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探花郎的小青梅 第13节
魏氏听着宋威堂这样说,急忙在桌子下面用手揪了一下宋威堂大腿,宋威堂大叫一声:“哎哟!你掐我干嘛!”
魏氏更是尴尬,马上道:“他是个粗人,不会说话,他的意思是我们这些年都在能力范围内将最好的都给了珞秋,她如今能长的这样有福气,想是她本来命里如此,带着好运呢!”
傅以恒倒是知道真实情况是怎样,有些人面上说的话他自然也不会去驳,弄得人尴尬下不了台阶,于是只开口询问:“这一路来,我也甚是好奇,小时候我与珞秋在一起玩耍时,她生的粉雕玉琢,甚是可爱。如今不过几年光景就长这般....”说到这,傅以恒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宋珞秋,怕自己的话稍不注意伤害到她,便没有将最后一个“胖”字说出来,只道:“以恒想过,若是按哥嫂家中条件与这么断时日,不应该的,可知是什么内里原因?”
宋威堂听完这才将话说了出来,宋珞秋从穿过来便是这样,对于自己怎么成这般也是好奇,于是也将目光投向宋威堂。
“珞秋大约十岁时候便生了一场大病,那病症我们一家人都怕她活不过来,当时我爹娘还在世,为了救她的命,不知道在哪弄来了什么偏方,给她吃下去,那个偏方吃了好长一段日子,好在最后将珞秋的命救回来了,可是好起来的珞秋便胃口大开,这人呐就越来越胖。到最后,便怎么也瘦不下来了。”宋威堂缓缓说道。
傅以恒抓住了关键点:“大哥,你可知道是怎样的偏方?那偏方还在吗?”
宋威堂摇摇头:“爹娘去世后,我们也没大在意当初那个偏方,自是不见了。只要珞秋能活着,便是好事。”
宋珞秋听完也明白了,自己这个肥症想是那方子给吃出的问题,若是要想弄明白由理,得寻着人再看看,或是找着方子拿去对症处理。
“妹夫啊,既然你已经娶了珞秋,便不要嫌弃她,我这妹子虽然长得不行,可是性格好啊,从不跟人红脸发脾气,软得很。”宋威堂小心翼翼道。
这一句一说,桌子下面的腿又挨了魏氏一顿掐,魏氏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傅以恒勾起嘴角,低声道:“我既已娶了珞秋,她便是我妻,这一生是当爱她,护她,尊重她。”
宋珞秋转眼看向傅以恒,只觉得他演技十分生动。
第21章 胖墩墩在外贼有面儿
“瞧瞧妹夫的样子,真是个痴情好男人,我妹子跟了你,我就放心了。”魏氏谄媚笑道,“要说我这妹子福气真是好,嫁到傅家这么好的人家。”
而后又对着宋珞秋说:“珞秋啊,你也得赶快给傅家添个一儿半女,让傅家二老早点抱上孙子。”
听着魏氏一连串的笑声,宋珞秋把面前的米饭戳了个洞。怎么各个都催生,不知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吗?要是以后生不出来难不成都要怪她,反正傅以恒这么要面子的人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问题的。
想来这的确是桩棘手的事。
沉思片刻,宋珞秋往嘴里送了一筷子米饭,这一口嚼得颇有些愤懑。
过了一会儿,她想,管他呢!要是因为无子被休弃,正好卷铺盖走人,旁人听说她生不出孩子,还少了被安排再嫁的麻烦。她正好带着她的财产做单身富婆,到时候开家小酒馆做掌柜……
宋珞秋越想越多,又因为憧憬被休后的美好生活,嘴角不觉微微勾动起来。
傅以恒见宋珞秋笑了,脸上一红。想是宋珞秋的嫂子说了生孩子的事情,把宋珞秋说害羞了,如此看来,宋珞秋还真有些可爱。
于是在魏氏催婚好大一会儿后,傅以恒又接下话来:“珞秋刚过门没多久,倒也不急。日后有缘,我们定会有子嗣的。”
他本是客气应对魏氏,因为至今他也从未想过生儿育女的事情。却见宋珞秋疑惑地拧着眉头看了他一眼。
宋珞秋:生你个大头鬼!你答应你自己生去啊!
