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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111.上山去(感谢两万兄弟力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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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时鸥郁闷了,自己一没犯法二没违规,这警车让自己靠边检查什么意思?
  另外,镇上没人不知道,这辆凯迪拉克就是他的名片,警察让他停车检查,那就是故意刁难他了,这是找虐啊。
  秦时鸥阴沉着脸下车,他已经想好了,这帮警察只要是无中生有,那他就给奥尔巴赫打电话,用种族歧视来干这帮二杆子。
  警车也停了下来,两个警察下车,其中年长的一个警察看到秦时鸥愣了愣,笑道:“秦,你下来干什么?”
  秦时鸥问道:“不是你让我停车检查的吗?”
  这个警察是告别镇的警长,叫做罗伯茨-卡里兰,上次抓那两个偷龟贼的时候,就是他带队出警的。
  这次连那个警员也笑了起来,罗伯茨解释道:“你误会了,我是让你后面那辆商务车停下,不是你的车,刚才没有说清楚,抱歉。”
  秦时鸥回头一看,他后面有一辆大众途安商务车,已经停下来了,连同司机在内走下八个人,都是小伙子或者强壮的中年人,身上穿着春季冲锋衣或者迷彩服,看上去很彪悍。
  警员走上去和八个人里带头的人交涉,那些人倒是很低调,先拿出一摞证件给警员看,然后双方开始讨论了起来。
  罗伯茨抽着烟站到秦时鸥旁边,解释道:“那是圣约翰斯过来玩枪的发烧友,是什么野外生存协会的人,他们带着枪来的,不过在圣约翰斯警察局备案了,我们是接到消息来确认一下。”
  秦时鸥感兴趣了起来,自从买了枪他还没有使用的机会呢,上次对付那两个偷龟贼,没轮到他动枪,昨天晚上倒是拿着枪,可对付四个刺猬,他好意思真用枪?
  警员和八个人交谈了一会,给他们进行了拍照,然后握手,双方就分开了。
  警员走过来,说道:“罗伯茨,没问题,都是合法的家伙,另外他们这次可能帮咱们猎野猪。”
  听了这话罗伯茨摘下警帽对那边点头示意,八人中领头的马尾辫青年笑着挥挥手,一行人上了车。
  秦时鸥咂咂嘴,这可和国内不一样,国内是只要猎山野猪,那基本上是偷猎,即使是得到授权,那当地警察啊居民啊也不愿意,野猪可是他们的资源。
  加拿大这边相反,你去一个地区帮忙猎杀野猪,那地区从警察到居民还都感激你。
  秦时鸥看他们要走,就对罗伯茨说了声‘抱歉’,急忙跑了过去,隔着车窗对司机说道:“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是枪械发烧友协会的吗?”
  司机点头道:“是的,我们协会叫am野外生存协会,怎么了?”
  秦时鸥赶紧自我介绍:“我叫秦,是这个镇子的居民,是这样的,我也是一个枪械发烧友,非常喜欢野外生存,但一直找不到组织,所以想和你们认识一下。”
  任何组织,对于发展会员都是很感兴趣的,马尾辫青年跳下车,递给他一支骆驼香烟道:“噢,你好,秦,我是保罗-萨格罗,听你的意思,似乎是打算加入我们?”
  秦时鸥点头道:“是的,我有枪证,也有枪,还是本地人,所以想加入到你们当中。如果你们觉得不合适,那就算了,当然能允许我这次和你们一起上山最好。”
  保罗豪爽的笑道:“这有什么不合适的,不过看你开的是总统一号,不知道你能不能吃的了野外生存的苦头。”
  秦时鸥道:“那没问题,我是最近继承了一笔遗产,所以买了辆好车,其实我以前也是打工仔,特别喜欢野外生存,贝爷的生存指南我看了全套。”
  车里的人听了这话笑了起来,保罗风趣的说道:“贝爷确实是娱乐圈里的极限生存达人,不过我们只是爱好,可不会跑去吃虫子。”
  双方谈了谈,因为有警察介绍,都比较信任,保罗和秦时鸥说参加协会的事等他们回去说,需要核查一些资料,但这次他们上山,他要是有兴趣就一起来。
  秦时鸥让保罗一行人在咖啡馆先等一下,他开车回去兴冲冲的换上牛仔服、登山鞋,挂上两个手枪套,左边是usp,右边是沙莫之鹰,另外两把霰弹枪伯奈利m1和雷明顿m870都带上了。
  猎野猪,自然需要大威力的家伙。
  他这次开了沙克的皮卡,让沙克照顾四个孩子,尼尔森听说他和枪友协会的人一起上山,担心出意外,就陪同他一起去。
  汇合之后,在尼尔森这个真正本地人的带领下,两辆车组成的小车队一路向东北方行驶,直奔坎巴尔山。
  天气回暖,除了几个海拔高的山头还覆盖着积雪,其他地方都已经长出了绿草、绿树,不知名的野花姹紫嫣红的开着,山路虽然崎岖,但看着美景倒也不无聊。
  坎巴尔山围绕了告别岛半圈,整个岛屿的北方和东方,都是它的身影,绵延得有上百公里,已经是一座大山了。但是它的海拔不高,最高的山头也只有二百米,大多数地方只是百八十米的样子。
  车子在山路上转了二十多分钟,因为前两天下了雨,后面就没法走了,尼尔森下车,示意他们得走路了。
  “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最近天气不好,可能有暴风雨之类。”秦时鸥解释道。
  保罗笑道:“野外生存嘛,总不能老是在风和日丽的天气出门,经历一下风雨也好。”
  这一行人拿的枪很杂,aug、g3、m14、以色列的galil、德国的hk33等,当然都是民用版的。
  保罗用的那把枪很有情调,竟然是老毛子的莫辛纳甘,上面加装了狙击镜,是一把狙击版的m1891式老枪。
  最后一个中年人下车的时候,提着一把ak-47,秦时鸥很感兴趣,特意过去看了看。
  那中年人是个大胡子,见他感兴趣,就递给他,道:“喜欢你先去玩玩,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枪,真正的苏联货,当年是他去乌克兰的时候用两盒鳕鱼罐头换来的。”
  “自动枪?”秦时鸥诧异的问道。
  中年人点点头,道:“是的,不过我没有老枪证,所以平时不敢用,只有进山了才能拿出来爽一把。”
  对于不太懂枪的人来说,ak-47很丑,比起m16、德国g36、比利时fnc系列枪族似乎差很远。
  但在懂枪人的眼里,ak-47特别美,那种简洁、干脆、霸道的魅力,比女人更能征服男人的心。
  秦时鸥虽然不太懂枪,但他能看出ak-47的美,尤其是这把枪已经摩挲的斑驳陆离,更有一种岁月的唏嘘雕琢其上,和新枪相比自有另一种魅力。
  尼尔森刚来看了看,点头道:“是把好枪,枪柄是红胡桃木的,枪口做了斜切改造,机匣是铣削的,枪托连接方式还没有简化,应该是一把1951年出产的二型ak-47吧?现在存世的不多了。”
  听了尼尔森的话,那大胡子眉开眼笑,拍着前者的肩膀叫道:“你是个行家,伙计,你是真正的枪人!是的,这把枪就是1951年的第二期ak,当时卖给我爸爸的是个老兵,这枪是他从军营里偷出来的。”
  秦时鸥查看了一下弹匣,然后打开枪机和保险,道:“我要试试了,伙计们,没问题吧?”(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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