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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归墟 第28节

  “难不成这个落魄潦倒的牢友竟就是剑圣大侠?”小张四郎问出了大家伙的心声。
  “你不信?”孔老六斜睨他,轻嗤一声,“初时我也不信!可随后他做的事又教我不得不信。他先用一根枯树枝将一众狱卒打得落花流水,而后跑进衙门,将那狗官揪出来痛数其罪,让狗官在自己的罪状上签字画押,再将罪状张贴在城墙上,三日不揭。然后散尽狗官与恶霸的家财,脱光了恶霸衣服,将其赤条条悬在城门口,教人人唾骂,一世抬不起头。最后又将身上银钱尽数赠与那对苦命的母女,助她们逃往别地。”
  “好!”
  众人最爱听这等惩奸除恶的故事,登时交口称赞,掌声不断。
  “后来呢?”小张四郎问。
  孔老六抿一口茶润润嗓子:“后来我自牢里出来,感念恩公救命之情,就想跟着恩公,随侍左右,恩公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我跟了几日,发现恩公极少吃饭,也极少躺下睡觉,总是郁郁寡欢,意志消沉。”
  “看来晏大侠虽然总帮他人排忧解难,自己心里实也有桩大大的难事呐!”小张四郎问道,“你跟在他身边,怎么也不问问?”
  “恩公不说,我如何能问?”孔老六白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只是我常见恩公盯着一根贵重的黄金管发怔,一怔就是大半日,那根管子雕龙刻凤只大拇指般粗细,精美异常,后来我游历江湖,见得多了听得多了,才隐隐猜出那是什么。”
  小张四郎:“是什么?”
  孔老六:“就是魔教用来发射集结或求救信号的旗花,凤唳!”
  “哎呀,莫非,这就是魔教妖女赠给剑圣大侠的定情信物?”小张四郎夸张地张大嘴巴。
  听到此处,沈墟忽觉怀里那根贴身放置的凤唳蓦地散发出滚烫的热意来,原来这东西还有这等前史。
  他抬眼去看玉尽欢,玉尽欢也正看着他,眸色晦暗不明。
  沈墟别开眼,忽然有些坐立难安,玉尽欢曾见过他手上的凤唳,不知他此时作何感想。
  孔老六这番亲身经历自是难辨真假,晏清河早已亡故,如今若真要把他按头给凤隐当爹他九泉之下也无法辩驳,许多人也只把这当故事随便听听,哪怕颇觉推测合理也不全然当真,加上说书匠人本就是“无过虫”,时下舆情宽松,说书匠人即拿皇帝老儿取笑逗乐也不会被追究过错,何况区区晏清河?
  但就是有那专爱上纲上线的,当下冲出雅间,拆起了台,只听一道洪亮的嗓音怒气冲冲地喝道。
  “老家伙信口雌黄!我剑阁先掌教岂会与魔教妖女有染?你如此散播谣言恶意损毁他老人家身后清誉,居心何在?”
  一听到这声音,沈墟浑身一震。
  厅中,只见七八个青衫弟子一个纵起落地,就将孔老六和小张四郎团团围住,打头的那名青年长眉怒目,衣饰修洁,短发齐耳,赫然就是剑阁大弟子常洵。
  看其架势,大为光火。
  孔老六似也非寻常之辈,放下手里端着的茶杯,拱手道:“原来是剑阁众少年英侠,孔老六失敬了。”
  他嘴里说着失敬,却仍不动如山地坐在椅子里,半点没有起身的意思,敞声道:“诸位方才也都听得清清楚楚,孔老六说剑圣大侠急人之难,行侠仗义,此乃美言颂扬,居心谈不上,不过是缅怀往烈遗风,心向往之罢了。”
  “你若只美言颂扬,我们也不来寻你麻烦,但你为何又牵扯些旁的有的没的?”常洵沉脸道,“你说我门晏掌教是凤隐魔头的父亲,那剑阁岂非魔教姻亲?自古正邪不两立,我剑阁如今加入正气盟,自然要与众盟友同仇敌忾和衷共济,你这般浑说一气,非拉剑阁与魔教沾亲带故,难道不就是为了挑拨离间,破坏我们同盟义气?用心如此卑鄙险恶,晏掌教当初便不该救你!”