傅以恒想着,宋珞秋肯定是怪他从来不跟她行房事,这会却自信满满地表示日后会有子嗣,有些理亏地埋下头,往嘴里送了两口饭。
魏氏瞧着气氛好像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索性没再说生孩子的事情,只一个劲殷勤地夸东捧西,又是添菜,又是倒茶。
宋珞秋对魏氏如今的虚情假意十分不适,简直比像当初一天挨三顿骂还难受。本着不浪费粮食的想法,三两下吃完碗里的饭,便放下碗道:“我吃完了。”
傅以恒随后放下筷子:“多谢兄嫂款待,我也吃饱了。”
宋威堂见两人都放下筷子,便也不再吃饭,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笑道:“吃的还好吧。都是我们自己养的鸭子,鸡啥的,鸡蛋也是今天你嫂子刚掏出来的还算新鲜。虽然比不上你们府里的吃食,但也也是我们一片心意。一会你们走的时候把我们养的那些鸡呀鸭呀的拿上,你们嫂子喂的可肥可好了,还能下蛋吃呢。想来府上都是吃专供的肉食,那些个菜场里养的畜生多了,比不得我跟你们嫂子养的精,肉也未必好吃。”
魏氏赞赏地看了一眼荣威堂,觉得他终于会办事了一回。
宋珞秋腹诽:那些鸡和鸭子,一直是我喂着的,我不过嫁了几天,就成你们养的了……
傅以恒:“多谢兄嫂的好意,只不过傅家离宋家实在太远,旅途劳顿,这些又是活物,实在不方便带过去。冬日漫长,兄嫂留着将补身子罢。”
“也好也好。”魏氏笑着应下来,“想来你们那里是不缺这些的,再说你们带着过去路上也不好料理,等哪天我们登门拜访,再给你们捎带些好的过去吧。”
宋珞秋:求你别来。
“届时兄嫂要来,傅家一定欢迎。”傅以恒客气一番,而后笑呵呵地收拾了自己和宋珞秋的碗筷。他自小娇生惯养,是不曾做家务的,所谓收拾碗筷无非就是告诉宋家兄嫂自己要离席了。
魏氏也会看情况,当即道:“哎呦,你们是客人,快别忙活。我来我来。”随后将桌上四人的碗筷收拾起来归置在一起,又道:“妹夫妹子,这里冷,快回炕上。你大哥将炕烧的热乎呢,快去暖和暖和。”
傅以恒听后也不说什么,他并不喜欢一直与魏氏这样的人互相客套寒暄,装出一副亲家和睦的样子,随即拽了拽宋珞秋的衣角,示意她跟自己离席去炕上。
宋珞秋乖巧地跟着傅以恒过去。
见两人回了炕上,宋威堂想跟魏氏要过自己的饭碗:“我还没吃饱呢。”
魏氏瞪了宋威堂一眼。谁吃饱了?方才她嘴上一直没停过,就是想着在饭桌上好好联络一下感情,莫叫两家过于生疏,那一桌子的菜她就动了两筷子,现在还饿着呢。
宋威堂被魏氏一记眼刀呵退,索性他也吃了半分饱,不至于饿肚子。这才不作声,慢悠悠往茅房里去了。
魏氏抱着碗筷去了厨房,只想赶快将家务收拾好了,再去跟自己的富贵妹夫攀攀交情说说话。一想到靠着宋珞秋攀上这么好的亲家,以后好处少不了她的,她干活都有劲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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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珞秋眼跟前没了魏氏,一下放松下来,盘腿上了炕,顿时屁股像坐在小火炉上,一阵暖流窜遍了全身。她感到舒适,憨态可掬地笑起来,像一尊胖乎乎的菩萨。
“还是家里的炕舒服,坐上来好暖和。”宋珞秋笑眯眯地说。
傅以恒看着她那般软绵绵的样子,不禁一笑:“你喜欢就叫人往屋子里做一个炕出来,给你烧的暖洋洋的,省得夜里炭炉烧的不够红旺,你又发冷。”
“我不冷,我睡地下还挺舒服的。睡在地上时炭炉就在我身侧,被子里还塞了汤婆子,可舒服了。”
“好啊,我说昨日怎么那么好,让我睡床,原是早就觉得冷,所以要靠着炭炉睡。”傅以恒调侃一句,也不忘关心宋珞秋:“不过你可注意着,这炭炉一不小心便容易烫着,挨得近了闻得炭味多了,当心第二日头晕眼花。”
