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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读者们对于这种说法完全赞同。
  然后,继续看后面的故事。
  少年沉默一阵之后,问李寻欢,“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回答说,“有名并不是一件好事。”
  少年又说,“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过得片刻,又补充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问为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
  原来,少年的身上也藏着许多秘密。
  他的身世,似乎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又问少年叫什么名字?
  少年回答说,认识他的人,都叫他阿飞。
  而就在这个时候,马车停了下来。
  因为有一个雪人,挡住了马车的去路。
  而雪人里面,还藏着一个死人。
  正是不久之前从客栈里惊慌逃出的黑蛇。
  他被人杀死了,做成了一个雪人。挡住了李寻欢、阿飞两人所坐马车的去路。
  杀他的人是为了那个包袱。
  之前在客栈的时候,黑蛇其实是故意装出一番惊慌失措的模样的。
  他之所以装出那副模样,是为了暗中带走那个包袱。
  事实上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将那个包袱带出了客栈,而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现在,那个包袱却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杀他的人不仅抢走了那个包袱,还把他做成了一个雪人。
  只是,杀他的人为什么要用雪人挡住李寻欢的去路?
  答案很快有了。
  为了那个包袱。
  原来,黑蛇的身上并没有那个包袱。
  杀他的人没有在黑蛇身上找个那个包袱。
  这就是说,黑蛇没有拿走那个包袱。
  那个包袱是被别人拿走的。
  被谁拿走的?
  答案是李寻欢。
  当然,这只是杀黑蛇的那个人这样认为。
  很明显,杀死黑色的人当时也在客栈里。
  他看到了客栈里发生的一切。
  那么,他自然也就看到了李寻欢出手。
  他认出了李寻欢的身份。
  所以,他认为是李寻欢拿走了包袱。
  所以,他现在用黑蛇的尸体挡住了李寻欢的去路。
  那么,杀死黑蛇的人肯定就在这里,等着李寻欢到来。
  事实当然也的确如此。
  杀死黑蛇的人现身了。
  还是好几个人。
  分别是“金狮镖局”总镖头查猛,还有“神行无影”虞二。以及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红、黄、黑、绿四位童子。
  一共是六个人。
  李寻欢认得六人,六人也认得李寻欢。
  “神行无影”虞二阴沉一笑,说道,“小李探花果然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这老废物。”
  小李探花?
  很明显,这说的是李寻欢。
  李寻欢还是探花吗?
  读者们心里都有这样的疑问。
  如果是,那这完全是文武双全啊!
  探花,科举考试中,最终殿试成绩第三名进士,就是探花。
  第一名进士和第二名进士分别是状元和榜眼。
  李寻欢曾经还参加了科举考试?并且高中探花?
  事实当然也的确如此。
  李寻欢的确曾经参加了科举考试,并且高中探花。
  绝对的文武双全。
  读者们一阵稀奇。这还是第一次有武侠小说的主角,参加过科举考试的。
  厉害!
  而故事还在继续。
  黄衣童子看着李寻欢,咯咯笑着,说李寻欢损坏了他们的雪人,要李寻欢赔他们的雪人。
  然后高高跃起,扑向李寻欢。
  虞二见状,连忙将黄衣童子拦了回来。
  黄衣童子不知天高地厚,但他虞二却深知李寻欢一出手,就会要人性命。
  黄衣童子这一扑过去,绝对还等不到接近李寻欢,就会像一只死麻雀一样落到地上。
  黄衣童子被拦之后还十分不解,问虞二为什么拦他?
  虞二麻子沉声说道,“你没有听说过,‘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一句话吗?”
  读者们看到这样一句话,全都眼前大亮。
  这就是李寻欢在江湖上的名气吗?
  飞刀一出,例不虚发。这是只要飞刀出手,就必定取人性命的节奏啊!
  牛逼!太牛逼了!
  非常有逼格。
  读者们很兴奋。
  不过,几个童子却似乎对这句话并不在意。
  他们嘻嘻笑着。他们对自己用毒的功夫非常自信。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又怎样?在他们用毒的手段面前,掀不起什么风浪。
  而虞二和查猛两个人却不敢得罪李寻欢。
  查猛只是说,希望李寻欢能够把那个包裹拿出来。
  说那个包袱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保镖的。
  若有失闪,他们金狮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要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并没有拿那个包袱。
  不过,他却说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这让读者们有些意外。
  不过,他们也知道,李寻欢这样说必定有什么用意。
  虞二问李寻欢需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回答说,一个时辰。
  还说一个时辰之后,还在这里相见。
  虞二答应了。
  然后,虞二等人离开。
  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
  之后,阿飞问李寻欢,他明明就没有拿那个包袱,为什么要承认包袱在自己身上?
  李寻欢回答说,纵然他说没有拿,那些人也绝不会相信。
  到时候难免还是会出手一战。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那些人噜嗦麻烦。
  李寻欢是一个不喜欢麻烦的人。
  原来是这样。原因只是为了不那么麻烦。
  读者们只能说,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然后阿飞又问,既然难免一战,那为何又要多等上一个时辰?
  这也是读者们想问的。
  李寻欢回答说,他要去找那个真正偷包袱的人。
  他已经分析出是谁偷走了包袱?并且还分析出了,应该到哪里去找那个人?
  推理破案的元素似乎又出现了。
  不过,读者们对此已经不意外了。
  《七种武器》里,就有很多推理破案的元素。
  现在这本书再次使用《七种武器》的文字风格。
  那么,推理破案元素出现,就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逍遥子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那个真正拿走包袱的人是谁?李寻欢又会到哪里去寻他?
