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第6节
猪肉,香菇,胡萝卜,玉米粒,青豆等等,装了半盆。
在井边洗好后,拿进厨房开始切,又叫传林和绣娘帮忙削土豆皮。
她已经和陈氏说了,家里的土豆她按市场价买。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进厨房里安静又祥和。
江挽云先将面揉好醒发,将胡萝卜和香菇都切成碎末,玉米粒是去年留下来的干的,今年的玉米还没成熟,需要先用热水泡软。
青豆可以直接用,将葱姜蒜都切碎,洗了砧板后开始切肉,越小越好,全部切好后所有食材放进盆子里。
把泡好的糯米倒在蒸笼里蒸熟,倒进装了食材的盆子里,放盐巴白糖酱油五香粉胡椒粉调味,而后搅拌均匀。
把面团擀成薄片,用手指捏成荷叶状,把刚才的馅料包裹进去,捏成烧麦的样子。
她先包了十几个,蒸了一笼。
在蒸烧麦的时候,把土豆切成条,而后找了个大碗,倒进蒜蓉,姜沫,花椒面,胡椒粉,芝麻,辣椒面,把油烧得冒青烟,舀起来泼在碗里。
瞬间,吱的一声,一股呛人的辣椒味扑面而来,趁热倒入盐,酱油,五香粉,白糖,搅拌一下,一碗万能辣椒油就做好了。
再将土豆条倒进油锅里炸,这油还是用肥肉炼的,也没炸太多,一小盆,控干油后,倒进盆子里,撒葱花,盐,舀几勺子辣椒油,端起盆子晃动,直到所有的土豆条都裹满了调料。
两个小的已经等不及了。
方才那油泼辣椒面的香味太吸引人了。
即便中午吃得饱饱的,他们还是感觉自己馋得要命。
江挽云给两人一人分了半碗。
传林和绣娘像得到了宝贝,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好吃得瞪大了双眼。
土豆还可以这么好吃?
“好好吃啊!三婶,明天摆摊卖这个吗?”
江挽云笑道:“卖,到时候你俩一起去吗?”
传林和绣娘都点头。
江挽云想了想道:“但是家里的鸡还要人喂,我一个人也照看不了你们两个,要不明天传林跟我去,后天绣娘跟我去怎么样?”
两个小孩子想了想,很认真地点头。
此时暮色渐沉,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了。
陈氏刚把猪草剁了,端进来倒进大锅里开始煮。
江挽云将烧麦端下来,揭开盖子,鲜香扑鼻,她把烧麦转移到大盘子里,装了满满一盘子还垒起来了。
“尝尝这个,叫烧麦,烧菜的烧,麦子的麦。”给了两个小家伙一人一个,热乎乎,软糯糯的,晶莹剔透,上面米粒饱满,下面鼓鼓囊囊,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她又给了陈氏一个,陈氏赶紧擦了擦手接过来,“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江挽云:“你尝尝嘛,给我提提意见。”
那边两个小孩已经开始叫道:“好吃好吃!比包子好吃!”
陈氏很认真地咬了一口,点点头,“好吃,这得废不少力气吧。”
江挽云摇头,“挺快的,跟包包子差不多,这儿还剩十几个,还有半盆土豆,晚上煮点稀饭就好了。”
陈氏笑道:“又吃了你一顿了,后面叫他们补上,那我去淘米。”
江挽云要了点米来,切了点瘦肉,给陆予风煮了碗瘦肉粥。
只是这瘦肉粥,能有喂药那么好喂吗?
第6章 京城来的小吃
瘦肉粥用小炉子煮的,先将水烧开,下大米和糯米,煮得米粒开花后放瘦肉粒,待煮得浓稠,撒点盐巴和葱花,盛出来放屋里凉着。
陈氏已经站在屋檐下招呼大家吃饭了。
炸洋芋装了两个大盘子,烧麦一个大盘子,一叠咸菜和一锅红薯稀饭。
陆家人对江挽云的手艺有了了解后,现在看桌子的东西已经感觉成竹在胸了,肯定会很好吃。
“这是明天摆摊要卖的,大家帮我尝尝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江挽云在陈氏给每个人分了两个烧麦一碗稀饭后适时开口。
“我觉得没有!三婶做的东西是最好吃的!”传林先一步发言,惹得众人都笑话他。
“现在三婶倒是叫得顺口了,以前谁叫坏女人的。”柳氏说了之后又觉得自己有点失礼,看了江挽云一眼见她没有在意才松了口气,补充道:“小孩子就是吃了谁的东西就跟谁亲。”
传林哼了声,往嘴里塞了块土豆,“那是我以前误会三婶了。”
倒是王氏开口道:“这烧麦做的好看又好吃还管饱,弟妹准备卖多少一个?”
