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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少追妻,盛婚秘爱 第111节

  虽然是冬天,苗圃里倒也生机盎然,看上去全是深深浅浅的绿色。
  苏思琪进去挑花草的时侯,很意外的碰到了儿时的伙伴李安琪。她们脾气性格相投,从小学就在一起玩,因为名字里都有一个琪,还开玩笑说她们是双琪组合。后来各自考上大学,联系也没减少,放了假就在一起玩。再后来,李安琪大学毕业嫁到外地,过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连过年都很少回来。从那以后,她们的联系才慢慢断了。
  这样的偶遇让俩个人都高兴坏了,也不挑花草了,坐在木墩子上聊起天来。
  李天琪是个话唠,跟她说起自己的一对双胞胎儿女,说他们怎么调皮捣蛋不听话,说她怎么辛苦怎么累,家里每天都跟战场似的,一片狼籍,地上总有收拾不完的东西。两个孩子总是吵得天翻地覆,还打架。她又要做家务,又要看着他们,真是心力交瘁,老公在外头上班,回到家就低头玩手机,什么都不管,有时侯看到她凶孩子,还要骂她。说起来句句都是泪啊!
  她喋喋不休的说着,苏思琪却从她夸张的话语里听出来一丝幸福的味道。柴米油盐的生活,看似平淡,其实是真的幸福吧。
  李天琪终于收了口,不好意思的笑着说:“听烦了吧?我一倒起苦水来就没完没了。”
  苏思琪也笑:“这样的苦水我也想倒一倒,可惜没有。”
  李天琪就说:“思琪,你怎么还不结婚呢?你和你男朋友感情不是很好吗?”
  苏思琪摇了摇头,一脸感慨:“我们分手了。”
  李天琪着实意外:“为什么?你那么喜欢他,他又对你那样好,我那时可羡慕了,觉得你真是好运,能交上那样的男朋友,怎么就分手了呢?”
  “没缘份吧,”苏思琪感叹了一句,不想再往下说。
  “真可惜,”李天琪一脸怅然:“那么有钱的男人……”
  苏思琪一愣:“他有钱?”
  李天琪反问她:“他没钱吗?送了你那么多好东西,你还送了我一串手链呢,我一直都戴着,你看。”说着她把手腕露出来,那上边赫然是一串红玛瑙,跟她昨天在铁盒子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苏思琪怔怔的看着那串珠子:“这是我送你的?”
  “是啊,你忘了?你有好多这样的红玛瑙,所以送了一串给我,就是……”李天琪想了一下,说:“就是大学快毕业的那年寒假,我去找你玩,你给我看了好些漂亮东西,还送了这串珠子给我。说那些漂亮东西都是你男朋友送的,我当时还不肯要,说你男朋友送你的,我怎么好意思拿,你说没关系,他反正有钱,叫他再买就是了。然后你就跟我谈起他,说你们交往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他对你很好,还说如果他家同意的话,你毕了业就嫁给他……”
  苏思琪整个人都傻掉了,李天琪说的绝对不是林浩楠,但她怎么也记不起来在林浩楠之后,自己什么时侯又谈了一次恋爱?
  她倒底跟谁谈了一次恋爱?难道是方卓越?只有方卓越说他们曾经有过短暂的一段。
  那些玛瑙珠串,还有那块格子手帕,不停的在她脑子里闪来闪去,怎么会这样?她倒底忘记了什么?
  突然,她头皮一麻,记起来沈孟青问过她的一句话:“你为什么不记得我?”
  这句话象一道幽蓝的电光,一下击中了她,是沈孟青!她和沈孟青谈了过一次恋爱,但不知什么原因,她不记得了,所以他才那样问她,至念她仍记得他脸上痛苦的表情,那种绝望得象失去了全世界的表情让她惶然害怕,她一直以为那是自己酒后的幻觉,沈孟青要什么有什么,他不可能绝望,但现在……
  苏思琪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天琪,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还有事,我先走了。”
  李天琪赶紧也站起来,想跟她说几句道别的话,但苏思琪显得很急,转过身就匆匆的走了。
  回到家的时侯,饭菜刚好上桌,苏启荣看到她进来,打趣道:“哟,我们家的粉刷匠回来了,快洗洗手吃饭,今天爸爸做了你喜欢吃的粉蒸肉。”
  苏思琪笑了一下,到厨房里洗了手出来吃饭,可是她对那碗粉蒸肉好象兴趣不大,苏启荣见她总共才夹了两筷子,他以为不好吃,自己尝了一筷子,还是以前的水准啊,便问:“思思,粉蒸肉不好吃吗?我看你都没怎么吃。”
  “还行,”苏思琪说:“挺好吃的!”她把筷子伸过去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嚼了半天也没吞下去,并不象好吃的样子。
  苏启荣觉得女儿有些不对:“思思,你怎么无精打采的?是不是累了?”
