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那天以后,秦先生派人为我送来不少奇珍异宝,漂亮的宝石,华美的衣袍,通通被我丢去一旁,我唯一想要的是他能来见见我。
  当我拖住他的手下,询问他何时再来时,这个不苟言笑的年轻人摇了摇头,我的希望落空了。
  直到读完《小王子》,秦先生也未再露面,反而是讨人厌的顾珩成天在我面前晃。
  演戏总要演得像些,这半月来,我都依靠他的搀扶上下楼梯,一蹦一跳苦不堪言,索性我便命他将我的餐食端上楼,一边读连环画,一边囫囵吃饭。
  为保持适当腰围,我吃得向来很少,张妈好心偏要煮猪蹄给我以形补形,我便挑出来塞到顾珩碗里,叫他不准浪费粮食。
  相比较刚来苏家,他长高长壮不少,像注目自己亲手养大的可爱小狗,我颇有点得意,尤其他玫瑰色的双唇,被油光浸得晶莹饱满,真想一口咬上去。
  见我盯着他看,他斯文咽下最后一口肉,随后把猪蹄递给我:“没了,要不你啃骨头吧。”
  “我又不是小狗,你是行家你啃。”
  “你哈喇子都流下来了,怪可怜的,还是你啃吧。”
  我推来他推去,暗暗较劲,谁也不服输。
  最后我猛地一拍桌子,起身揪住他的衣领,在他震惊的目光中,低头啃了一口他的嘴巴,还伸出舌来,咂了咂味。
  又软又嫩,像盘豆腐。
  猪蹄早就在挣扎间落地,没人再去管它。
  顾珩仿佛受了美杜莎之蛇的诅咒,一下子僵硬住,脖子到耳根突然爆红,眼睛水汪汪地瞪着我,里面情绪复杂。
  我不懂什么怜香惜玉,看他那傻了吧唧的样子,我就知道我又赢了,忍不住得意洋洋道:“哈哈活该,谁叫你招惹我。”
  倏地,他开始用力擦嘴,油亮的唇被擦得惨白,直至破皮,血珠弄脏他的衣袖,我急忙拉住他的手:“你疯啦!”
  他始终沉默,就好像我口吐毒药,他急于撇清。
  “再擦下去你的林妹妹就要认不出你来啦!”
  杀手锏不亏是杀手锏,果然奏效,他的面容镇定下来,恢复往日的牙尖嘴利:“呵,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罢。”
  虽然被气得不轻,但我还是大发慈悲找来药,免得他跑去跟父亲告状说我欺负他,不就咬了一口,又不疼,而且我每天都有用草莓味牙膏刷香香,干嘛这么生气。
  难不成……我睁大眼,偷瞄他一眼,他正偷偷用舌尖舔舐伤口,难不成这是他的初吻?
  我忽然原谅了他的不识好歹。
  完成秦先生的拼图后,我请他的手下替我转交给他,几天后,我收到他的邀约。
  走前我跟顾珩说要他乖乖等我回来,他看了我一眼,翻开下一页书,没做声。
  我深吸一口气忍住了,被我夺了清白之身,拿乔一点有什么关系呢,做女人,要大气。
  刚离开苏宅,我就已将他抛至脑后,一心想着今日的约会,待车子驶到陌生地带,熟悉的面孔便带领我去寻找秦先生。
  那是一片空旷草地,时不时有巨响传来,走近发现是靶场,硝烟随枪声弥散在半空。
  西装保镖立在一旁说了什么,秦先生便回头看向不远处的我,笑着对我招了招手。
  各类糖果甜品齐齐上桌,我塞了几颗进嘴,枪声太大,我一边捂住耳朵一边偷看他五官立体的侧脸。
  他的心情似乎不错,微微勾唇,单手持着枪,后座力使得他裸露在外的小臂肌肉绷得紧紧。
  我的视线紧张地在枪口与靶子间逡巡,他却用余光瞄我,笑道:“简简,擦擦嘴。”
  而后“砰”一声,爆了人形靶子的头,怪异的水晕从中心扩张开。
  我禁不住拍手叫好,他走到我身边,蹲下用指腹揩拭我唇边的糖霜,问我想不想试试。
  其实我不太喜欢舞刀弄枪,但在秦先生希冀的目光中,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场。
  他亲自为我戴上耳麦,立在我身后,握住我颤巍巍的手,熟悉的体香环绕我,我真想问问他有没有收到拼图,那可是我费了好大劲才拼好的。
  我回头望了望他,却没有勇气问出口,降噪耳麦外,他嘴唇翕动,我没能分辨出他的话,第一次射击已经结束。
  强大的后座力使得我冲进他怀中,他仿佛一座大山,稳住了我的身体,我一震,看着靶子上的水晕懵懂发问:“这是什么?”
