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穿越>天姥吟传奇> 第128章 毛衣

第128章 毛衣

  可能是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的基因比较优秀,传统中有艺术细胞,宋朝的大部分王爷长相都象个饱学的儒者,须长面白,清秀和善。乐正云秀为陈音柔找到了这样一个义父而高兴。
  吴王妃看到陈音柔进来,笑嘻嘻地拿出一份见面礼,一支发着珠光宝气的金钗,即使在皇宫里也不多见,一看就是传家宝。宫斗剧看得多了,乐正云秀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这个义女看似身份不高,实则不简单,关系到自个家里在朝中的地位。现在,自个可是朝中最热门的人之一,朝臣捧自己,皇帝与皇后也看重自己,几个月后,又有了个大辽的皇弟当自个的女婿。这一切,全靠这个干女儿带来的。
  认义女的流程十分复杂,乐正云秀有些气闷,就来到了后花园里透一透气。咦,这里居然还有几只细毛绵羊,这毛长得严严实实的,剪下来的话,数量绝不会少。
  乐正云秀好奇地走了过去,摸了摸它的头。绵羊很温柔地靠过来,轻轻地咩咩的叫了几声,乐正云秀虽然不懂羊语,可看着它肥胖又吃力的样子,清楚是因为毛实在太长了,有可能从出生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剪过。王爷是觉得它们好玩,把它当着宠物来养的。
  看到乐正云秀对它们感兴趣,赵拂衣走了过来说:“喜欢吗,我叫仆人把它们装到笼子里,给你送到宫里。”
  看到羊,乐正云秀想到的是羊毛,织毛衣可是当年乐正云秀最拿手的活之一,在七八岁时,妈妈就手把手的教她如何纺羊毛线,如何用勾针等等编织技巧,她织出的毛衣可漂亮了,拿到集市上一下就被人抢购一空。现在的皮草虽能保温,可没有记忆中的毛衣舒服与贴身。过年了,太子也放假,不用教他读书,大臣们也不上朝,没什么事需要商量,皇宫的规矩多,走出去一次极不容易,得皇后特批,而宫中又是一场又一场的祭祖什么的活动,自个不是赵家人,不用参加,反而特别的空闲。拿些羊毛回去,打几件毛衣打发一下时间,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乐正云秀向他拿了把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剪完了一只绵羊,称了一下,吓一跳,装了满满的一袋,足足有二十二斤之多。够织十几件毛衣了。
  绵羊非我欲,羊毛是最爱,乐正云秀带着一箱的羊毛,回到了皇宫里,开始纺羊毛,织毛衣,打发时间。
  妈妈小时候就曾给自个打过毛衣,虽说妈妈的手艺不怎么样,打出的毛衣并不漂亮,但特结实,保暖。乐正云秀清楚地记得自个只有五六岁时,妈妈怕自个冻着,通霄织毛衣的往事。
  《妈妈给我织毛衣》
  小猫睡了,小狗睡了,
  妈妈没有睡,
  妈妈在给我织毛衣,
  小猫做梦了,小狗做梦了,
  妈妈没有睡,
  妈妈在给我织毛衣,
  小猫醒了,小狗醒了,
  妈妈却睡了,
  手上拿着毛线针。
  密密的针脚满满的爱。
  妈妈只会用平针,不懂得什么技巧,但平针织的毛衣最密,防风效果最好。自个长大后,新华书店里出来了很多花式织毛衣的书。织毛衣绝对很考验一个人的智商与审美眼光,与刺绣相比毫不逊色,只是线粗针大,相对速度较快。
  毛线粗,织毛衣的针法没刺绣这么复杂,常见的就是全正针了,称之为是“平针”。其它的如反针,单罗纹针与双罗纹针,鱼腥单针等等也是常见的针法。因为线粗,不需象刺绣这么多的技法。
  没几天,毛线很快纺成了,粗如灯芯。陈茶丹奇怪的问:“这能干什么用呀,编绳子吗?”
  若大的房子中只有乐正云秀与陈茶丹两个人,乐正云秀边教她卷毛线球,边对她说:“织衣服,很快你就会知道了。”
  织衣服不用织布机,只凭借着手中的几根长针?闻所未闻。陈茶丹来了兴趣。
  乐正云秀的双手飞快地动着,毛线球慢慢地变小,一天后,五个毛线球没了,已出现了一个衣领和两个袖子。
  陈茶丹看着有趣,也跟着学习编织。宫里的除夕夜,大家都在放着烟花爆竹,乐正云秀与陈茶丹却因发现了几种新的挑针法可织出不同的花色而激动。
  正月初一,第一件成衣编织完成了,陈茶丹的毛衣也完成了两个袖子,开心得不得了。
  陈茶丹捏了一下,手感柔柔的,相当不错,放身上比划了一下后说:“乐正老师,让我试一试,这衣服暖不暖和?”
  试的结果,毛衣太宽大了,不合身。陈茶丹眼尖,似发现了什么似的说:“乐正老师,这毛衣身体给赵小王爷可能刚刚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乐正云秀自个也奇怪,为什么会按他的身材织出穿越后的第一件毛衣呢?是自个不知不觉中对他产生了情愫?
  《织毛衣》
  两只黄鹂鸣翠柳
  正在傻傻织毛衣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织毛衣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怪当时织毛衣
  昔人已乘黄鹤去
  空余傻x织毛衣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傻x织毛衣
  劝君更尽一杯酒
  傻x宁可织毛衣
  乐正云秀想起了当年网络里戏谑的一首织毛衣之歌。也许,自个就是歌中的那个傻b,体会不到那份深沉的爱?
  对了,陈音柔,不,现在开始得叫赵音柔了,她不久得远去千里之外的大辽,织件毛衣让她贴身穿着,留个念想。乐正云秀正这么想着,听得陈茶丹说:“姐姐,你看我织的合音柔姐的身否?”说完,拿毛衣在自个身上比划了一下。
  第一次织,难免有些生疏,针脚不齐,弯弯扭扭的。乐正云秀给指出几个不合适的地方,告诉她如何纠正。
  羊毛用染料染色后,乐正云秀开始正式织第二件的毛衣。即将收腰时,杨淑妃走了进来,问:“这是什么?我从没见过。”
  见过才怪呢,宋人只有羊皮大衣,整张剥下来。从没毛衣,绵羊是皇室观赏用的宠物,而不是剪毛用的经济动物,北方的大辽也一个样,还没发现羊毛可以这么用。织毛线真正的在中国流行,是鸦片战争以后,别看这项技术简单,实际上,领先了当时九百年。
  一根线慢慢地变成衣服,又柔软,又有弹性,摸着暖和,杨淑妃看着极感兴趣,也试着向乐正云秀拿了几根毛线针织了起来。
  北宋时,中国人在冬天不是穿皮袍(里子是各种皮子,外面是绸缎或布)就是穿面袍(里外都是布中间絮棉花),肥肥大大,特别是小孩子,像一个个圆球。毛衣的美观性实在强它们太多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