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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1章 狼不是狗,但这个人是真的狗

  人类能从自然界脱颖而出,主要是因为人类会用脑子。
  虽然相比许多大型动物,人类的身体比较弱鸡,但是人类可以用脑子想出来的各种办法和工具去称霸自然界。
  而现在,我们伟大的宋澈同志,就使出了自己的必杀技,以“挖坑大法”来解救困在山脚落石堆里面的可爱小马马们。
  大家自然理解他的意图,但眼瞅着他拿着一柄绝世大宝剑来挖坑,心里总有些膈应,于是就拿出能用的工具,一起加入到了挖坑行动中。
  而这时候,那几只获救的草原狼不仅看明白了他们的行为,而且居然还懂得知恩图报,纷纷凑上去,用爪子帮着刨坑。
  狼刨坑的本事自然不在话下。
  有了这几只草原狼的援助,大家很快将这个地坑挖到了巨石的下方!
  挖出了足够宽绰的空间,朱邪就将车里的两幅千斤顶放了进去,固定好之后,跟大家递了个眼色。
  随即,大家在上面推动,朱邪和巴彦在下面拧千斤顶,合力之下,终于让这块巨石往前倾斜了过去,最后一角滚进了这口坑里。
  朱邪和巴彦在巨石滚落下来之前就撒手躲开了。
  而这个空隙也由此扩大了。
  里面那几匹“笨马”这才顺利的挤了出来。
  大事告罄,大家长松了一口气。
  不过巴彦的父亲站在车顶上,遥望了一下西北方向的天际,道:“真正的沙尘暴还在后面,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去了。”
  宋澈等人点点头,下意识的看了眼马群和狼群……其实主要是眼馋那只汗血宝马。
  现在平静下来了,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只汗血宝马真的是实打实的“千里宝马”!
  骨架宽大而匀称、肌肉发达且厚实、毛皮亮泽还皮薄,这简直就是“马中吕布”!
  相比之下,它的那些小弟蒙古马,仿佛就是高富帅身旁的矮穷矬小跟班。
  “哎呀,这身上还在淌血呢,你们几个大夫赶紧给包扎一下啊。”龙源妮也充分诠释了什么叫颜狗,一看到汗血宝马身上淌下来的血水,可把她给心疼的。
  一边催促宋澈赶紧给“帅小马”疗伤,她一边还没好气的瞪了眼马群草原狼,似乎在埋怨草原狼的杰作。
  而草原狼只能呜呜的回应,像是表达着委屈和悲愤。
  人家汗血宝马只是被咬伤了几块肉,它们这些狼兄狼弟们都不知道被踹断了多少根骨头了,甚至石碓里面还躺着一个已经凉了的同伴。
  难道就因为汗血宝马长得比较帅,而它们草原狼太丑了,才被如此双标区别对待的嘛?
  我们是狼不是狗,但这个人是真的狗!
  再说了,那些蒙古马其实也伤得不轻,难道它们不值得被关爱吗?!
  龙源妮则已经开始撸起了汗血宝马,手轻轻揉着汗血宝马的脖颈处,但揉了几次,缩回手一看,手心里赫然全是血液!
  “这里也流血了!快点啊!你们要等小马的血流干了吗?!”龙源妮大发娇嗔。
  但宋澈却不为所动,而巴彦父子和特木尔等人,眼中都流露出难以置信的意味。
  “如果这匹马是纯正的汗血宝马,那它流血才算是正常的。”宋澈也揉了一下这匹马的脖颈,果然手指被染红了。
  宋澈对于汗血宝马的印象就是汉代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在古代大宛国发现了这种马,一开始是取名为大宛马的。
  当时的汉武帝对大宛马一见倾心,为此还对西域发动了几次战争,征服西域以后,西域诸国每次的贡品里基本都会有大宛马。
  至于为何后来改称为汗血宝马,就是由于汗血宝马的体内普遍有寄生虫,当大量运动后,体内温度高,藏在体内的寄生虫受不住闷热就咬破毛细血管和皮肤,这时马会流血,和汗液一起变成红色脖……
  “没错,纯正的汗血宝马,肩膀附近位置就会流出像血液一样的汗液!天啊!这只汗血宝马的血统太纯正了,我以前也只在网络上看到过这样的神马,怕是从天山上下来的神马吧!”巴彦的父亲难掩脸上的激动,甚至看着汗血宝马的眼神都带着虔诚之意。
  “神马?”龙源妮一脸呆萌,写满了十万个神马。
  “啧,这种马怕是已经在华夏消失了一两千年了吧。”狄天厚也不禁啧啧称奇。
  “那倒没有这么久,其实才消失了七八十年左右。”巴彦的父亲解释道:“这种马的产地一直是天山以西的盆地,也就是现在的乌兹别克斯坦,而七十年前,乌兹别克斯坦还是归苏联的。两国那时候关系不错,因此苏联赠送了一批纯种的汗血宝马,大概有五十多匹,作为建设骑兵团的坐骑,牧场就在锡林格勒盟。我父亲当时就是饲养员。”
  “五十多匹纯种的汗血宝马?!放到现在那得多少钱啊!”朱邪咋舌道:“不过我们怎么连一头都没看到?”
