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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六爷得讯,沈谦体贴

  权捍霆在得知沈婠要跟沈谦一起出差的时候,就问邵安珩要了最新研制的微型追踪器。
  这款追踪器直接采用皮下植入,经无数次活体实验,暂未发现副作用。
  且芯片由完全可被人体吸收的生物材料制成,有效期为一百天。
  一百天后,芯片就会被人体代谢自动消化,无须再从皮下取出。
  权捍霆是趁沈婠被做晕过去的时候完成了植入,过程相当顺利,又专门交代凌云把信号接收端口盯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就连飞机上,过问也不曾间断。
  降落占鳌,权捍霆便着手处理眼前的烂摊子,正是用人之际,他却坚持让凌云关注沈婠动态,一刻都不能放松。
  楚遇江看在眼里,怪异在心。
  这还是他印象中那个单刀直入、铁血果断的“六爷”吗?
  性格上的雷厉风行未曾改变,却比从前多了一丝温情和柔软。
  而这种温情和柔软只对沈婠有效。
  所以当下权捍霆一听“沈小姐”三个字,霎时神色大变,楚遇江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毕竟为她,爷已经破例了无数次,失态过不知道多少回。
  习惯成自然,他早就见怪不怪。
  “她怎么了?”就连提起内奸都没用这么肃杀的语气,权捍霆眉目冷沉。
  凌云只觉一股威压扑面而来,令他下意识屏住呼吸,语速却不慢:“最新定位显示沈小姐在……医院。”
  ……
  沈婠丝毫不受沈谦影响,稳稳当当睡了个好觉。
  只是睡前她看了眼还剩四分之三的输液瓶,纠结应该先睡一觉起来踩着点叫护士拔针,还是等输完了再安安心心地睡。
  没想到就在纠结之中恍恍惚惚地睡着了。
  再次醒来,眼前是空掉的输液架,上面没有吊瓶,也没有枝枝蔓蔓的输液管,再看手背,消毒棉团封住了针孔,再由医用胶布固定,红肿已经褪去,只剩肉眼可见的淤青。
  并没有预想中可能会被倒抽血的情况发生。
  “你醒了?”年轻护士推门而入,笑容灿烂。
  就像窗外的太阳,一片光明,看见就让人心情舒畅。
  “嗯。”沈婠坐起来,靠在床头。
  护士见状,体贴地往她背后塞了个软枕。
  “谢谢。”
  “举手之劳。”
  “除了这个,还有昨晚你们及时过来拔针,不然我睡着了,血肯定要回流。”
  护士拿出耳温枪伸进她耳朵里,闻言,摇了摇头:“这可不是我们的功劳,你男朋友一直守着,也是他到值班室来叫我拔的针。”
  男朋友?
  沈婠挑眉。
  半晌才反应过来对方指的是沈谦。
  他不是摔门走了吗?
  护士:“……我们第一次查房的时候他没在,当时你已经睡着了,我们找不到人签字,正准备打电话,你男朋友就回来了,一身的烟味,被主治医生耳提面命教训之后,还特地去洗了个澡,这些你一点不知道?”
  沈婠摇头。
  她是真的睡着了。
  “他现在人呢?”
  护士左右看了两眼,摇头:“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你可以打电话问问……嗯,耳温正常,总算退烧了,嗓子痒不痒?”
  “不痒。”
  “呼吸呢?还顺畅吗?”
  沈婠点头。
  “那就是单纯由劳累加上发炎引起的发烧,以后得注意了,你身体底子本来就不太好,要好生将养,不然等年纪大一点,各种毛病就出来了。”
  沈婠十分受教地点了点头:“谢谢,我以后会注意的。”
  并非敷衍,而是再认真不过的态度。
  因为她知道,这位护士说的句句都是大实话,上辈子她就亲身体验过那种被病痛折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沮丧和痛苦。
  所以这辈子她对自己的身体格外小心,只除了某人在床上用力过猛……刹不住车。
  护士见她白皙的面颊浮现出两抹红云,隐约带着娇羞之意,不由偷笑地弯了弯嘴角,心道:虽然男人少了点理智和分寸,但两人感情恐怕是真的很好,否则也不会闹得没有节制。
  想到这里,年轻护士满眼羡慕,俊男美女的组合天生就让人有好感。
  颜狗的世界只看脸。
  “我什么时候能办出院?”沈婠问。
  “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建议再留半天以作观察,现在是退烧了,但没办法保证不会卷土重来。”
  “好。”
  沈婠应下了。
  至于永林的招标会,她一点都不担心。
  对方的态度都殷勤成那样了,就差在身上挂个牌子,写:来呀来呀,没跟我们合作吧!