  他这话说得全不留情面,孔老六倏地张大眼睛看他,就好像他鼻头上忽然开出了一朵花儿一样。
  常洵被他瞧得有些发虚:“你这么看我是什么意思?我说的难道不对?”
  孔老六冷笑道:“我要是风不及,手下全是这般的脓包弟子,剑阁一代不如一代,也是早死早解脱。”
  辱及师门,常洵怒火大炽,刷地拔剑出鞘:“老家伙出言不逊,我这就教你尝尝脓包的厉害!”
  出手便是一招“风过无痕”,往孔老六胸口横扫过去。
  孔老六双手抓着椅子扶手,连人带椅往后急退,常洵疾步去追,瞄准椅脚弯腰挥扫,不料对方又连人带椅高高跃起,竟从剑上轻捷跃过。
  此时两廊上窗扉洞开,好些脑袋伸出来观战,说的毕竟没有亲眼瞧的刺激,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鼓噪喝彩。
  常洵举头一看,但见好多张激动面孔,众目睽睽之下越发不敢掉以轻心,否则万一输给一个说书的糟老头,岂不丢尽了剑阁颜面?
  他见孔老六始终屁股不离椅子,知对方存心羞辱,越发铆足了劲儿去劈砍椅脚,非要迫得孔老六双脚沾地不可。
  孔老六控着椅子纵跃闪避,上下翻飞,连蹦带跳,好不精彩。众人只听椅子格棱格棱乱响,长剑刷刷劈风猛斫,两人俱是愈来愈快,愈来愈快,众人无不屏气凝神,端看谁先出错,落了下风。
  沈墟倒没想到这个说书的竟有几分真本事,也瞧出来他在打斗间对常洵百般忍让,颇有广阔胸襟,不禁另眼相看。
  “这个说书的可来头不小。”只听玉尽欢在旁慢道,“他是‘路歧七侠’中排行老六的知晓老人孔经纶,据说他天上地下,古今中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沈墟奇道:“他真的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玉尽欢不以为然,缓摇玉扇:“世人夸大其词而已,我瞧他是样样知晓,样样稀松,一孔之见,一知半解。”
  沈墟又问:“那什么七侠里,还有六位是什么样儿的?”
  “‘路岐人’,也就是游走艺人,他们每到一块地方,就在街市中空旷处圈起场子表演,自由来去,行踪不定。除了说书匠,另外还有六人分别是悬丝傀儡艺人苗金线,小唱名角孙婆惜,弄虫蚁艺人万禽,扮神鬼的李无常,耍掉刀杂技的关真奴,最后还有摆摊算卦的神算子卜阴阳。”玉尽欢逐一列举,最后缀上不客气的点评,“一些花里胡哨的手艺人,不好好做本行营生,非要来蹚江湖这趟浑水。”
  沈墟已经习惯了他时不时发作的刻薄病,自动忽略他后半句,感慨道:“果然高手在民间。”
  几句话的功夫,厅中忽然哗啦啦一阵乱响,抬眼看去,原是孔老六的那张椅子经不起折腾,在半空中彻底散了架,常洵长剑一挑,木板碎屑飞将出去,溅得满地都是。
  孔老六双脚终于落地,背手叹道:“好好一张椅子,被你弄得尸骨无存,到时店家问起,你赔他损失。”
  “我赔就我赔。”常洵仗剑戟指,“只要你说三声我错了,保证以后再不空口污蔑晏掌教他老人家,逢人就说剑阁弟子都是大英雄大豪杰并非脓包,我就饶了你!”
  “嘿嘿,那可不成。”孔老六道,“我孔老六一把年纪了,老脸还要,不干这丢人的事儿。”
  “那就继续来打!”常洵又挺剑跃上。
  孔老六掏出怀中折扇:“那就别怪老头以大欺小!”
  两人一剑一扇,又激斗起来。
  常洵多年来苦练的剑阁夭矫十三式不是白练,举手投足间尽窥名派风范,剑光轻灵,招式严谨,防守周密。孔老六手中折扇也非池中物,专事认穴打穴的功夫,常在意外之处屡出妙手,教人防不胜防。
  正斗到精彩处,东南角的雅间里传来沉雄笑声:“哈哈哈,来者皆是客,大家都是自己人,何必打来打去的伤了同道和气?”
