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9)

  他们逢于盛夏,别于盛夏。
  初见时那人一身烟火气。
  离别时他变成了一把灰,住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朝玉回国。
  他知道了崔缪是谁,崔缪是顾明乐初恋,他劈腿很多次,顾明乐原谅了他很多次。
  顾明乐真的很爱崔缪,为了尊严分手后,仍然背着崔缪送的吉他好几年。
  朝玉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无法是释怀,也理解了顾明乐当年的决绝。
  朝玉没有做什么。
  他说自己不喜欢崔缪,看着崔缪从人人追捧到穷困潦倒,他始终知道自己生性凉薄,不是什么好人。
  崔缪冻死在街头时,朝玉也活不了多久了。
  他思念他的顾哥。
  想他十九岁那年。
  身边的人一直劝他往前走,只有朝玉固执的等在十九岁的那一天。
  可他等了他一辈子那个人也没有回头。
  我不是他第一个小朋友,也不是最后一个。
  所以他对我并不包容,也不宽容,更没有耐心陪我长大。
  我犯了一次错,他就永远离开了我。
  没关系。
  没关系。
  一辈子而已。
  朝玉是顾明乐人生里的一个过客。
  顾明乐是朝玉的全部。
  那个少年没能走出他的十九岁。
  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啦。
  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 只是要娇弱一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 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
  古代世界。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大钦国, 更令他欣喜的是, 他是gay,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
  家穷没关系,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 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一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的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 红痣生在了眉心, 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一般。
  容貌姝丽,一身皮肉白的跟雪堆一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操。
  他当时就兴奋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
  系统:
  它的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了。
  鲤鱼村不大, 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的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了,想男人了,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的。
  柯家老太太发了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了下去,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一个傻子!
  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力气大,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破布缝的衣衫,走线都歪歪扭扭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剑眉星目,挺鼻薄唇,骨相一流。他很高,将近一米九,腿长肩宽,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
  田埂上。
  明乐在乘凉,柯明允给失忆的主角攻起了个名字,叫秦天。
  主角攻被捡到时,里衣被绣了个小小的秦字。
  主角受猜他姓秦,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
  麦茬扎人,热浪滚滚,汗水洇湿了胸膛的衣衫。天空万里无云,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心肺烧的慌,但地里还真没有就这么看着的。
  五六岁的小童都撅着屁股在田里拾麦穗,就柯家的这个小祖宗在躲懒,他那身衣衫是新裁的,水红色的,对村里人是很好的料子了,但他却有些看不上眼,总觉得应该有更好的。
  小哥儿娇生惯养的,皮肉白的反光,书都拿倒了,还搁哪装。
  不学无术,满脑袋稻草。
  秦天的视线过于赤.裸了。
  明乐把书页从脸上扒拉下来,他手指也白,嫩生生的跟白豆腐一样,指尖还有些桃粉。更漂亮的是他的脸,眉心的红痣像是要燃起来。
  他瞪了眼秦天,差点没直说让他滚了。
  秦天笑了下。
  剧情已经进行到柯明允一家分家出去了,他们一家没分多少东西,村里人都猜着他们会不会饿死,结果柯明允拿出麻辣烫去县里摆摊赚钱了。
  十天就赚了上百个铜板,家里天天吃肉。
  这就是掐准了这个点分家,卖麻辣烫那个法子指定是早就想出来了,老太太被气的不轻,大骂二叔一家不孝,她还让明乐一家不许和二叔家往来。
  老太太最疼明乐,明乐不好意思逆着老太太来,但柯明允做的麻辣烫真的好香,两家就隔着道墙,那香味馋的明乐抓心挠肝的,但他要去买柯明允做的麻辣烫指定能把老太太气个半死。
  他只能天天蹲那道墙下流口水。
  蹲了几天,他心思就有点歪了。
  麻辣烫只是汤底好吃,菜他自己会煮。
  他打算去偷点汤。
  月黑风高正是行动的好时候,他刚踩着小板凳爬上墙头,好死不死撞上了秦天。
  他骑在墙头上筹措,很为难接下来该怎么收场。
  令他没想到的是秦天没大喊捉贼。
  他整理着衣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令明乐羞耻都觉得他这辈子都忘不掉了:要不要我抱你下来?