  就算明达不想中标,对方也会想尽办法让他们中标。
  包括昨天的请客吃饭,还有接待住宿……
  沈婠一眼就看穿永林的打算。
  她不信沈谦没发觉,但他不敢赌,所以才会对那边的邀请模棱两可,借以试探。
  过于谨慎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想得太多,心累。
  整个上午都不见沈谦,当然,沈婠也没打电话问。
  直到中午饭点,他才出现在病房,手里提着打包好的食物,还有一罐鸡汤。
  饭菜出自京平当地一家以素食闻名的私房菜馆,在来之前,沈婠无意中听苗苗说起过,据说是XX点评人气最高的私房菜,并且限量供应,开业至今零差评。
  要约一桌菜,得提前半个月。
  沈婠尝了一口,顿住,下一秒加快进食速度。
  好吃!
  男人静立一旁,不动声色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嘴角弯了弯。
  菜品用料清淡,味却很足,把食材的清香和高超的烹饪技巧完美结合。
  辅一入口便觉不凡。
  恰好沈婠又是个喜欢吃的,连话都顾不上讲,就直接埋头苦干。
  等她五六分饱了,才抬眼看向不远处的男人。
  沈谦:“好吃吗?”
  “好吃。”不是“可以”,也不是“还行”,而是最直接的肯定。
  男人顿时又愉悦了几分。
  “我问过医生了,今天下午就可以办理出院。”
  沈婠轻嗯:“你安排就好。”
  两人谁都不提昨晚那场争执,就像什么也没发生。
  对待食物,沈婠的态度从来都是珍惜且敬畏。
  更何况,这些菜味道上佳,她不吃完都对不起自己。
  好在分量不多不少,刚好吃饱,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刻意?
  沈婠只一个念头闪过,不欲深究。
  ……
  下午,沈谦替她办了出院,还拿了一大包药。
  回到酒店,沈婠打算自己回房,不要他送。
  “……别闹。”男人皱眉,语气严肃。
  “我已经退烧了。”沈婠定定看着他。
  “这不是理由。”
  “我自己可以。”她再次强调。
  “沈婠,你在害怕什么?”男人轻笑勾唇,似笑非笑的眼神落到女人脸上,是赤裸裸的探究和深挖。
  “你觉得呢?”她在怕什么?
  沈谦突然低笑,胸腔发出磁性的共鸣音:“原来你都知道……呵呵……”只是不愿承认,更不愿面对。
  沈婠避开他过分灼人的视线:“别忘了你的身份,哥哥!”
  说完,夺过他手里的药,转身回房。
  男人伫立良久,最终一声轻叹逸出唇畔,竟不知苦涩居多,还是自嘲更甚。
  ……
  傍晚六点,沈婠睡了一觉起来,正洗漱完就听见敲门声。
  “谁?”
  “是我。”
  沈谦!
  她扎好头发,走过去开门,“有事?”
  “你想让我站在走廊里说?”
  女人蹙眉。
  “再怎么说我也把你送去医院,还是你的哥哥。”他一字一顿。
  哥哥……
  他最排斥的身份如今却是接近她的唯一筹码。
  沈谦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沦落成这幅鬼样子,明明知道不可以、不能够、不应该,却还是无法从泥沼里挣脱,甚至隐隐希望陷得更深。
  “进来吧。”她侧身,让路。
  男人迈步入内,见桌子上的药根本没动过,忍不住皱眉:“你没吃?”
  “……”
  他目露冷光,沉沉看了沈婠一眼,最终什么都没说,取了干净的杯子,接了温水,最后把该吃的药品放在瓶盖里一并递给她。
  如果沈婠没看错,他刚才取药的时候根本没看说明。
  哪种药吃几颗,他都记在脑子里!