  第30章
  说话间,一道湖绿色身影已纵入厅中,他双手疾出,一手掌心上翻挡住常洵劈落的剑,一手抄底握住孔老六从下路攻来的折扇,一招四两拨千斤,精准无误,瞬间化去二人攻势。
  “好身手!”沈墟低声赞叹。
  “此人乃赫连熙正,琅琊城城主赫连春行的胞弟,也是这熙春楼的大东家。”玉尽欢似乎比孔老六那位“江湖百晓生”知道得还多,侃侃而谈,“方才他露的那一手,便是赫连家代代相传的锦绣神掌,这套掌法掌如其名,是一套耍起来好看的花拳绣腿,绣花儿可以,拉架也还成,别的就派不上什么大用场了。”
  沈墟也不知姓玉的仗着一身三脚猫轻功就敢行走江湖,究竟哪来的脸说人家花拳绣腿,怎么,仗着身子不好就能口无遮拦为所欲为吗?
  沈墟默默夹起碗里的杏酪鹅,又默默放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面无表情道:“我看你可以拜那位孔先生为师,反正你们俩都有事没事爱摇扇子,也都有事没事喜欢高谈阔论指点江湖。”
  玉尽欢嘴角抽动了一下,按住想摇扇子的手,表情极为不满:“你拿我跟那糟老头比?”
  沈墟目光如电,质问道:“你比得上?”
  玉尽欢:“……”
  基于目前的人设,面对这一声发自肺腑的灵魂拷问,玉尽欢无话可说。那一刻他有点后悔,他装什么不好,非要装个身心俱残武功全废的二百五。
  好在他还有钱。
  什么都没有,但有钱。
  玉尽欢稍感欣慰,暂先咽下这口气。
  那常洵与孔老六都识得赫连熙正,思及他二人在人家做生意的地盘儿上大打出手,无异于当面砸场子,两人都有点讪讪的,怒目僵持着,谁也不想先说句软话。
  赫连熙正四十多岁,膀大腰圆,曲眉丰颊,坐下来肚子上三道褶,站起来下巴上三道褶,一脸的福相。他心知二人下不来台,先是拍了拍常洵的肩膀:“多年不见,常贤侄学有所成武艺精进,已有乃父先日风采,恭喜恭喜。”
  常洵谦逊施礼:“赫连伯伯谬赞,小侄愧不敢当。”
  又是伯伯又是贤侄的,显是旧识。
  沈墟远远瞧着常洵,见他脸上现出亲昵神色,忽然想起以前在剑阁,旁的人不说,常洵是年年都要回乡探亲的,难道他的亲人就在这琅琊城里?
  赫连熙正哈哈笑了两声:“后生可畏,你也不必过于自谦,此次赫连家办喜事,贤侄率剑阁弟子前来祝贺,实是给赫连家增光添彩,琅琊城蓬荜生辉。如今剑阁既已加入正气盟,从此大家就是手足兄弟,孔老六,贵客远道而来,看在我赫连熙正的薄面上,你也勿要再倚老卖老,跟小辈一般见识了。”他一番敲打之语暗含斥责,却是笑着说出来的。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孔老六既在琅琊城谋生,自然要给赫连家面子,此时纵是心中不服,也只好朝常洵堆笑拱手:“原是常少侠,老头子老眼昏聩不识大驾,多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常洵仰着脸子从鼻子里骄矜地哼了一声,没顺着话头就坡下驴,也没再出口讥人,自也是承了赫连熙正的情。
  “哈哈哈哈哈。”赫连熙正笑着打起圆场,“说到底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原也不值得翻脸动怒,朋友不打不相识,二位现已化干戈为玉帛,不如都请移步雅间,与在下共饮一杯。”说着,一左一右热情地揽了两人的肩。
  正欲一同往前走,忽听身后“噗通”一声,似有重物坠地。
  三人皆瞿然一惊,立时转过身来。
  “哇呀——死人啦!”
  不知哪位仁兄先扯着公鸭嗓子喊了一道,砰砰砰,只听噪声此起彼伏,两廊雅间的小窗尽数落下。
  厅上散客相顾骇然失色,一多半坐在桌边拿着筷子张大了嘴,有那胆小的,瞬间逃的逃散的散,又有一拨身穿湖绿色短打劲装的带刀侍卫赶上前来察看。
  众人瞧得分明,厅中地上赫然坠下一名妙龄女子,女子身穿鲜红衣裳,衣襟上用金线绣着两个大大的喜字,她仰面朝天,杏目圆瞪,唇齿微张,一小截丁香小舌无力探出,看来已死去多时。另有吊诡处,她漆黑的长发高高挽起,未戴珠钗,只鬓边簪了一朵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红花愈红,反衬得女子面色白得瘆人。
  用餐的堂客们无一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没人看见是谁将女子抛入厅中的。
  有人倒是识得那花的品种,便高声道:“那,那是红海棠,也叫断肠花!”