  明乐脸都气红了:要你管。
  他伸着腿,好半天够不着地儿,胆子又小的不敢直接跳。偷看一眼秦天,再偷看一眼,见他还挺纵容的,小尾巴又翘了起来,指使人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去给我搬凳子。
  秦天扬眉:凭什么。
  明乐卡壳了。
  他骑墙骑了有一会了,又羞又怕,眼一眨就要哭:你好讨厌,你欺负我,我要告
  明明是个农户家的哥儿,养的跟个小少爷一样。
  动不动就要哭,调子软的不行。
  秦天声音低沉,很有磁性。
  他半蹲着:踩我肩膀下来吧。
  不要。明乐哼哼唧唧,你要故意摔我怎么办。
  他一脸我很聪明的样子,拿脚蹬蹬秦天的肩,我要凳子,要高点的秦天!
  秦天拉着他脚腕把他拽了下来,明乐要吓死了,几乎是盘在秦天身上:你疯啦,我要告诉我奶奶!你好大的胆子,你敢拽我
  他气的哆嗦。
  小声点,吵醒了明允,小心他送你见官。秦天闻到了一股很香的气味,应该是哥儿的体香,熏的他眼神发暗,怀里人挣扎的像条活鱼,不轻不重打了下明乐的屁股,不要闹。
  二哥像是变了人。
  一点都不像被他欺负大的那般懦弱,还动不动拿报官、大钦律法说事,村正爷爷都站柯明允那边,明乐现在很怂柯明允,他下意识看向柯明允房间的窗口:你不要胡说,我蹲好几天了,他肯定睡了话虽如此,他还是跟鹌鹑一样埋了下去,小声道,你开门送我出去。
  秦天掂了下明乐:蹲什么呢?
  我要偷明乐反应过来了,你刚刚是不是打我屁股了!哥儿跟男人也是有大防的,但他并不害羞。有钱的男人在他眼里才算个男的,秦天这样的,最多算个壮劳力,秦天,你好大的狗胆,你
  他的屁股又被打了一下,小少爷惊的眼都瞪圆了。
  秦天声音不咸不淡:老实点。
  他长得高大,气势威武,冷着脸还是很唬人的。
  明乐有点虚,他结结巴巴,委委屈屈:是你先打我的。
  占他便宜还凶他。
  秦天睨了眼明乐,看他眼尾发红,说话又可怜巴巴的,非常没有诚意道:抱歉。
  明乐气的胸口疼,墙里门口就没几步路,秦天走半天都没到。
  他不太灵光的小脑袋转了起来:你是不是故意抱我这么久的?
  小哥儿得意洋洋道:你喜欢我?你肯定是偷偷仰慕我。他抬起下巴,贼骄傲,我告诉你,你不要喜欢我。我可是要嫁给高老爷当续弦的,我给他生个大胖小子就发达了。到时候穿金的戴银的,出门都要轿子抬,你给我提鞋都不配。
  他打心眼里看不起秦天,你就不要想癞□□吃天鹅肉了。
  秦天心平气和,他瞥了眼明乐:说完了?
  明乐矜持的点点头。
  村里追求他的人很多,秦天纯属痴心妄想。
  很快,明乐就笑不出来了,秦天掐了他屁股一下,他疼得嗖一下飙出了眼泪:哇,哇。秦天你敢掐我
  秦天笑了声:没有人教你不要在一个男人怀里说要嫁另一个男人吗?
  他耐心教导道,不要乱扭,想挨操?
