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

  常黎从车上下来的时候,身上除了自己的棉服,还披了男人的外套。
  男人亲自给她披上的,说。
  “天寒了。”
  常黎知道,天寒加衣不是重点,重点是要还给他吧。
  她没有让他送她回家,她还不想让他知道她现在住哪里。
  常黎走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回眸,恰好视线与他对上。
  他在看她。
  常黎对着他浅勾了下唇。
  一个只有几秒的勾起的弧度,却又那么漫长。
  尉迟定睛看着,女人眉眼弯弯的模样,太深动。
  他想起了叁年前,他在北城,第一次遇见她。
  也是初冬的季节。
  那是在一家咖啡厅门口,他透过咖啡厅的窗户往外看。
  他看到一个女孩,对着另一个男人笑得眉眼弯弯,笑眼特别迷人。
  漫天飞雪,飘洒在那个身着长款羽绒服女孩泛着柔色的长发上。
  那是令人眩目的美好。
  那一天,她身边,有那个男人。
  世界之大,没想到,还会再遇见她。
  是在御联。
  向立衡来公司找投资,在楼下,他看到了她来接他。
  原来,向立衡是她男朋友。
  他知道那时候,她事业发展处处受阻,急需一个机会。
  一个让她一夜起高楼的机会。
  可能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想给别人撑把伞吧。
  毕竟他也是一路摸爬滚打,披荆斩棘好不容易走到的现在。
  又正逢他在将国外的业务往北城带,如果她需要投资,那他便拨给她。
  原因,只是因为,他想她好。
  算是以他来时路,赠她沿途灯。
  意料之中,他的选择,真的成就了她。
  她一夜成名,那部电影也让他赚的盆满钵满。
  从他不知道她名字,到,她的名字走进大众视野。
  他看着她成长起来。
  从那时候开始,只要是她的作品,他都投资。
  有关她的,他都赞助。
  再到后来,他看到一个采访片段。
  主持人问她,最想感谢的人是谁?
  她既没说家人,也没说向立衡。
  她说,“想感谢一个陌生人,一个给我捐过骨髓的人,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常黎。”
  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住他邻家的小女孩长这么大了。
  思绪回神。
  他动了动眼帘,潭底深处,有柔和的光芒溢出,目送着她离开。
  伫立着那抹纤细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他视野中,他摸了烟,抽出一根,抿在嘴角,点燃。
  青白色的烟雾袅袅升起,慢慢散在凛冽的寒风里。
  昏暗的灯光映射下,抽烟的男人,沉敛,冷静,克制,撩人。
  带着点幽深,非常勾人。
  路过的女孩子,无不侧目看他。
  而男人呢,连眼神都没给。
  他凝眸默了会,静静抽完一根烟,随后驱车离开。
  *
  临近晚上十点的繁华街道,往日的喧嚣早已褪去。
  只有寥寥几人同常黎一般,孤寂的走在街上,踩着碎步前行。
  初冬的风,夹着几分凉意,肆无忌惮的吹嚣着。
  常黎下意识伸手拢了拢衣服,当发现肩上披的是男人给她的那件时……
  心底漾起一丝淡淡涟漪。
  没走十多分钟,就走到了公寓门口。
  她没有去向立衡的家,而是回了自己家。
  毕竟,男朋友深夜找她……
  她想,目的恐怕不是那么单纯。
  在她准备踏进公寓的时候,不远处的一辆房车突然灯光打了过来,并朝她鸣了两声笛。
  “常黎,我们谈谈。”
  慕染叫住了她。
  她没有叫她常小姐,而是称呼常黎。
  常黎跟着慕染,去了她的房车。
  上车后,车门紧闭,慕染的司机被挡在了门外。
  ————————
  所以,邻居,懂吧。
  连着几章剧情了。先上一章。
  凌晨继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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