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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柠 第64节

  沈西淮不跟他贫,“说事儿。”
  “我这才说一句话,有那么急么?”小路说着笑了起来,“不过我要说的事儿已经说完了。”
  沈西淮面无表情地觑他。
  小路往后头一靠,“我让司机提前下班儿了,自己没开车,我又不想打车。”
  沈西淮忍住踹人的冲动,敢情他特意跑过来一趟,是来给人当司机的。
  他迅速掉头,“前面你家大厦给你放下。”
  “我又不住我家大厦,”小路佯装后知后觉,“噢!我家大厦有我二嫂在那儿。”
  毫无意外没等来回应,他又翻出手机,“诶,我忽然想起来,我这有张照片,里面的人看着特别眼熟。”
  他趁红灯给他的专属司机看了眼,就只一眼,立即收回来,“本来我只想拍二嫂,没想到还有闲杂人等入镜,看的似乎还是我二嫂。”
  沈西淮只两个字,“发我。”
  小路似是没听见,“桐桐怎么样了?”
  沈西淮耐住性子,“上班去了。”
  “你怎么想?”
  “分就分了。”
  小路叹气,“要不我去借个麻袋,咱们去把那块冰碴子蒙头揍一顿?”
  沈西淮笑了,“你动手,我出钱,”说着又神色一敛,“照片发我。”
  小路长吸一口气,又开始左顾右盼,“这车还挺合我眼缘。”
  话落,车子忽然往边上一靠,一个刹车停了下来。
  “发我,车给你。”
  沈西淮说着就要下车,小路忙喊住,“我这不是开玩笑么?就算真借我开,我还能把你丢路上不成?先给你送去二嫂那儿。”
  沈西淮直接拒绝,“不用,我让她来接。”
  小路一噎,“你这不是折腾人么……”
  “那你没事给我打电话干嘛?我这不是wurster,没有你想见的人。”
  小路又吸一口气,然后笑了,“连伍斯特都知道,当初咱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是谁说伯克利不好停车,很少进去的?我看你比二嫂还熟!”
  沈西淮笑了,“我是比她熟,你也不差,照片发我再走。”
  这回是真的下车了,小路在后头低低骂一声,最终还是乖乖就范。
  照片是在1625拍的,当初小路只是想拍一拍唱片架子,好在群里显摆自己已经来捧过场了,谁知道陶静安恰好走过来,他按下快门那一瞬,那位“闲杂人等”也送过来给他拍,单人照于是变成了双人照片。
  沈西淮低头看了一会儿,再把电话拨出去。
  陶静安要他等,果真要他等了半个多钟头,等那辆越野开过来,他开门上车,先被后头那只吐着舌头的大家伙吓了一跳。
  大家伙是只白色的拉布拉多,叫泡泡儿,paige说她有时候喝醉酒回去,泡泡儿会找来毯子给她盖上,偶尔还会给她拿水,缺点就是馋,以致于体型有些超标了。
  金毛跟拉布拉多的邂逅很难不让人进行对比,泡泡儿跟binbin还有些兄弟相,像秃毛版binbin。binbin有了玩伴不再那么抑郁,两只大狗在11号的院子里上蹿下跳,很快就从白狗变成了黑狗。
  沈西淮给他们洗澡,两只狗又挤着抢着爬了几十趟楼梯,然后去吃静安给他们做的宵夜,吃完非要跟着静安去卧室,闹腾一会儿后才像两大护法各躺一边。
  静安也累了,盖上被子睡觉,沈西淮洗完澡回来,坚持要把前几天没能做的事情补回来。静安的身体很愿意,但精气神不太允许,她说改天再做,沈西淮说他答应了她,就得说到做到。两人在床上滚了好几圈,静安舌尖麻了,身上软了,心跳也乱了,她懊恼地去捶他,下一刻却被他连人带被横抱起来。两只大狗睡得很香,沈西淮光脚踩上地毯,把人放到隔壁飘窗上。
  屋外是油墨色的夜空,一抹淡黄的月亮挂在上头。屋里暖气很足,静安的身体却越来越潮湿,她腿被迫挂在沈西淮肩上,一下一下打着颤儿。沈西淮头发有些湿,不知是水还是汗,间或落在静安身前,让人心痒难耐。
  视野里树梢在风中晃动,如同屋里交叠在一起的人,很快狂风大作,静安眼前炸起一道白光,她在模糊中看见两抹树梢儿紧紧绞在一块儿,像是要把彼此绞碎,她神经紧跟着被用力一拽,嘴巴张着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身下很快有湿意弥漫过来,她手已经没了力气,仍然将旁边抱枕捞过来压在脸上,沈西淮要拿走,她不肯,抱得愈发紧,下巴上又有吻落过来,她一巴掌挥出去,却被他捉住,然后落去他身上。他闷闷的笑声落在耳边,轻声问她舒不舒服,她仍旧去打他,只坚持要去洗澡,他没听,等窗外又刮过几阵风,才终于如了她的愿。洗澡时静安暗暗发誓,她以后不能再喝那么多水了。
  泡泡儿在家里住了几天,又被静安开车送回去,binbin默默闹了一晚上别扭,静安逗他开心,答应他改天再请泡泡儿来家里做客,他隔天总算又活蹦乱跳起来。
  聚点的第二轮ppm被安排在周三,静安当天坐在工位前默默沉思一分钟,最后打开电脑写出一封邀请邮件,发给lemon fish。她先前犹豫着没发,多少有些介意沈西淮跟她们的关系,但工作到底是工作,何况邮件发出去多半石沉大海,她压根没抱希望。
  ppm一结束,聚点按照惯例又请微本吃饭,静安这回没去。ib的方案终于敲定,程前早就说过要一起吃饭,恰好定的就是今晚。
  黄杨树乐队一共四人,除去沈西淮,另外再加柴斯瑞,静安提前准备好四份礼物,上车后一并交给沈西淮,要他待会儿帮忙送出去。
  第69章
  柴斯瑞这两天刚出差回来,起初没答应来,问了表弟都有谁,意识到他是不想让在场的人落单,也就推掉工作来了。又开玩笑问怎么不喊小路,小路的那句“有事宋小路,无事柴斯瑞”已经深入人心,谁知得到的答案是小路最近不太对劲。
  柴斯瑞反应过来,“我去加州之前问了他要不要一块儿去,他直接把电话给我挂了。”
  沈西淮并不意外,“小蒋怎么样?”
