默认不语。妻子生完孩子的隔天就下地了,因为不受婆家待见的她只能忍受下体的疼痛,亲自到厨房煮几个鸡蛋和面条作为伙食。至于丈夫的去向,当他知道妻子生得是一个女儿,即刻就与同村人出城干活了。他像是一个借宿的人,没有留任何留宿费,不声不响地就走了。
  不知是贫穷使人没有良心,还是丈夫本就是一个狠心的人。妻子的泪早已流干了。她捧着装着一碗装着清汤面的铁盆,从厨房走回卧室几步路里,她的步伐缓慢得像是一个年迈的老太太。满满的一盆面条条被汤水泡发了,妻子麻木地嚼着坨成泥巴的面条,只有酱油和猪油的食物,根本吃不出什么味道。她的身旁放着一个简易的竹篮,女婴则被装在里面。其实女婴是第三胎,这个篮子曾经装过她的两个被贱卖的亲姐姐。妻子的眼神茫然地盯着空无一物的桌面,一点儿都不关心从出生就不曾喝过一口母乳的女儿。母性在腐朽的思想面前,已经不管用了。她只想通过生儿子,来换取家人的一丁点认可,甚至是一点怜悯的眼神来证明她在家庭里的重要性。
  卧室也是产房。尽管开着窗门,但是里头总是弥漫着一股子甜腥的臭味。妻子的衣服和裤子好几天没洗了,她不得不碰凉水了。不过在此之前,她得把孩子处理了,就像往泼一盆肮脏的水一样。她味如嚼蜡地把面条吃完,然后特意换了一身新衣裳,梳了一个漂亮的头发,还戴上了唯一的一对银饰耳环,洋洋洒洒地出门卖女儿去了。
  村里人见到妻子,纷纷撇过头去。无人敢问她要去何方,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妻子穿着一双帆布鞋,踩在三拐五道的泥巴路,来到三叔的家门口。她敲了敲门,不久,一个中年男人来了。他将身体堵在两道门的中间,似一点儿缝隙都不愿意为妻子敞开。
  “三叔,您行行好吧。这是最后一个女儿了。”
  三叔看着襁褓里的婴儿,一边用舌头叼弄嘴里的牙签,一边细细考量了一番,说道。
  “够了,都收够了。城里的政策管得紧,他们不要女娃了。”
  “您再帮我问问吧,她怕是活不多久了。”
  “她脸上长了什么怪玩意儿?”
  “一块胎记。收去干活不碍事儿的。”
  “哪儿不碍事儿了?就算收去乞讨都要好货儿。你这个,太丑了,不行。”
  孩子被判死刑了。妻子感到一阵晕眩。村民眼睁睁看着妻子低着头,走出巷子,在村口坐上一辆出村的三轮车。弃养女婴正如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他们见怪不怪了,都晓得走进那条巷子里意味着什么,所以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们只是看着,就这么远远地看着。
  冷风吹拂在妻子的脸上,拨弄她鬓角的发丝。路上的泥坑颇多,抖得妻子的腹部坠痛。她不得已下车,却不知道要去哪儿,只好沿着一大片油菜花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裤裆涌出一阵温热的湿意,她不可置信楞在原地。她漏尿了。她扭头,向后看了看自己的屁股,又低头看脚边的裤腿。一滴,两滴,她看到尿液落在地里。她仓惶地看一眼四周,随后注意到旁边的河沟。现在的河沟是干涸的,等过几天,就会下雨了。
  妻子抬头望天,却发现自己心如死灰,竟然连一点愤然的质问都没有。她该抱怨什么呢?这世上的女人,不都是这样过活的吗?儿子会有的,丈夫也会回心转意的。妻子这样安慰道。她为自己的贤惠感到满意。天公骤然变了脸色,似乎感应到眼皮底下又有一桩谋杀案即将发生——要下大雨了,母亲要杀人了。她加快脚步,迎着身边飞起的风沙,为女儿选择一块儿适合安葬的风水宝地。不论是暴风,还是雷雨,都无法阻拦母亲对于拥有儿子既是未来的妄想。
  女婴知道自己要被丢弃了。她开始哭叫,试图唤起母亲的理智,可是母亲对她的挣扎置若罔闻。母亲面带笑容,入魔般的一步步走向祭坛,以一条不值钱的生命来换取一个理想的家庭。母亲将婴儿丢在垃圾堆里,转身离开时,不带一点留恋。她甚至敞开衣襟,展开双臂,朝天仰面高唱对下一个新生的到来。风呼呼地刮,雨啪啪地下。大颗大颗的雨粒打在婴儿柔嫩的脸蛋上,她的哭声被雨声覆盖了,就连苍蝇和老鼠都跑了,不曾发现她的存在。她的哭声逐渐在雨中消亡,如同她脆弱尖锐的声音。
  天在咆哮,地在涌动。垃圾堆里开始积水,襁褓里的女婴犹如大海里的孤舟,渐渐淹没进水里。正当污水快要流进婴儿的嘴巴时,一个女人把她捞了起来。女婴停止了哭泣,她把眼睛挣得大大,将面前的女人盯紧了,只为了认清自己真正的母亲。从此,她随养母林凤娇的姓氏,名叫林春霞。
