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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级大佬带娃记(快穿) 第171节

  这孩子都五岁了,现在才知道甜味,难道小娃娃以前都没吃过糖吗?
  地主谴责地看着秦择,刚才还觉得“青年”清雅端方,这会儿怎么看都不顺眼。
  秦择摸了摸鼻子,莫名背了一口黑锅。
  他手腕微热,秦择看着手腕上的蜻蜓图案,抬手摸了摸:看我吃瘪,这般开心?
  地主拿出手帕,试探着给重宁擦小脸,小孩儿也不躲。
  地主更受鼓舞,离父子俩又靠近了些:“娃娃,你叫什么名字呀?”
  重宁啃着鸡腿愣住了,随后小脸皱成一团,很是纠结。
  他从这个伯伯身上感受到了很大的善意,对方还给他好吃的。
  重宁又仰头看秦择。
  秦择这次没出声。
  重宁:╰_╯
  可恶!
  地主见父子俩沉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他哈哈笑了几声打圆场:“伯伯是宁水村的,伯伯姓宁,不是坏人喔。”
  重宁把鸡肉咽下肚,小脸微红,小声道:“重…重宁。”
  地主:“什么?”
  重宁又抓了一根鸡翅,鼓着小脸:“我叫重宁。”
  他一口咬断鸡翅,还抬头瞪了秦择一眼。
  秦择搂着他:“我又没惹你。”
  小孩儿用力咬着鸡骨头,就是惹了,就是惹了。
  坏男人!
  地主乐呵呵:“哎呀,咱们俩可真有缘,我姓宁,你叫重宁。”
  地主兴冲冲问秦择:“重小弟,你们家住何处啊?”
  也不知为什么,不过初次见面,地主真是对重宁喜爱非常,恨不得小娃娃是他儿子才好。
  若是他的儿子这般机灵可爱,若是他有孩子…
  地主兴奋的神色慢慢淡去,眉眼也耷拉下来,他都三十好几了。至今没有孩子,连个女孩儿也无。
  老天真要绝他后吗?
  重宁啃着鸡肉,看着地主老爷的神情变来变去,很是稀奇。
  秦择笑道:“我们住在扶云山。”
  地主茫然,扶云山?
  那是何处。
  他这么多年从未听闻过。
  地主老爷刚要细问,牛车已经到达城门口,秦择起身时一个踉跄,地主老爷下意识搭把手扶住他。
  “多谢。”秦择抱着孩子从容落地。
  他对牛车上的地主老爷道:“若是有缘,我们或许会再见。”
  话落,秦择抱着孩子去交了入城费,而后施施然远去。
  直到看不见对方身影,车夫才为主家抱不平:“这书生看着清雅,实则却是贪小便宜之徒。”
  “老爷与他非亲非故,他却纵容儿子大吃特吃老爷的食物。”
  点心就算了,那烧鸡可管钱哩。
  地主老爷如梦初醒,喝道:“住口,不得诋毁高人。”
  就在刚才他扶住男人时,一道暖流透过两人相触的地方,进入他的身体,他整个人为之一轻。
  地主老爷感觉往日挥之不去的疲惫都散了,沐浴在烈日下,他终于感到了灼热。
  是了,从未听过的住处,见之忘俗的仪态,定不是普通人。
  “快,快追上去。”地主老爷催促。
  若是仙师,或许能解他无子之难。
  车夫不明所以,但他驾着牛车进城,周围人来人往,哪里还有刚才父子二人的身影。
  地主老爷失落不已。
  果然仙师可遇不可求。
  另一边,秦择抱着重宁走在大街上,他们在一个面具摊子前停下,秦择拿起一个狐狸面具戴在脸上,恶声恶气道:“吾乃千年狐妖,小重宁还不速速拜服。”
  小孩儿冷脸:“无聊。”
  秦择拿下面具,哼了一声:“你不懂乐趣。”
  他把狐狸面具放回原位,又去看其他面具,小重宁捂着小嘴,再也忍不住乐起来。
  笨蛋,千年狐妖才不这样呢。
  秦择听到动静低头。
  重宁冷着小脸:“看什么?”
  秦择认真道:“你刚才是不是在笑?”
  重宁:“无聊。”
  秦择乐了:“你除了无聊,还能说其他的吗?”
  重宁一滞。
  秦择打趣道:“若是我,我会说,幼稚,无趣,俗不可耐,乏味,枯燥,肤浅,不堪入目,不堪入耳…”
  秦择一张嘴吐出一连串名词都不带重复的,别说重宁,连摊主和旁边的客人都听呆了。
  秦择捏捏小孩儿的肉脸:“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多词语吗,因为我从书上学来的。”
  “书上”
  小孩儿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但是第一次见识到它的威力。
  秦择点到即止,他拿了一个狼面具,掏钱付账。
  狼面具白底红纹,又霸气又漂亮,重宁立刻被吸引了目光。
  他抓着狼面具不松手,警惕的看着秦择。如果秦择要抢,他就,他就…
  重宁本想咬秦择,但不知为什么,又很抵触“咬秦择”这个想法。
  不管了,如果秦择要抢面具,他就龇牙凶秦择,他超凶的!
  秦择嘴角抽抽,终于点破:“面具买小了,我戴不了。”
  重宁有点没反应过来,抱着面具一愣一愣。
  秦择正经编瞎话:“因为这个狼面具太受欢迎了,成人戴的卖完了,只剩这个小孩儿戴的了。”
  重宁:诶嘿?!
  重宁美滋滋的摩挲着面具,他运气好好。
  他立刻把面具戴脸上,兴冲冲问:“霸气吗?”
  秦择:“霸气外露,直冲九霄,睥睨天下。”
  重宁:什么屁?
  他有点想细问,但又觉得秦择说这个他也听不懂,就显得他很呆。
  重宁揣着小手手,微微颔首:“嗯。”
  第121章 掌门的恋爱脑半妖养子04  重……
  风吹动铺旗, 一名素衣广袍的青年抱着一个五岁孩童进了铺子。
  秦择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杯子放在当柜上,那杯子外表似琉璃,但比琉璃更澄澈。更妙的是, 透明的杯身中有五彩流光, 如见雨后彩虹, 令人神往。
  本来有些困顿的掌柜立刻精神了:“公子这是要当物!”
  “不知公子是活当, 还是死当。”
  掌柜:死当死当,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无量天尊保佑,这位公子一定要死当啊!
  掌柜紧紧盯着秦择,只见那弧形优美的唇吐露言语:“死当是何价?”
  亲娘嘞,他发了!
  这是他听过最优美的语言了。
  掌柜干咳一声, 一本正经狂杀价:“公子这流光杯颇为不俗,整座城内也是少见,但说句公子不爱听的, 再稀奇它也只是个杯子。老朽估量了一番, 愿出二百两银子。”
  秦择拿回杯子就走。
  “等等等等…”掌柜立刻从柜台后面出来,同小二一同拦住秦择。
  “公子莫气, 公子若是觉得价低了, 老朽再添些也是可以的。”
  小二疯狂点头:“是啊公子,有商有量嘛。”
  秦择勾唇,笑意却不达眼底:“五百两。”
  掌柜刚要说什么,秦择先道:“一口价。”
  掌柜:………
  掌柜看着秦择淡漠的眼睛, 知道自己遇到硬茬了,他看着秦择手里的流光杯。
  “公子可愿再把杯子给老朽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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