宋珞秋乖乖地点点头。傅以恒说的就是一氧化碳中毒嘛,她的确该注意,傅以恒虽然不喜欢她,但心还是好的,至少没想过毒死她再找一个。
她正准备夸几句“夫君真好,夫君太关心我了”之类的话,照常给傅以恒带几个高帽子。谁知这时荣威堂却来了,宋珞秋便没撒娇。
宋威堂这一进来带了不少红薯,全部用衣服兜着,他将那些又大又红的红薯放进炕下的炉子里,对宋珞秋和傅以恒说:“家里没什么零嘴,就是地里挖出来的红薯,你们在炕上说着话,一会红薯熟了边吃边聊。”
“我最喜欢吃红薯了,冬天在暖炕上吃又暖和又舒服。”宋珞秋在这个家里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而红薯产量大也没粮食值钱且不好保存,所以冬天她几乎能吃红薯吃到饱。有时兄嫂不想给她吃饭,也会用红薯让她充饥。
宋威堂冲着宋珞秋笑笑,自觉地出了屋子。他知道自己跟傅以恒,甚至现在的宋珞秋都是云泥之别,说不上什么话,只能用一些力所能及的东西好好招待。再而他对于宋珞秋这个妹妹是有亏欠的,所以再让他像魏氏一样毫无负担地去献媚,他也根本做不到。
傅以恒只对着离开的宋威堂道了谢,就没在意什么红薯。他本也没吃过多少这种土货,还是连着土扔炉子里烧出来的,想也知道不怎么干净好吃,于是把宋威堂的话抛诸脑后,看着周围熟悉的场景,不觉与宋珞秋说起小时候的事。
“哎?我记得当时我来你家里,好像还爬上过这个炕,当时我扮新郎,你扮新娘,还掀了你的盖头。没想到这一切竟然在我们长大后成真了。”傅以恒一直都觉得小时候在这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记忆,所以回想时忍不住心生愉悦。
“我还记得当时你掀开我的盖头心里很欢喜,说娶了天底下最好看的媳妇。”其实宋珞秋根本就不记得这一出,当时原身年纪太小了,本身就对那段童年回忆细枝末节的东西很模糊,更何况是她这个魂穿而来的,自然更记不起来了。不过她想,当时傅以恒一定很开心,不然不会露出这副欣然的表情。
既然傅以恒要回忆,那自己就帮他回忆啦。
最后她还不忘顺势卖卖惨:“可惜这一段没有成真。你掀开我的盖头的时候没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媳妇,甚至……”
宋珞秋把话后半截咽了下去,佯装委屈。
傅以恒有些情急:“当时我这么说了吗?”
“说了。”宋珞秋仗着时间跨度大,恬不知耻地肯定。
傅以恒信以为真,又一次心生愧疚:“对不起,我……”
他却没想到自己曾经视作美好的童年记忆,令宋珞秋这般难堪。这都是他的错,他想安抚,但此时此刻他不知怎么说出口,他的的确确嫌弃宋珞秋了,他这个让宋珞秋痛苦的加害人还能怎么安慰呢。
就在这时,魏氏拉着宋威堂掀开屋子的帘子走了进来,一进来就在炕旁边摆上两个凳子,显然是要在此大唠特唠的意思。
然而,尽管魏氏和宋威堂一直找话题与宋珞秋和妹夫傅以恒叙旧。但宋珞秋始终觉得没话与哥嫂说,总是说不了两句气氛便冷了下来,傅以恒在一旁待着也无趣。这便将傅家送来的聘礼搬上来,聊作话题。
第22章 胖墩墩爱吃红薯
傅家送礼送了两马车,方才只顾着叙旧,便叫人落在了院子里,现下无事了,加上也说不了什么话,便叫人搬进来置办一下。
眼看红箱子一个一个落在堂屋地上,魏氏眼睛都亮了,虚情假意地说着:“哎呀,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咱都是一家人了。”
实则已经跃跃欲试地要将箱子打开。
傅以恒从炕上挪下来,走到箱子跟前,一边打开一边道:“这是一套家具摆设,有屏风、梳妆台、衣柜、桌椅,我看兄嫂家中家具陈旧,现在刚好能换了。”
“这是上好的炭火,不呛烟的。马上就该落雪了,天只会更冷,烧这个能睡个舒服觉。”
“这是几匹布,年前嫂嫂能置办几件新衣服。”
魏氏瞧着这些上好的东西,嘴角扬到了太阳穴,她没见过什么世面,算不出这些东西卖出去能值多少钱,但她觉得这些定然很贵。
