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圈养了全天庭_分卷阅读_73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说好的实施铁血计划呢?
楚辞:我说了啊,第二天!那是个良辰吉日!
作者君:然后呢?
楚辞:然后......这个计划流产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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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秦陆小朋友的微博:
嗯,亲到了?ω?
想再来一遍o(*////▽////*)q
想每天都来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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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唐元小朋友的微博:
我。再信。他们。
我就不姓唐!!!
这对狗男男!!!!!
第41章 欢迎回家
在可以将人的面孔放大无数倍的电影屏幕上, 这一幕带给人的震荡可谓是惊人的。
在这一众灰头土脸又或是面目狰狞的人里,在灰扑扑的衣裳和肮脏的布鞋里,在污秽的血和灰里,这个人的存在就好像在发着光——那种光彩从他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 仿佛是黑芝麻袋子里的一颗与众不同又富有光泽的白芝麻, 轻而易举就夺去了所有人的目光。
美颜的力量是无穷的, 起先还为楚辞接了反派角色而忧心的粉丝们此刻都平静了不少,心中也渐渐升腾起了些期待来。
卞明讲故事的手法向来是娓娓道来的,最擅长于细节之处描绘人心。疯子对待樊忠的手段并没有直接镜头,只是滴滴答答溅到地上的血和近乎嘶哑的痛呼, 都已经说明了樊忠究竟遭遇了些什么。那种撕心裂肺的喊声残忍得甚至让几个人死死闭上了眼,不忍再看见这一幕。
疯子却是神色不动的, 甚至在这样的声音之下,他好整以暇地整理着自己的手套,随即指挥着身旁的士兵,将一盆调好的浓盐水兜头泼了下去。
“靠......”电影院里有人小声说了一句, “我真想上去把他打的稀巴烂。”
可是也有人从这些镜头里品出了些不同的意味,不赞同道:“他一直没有抬起头。”
“所以?”
“所以,后面有反转也说不定。”
反转果然在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了。在察觉到疯子实际上是中国人的身份后,樊忠的恨意就愈发浓厚了几分,他几乎用尽了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方法, 来折磨立在自己眼前的这个清秀的少年。
可是他始终不肯吐露任何消息的态度也终于令军中的人不耐烦了。那一天到来的眉目阴狠的中将再也看不惯,干脆利落嘱咐旁边的士兵将他扔进滚水锅。吐露不出来消息,那就在受尽折辱之后去死好了, 哪里有人愿意让一个俘虏在此处一直占着地方呢?
樊忠不怕死,他只恨自己没能多杀几个敌人。他咬着牙等了一天又一天,可来处死他的人却始终未曾到达,反而是疯子在几日后又如约而至了。
为什么?樊忠想不通。
直到几日后,能勉强听懂一些日语的他从看守他的士兵中听到了一些消息:疯子用什么东西换下了他,说是要拿他做什么实验。
“用什么?”另一个士兵顿时哈哈笑起来,“啊,中将直到今天仍然不肯放弃这个念头......啧啧啧,那可是别人都闻风丧胆的疯子少佐!”
“就是因为这样玩起来才带味啊,”先前说话的士兵压低了声音,悄悄道,眉眼里也都是按捺不住的贼意,“你也知道少佐——嗯?哪里的花姑娘都没他漂亮,更何况他这一次还同意了......”
只是简单的三言两语,却让樊忠的心里一下子升腾起了火来。那些人不知道他懂一些日语,谁也不曾防备他,可是话里的意思却让樊忠整个人都控制不住地开始颤抖。
“为什么?”当疯子再次前来时,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一遍又一遍反复问,“为什么?”
疯子仍旧不曾回答。他拿起烧红的烙铁,在用身体挡住身旁士兵的眼睛时,突然悄无声息地在樊忠的腰侧画了什么。其他人丝毫无所察觉,唯有樊忠猛地一震,抬起眼睛来看他:那是一个三。
镜头再转时,这个三从疯子买手套时缝于手套中的纸条传出,一路传达至交际花。交际花的香粉中藏着颗不起眼的蜡丸,再传至寻常的一个水果商,传到最后,樊忠之前所在的游击队得到了线报传来的一个惊天消息——三天之后,敌军三支部队将从东南方包抄,袭击D城。
那时,几个重要的领导人和满城的百姓都在城内,然而城内守军薄弱,大多数都是手无寸铁的当地百姓,若是果真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袭击,将带来前所未有的绝境。几乎从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起,领导人、重要机关同百姓便开始了集体的大迁徙,他们悄无声息地躲上了山,同时在城内布置了大量的土地雷和用来抓猎物的陷阱。来袭的敌军没想到会遭遇早有准备的回击,竟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华夏一方得以保存了实力,成功地避免了被突如其来的偷袭屠戮殆尽的结局。
满城的百姓,大多数皆得以幸存。
紧接着,游击队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了进攻,趁着对方兵力空缺之时,直指敌方指挥大营——樊忠与众多被关押在营中的俘虏皆被疯子趁此机会放出,终于得以逃出生天。
然而胜利就在眼前之时,疯子却突然不动了。他站在营内,听着后头轰隆作响的炮火声,随即平静地抬起头来,冲着樊忠点点头。
“你走吧。”
几乎是那一瞬间,樊忠从他眼睛里读出了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他突然便明白了,这人是已经打算死在这里,不再出去了!
“跑啊!”樊忠死死地拉着他的手,近乎疯狂地想将他从这个地狱之中拉出去,“你......你不是汉奸!你是英雄!所以快点出来,我们还有很多同志都需要你——”
他说着,眼眶却也不知为何湿润了。他紧紧握着手心这只满是伤痕的手,在手套之下,这只手上满满都是疯子自己刻下的伤痕,一道道深可见骨;他看着这样的手,恍然忆起,这人也不过二十二岁而已。
二十二岁,这样的青春年华。担负着刽子手的罪责苦苦挣扎了这么多年,如今,却还要把一条命也留在这里么!
“我让他们给你嘉奖,”他几乎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你救了整整一个地区的同胞,出去之后,你就可以好好地活着,好好地活着......我不怨你,我们谁也不会怨你......”
那人的手顿了顿,随即慢慢抬起眼睛来看他。那仍是一双他所见过的最难以忘怀的眼睛。那里面盛放着的、快要将人心都撕裂开来的,究竟是什么?是这么多年在梦里崩溃的负罪感,还是始终坚定而不变的信念?
疯子的手指慢慢用了些力道,将他的手向下拉。
“没用了,”他的神色平静无波,如同是在和一个老邻居于阳光之下唠着嗑,“我这手,沾的都是同胞的鲜血——我回不去了。”
哪怕拿清水洗了再多遍,哪怕拿刀子剥下一层皮来,那些血迹仍然明晃晃地粘在上面,时时刻刻,触目惊心。疯子每天都可以看得到这些血,他看着自己的手,突然痴痴笑了起来。
已经堕入了地狱的人,又怎么可能再回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