  第一眼起,他就知道这是个蠢货。
  但长得够好,没分家前时不时搁在他眼前晃悠,露露胳膊,露露脚,还穿着小衣到处晃,他以为柯明乐是想勾引他,没想到柯明乐把他当成傻子了,压根没把他当男人。
  他都气笑了。
  秦天当时只是失忆保持警惕了几天罢了。
  就是话少了点,反应迟钝了点。
  明乐震住了。
  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么粗俗的字眼:你你你你
  脸腾成了粉色,又气又羞,你无耻!
  秦天不觉得。
  他挑眉,用指尾蹭了下明乐眼尾:哭什么。
  又没真的干。
  明乐咬唇:你非礼我。
  他又不傻,秦天,你完蛋了,我明天就跟奶奶说,抓你去见官,让官老爷打死你。
  秦天笑得胸腔都在震,他不轻不重的咬了下明乐的脸颊:行啊。就是这消息传出去高老爷应该也不会娶你了。没了清白的哥儿嫁都嫁不出去,为了保护家族的清名,你要不被沉塘,要不就只能等我出狱。你肯定还不想死吧?那你就只能嫁给我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没房没钱也没地,你到时候只能跟我住在窑洞里吃糠咽菜说不定我出来后还会性情大变,喜欢上家暴哥儿,毕竟是你送我进去的。
  明乐听的一愣一愣的,连哭都顾不上了,眼泪挂在睫毛上,要掉不掉的。
  秦天又亲了下明乐的睫毛:我现在就在非礼你,你喊啊,喊大声点,到时候村里人都知道了,你就只能嫁给我了。
  他绝对不能嫁给这么一个泥腿子。
  明乐抓紧秦□□领:我不跟奶奶说了。他用乌润的眼睛望着秦天,小声道,你悄悄的放下我,我爬墙头回去。
  不能走大门,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不对。秦天忽然皱眉,我没有非礼你你是自己爬墙过来的,被人发现了,我连坐牢都不用,我们这是和.奸。
  明乐:
  瞎几把扯,狗头给你打掉信不信。
  第85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他只是来偷麻辣烫的汤, 怎么变成和奸了?
  秦天就是在胡扯,但又很有道理的样子。
  想不通。
  明乐决定跳过这个话题,天热, 秦天身上更热。
  他有些不太舒服,推推青年的胸膛:我热,你放我下去。
  院子里摆着石桌。
  秦天腾出一只手摸了下,没碰到灰才把明乐搁上去:大半夜跑出来爬墙头, 你还能囫囵的站着都是我心善。
  说到心善他二字, 他感觉十分诡异,发自心底的不舒服。
  好似这词儿应该离他百八十里远。
  明乐落地就跑,秦天这莽夫对他有非分之想,还很不要脸的对他动手动脚。
  更关键的是,他真的怕有人发现他们孤男寡哥儿共处一院给他罩上通奸这个罪名,难不成真要嫁秦天那个穷鬼。
  不行, 他可是要当高夫人的。
  他的红痣这么艳,长得这么漂亮,就是要攀高枝的。
  秦天勾住了明乐的腰带:跑什么?
  他笑的有些渗人,不想与我欢好吗?
  村里的老寡妇评价过秦天。
  貌风流,资本甚伟。
  明乐偷听过几次,作为没出嫁的哥儿难免对□□有些许好奇, 他倒仰着, 视线发虚般的瞄了眼秦天的腰下。
  秦天感官敏锐。
  他道:看哪呢。
  不等明乐回答,又问,好看吗?
  明乐涨红了脸。
  他往后退着踹秦天,先发制人:你无耻,你下流!腰带快被扯开了,手指捏上衣襟, 你放开我。
  秦天被踹了好几下,疼是不疼,就是觉得明乐闹得厉害。
  见明乐都快掉下去了,眉心跳了下,抓住了少年的脚腕,很细的一截,肌肤温热,一道月光洒过来,白的亮人: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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