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零七章 被收留了
一个平静的小山村,来了一个傻子,有人去询问傻子,你的家在哪里,傻子傻傻的笑着,连话都不会说,根本听不懂这个问题,他只知道肚子饿了要吃东西,吃饱了就睡觉,或者去看小孩子玩游戏。
过了几天之后,傻子竟然试图加入小孩子的游戏,小孩子欣然接纳,毕竟这个傻子看起来不坏,多一个玩伴也不错。
“傻子,我们玩骑马游戏,你当马,我当骑士!”
融入了小孩子之后,小孩子也开始充分利用傻子的身体优势,尤其是身体对抗的游戏。
傻子开心的点点头,经过几天的相处,傻子仿佛大概可以听懂一些语言了,尤其是和小孩子玩游戏的时候。
顿时一帮小孩子开始玩骑马游戏,最后的赢家,当然是傻子这一组,他一个人就可以横扫全场,保证自己背上的孩子不要被拽下去。
“吃饭了!”
一声嘹亮的妇人叫喊声响起,声音传来的地方,还有一股股冒起来了炊烟。
“小武,饭熟了!”
又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呼唤声,然后就仿佛约定好的一般,孩子的母亲们的呼喊,迅速将快乐玩耍的队伍给拆分。
傻子茫然的看着一个个离开的孩子,走进了一扇扇门内,眼神之中虽然有了一点情绪,但是太少了,过了一会傻子就自己去玩小孩子扔在这里的玩具去了。
“大个子,你和我一起回家吃饭吧!”
所有的孩子几乎都走了,就剩下了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也喊过她了,但是她看到孤零零的傻子,犹豫了一下走上前问道,而且她并没有称呼傻子为傻子,而是一个描述性的词汇,叫做大个子。
傻子抬起头,看着对着自己在笑的小女孩,自己也露出来了一个傻傻的笑容,不过却不明白小女孩在说什么,这几天看起来傻子融入了这里,但只是学着小孩子的模样玩耍而已,其实根本不懂游戏的含义,不懂小孩子嘴里喊的是什么。
小女孩看到傻子只是笑,就知道傻子这是没听懂自己的意思,便上前拉着傻子的手,傻子也不反抗,就跟着小女孩一起向她家走去。
来到一闪黑漆漆的陈旧木门前,门半掩着,明显是给小女孩留的门。
拉着傻子走进院子,小女孩的母亲刚好端着饭菜从厨房走出来,正要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
石桌上已经坐着一个中年汉子了,其实看起来比傻子大不了多少,才三十几岁的样子,但是皮肤黝黑,手上满是老茧,一看就是常年在外劳动所致。
看到女儿将傻子带回来了,中年汉子愣了愣,小女孩的母亲也愣住了,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询问的意思,毕竟是夫妻,一个眼神就明白了,这是在询问对方是否要留下这个傻子吃饭。
不过既然他们谁都没有决定将傻子赶出去,那就说明其实他们并不是十分反感傻子,也有几分看傻子可怜,留下来的意思。
“爸爸,大个子好可怜,都没有家和爸爸妈妈,其他小朋友都回家吃饭了,让他在我们家吃饭好不好?”
小女孩拉着傻子的手,小心翼翼的对爸爸妈妈说道,他们家其实在村里属于比较穷的家庭,只能说勉强温饱,饭桌上油腥很少,所以小女孩生怕爸爸妈妈不同意。
“行,
吃饭吧!”
眼神交流结束了,作为家里的男主人,看到女儿天真无邪的眼神,便点点头同意了。
小女孩听到爸爸同意了,开心的急忙拉着傻子走到饭桌前坐下,傻子看着桌上的食物,十分的期待,但是这一段时间吃百家饭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的东西只有给自己才能要,不能主动伸手,否则会被打手。
等到女主人,将一盆子面条端上来,每人面前摆放了一个碗,才开始吃饭。
小女孩的父亲,看到傻子不乱来,递到他面前面条,他才接过去吃,也不吃菜,只是吃面条,顿时才觉得这个傻子还行,至少懂得自己身上脏,不会惹人讨厌。
但是小孩子心思单纯,小女孩并不嫌弃傻子,反而不断给傻子夹菜。
“传志,这个傻子看起来也不坏,不是那种发起疯来就打人的傻子,咱家今年包了不少地,你一个人干活也累,要不就添一个碗,然后干活的时候带上他,多了一个劳动力,东山那边还有几亩荒地,一起开垦了,种出来的庄稼还能多卖点钱,给小云攒点嫁妆。”
饭快吃完了,小女孩的母亲对父亲问道。
“他这个样子,能干活吗?锄地恐怕连庄稼一起都锄了!”