  “这个嘛……说来话就长了……”巴彦的父亲含着一丝尴尬,将原委大概讲了一下。
  其实“汗血马”这一马种,从来就未曾消失过,只是在国内很少见到而已,或者说只是在华夏消失了。
  在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国家,都保存有比较大的种群数量,不过在当地,所谓的“汗血马”被称为阿哈马,全称为阿哈尔捷金马。
  前文所讲到的土总统送给华夏的汗血宝马,就是阿哈尔捷金马,这种马匹也是土库曼斯坦的两大国宝之一,经常用于馈赠给国外相关重要人士。
  但人家只是一匹一匹的送,而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咱们的苏联老大哥可是一口气送了五十多匹汗血宝马,协助华夏在草原打造一支骑警部队,主要饲养在锡林格勒盟的马场。
  不过那时候大家也不懂什么科学养殖,更不理解什么血统论,反而觉得这种汗血宝马太娇贵,不能干粗活重活,可能是由于马和驴杂交出骡子而受到了启发,也可能是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以吃苦耐劳为荣,本着改造一切贵族阶层的宗旨,当地有关部门一拍脑门就让这些汗血宝马跟蒙古马杂交了。
  就此,这些“马中贵族”走向了平民化……哦,不对,是平马化。
  杂交以后,这些马倒是能干粗活重活了,不过尊贵的血统也受到了玷污。
  短短几十年后,在内蒙古锡林格勒盟乃至华夏大地已经见不到纯种汗血宝马的踪迹了。
  “不过也未必代表这种马就在国内绝迹了。”狄天厚沉吟道:“我记得几年前,有个新闻报道,就是一个国外游客在天山附近发现过一只汗血宝马,还拍了照片,只是没捕获到,所以真假就不好确定了。”
  “还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传说在汉代时候,西域进贡的大宛马,也就是汗血宝马,就曾经饲养在天山那里。”宋澈补充道,旋即看了眼这只汗血宝马。
  至于这只神马究竟是从哪冒出来的,就不好说了。
  可能是从天山那儿一路跑来的,毕竟现在那里沙漠化又草地退化,生存环境逐渐恶劣。
  也可能是当年那五十几匹汗血马里面,有几匹马为了躲避被“包办婚姻”,就私奔逃到野外去了。
  “总之,这是长生天赐予我们的礼物啊!”巴彦的父亲感叹道。
  不过看到下一轮风沙即将袭来,巴彦的父亲知道此地不宜久留,就劝大家赶紧返回。
  至于这个野马群,巴彦父子决定带回去,就取来绳索,试图将这些马都系在一块,免得走散。
  那些野马都桀骜不驯,显得比较抗拒,还是那匹汗血宝马展现了带头大哥的气魄,从鼻孔里重重的喷了两道鼻息,唬得那些野马终于消停了一些。
  “嘿,小马哥还真有灵性,知道我们是要救它们,就警告这帮马小弟老实点。”龙源妮又摸了摸汗血宝马的脖颈,笑孜孜道:“对了,还没给你取名字呢,干脆就叫小马哥吧,毕竟这么帅这么拉风。”
  “……”
  汗血宝马似乎很不满意这个名字,一甩马尾,扭过了头颅,转而默默凝视着宋澈……主要是盯着宋澈的左手。
  宋澈心里一动,试探着伸出手,然后就看见“小马哥”将头凑了过来,蹭了蹭那一枚金菊花戒指。
  “果真也是一只通灵的神物啊。”狄天厚惊叹道。
  很明显,这匹汗血宝马也像洞螈一样,感应到了来自金丹的灵力波动,并且被吸引住了。
  宋澈拍了拍小马哥的头颅,趁着巴彦等人给马群系绳索,就拿过户外医疗箱,掏出纱布给这些马简单的处理了较严重的伤口。
  “呜呜……”
  那些草原狼开始叫了,似乎是不满意被忽略。
  难道马的命是命,他们狼的命就猪狗不如了吗?