  她们的家是一个三居室的烂尾房,能住人的只有空间最大的客厅,有门有窗,四壁建在。阿霞喜欢这个家园,就像狗不嫌家穷。所以学会走路之后,阿霞便从母亲的背带里脱落下来,迈着两条小腿,跟随母亲出去捡垃圾。尚且年幼的她,不懂外人的议论,只知道捡到好东西,就会兴高采烈地交给母亲,像是枕头、筷子、雨衣、半块儿肥皂、以及快要过期的纯牛奶……而阿霞最喜欢找的宝贝,独属于精致可爱的鞋子。因为她总是穿着两只不同款式和尺码的鞋子,走起路来,踢踢踏踏得像一只笨重地小企鹅。
  等到阿霞三岁的时候,她有了认知,首先领悟的情感不是快乐,而是羞耻。她在某一天,恍然意识到他人眼中的含义。他们盯着阿霞瞧个不停,时而与旁人低语,时而与捂嘴窃笑,大人的沉默不语,却善用那锐利的眼光,让阿霞陷入无止境的局促当中;而小孩的童言无忌,更是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刃,笔直地插入她的心脏。阿霞不是傻子,也不是疯子,她看得懂家长眼里的戒备,以及教导孩子时所说的那些告诫的话语。
  因此,同龄的小伙伴在远处瞧见阿霞,统统都会躲回家里,而阿霞一旦追上去,他们就尖声乱叫,仿佛见到怪物一般地四散逃开。阿霞不懂,明明自己的衣服整洁,面容干净,与普通小孩没有一点去呗,可大人仍然在议论她,小孩仍然是讨厌她。她不知所措地呆在原地,惘然地承受四周投来鄙视的眼神,眼眶蓄满了委屈的泪水。她不明所以,于是到处抓住路人的手,仰头质问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而他们只是面面相觑,尴尬地笑了笑,然后甩开她的手。从此,阿霞那还未建好的自尊心,就这么被人轻易摧毁了。
  阿霞被伤透了心。她哭着与母亲诉说这件事情,而母亲只是将从餐馆里捡来的半碗凉皮放到她的面前。阿霞推开桌上的塑胶碗,一下扑在母亲的怀里,用脸蛋贴近母亲的胸脯,大声说道。
  “他们说妈妈是疯子!他们不和我玩!他们用石头扔我!”
  母亲一昧地抚摸阿霞的小脑袋,没有说话。阿霞逐渐不哭了,她与母亲平视,忽然明白外人说的没错:母亲的确与常人是不太一样的。假若林凤娇当初没有偷偷离家,与大学同学在前往西藏旅行的路上,被不法分子强行拐卖。她的人生或许就不会像一根断线的风筝,没有人知道会飘到何处。
  年龄只有二十岁的林凤娇被卖给一个四十岁的光棍。村民说这不叫“买卖”,这叫“嫁娶”,因为村民们都尝到了甜头,用着几百到几千不等的价钱,就能买到一个漂亮年轻的纯洁姑娘。她最初因为反抗和自杀,经受男人无数次的棍棒伺候,接着用铁链将她困在一间几平米的小房子里。日子渐渐久了,她死不了,便疯了,或许这是唯一能逃避现实的方法。林凤娇丧失了基本的自理能力,不会说话,只会整日蹲在地上个傻笑,她甚至分不清大便和米饭哪个是能入嘴的,脱裤子就随地排泄,衣服、床单、墙壁都糊了一层褐色的屎尿混合的排泄物。人住的房子比牛马睡得圈子还要恶心不堪。
  林凤娇有两个儿子,长子活到九岁,而次子只活到三岁。她除了生孩子之外,养孩子的事都归光棍所管,因为她发病时会不生不息地揍人。次子掉井里淹死的事情,光棍和她说过,但是她总是一声不吭,继续扒她的饭。有一次,长子前去给母亲送饭,与父亲相似的粗鲁的举止、丑恶的嘴脸与歹毒的话语,似一针镇定剂将她的理智收拢回来。她向儿子温柔地笑着,诱导他打开门栓的铁锁,然后,她把儿子拽进屋里,用被褥捂死了他。
  阳光照在门边,儿子躺在地上。林凤娇望着耀眼的阳光,竟一时不敢伸手触摸。她踌躇半晌,慢慢地把手放在阳光之下,用冰凉的肌肤感受它真实的热度。她一下激动地跳了起来,四脚并用地拔着链子上生锈的一小块地方。她拔啊,用力地拔啊,咬紧牙关地拔啊,整张面孔都不由地挤在一起。随后哐啷一声,她怔怔地看见那条将她束缚近十二年的链子断了。她要跑吗?可是她觉得有事儿没有做完。
  光棍傍晚回家,拿起水烟,坐在凳子上抽了几口,在意识到院子里格外安静的同时,身后一把柴刀利落地砍在他的脖子上。林凤娇连续砍了多少下,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浑身上下都沾着飞溅的鲜血。她在院里挖了一颗土坑,但是由于力量有限,坑洞挖得不大,所以她手起刀落,把光棍的身体从腰部对半砍断,像一张纸片折迭起来,将一大一小的尸体扔了进去。她把坑埋了,把衣服换了,把身体洗了,忙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无声无息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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