小女孩的父亲,顿时有点怀疑的说道。
说实话村里最近有很多人都在打这个壮劳力的主意,但是大家谁都没有收留的原因,就是怀疑这个傻子不一定听指挥,做不了细活。
小女孩听到母亲的话,顿时也十分期待,因为她知道要是收留了傻子,傻子也就有了家了,小女孩看着傻子十分可怜,不想每天出去玩耍的时候,都看到他睡在大树下。
“试一试再说吧,要是不行就算了,他要是个劳动力,就算是自己养活自己了,要是什么都干不了,那就是他的命。”
小女孩的母亲后面这句没明说,但是意思很明显,傻子要是能干活,那就收留了,干不了活,就只能吃百家饭了,吃到哪天是哪天。
“行,后晌我要去后山拔草,那边的玉米地里野草太多了,不收拾一下今年别想有收成了。”
男主人同意了。
小女孩听到这里,立马露出来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开心笑容,傻子不知道她为啥笑,但是也跟着笑了起来,小女孩的父母看到,对视一眼又继续吃饭了。
本来也没有准备傻子的饭菜,所以导致面条不够吃,最后小女孩的母亲拿出来几个冷馒头,一人吃了一个才算是吃饱。
农村人都是靠在地皮子里刨饭吃,所以吃完饭趁着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就准备去干活,当然不可能带着小女孩去了。
男主人看了看光着脚丫子的傻子,找出来一双自己的鞋让傻子穿上,给傻子给了一双劳保手套让戴上,免得拔草太多将手磨烂了,然后才打算带着傻子出门。
傻子还想跟着小女孩去玩耍,但是小女孩知道傻子想要每天有饭吃,就必须跟着父亲去劳动,便推着傻子跟着父亲出了门。
“傻……大个子,跟着我,不要乱跑!”
走了一段距离,刘传志转身,看到傻子一路上被各种东西吸引,便对着傻子皱着眉头喊道。
本来他也打算喊傻子,不过想到女儿的称呼,觉得还是算了,傻子终究是有些侮辱人
,学学女儿的叫法也不错,而且傻子蛇身高和提醒,也算是一个汉子,这样称呼也没错。
傻子不懂刘传志在说什么,但是知道这是在对自己说话,急忙跟上了刘传志。
先是村里的石子路,走着走着就走上了泥土路,其实也就是村民长年累月用脚踩出来的泥巴路,有的地方平坦,有的地方陡峭,道路上还有宛如豆子一般圆滚滚的羊粪蛋,村里有放羊人,走的也是这路。
“哎,传志,你带着这个傻子干啥去?”
走了一段距离,遇到了一个扛着锄头回家的村民,看到刘传志带着傻子,便好奇的问道。
“我看他也可怜,便打算看看他能不能干活,要是能干活,家里添个碗,他也不至于饿死了。”
刘传志笑着说道。
“我看够呛,你看他那傻样,连三岁小孩子都不如,你这恐怕是给自己揽了个累赘,小心赖着你不走了。”
那个村民笑着说完就走了。
顿时带着傻子往地里走去的刘传志,转头看了看傻子,叹了一口气,没有立马赶走傻子,这都走进山里了,要是不管的话,傻子可能会迷路饿死在山里,实在不行,带出去以后再赶走也行。
傻子反正什么也不懂,就跟着刘传志,终于一路来到了半山腰,然后看到了前些年全国都搞合作社大锅饭时期,平整出来的土地,地里种植着玉米,但是因为这是在深山里面,到处都是荒草,所以荒草的种子也多,风一吹就飘来了,地里的荒草也不少。
两人通过一边用工具挖出来了半米宽的小路,走到了地埂边缘。
“拔草,跟着我拔草,这种,是粮食不能动,其他的这些,全都是草,要拔掉!”
刘传志语言和动作结合的指着地里的庄稼和荒草,给傻子解释了起来要怎么干活。
可是傻子一脸茫然的看着努力解释的刘传志。
刘传志看到傻子无动于衷,叹了一口气,干脆转身先干活去了,看傻子会怎么做。
傻子站在地埂边缘,盯着刘传志的动作,随着刘传志的劳动,一排排整齐的玉米被清理了出来,而长在玉米植株之间的荒草,不断的被拔出来丢到了地垄外面。
刘传志干了一会,转头看到傻子还直愣愣的站在原地,深深叹了一口气又继续干活去了,觉得自己就不该报以幻想。
地里的荒草,之所以要拔掉,而不是用农具锄掉,是因为荒草的生命力都旺盛,你要是不把根部给一起连根拔起的话,过几天又长起来了,等于白干了。
就在刘传志专心干活的时候,忽然眼角似乎看到了什么在动,他站起来用拳头垂着因为弯曲,所以僵硬的腰肢,却看到傻子竟然开始干活了,而且有模有样的学着自己,效率相当的高,双手十分快的不断将荒草从地里拔出来丢在一边,明明比自己干的要迟,但是却比自己还要快、
刘传志黝黑的脸上露出来了笑容,明白了傻子这是听不懂自己说话,所以一只都在观察自己干活,这是看的差不多了,所以才开始动手了。
结合之前傻子前几天先看村里的孩子玩耍,这两天才加入小孩子游戏的队伍,他顿时明白,傻子不会说话,但是学习动作的能力很强,需要先观察然后就可以学习的惟妙惟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