  “西瓜汁。”他温声道。
  我没有多想为何会在靶子后放西瓜,也忽略掉不知何处传来的呜咽,点点头,发干的唇重复道:“是西瓜汁……”
  虎口疼得发颤,我不想玩了,几乎是带了点恳求去撒娇,但秦先生不看我,注视着远处重新立起的靶子。
  拯救我的是一通电话。
  他的手下静立在一旁等候,我抓住机会,战战兢兢提醒:“秦先生,您有一通电话,似乎很是紧急。”
  他慢慢直起身,瞥了一眼手下,随后摘掉碍事的耳麦,低头吻我冰冷的面颊,“去我为你准备的房间休息,一会儿我就来找你。”
  劫后逢生似的松口气,路上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白衬衫束着他的窄腰,下摆被随意掖进西装裤。
  他正与电话那面的人谈笑风生,那副松弛有度的模样——不知何故,我的脑海突然冒出顾珩的脸,我心想他一辈子都比不上秦先生,还是乖乖做我的小狗比较好。
  没到房间,我就假意说自己肚子疼,实则躲进花园,将双手浸泡在沁凉的喷泉水,整朵整朵艳丽的花漂浮四周,我拨了拨,它们悠悠漾开。
  等回过神,我解下脖间丝巾准备擦手,忽然一阵风,将它吹至半空,我起身追去,分花拂柳,它缓缓落下,在一片矮草丛。
  这一年,在这方华贵花园,我遇见了赵小垠,那时他还不是华尔街翩翩贵公子,只是个浑身脏兮兮的花脸猫。
  见到我,他啃食野果的动作顿住,与我大眼瞪小眼。
  环顾四周,没有仆人在,我笃定他是偷溜进来的小毛贼,叉腰摆起架子来:“你是谁,为什么在这儿?”
  他不说话,一双亮晶晶的眼盯着我,像头小狼,不过他又瘦又小,我才不怕。
  我凑近戳了戳他的脸:“说话呀。”
  他呜呜两声捂住自己被戳红的脸,眼泪汪汪想把自己藏起来,但他转去哪儿我就跟去哪儿,几个回合下来,我明白了,又是一个小哑巴。
  “你是来偷东西的?”
  “还是跟父母走丢了?”
  他恍惚地点了点头。
  “好吧好吧,”我朝他伸出手,“跟我走,我带你去找爸爸妈妈。”
  他把沾着果汁的手递来,我被这黏糊糊的触感弄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想甩却没甩开,更不必说他站直以后比我高半个头。
  所以他讨好地将我掉落的丝巾送来我面前时,我没好气道:“擦擦脸吧,看你脏得像个花脸猫。”
  他笨手笨脚的,擦半天除了将脸颊擦得通红,泥污没有一点消失,我只好带他去喷泉,浸湿丝巾仔仔细细给他擦拭,没想到泥土下,是个姿容昳丽的少年。
  嗯,是我下一只小狗的模样。
  待我终于见到仆人,要将他交给她们时,他呲牙发出警告的低吼,谁来抓他都被逼退,直到慌乱中有人喊了声“秦先生”。
  一柄枪立刻抵在少年的额头。
  可是他没有退缩,甚至愈演愈烈,握紧我的手将我揽在身后,对准秦先生要发起进攻,我大喊:“不要!”
  神奇的事发生,他真的刹停。
  仆人手忙脚乱镇压住他,他那张漂亮的脸死死贴紧泥土,变了形,眼睛却一直追随我,直到我去到秦先生身边,他眼睛里的光熄灭了,呆愣地看着我俩。
  秦先生眼神示意手下挪开枪支,居高临下对少年说:“我说过你得有点礼貌。”
  看样子,二人相识。
  少年满眼仇恨地瞪着他。
  秦先生笑了笑,牵着我转身离开,我不放心,边扭头看边拽了拽秦先生的手:“您认识他吗,他告诉我他跟父母走丢了。”
  秦先生的语气很诧异:“哦,他竟愿意与你交流?”
  “请您帮帮他,”我小心翼翼道,“或者,我可以带他回家吗?我想养一只新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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