  沈墟一见死去女子身上的红嫁衣与红花,瞬间就联想到一人,他与玉尽欢交换一个眼神,玉尽欢轻轻颔首。
  “啊呀,是她!”场上众人里数孔老六最为见多识广,他也无愧乎知晓老人的名号,这就已猜出头绪,“传闻前凌霄宗宗主爱憎分明,亦正亦邪,性子虽然刚烈却偏爱莳花弄草,她每杀一人就要在所杀之人头上簪一朵花,所以人送称号,簪花夫人。簪花夫人沅芷已有两年不曾在江湖露面,今日突然发难,嘿嘿,不知是哪位短命鬼触了她姑奶奶的霉头。”
  经他一提醒,众人似乎也都想起江湖上这号人物来,四下里登时炸开了锅,高声议论起来,有人说簪花夫人心狠手辣相貌丑陋,有人说夫人其实不是夫人而是个男人,还有人说簪花夫人是位老掉了牙的怪癖老妇,总之流言蜚语,全是捕风捉影,一个真的也没有。
  沈墟注意到赫连熙正原本一团和气的脸色陡然间变得铁青,眉头也深深皱起,他催促着侍卫们速速将尸体搬下去,又差人去衙门报官,并张贴告示,叫女子家人前来认领尸身,最后抱拳向各位宾客致歉赔礼,说今日事发唐突搅扰雅兴,承诺席上酒钱一概全免。
  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得滴水不漏,交代完下人,他又去各个雅间一一安抚,一切调停得当后才擦了脑门上的汗,匆匆离去。
  沈墟与玉尽欢一直跟着他的马车来到赫连家宅。
  赫连家富甲一方,又与当今太后沾亲带故,时值皇帝年幼,太后把持朝政,她老人家一高兴,就爱分城封地,所以赫连家就成了一城之主,身份显赫,门第擢登。
  眼前是座巨大的宅院,气派的正红色朱漆大门,威武的虎头铜环,漆黑的金丝楠木匾额,匾上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赫连府”,门内深深,鸟雀啁啾。
  高墙下,沈墟默立,他想,沅宗主武功高强,她想杀谁,自然谁也拦不住她,她想躲着,自然谁也找不到她。但此事终归是她与赫连锦之间的私情,不可累及无辜,今日已有一女命丧她手,也不知她会否就此停手,她要是一时发狂,为一负心人杀尽满城年轻女子,岂不铸成大错?她就算要杀,也该只杀这堵高墙内的那个人。
  “你想如何?”玉尽欢一边肩膀抵着墙,懒洋洋地问,“冲进去,将赫连锦捉出来?”
  沈墟的心思被他一眼看穿,也不抵赖,点点头。
  “然后再把人送到沅芷面前?”玉尽欢斜眼睨着他,“清官难断家务事,男女之间的感情本就缠绵悱恻错综复杂,你何必掺这一脚?”
  沈墟蹙眉:“师父说过,男人不能始乱终弃。”
  “你怎知赫连锦始乱终弃?”玉尽欢道,“只听花意浓的一面之词?”
  沈墟道:“此事因他而起,如今又有人因他而死,他难道不该出面阻止这一切?”
  玉尽欢道:“你怎知他不愿出面?”
  沈墟奇怪:“他若愿意出面,难道还有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不让他出来?”
  “不好说,此事未见全貌,不可妄下决断。走,先跟我去一个地方。”玉尽欢拉起沈墟,走出两步回头又拿玉扇敲了一记沈墟的脑袋,“再说了,你武功再高,就这么不管不顾地闯进别人家中,万一中了埋伏,谁来救你?别看我,也甭指望我,我那点三脚猫轻功自个儿逃命都不够用的,再搭上你,基本等同殉情。你行事之前,要多动脑子想想,不然你这脑袋瓜儿生来是做什么用的?用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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