  小蒋全名蒋暮云,是沈西淮的亲表妹,当初国内大学没读完,半途转去了安大略的ocad,现在伯克利的环境设计学院读建筑,学院楼就叫伍斯特。蒋暮云转去ocad的那年小路在法国第戎读研,两人在这一年掰了,小路最终也没能把学上完。
  “看着还成,最近刚从北海道回来,说是参加一个实际建造项目,在那边建了个小木屋,还说这次去了趟日本,想再读一年城市规划。”
  “伯克利的城市规划是挺好。”
  柴斯瑞笑了,“你又知道了,不过你让我给的卡她坚持没要,生日礼物倒是收了,还让我给带回来一份礼。”
  作为建筑系的学生,蒋暮云上过木工课,给她表哥的礼物是两个手工的木头相框,上头镂了她表哥跟表嫂的名字,又手写一封信,说十分期待跟表嫂见面。
  静安看着信上半点不拖泥带水的字迹,也开始期待跟沈西淮的这位表妹见面。
  礼物跟信刚收起来,黄杨树乐队的成员就被餐厅工作人员领进包厢。程前打头,苏津皖紧随其后,垫底的是吉他手梁逢君,脖子上挂一只相机,进门后径直冲静安招手。
  静安对这两位的印象还停留在高一元旦晚会的那场表演上,文理分科后他们经常出现在实验班门口,但她没有过多关注。
  当初乐队一块儿排练,梁逢君说想认识陶静安,现在十几年过去,他早把这事儿忘了,来的路上经苏津皖提醒,他也没能想起来。先前程前在家里开视频会议,他经过的时候趁机看了眼,第一感受是这张脸很上镜,现在看到真人,他还是没能想起一星半点儿,但终于明白为什么高中想要认识她。
  梁逢君是个嘴上没溜儿的,什么都能说,也喜欢开玩笑。在得知这对新婚夫妻在高中并不熟之后,他开始扯些陈年旧事,好比表演结束后丢掉拨片是吉他手的耍酷方式之一,但队里丢拨片的不止他一个,而更多人想捡的也不是他的;又好比当初乐队唯一一次罢演,是因为沈西淮的贝斯被人偷走了,那把贝斯沈西淮宝贝得很,当时他台也不愿上,只顾着让工作人员调监控。
  “后来发现是人家师妹想要拍个照,因为她觉得上面的涂鸦很酷,可有人脸太臭了,她压根不敢借,只能采用一些非常规手段。”
  静安看了眼旁边面无表情的人,忍不住笑了,“是那把画了很多水果的贝斯?”
  每每看西桐给她发的视频,她都想好好看表演,可最后都只看得见其中那一个,看他的穿着表情,手里的贝斯,以及每一个细节。
  “对,就是那把,什么桃子牛油果橘子……”梁逢君说着把手往唇上一靠,“还有让人闭嘴别说话的图案,总之花里胡哨。”他又看回话题里的主人公,“现在那把贝斯搁哪儿了?还留着么?”
  沈西淮并不想理他,可旁边陶静安也看过来,他正犹豫,对面有人先替他回答:“我上回好像还看见了,你放在8号了吧?”
  柴斯瑞一说完,梁逢君一副了然的模样,“对,凌霄路8号,我就没进过门,那会儿我特羡慕他一个人能住那么大一房子,可他死活不让我借住。”
  “他高中就住那儿了,一直住到你们搬去燕南区,”柴斯瑞看向静安,“那边确实挺方便,是小路家以前的项目,静安你应该去过?”