  “好象有点。”苏思琪没精神应付父亲,李天琪的那番话让她震惊极了,细细回忆起来,确实有很多奇怪的画面曾经在她脑子里闪过,但画面中的男人总是模糊着一张脸,让她看不真切,就象是白日梦似的恍惚一下就没了。
  “你看看,让你别一下做得太累你不听,没精神了吧?下午别干了,好好睡一觉,养养精神,明天再干。”
  “没事,爸,我那屋再滚一道就行了,趁着今天天气好,滚完就干了。”
  “那爸爸来做,你休息。”
  苏思琪不想和他争,说:“那我干一半吧,剩下的你来干。”
  苏启荣点头表示同意,他看了女儿一眼,小心翼翼的说:“思思,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别闷在心里,告诉爸爸,打你回来,我什么都没问,想着你会主动跟我说,是不是林浩楠他……”
  “爸,你别问了,”苏思琪说:“你说的没错,我们这一次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还没有相互了解就决定结婚,确实很草率。这一段发生太多的事,但都过去了,现在我一切都挺好,另外我辞掉工作了,想在家呆一段时间,好好陪陪你。就这些。”
  苏启荣知道肯定是有大事发生,不然女儿不会取消婚礼提前回家,也不会辞掉工作,但她不愿意说,他就不会勉强。他的女儿内心敏感又坚强,他相信苏思琪可以战胜自己,从阴影里走出来。
  “你能在家多呆一段时间,爸爸太高兴了,钱是赚不完的,陪伴更重要,不管是你陪我,还是我陪你,前世有缘,今生才能做父女,思思,多住些日子吧,爸爸一定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呸!”苏思琪笑起来:“猪才白白胖胖呢!”
  吃完饭,苏思琪到二楼接着滚刷墙壁,刚刷完两面墙,苏启荣就上来把她赶到三楼去休息。苏思琪拗不过,只好上了楼。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象有猫爪在挠似的,就象小的时侯做功课,被一道题难住了,抓心挠肺的想要弄清楚,那种渴望和迫切让她很焦虑。
  她坐起来,透过窗子看到外头那株肥厚的芦荟,那是她小时侯亲手栽的,因为有一次父亲做饭的时侯不小心被烫伤了,家里一时找不到药油,还是邻居从家里掰了一支芦荟过来,敷在父亲手臂上,说芦荟治疗烫伤最好不过。所以后来她也弄了一株芦荟裁在家里。
  其实她真正看的是摊晒在天台上的那些日记,如果她真的和沈孟青谈过恋爱,日记里一定有写。
  第167章 最贵的鸭
  苏思琪有一刹那非常想跑出去在日记里翻找她和沈孟青交往过的蛛丝马迹,但下一刻,她又犹豫了,仿佛在害怕,如果真的有,她该怎么办?
  思虑良久,她终于是走了出去,从一堆日记本里找到了大学最后一年的那本日记,把它拿屋里摊在桌上。
  打开第一页,却是写的和林浩楠的事,慢慢往后面翻,看到写她和林浩楠分手,她痛不欲生的日子,做了很多荒唐的事情,连父亲都跑到s市去看她。
  她慢慢的翻看着,有一篇字迹相当的缭草,她看得很费力:
  我一定是疯了,当我早上醒来看到枕头边的男人时,我想我一定是疯了,居然one night stand!!!
  我吓坏了,头还有些疼,昨晚的事情一点都记不起来,我直觉自己闯大祸了。但他睡得很熟,我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服,还不小心把他的裤子弄掉到地上发出了声响,他也没醒来。
  我虽然只是粗粗的瞟了他一眼,但他长得真不错,露在被子外头的胳膊很健壮,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我把身上的钱都掏了出来,悄悄放在床头柜上,然后逃之夭夭。
  一直逃到大马路上我才松了一口气,我有些后悔,但又不后悔,林浩楠那个王八蛋能移情别恋,为什么我不能和别的男人睡觉?况且这个男人比他帅多了,只是……我没想到我的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交给了一只鸭!