  “放心,没忘了你们。”
  宋澈确认这些野狼不具有攻击性,又转而给那几只受伤最重的狼包扎伤口。
  其中有一只狼应该是遭了汗血宝马的飞踹,脚都骨折断了,宋澈就找了几根枯树枝,给它包扎固定。
  这只狼一开始痛得呜呜直叫,但看到宋澈悉心的给自己包扎断腿,居然硬是忍了下来,当宋澈包扎完毕,它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宋澈的手背,以示感激。
  宋澈也揉了揉这只狼的脑袋,丑是丑了点,但还是挺温柔的。
  不过即便这些草原狼再如何的卖萌,大家也不能带它们回去。
  宋澈想了想,就指着被落石封闭了大半的山脚缝隙,道:“你们先去那里避避风沙吧。”
  来的时候特木尔说过这里叫作野狼岭,想必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这些草原狼栖息的地盘,只是这些野马为了躲避风沙闯进这里,进而发生了冲突。
  宋澈用手一指,这几只野狼也没聒噪,屁颠颠的跑了回去。
  有这些落石的阻挡,它们反而更安全了。
  不过宋澈等人刚要上车,那只瘸了腿的野狼又跌跌撞撞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着一块鲜红色的石块。
  这只野狼凑到了宋澈的面前,仰头摇晃了一下尾巴,接着就将这块石头丢在了地上。
  “送我的?”
  “嚎!”
  “……”
  宋澈捡起了这个野狼的报恩礼物,擦拭掉上面的灰尘,才发现这是一块红色晶石,显得晶莹剔透、熠熠生光。
  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一阵狂风袭来,这只野狼扭头就跑回了山脚缝隙里。
  宋澈坐上车,大家看见他手里的晶石,皆是惊奇不已。
  “这不是普通的晶石,磁场力太强了,好像是……”狄天厚也发现了玄机。
  旁边的龙源山径直道:“这是碧玺!”
  “碧玺?一听这名字就很贵的样子。”朱邪诧异道,同时发动了吉普车,却没敢一下子开太快,而是牵引着那些马群缓缓行走。
  “确实很昂贵,和钻石差不多吧。”龙源山深深凝视着宋澈手里的红色晶石。
  “我想起来了!”狄天厚被提醒之后,情绪顿时更亢奋了:“这是一种电气石,材质极为复杂的硼铝硅酸盐,可能含镁、钠、锂、铬、铜、钾有等元素中的一种或者几种。这种晶石最大的特性,就是蕴含着极强的能量,据说它的能量可以随温度而转化,对身体的血液循环有很大的帮助,对气血虚、身体弱、手脚冰凉者非常适用。”
  宋澈闻言,下意识的看向了龙源山,这块碧玺的特性,让他想起了龙源山曾用来布置法阵的黑曜石。
  龙源山看出了宋澈的想法,道:“用这种碧玺来布置法阵,效果自然比黑曜石好上百倍,而它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没错,这种碧玺现在的价格已经快炒上天了。”狄天厚苦笑道:“这种碧玺确实很好看,像清朝时候的一品和二品官员,他们的顶戴花翎里就会镶一颗碧玺。而且还很受慈禧太后的喜爱,据说慈禧太后的殉葬品里就有许多碧玺的首饰,其中有一朵用碧玺雕琢而成的莲花,以及一个碧玺做成的枕头,当时就值百万两白银。”
  “碧玺的颜色有许多种,其中以红色和蓝色最精贵,至于这些草原狼送你的这块碧玺,光泽度和透明度都很不错,颜色也很鲜艳夺目,是上品中的上品。小师弟,你人品不错啊!”
  “卧槽,这么一大块碧玺,岂不是又要发财了!”朱邪大喜过望,甚至差点想要踩下刹车,奔回去再问那些草原狼多拿一些碧玺。
  而狄天厚的关注点则比较另类,他沉思着说道:“红色碧玺仅有的几个出产地,在这里出现也不意外,但我关心的还是那几匹草原狼,你们难道不觉得它们太通灵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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