  静安又看了眼旁边的人,“去过几回,不过没看见过贝斯。”
  柴斯瑞笑了笑,“下次去的时候可以看看,他东西不少吧,毕竟住了那么久。”
  “我都觉得他长在那儿了,”程前插话进来,“就没见他搬过家,现在终于给搬了。”
  程前刚才没怎么说话,始终在默默观察对面两人,他们挨得并不近,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亲密的动作,这让她暗暗松了一口气。她不得不承认,在见到陶静安之前,相比好奇她更多的是怅然,她早就知道乐队里的贝斯手跟鼓手毫无可能,可沈西淮始终没有结婚,甚至不谈恋爱,总让人莫名怀有一种期待,现在这种期待被打破了,他们于情于理也要跟他的结婚对象见面吃饭。
  陶静安外柔内刚,程前很愿意跟她一起工作,也很愿意跟她成为朋友。但她又有自己的顾虑,即便她猜得到苏津皖坚持要接这个广告的原因,也仍然觉得眼下这顿饭对她来说有些残忍。她一面希望她可以早日释怀,一面又希望她不会受到伤害。
  苏津皖始终没怎么动筷,起初听梁逢君大讲乐队以前的事情,讲沈西淮如何如何难搞,如何排练中途忽然丢下贝斯走人,如何临时换曲,又如何带头在台上出错,然后又听程前聊了几句ib科技的广告,气氛极其融洽。
  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克服,中途仍然忍不住起身去了趟洗手间。她用力按住眼底的那一刻,忽然很佩服沈西淮。她可以看他跟陶静安在一起一次两次,再多一次就难以承受。而沈西淮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看着陶静安跟郑暮潇同进同出,去斯坦福留学大概也是孤注一掷,她很难想象他经历过哪些思想斗争,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绝对不好受。
  她对着镜子补了妆,回去时三位男士不知在聊什么,而程前正跟陶静安聊起电影,顺道拉她融入话题。
  程前问静安:“她特别喜欢三个导演,概括起来是‘三斯’,你猜猜是哪几个。”
  静安看向苏津皖,“我知道有一个,之前看你在touching上分享过好几部他的电影,马丁·斯科塞斯?”
  程前暗暗惊讶,“对,还有俩儿。”
  苏津皖这时笑了,“你这不是为难人么,那么多斯得猜到什么时候,”她回头去看陶静安,“‘史上最伟大的电影’,我特别喜欢。”
  静安听出这是提示,笑了笑说:“奥逊·威尔斯,我也喜欢《公民凯恩》。”
  程前叹气,“这才是好电影啊!还有一个,是伊朗的导演。”
  静安立即问:“阿巴斯?”
  “对,”苏津皖再次笑了,“是我最喜欢的导演,《特写》是我的启蒙电影,让我决定学表演。”
  程前接话:“我当初上电影学院面试,讲的就是《樱桃的滋味》,我说我想拍乡村电影,被面试老师呲了一顿,然后我又呲了回去。”
  静安闻言笑了,“我喜欢《何处是我朋友的家》。”
  “天啊,结尾让我哭了一分钟!”程前说着再次叹气,“有生之年我能拍出那样的电影吗?就靠一个作业本一朵小黄花?”
  她忽然又笑出来,“咱们这里可以凑出一台戏了,制片,导演,演员,一个不靠谱的摄影,还有两位资本家。”
  “资本家可以除外,如果只是拍低成本的cult片,自己也可以出钱拍,”静安笑了,“就是可能倾家荡产。”
  程前很是意外,“你想拍cult片?”
  “跟朋友讨论过,只是一种选择,想拍的东西还是很多,可科幻片跟战争片太贵。”
  “可不是……演员就很贵。”
  “喂……”苏津皖故意警告地看向程前。
  “怎么了?大实话呀,你愿意免费给我演,你工作室还不愿意呢。”
  苏津皖笑了,“你要是能拿出好本子,我完全可以跟雨濛姐商量。”
  静安没有接话,她手上就有几个自认为不错的本子,其中有两个是短篇小说,她很久以前看过,前阵子周陶宜确定回来,两人经过商量后,静安联系了小说作者,将版权买了回来。两人一致决定,长片不行就拍短片,总之一定要拍出来。
  一顿饭吃完,梁逢君举起相机说要合照,这算得上是黄杨树乐队每回见面的一个仪式,现在有了家属,就更得拍了。
  梁逢君将自己抓拍的二人合照给静安看时,静安意识到沈西淮表妹送的相框很快就可以用上。沈西淮也看了,他想起小路拍的那张照片,一个提供照片,一个提供相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喝了酒,自发自动地坐去副驾,静安上车后看他去按太阳穴,不是很满意:“说了不能喝太多。”
  沈西淮笑着将她手捉住,“说了么?”
  静安勾住他手指,“都这样提醒你好几回。”
  沈西淮笑,“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静安发现这人还有点无赖属性,“你看你已经醉了。”
  话落,他忽然倾身过来,不容分说地将她捞了过去,紧跟着呼吸贴过来,带着点儿酒气,笑着说:“没醉。”
  他脸凑得很近,清晰到可以数清眼睫,静安暗暗叹了口气,古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商纣王为宠妲己让比干挖心,还有拿破仑千金散尽只为博美人一笑。下一个或许就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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