  也好,这样我就能破罐子破摔了。李晓红说成功的三要素是,一坚持,二不要脸,三坚持不要脸。我觉得挺对的,如果我能做到坚持不要脸,天下还有什么事能难到我?
  好吧,为了庆祝自己终于迈开了人生最重要的一步,晚上再去喝个痛快!
  日记并不长,可她从头到尾看了很多遍。突然间,就象“訇”一声,记忆的大门就此打开,那些被尘封的往事如潮水般涌了出来,瞬间将她淹没。
  就象她日记里写的那样,第二天晚上,她又去了酒吧,置身在那个喧闹吵闹的环境里,她才有存在感。
  灯红酒绿的场所,苏思琪从前也来过,一个同学过生日,邀请她过来玩,那次她是带着林浩楠一起去的,他们搂在一起嘻嘻哈哈跳着舞,举着酒杯吵吵闹闹,尽情释放青春的荷尔蒙,觉得这样的人生真是痛快极了。
  可是她再踏进这里的时侯,痛快的人生只剩了“痛”,“快”早已随着那个混蛋男人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需要被酒精麻醉,心里才不会那么痛。她其实已经没什么钱了,可是为了喝酒,找同学借了钱过来,她就象一个赌徒,一到夜幕降临的时侯,就身不由已的往酒吧里去。
  她要了一杯酒坐在吧台的角落里,独自借酒消愁。感觉有人在她旁边坐下来,似乎在看她。昨晚的教训如此深刻,她不要今晚再重蹈覆辙,于是冷冷的目光扫过去,不管是谁,都不要来搭讪她。
  可是这一眼倒把自己看傻了,虽然灯光有些昏暗,虽然男人是睁着眼的,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今天早上睡在床上的那个男人!
  她大吃了一惊,脸上却不动声色,默然的把头扭过去,拿背对着他,默然向诸神祈祷,希望男人没有认出她来。
  然而诸神并没有听到她的祈祷。那男人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嗨,干嘛装作不认识我?”
  她板着脸,冷冷的又扫了他一眼:“我本来就不认识你。”
  他哈哈大笑,说实话他笑起来还挺好看的,嘴角歪歪,象个有点小坏的男人。很多女人都喜欢这种男人,被他们迷得神魂颠倒,但她不会,再坠落,她也不会喜欢一只鸭!
  “你说这话可没良心,昨天晚上把我下巴都撞疼了呢!”男人伸出手来:“认识一下,我叫沈孟青,你呢?”
  她恼差成怒,狠狠的嚷了一声:“我不想认识你,走开!”
  沈孟青并没有生气,饶有趣味的看着她,嘴角又歪到一边,“你这脸也变得太快了吧?咱俩早上才分开,你晚上就翻脸不认人!一夜夫妇还百日恩呢,你好歹对我也客气点。”
  苏思琪知道躲不过去,把身上的钱掏出来,犹豫了一下,扯了一张百元大钞塞在他手里:“我就只能给你这么多了,以后别来烦我,看到我就当作不认识。”
  沈孟青愣了一秒钟,哈哈大笑起来,把那一百块钱放到口袋里,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苏思琪警惕的看着他:“你不就是沈什么青吗?”
  “沈孟青,”他郑重其事的又说了一遍,“你出去打听打听我的身价,你拢共才给了我肆佰块,还差得远呢!”
  苏思琪问:“那你要多少?”
  沈孟青竖起一根手指:“光出场费就是这个数,还不算额外服务。”
  苏思琪倒抽一口冷气,妈呀,这么贵,一万块!她昨晚稀里糊涂居然点了只最贵的鸭!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倒霉到家了!
  她叹了一口气:“我是个穷学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再说我昨晚喝醉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知道是不是你故意讹我,我压根没点你好吧!”
  “做了就要认嘛,虽然你是醉了,但你死活都缠在我身上,把我带到酒店去,对了,说起酒店,房费还是我出的,一共一千二。”
  苏思琪张了张嘴:“你怎么开那么贵的房间,有两百多的打折房啊!”