她一边抚摸着布料,一边暗想:要是直接给银子就好了,这些终归是需要用的物件,越用越不值钱,换成钱才好呢。
宋威堂看出魏氏的心思,于是便对宋珞秋和傅以恒说:“正好,我将这些能摆的都摆上,能存起来的存上,等你们回来就能用了。”
魏氏听着宋威堂的话,尴尬笑笑,用这些东西换钱的想法也落空了,只能符合:“是啊,这些东西下次你们回来就能用上,至于我们,我们哪用过这些好东西,实在是破费了。”
“珞秋的父母都不在了,兄嫂是她唯一的亲人,咱们就是亲家,实在不必客气。”傅以恒道。
魏氏听着傅以恒嘴里的“亲家”二字,高兴极了,想着在宋珞秋得宠这段时间抓紧父母捞银子,这便说:“有妹夫你这句话就够了。”
看完送来的礼品,魏氏张罗着让傅以恒上炕喝茶,没过一会儿,红薯也烤熟了,满屋子都是红薯的甜香气味。
宋威堂方才用饭的时候没吃饱,现下自然是要想用红薯充饥,但又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便将红薯从炕炉里找出来,给宋珞秋、傅以恒还有魏氏和自己一人分了一个,宋珞秋那个是最大的,而后津津有味地吃起自己那个。
天一冷,宋珞秋就爱惦记家乡的红薯,尤其是她这个红薯又大又软,外表烤的焦焦香香的,里面是那种绵丝丝的,一口咬下去香味溢满整个口腔,只是有一些烫,所以宋珞秋一边吃一边吸着凉气,咀嚼一番才敢咽下去,然后称赞:“今年的红薯好甜啊。”
傅以恒一直不知道这一大个红薯怎么吃,见宋珞秋咬了一口,吃的嘴边都粘上黄色的红薯肉,手上还弄的黑黢黢的,实在有些邋遢,便不想动那个红薯,只劝宋珞秋:“你慢点吃,瞧你烫的。”
再看宋威堂也是这般模样,烫的得把红薯在嘴里炒过一遍才能吃,却仍旧是一个劲往里面塞,兄妹俩的吃香如出一辙。
魏氏倒是没动那个红薯,想来是要等它放凉一些才吃,但殷勤地叫傅以恒吃一个,还说:“今年的红薯长得最是好,生的时候就个顶个的面,烤熟了更好吃了。你们兄妹两个每年冬天都喜欢缩在炕头吃红薯,今天虽不算寒冬,但也没落着。”
说着,魏氏便掩嘴笑了。
宋珞秋暗戳戳翻个白眼,这话说的好像是对她多好一样,实际上每年冬天她缩炕头上都会被魏氏赶下去好几次,并且以往这么大的红薯是轮不着她吃。
她懒得计较而已,专注对待烤红薯。因是刚吃完饭,吃完一个红薯肚子已经鼓鼓囊囊的了,任凭魏氏如何再递上来,她也吃不下了。
却见旁边的傅以恒盯着红薯不为所动,只时不时用手指戳一戳,好像是没吃过螃蟹的人第一次螃蟹一样。她这才意识到傅以恒是富家公子,哪里这般生硬地吃过这些土味,于是善解人意地将红薯掰成两半,用锦帕裹着,随后去厨房取了一柄小勺递给傅以恒。
宋威堂和魏氏这才明白为何傅以恒不吃:有钱人果然考究。
考究到这个份上,傅以恒哪还好意思不吃,大户人家最讲究体面,说到底他是来做客的,哪好摆架子对送上来的吃的抗拒。于是接过宋珞秋递上来的小勺子去挖去里面的肉,然后放在口中轻轻一泯,薯肉瞬间在口齿间化开,甜味好像融进舌尖一般。
果真好吃!
傅以恒这辈子没吃过几回粗粮,往常吃的芋头、土豆都是人做得精致才端上来,他也吃不了几块。可这回他竟然不知不觉吃完了一个红薯。
眼见宋珞秋半躺在炕上好像没吃下一个的想法,傅以恒思索着怎么张口再要一个,刚巧魏氏是个会看眼色的,立刻又从火里掏出来一个给了傅以恒。傅以恒于是如愿吃完了第二个。
等第二个吃完所有红薯都躺在他跟前的炕桌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傅以恒难得吊起胃口,也不知是冬天天冷的缘故,还是周遭氛围影响,总之连吃了好几个红薯,甚至到最后勺子都被他丢在一边直接生啃,直到需用茶水压下去才行的地步方作罢。
“傅…夫君好大的肚量。”宋珞秋瞧着傅以恒一嘴的红薯,一个好好的帕子弄成了脏兮兮的模样,顿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