江挽云对比了一下包子的价格道:“四文钱一个吧,这个成本比包子高些。”
王氏表情微动,道:“我觉着这能赚钱,到时候我们都来给弟妹帮忙,赚得也更多些。”
此言一出,在座的人神色各异。
虽说王氏的话表面看是大家一起努力可以赚更多钱,但也难免让人想到她是不是想借此学手艺为自己谋利。
陈氏是知道这个大儿媳妇的,虽然表面上和和气气,但背地里小心思多着呢,最会照顾她娘家人了,不知道私下攒了多少私房钱去贴补娘家,陈氏这个做婆婆的不想把事儿闹太难看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让她把法子学去了,准会教给她娘家兄弟。
但实话说这两年陆家和王氏娘家关系不太好,陈氏是不想和王家来往的,偏王氏还拎不清,一味向着她娘家。
起因是两年前,那时候陆予风才十五岁,他十四岁就已经是秀才了,后面几年一直在县里最好的书院念书,人人都说他未来准能当大官,加上他长得好看,莫说这十里八乡的姑娘,就是县里的一些富人家的小姐都打着与陆家结亲的念头。
陈氏自然是不愿意儿子随便娶妻的,但王氏却动了念头,想把自己娘家的堂妹嫁过来。
那姑娘虽说各方面条件还行,但也配不上自己儿子啊。
那会儿的陈氏眼光多高多傲气啊,直接就拒绝了,王家也是一群小心眼的,到处去宣传陆予风读书稍微有点眉目了就看不起穷人了,这还没中举呢,若是以后当官了,还能记得照顾一下同村人吗?
柳氏也与陈氏一个想法,认为王氏是有心为自己打算,这还没开始摆摊呢,就惦记上了。
“大家都去摆摊了的话,家里活儿可怎么做得完啊,再说了弟妹那是得了侯府大厨的指导的,我们这笨手笨脚的哪里学得会。”
王氏听出柳氏的言外之意,有些不高兴道:“二弟妹可别这般小看自己。”
柳氏正要回话,陈氏轻咳一声,语气低沉道:“都吃饭了。”
陆予山也在桌底下拉了拉自己媳妇的衣服示意她别说了,柳氏这才作罢,岔开话题道:“弟妹明天能搬得动这么多东西吗?要不让你二哥帮你挑街上去再回来干活。”
江挽云道:“明天东西不多,我能挑动的,明儿我再去街上看看能不能租个手推车用。”
一般的手推车一天只要十文钱,若是生意好,租来就可以卖更多了。
说到这里她倒是想起了一事道:“大哥二哥能不能明日帮我做一些竹签,用来戳洋芋吃的,嗯……竹签的话按市场价收费吧,我也不是很懂具体多少。”
现在没有一次性纸碗,炸洋芋只能用油纸包了,那就需要少倒一些汤汁进去。
柳氏道:“哪儿需要你给钱啊,不过小事一桩,吃了你两顿了,帮这点忙是应该的。”
江挽云谢过后,心里想,她确实没看错人。
柳氏虽然脾气火爆性子急,但其实心直口快是个好相处的,反而是王氏表面笑眯眯的实际并不好接触,当初原身和柳氏闹矛盾,吵得家里鸡飞狗跳的,王氏却谁也不得罪做壁上观,待到柳氏提出分家了又出来推波助澜。
王氏有两个儿子,不得不早点为自己的小家考虑。
吃了饭后,江挽云进屋给陆予风喂稀饭。
碗里的稀饭温热,吃着正好,江挽云将他头垫好,用勺子舀了小半勺,像喂药那样喂到他嘴里。
“相公乖,快吃饭饭了,吃了饭饭长胖胖。”
好在陆予风这次表现良好,稀饭进了嘴里慢慢地咽了下去。
江挽云很高兴,能吃东西,至少不至于饿死,她看着他这瘦骨嶙峋的身体真是害怕他啥时就挂了。
喂了饭又喂药,喂了药把碗洗了再打水来给他擦身体。
江挽云感觉自己心累了,前世伺候卧病在床的父亲那是尽孝,报答养育之恩,现在这算啥?这又不是她正儿八经的夫君。
等他病好了,一定要让他照价赔偿。
吐槽归吐槽,她还是很仔细地给他擦好了身子,而后自己洗漱一番,再将陆予风的旧衣服剪短了一下给自己穿,做完这些后终于可以躺进被窝。
她真的累了,好累,这具身体太弱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江挽云是被传林的拍门声叫醒的。
“三婶,该起床了!”
她睁开眼有点迷糊,扭头看见了陆予风的脸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
“诶!来了来了!”掀开被子下了床,套上衣服一边梳头一边开门,门外传林已经收拾妥当,背着小背篓兴致勃勃地等着。
“三婶快些,奶蒸了红薯在锅里。”
早晨的院子里很忙碌,大人小孩都忙着洗漱吃早饭。
江挽云赶时间,也懒得给陆予风擦身了,洗漱后嘴里叼着红薯就开始装东西。
一个箩筐里放小铁锅小瓦炉和木炭,另一个箩筐里装着包好的烧麦和一些杂物,上面用油纸蒙住。
另外还有一个背篓,里面用油纸垫着,装着炸好的土豆,到时候用调料拌一下就行。
至于传林的背篓里装的是相对较轻的蒸笼和辣椒油。
江挽云先背上背篓再挑起担子,感觉上倒不是很重,但路程远,幸好她早有先见之明,在衣服里缝了厚厚的肩垫。
不过她到底高估了自己,一路走走停停,差点没要她半条命,终于走到了镇上。
她等会一定要去租个推车。
传林虽然年纪小,但从小就是在乡野间跑习惯的,走这点路程不在话下。
两人出发得早,如今才不过上午七点,正是上工的时候,虽然今天不赶集,但街上人也不少,距离此处不远就是一个码头,每天都有许多人来来往往,装货卸货。
这个镇子虽不大,但连接水路和陆路,是重要的中转站。
整条街上几乎都是摆摊的,卖吃的,卖布的,卖胭脂水粉,卖小玩意儿的。
江挽云和传林到的时候,多数摊主已经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