  “我这身价都是住一千以上的房间。”
  苏思琪狠狠的骂了一句:“你有病。反正我不管,我没有钱。”她已经不要脸了,就要坚持到底,坚持不要脸,她就赢了。
  沈孟青说:“你想赖账?”
  她懒得跟他废话,把杯里的酒全倒在嘴里,麻溜的走人。
  她想着这只高级鸭应该要忙着寻觅客人,不会有时间来追她,没想到一回头,他居然跟在后头。她赶紧加快了脚步,但身后的男人也加快了脚步,她一出门就跑起来,但刚跑两步就被男人拽住了:“你跑什么呀?”
  她竖起浑身的尖刺,凶狠的瞪着他:“你要干什么?”
  他似乎在审视她:“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她气恼的吼道:“不就是一只高级鸭吗?赶紧松手,不然叫你好看。”
  面对她赤祼祼的威胁,男人一点也不害怕,反倒笑了:“好啊,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叫我好看。”
  苏思琪看着他冷笑两声,果断出脚,男人应声弯腰,低低的叫了一声,她赶紧撒腿就跑,跑出老远,没听到追上来的脚步声,才敢回头看,男人并没有追上来。她那一脚并不轻,估计够他喝一壶的。
  最好别找她的麻烦,苏思琪在心里嗤笑,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哼,谁让他惹她,今晚他估计是干不了活了。
  成功逃脱,但她不敢再去那个酒吧了,想着别的酒吧也大同小异,都会有这种人存在,她虽然想坠落,也不至于一下就坠落成这个那子,怎么着也得把学业混完才算对得起父亲!
  没有再混酒吧,她找了份兼职做,因为那段时间她欠了一身的债,是时侯要还了。
  她在一家餐馆推销高档白酒,推销一瓶能得不少提成,比干别的兼职强,但难度也高还有风险。能买得起这种酒的都是有钱人,她发现有钱人都不要脸,经常会为难她,比如一起喝个交杯酒,或者让她自罚三杯,看着她犹带醉意的样子,就哈哈大笑。如果是从前,她一定做不了这种事,但现在,她比他们还不要脸,所以混得如鱼得水,酒量也日益增长。
  她挺喜欢这份工作,挣钱多,还让她有种堕落的快感。可是有一天晚上,她回到宿舍,听室友说有人到学校里来找她。
  室友们一脸兴奋的向她描述那个男人的长相,身高,气质,穿着,发型,还有他的车,那辆流线型的跑车,象一道蓝色闪电划过黄昏的校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把车停在楼下时,很多同学都去围观,他举着手机问他们认不认识手机里的人?
  就在她们宿舍楼底下,当然有人认出她,于是替他跑腿找上来,结果她不在,但是室友们全下去了。认真看了他手机里的照片,确定就是苏思琪。
  一个风度翩翩的富家公子凭着手机里的照片来找人,这样的狗血剧情让围观群众无比兴奋,围着他问东问西,富家公子说苏思琪帮了他一个小忙,没留名就走了,他是专程来感谢她的。眼前的男人这样帅,又这样懂礼貌,简直是人中极品,女生们恨不得要捂嘴尖叫,男生们也是一脸的羡慕。
  虽然他扑了个空,但是从室友们那里要到了她的电话号码!
  苏思琪一听就懵了,她压根没帮助过什么富家公子,最近接触过唯一身材高大长得又帅的男人只有那只鸭!但一只鸭能开顶级跑车吗?他没那么有钱吧?转念又一想,他是没想,可他的客人们都是有钱人,大概是借了哪个富婆的吧?
  一定是那只鸭找到学校里来了,他想干什么?要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让学校把她开除才罢休吗?好恶毒的鸭子!室友们是一片好心,她们知道她和林浩楠的事,也都替她打抱不平,现在突然有个帅哥横空出世,当然希望他们之间能发生点什么,来弥补她感情上的创伤。
  她不好埋怨室友,只是心里渐渐不安起来。每天下课的时侯,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象做贼似的东张西望,生怕他会突然现身,回宿舍放下课本,拿上包包赶紧走人,连晚饭都不愿意在学校里吃。就这样一连几天,倒也风平浪静,那只鸭子并没有现身,也没有给她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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