  接下来的故事非常让人期待。
  在去寻找那个人之前,李寻欢让阿飞先离开。
  说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不想连累阿飞。
  阿飞没有说什么,又和李寻欢喝了一杯酒之后,独自离开了。
  阿飞离开之后,李寻欢让赶车大汉也在这里等他。
  然后一个人走进了树林。
  赶车大汉看着李寻欢离开的背影,喃喃叹道:“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已经过了十年,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你……你这又何苦呢?”
  这话让读者们全都一愣。
  很明显,赶车大汉口中的“她”,就是李寻欢刻骨铭心思念的那个人。
  现在,那个她还并没有死。
  而李寻欢已经十年没见她了。这一次入关,就是为了再见她一面。
  这就让读者们有了很多的疑问。
  既然“她”没有死,李悠然又为何十年都不去见“她”呢?
  这里面一定有故事。
  或许,还是一个让人唏嘘的故事。
  读者们莫名的一声叹息。
  故事还在继续。
  李寻欢进入树林,是为了要追踪一个人。
  这世上没有人能够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要去追踪的人是查猛。
  因为他知道,那个真正偷包袱的人,一定会暗暗潜伏在查猛周围,以便观察查猛和他之间的事情进展。
  只要找到了查猛,就一定能够在周围找到那个暗中偷包袱的人。
  李寻欢记得,在十年前,这附近有一个小小酒家。
  李寻欢经过分析之后,认为查猛几人应该会在那家酒家落脚。
  于是,李寻欢到了那家酒家。
  查猛等人果然在这家酒家落脚。
  只是,查猛等人已经无法发觉李寻欢的到来。
  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查猛、虞二拐子、四个童子,全都死了。
  被人杀死的,被一个出剑极快的人杀死的。
  出剑速度如此之快的人,只有阿飞。
  原来,阿飞并没有真的离开。
  他知道这些人打算为难李寻欢,所以出手帮李寻欢解决了这些人。
  李寻欢帮他杀了诸葛雷。他就出手帮李寻欢杀了这些人。
  他不想欠李寻欢的债。
  阿飞并没有杀死所有人,他还留下了一个活口。
  他把活口绑在酒家里,让酒家老板帮忙看着。
  因为他知道李寻欢需要一个活口问话。
  阿飞的考虑十分周到。
  那个活口叫做洪汉民。
  李寻欢见到了酒家的老板,也见到了洪汉民。
  酒家老板还是十年前的那个老板。
  李寻欢还认得他,他也认出了李寻欢。
  而洪汉民就是隐藏在查猛等人周围,在之前的客栈里真正偷包袱的那个人。
  现在,那个包袱里面的东西,已经穿在了洪汉民的身上。
  原来,包袱里的东西,是江湖上几件著名的神奇宝物之一,金丝甲。
  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江湖中无数人都想得到。
  李寻欢让洪汉民交出金丝甲。
  不是因为他想要金丝甲,而是因为他就是为那个包袱而来。
  现在包袱里的东西是金丝甲,他自然要拿回金丝甲。
  而就在这时,酒家老板给李寻欢送来了一壶酒,让李寻欢先喝点酒。
  酒,李寻欢总是无法拒绝。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喝了一杯。
  酒是好酒。
  所以,李寻欢打算请老板也喝一杯。
  然而,老板却说,这酒他不能喝。
  因为酒里有毒。
  毒,当然是老板下的。
  老板骗李寻欢喝下了毒酒。
  这让洪汉民又惊又喜,认为老板是在帮他。
  正在向老板道谢,表示以后必有重谢。
  然而,话未说完,就被老板直接一拳轰杀。
  原来,老板竟有一身高强的武功。
  他装作不会武功的样子,骗过了所有人。
  包括李寻欢。
  现在,为了得到金丝甲,老板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
  李寻欢看着地上洪汉民的尸体,幽幽一叹。
  他早就对洪汉民说过,有了金丝甲,他反而死得更快。
  李寻欢很怜悯洪汉民。
  不过,他似乎已经忘了,他自己刚刚才喝了一杯毒酒。
  搞不好,他自己也是会死的。
  然后,李寻欢自己又倒了一杯酒,之后一饮而尽。
  倒的是那一壶毒酒。
  李寻欢当然知道,他倒的是毒酒。
  不过,喝一杯毒酒是中毒,再多喝几杯也还是中毒。
  没有区别。
  反正都已经中毒了,那还不如多喝几杯。
  毕竟,壶里的酒除了有毒之外,真的是好酒。
  看到这里,读者们只能说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酒家老板一出手,李寻欢就认出了他的身份,“紫面二郎”孙逵。
  孙逵在江湖上已经消失了二十年。
  也就是说他扮作酒家老板,在这里已经过了二十年。
  现在,为了金丝甲,孙逵出手了,也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之后,孙逵的夫人,二十年前著名的江湖美人,蔷薇夫人也现身了。
  两个人给李寻欢说了一个消息,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之后,孙逵突然出手杀死了自己的夫人。
  为了金丝甲,再加上其它一些原因,孙逵竟然连自己的老婆都杀了。
  难以理解,却又似乎可以理解。
  这是人性的丑陋与贪婪。
  再之后,又来了一个青衣人。
  青衣人说李寻欢其实并没有中毒。
  还说孙逵在一个酒鬼的酒里下毒,显然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事实当然的确如此。
  李寻欢并没有中毒。
  孙逵想骗李寻欢喝下毒酒,显然太天真了。
  孙逵大惊,他一直以为李寻欢真的中毒了。
  一番波折之后,青衣人又出手杀死了孙逵。
  一波又一波的人你来我往,十分热闹。
  但热闹的背后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死。
  这个江湖似乎一点也不美丽。
  不过这似乎也正常。
  江湖有美丽的地方,当然也有不美丽的地方。
  这就是江湖。
  读者们全都一阵感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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