  沈婠忽然觉得这种“体贴周到”不应该出现在两人之间。
  他们是敌人,是各自夺权掌控明达的绊脚石,从她成为总裁的那一刻,不,应该更早,从踏足沈家的那天起,他们就注定相争,不死不休!
  “你在想什么?”
  沈婠不应。
  “为什么这样看我?”
  她仍然是不语。
  沈谦看了眼手里的杯子,表情带冷,眼底却一片温润:“接着。”
  女人不动,他便强硬地塞到她手里。
  “还有药。”
  沈婠只能当着他的面,吃下去。
  他接过空杯放到一边,不见外地下达命令:“去换衣服。”
  “?”
  “永林那边第三次约了,不好再推。”
  沈婠眉头骤紧:“你明明很清楚,我们就算不跟那边交涉应酬,永林的招标项目多半还是落到明达头上。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参与这种毫无意义的饭局?”
  “我们不担心,但你想过没有,永林那边是不是也跟我们一样笃定?”
  “……”
  “从永林的态度可以看出,他们需要明达;同样的道理,我们所传递出的信息和讯号也要安他们的心。生意是相互的,你来我往才有合作。”
  沈谦的意思不难理解,简单点说,大家聚在一起吃个饭,推杯换盏,宾主尽欢,借此向永林传达“愿意合作”的意向。
  经此试探,双方在招标会上就能默契地“狼狈为奸”了。
  对此,沈婠必须承认有道理,因为上辈子她赴过的饭局数不胜数,敬过的酒多不胜多,当然深谙这背后的“潜规则”。
  但身体就是这么一点一点被自己败坏的。
  “给对方一个暗示不就行了?为什么偏要走饭局的形式?”
  “我们肯给,也要对方肯信。”而普遍的信任都是在酒杯上建立起来的。
  沈婠:“你可以自己去。”
  “别忘了现在你才是明达总裁。”
  “永林是有多大的面子,一个CEO难道不够?”
  男人在公事上固执得可怕,目光已经沉凛下来——
  “这是你的职责。”
  沈婠反口相诘:“难道我的职责不应该是拿下这个合作项目?”
  “现在就是必经过程!”
  不管沈谦好说歹说,沈婠咬死不去。
  最终,男人压抑着怒气,一字一顿:“最后问你一遍,去还是不去?”
  女人挑眉,深深看了他一眼,“你确定要我去?”
  “是。”
  “好啊,”表情淡漠下来,眼底覆盖一层寒霜,嘴角的笑却愈发灿烂,“那就去吧。”
  沈谦愣住,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毕竟沈婠倔强他不是第一次领教。
  “你……”似乎有话要说。
  可惜,沈婠没有给他机会。
  走过去把门拉开,做出送人的姿态:“请你出去,我要换衣服。”
  男人前脚刚踏出,便听砰的一声——
  门从里面关上。
  一刻钟后,沈婠穿着小黑裙、踩着高跟鞋出现在他面前。
  明明是很正常的打扮,裙子设计剪裁并不暴露,妆容也是以清爽自然为主,但她皮肤太白,在黑色的映衬下愈发凸显。
  再加上裙子的长度在膝盖上方,将女人一双纤长的小腿露在外面,晃眼一看,竟比骨瓷还要精致三分,令人心痒难耐,想要知道摸上去是种什么感觉。
  沈谦第一时间半眯双眸,看上去就像苛刻的打量,实则却是借此掩盖眼中一闪而逝的惊艳与灼热。
  她很美,他一直都知道。
  从她踏进沈家,闯入他视线的第一眼,沈谦就无比确信。
  虽然沈婠瘦得像根竹竿,穿着最廉价的白色连衣裙,神态怯懦,弱不禁风,宛若路边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花,但沈谦还是从她身上发现了别人不曾发现的美丽。
  经过一年多的调养,她脸上恢复了正常的红润,虽然依旧纤瘦,却不似之前苍白。
  “我好了,走吧。”稳稳地走过去,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是了,还有气质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变。
  她始终是山巅难以融化的白雪,孤冷清寒。
  “去加件外套。”沈谦鬼使神差地开口。
  他不是没见过身边女人比这更暴露的打扮,但此刻面对沈婠,他就是忍不住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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