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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小精灵之面瘫槽神_分卷阅读_23

  花了十年耗资过亿制造出来的复制体小精灵在诞生第一天就面临回炉重造的尴尬窘境,而在维修过程中又不知道要造进去多少钱。虽然这些钱不用自己掏腰包,但是金仍然感觉到一阵肉疼。
  ——坂木现在挥霍的可都是他将来要继承的钱财,金觉得与其再花几亿去试图修复超梦的致命缺点——说实话这么多的漏洞根本就是不可弥补的——还不如直接把它人道毁灭。
  在走神的这短暂的二十几秒时间过去之后,他感觉到自己脑门被人力道很大地拍了一下——毫不夸张地说,就如同一群肯泰罗在他的脑袋上碾压而过——金不由得惨叫了一声,捂住额头看过去。
  ——卧槽似乎不小心拍重了——哼,伟大的超神兽是不会有这样的低级错误的,要怪只能怪人类实在是太脆弱了。超梦眼神漂移了一下,努力掩饰住脸上的心虚:“喂,到地方了。”
  ——好吧,在一个随时会发病且极具攻击性的蛇精病面前走神是他的错。金朝天翻了一个白眼,狠狠搓了两下额头,才感觉到让他怀疑自己脑仁被敲坏了的疼痛感微微减弱了。
  金左右看了看,发现超梦还算有点常识地把降落地点放在了金黄市旁边的树林里——这要是在市中区降落,一群人看着从天而降还背着超大型背包的陌生生物,再看看被超梦扛在肩膀上的他——想必用不了半天时间,金黄市来了一只拐卖儿童的袋鼠的消息就能传得人尽皆知。
  他叹了一口气,从自己的背包中翻找出超梦跟他玩“猜猜我是谁”游戏时披着的那条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土黄色斗篷,给超梦罩住:“喏,遮一遮,别吓坏小朋友。”
  “……”超梦愤愤然把斗篷给扯下来,重重往地上一摔,还用力踩了两脚,而后谴责地瞪着他。
  唉,自己长得奇葩还偏不准人说,金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得体谅眼前这个有着一颗七彩玲珑玻璃心的中二婴儿,毕竟人家比自己小了整整十岁,因而十分自觉地换了一种说辞:“我的意思是,如果让其他人类看到了你的长相,我们就不好让你蹲在笼子里展览卖钱了。”
  ——说到这个,金恍惚想起来,他们似乎把笼子都忘在了常磐市那边压根没有带过来——不过看看超梦一脸“你说的真对,不给钱谁都别想看到传说中的超神兽”的赞同表情,他明智地没有把这一点说出来。
  ☆、15·选书是个技术活
  根据火箭队的秘密资料中记载,梦幻是一种身高0.4米、体重4.0千克且本来应当已经在南美州灭绝了的粉红色小精灵。
  而超梦身高两米,体重超过一百二十千克,只有大尾巴和眼睛是浅紫色的,其余身体部位都是白色的。
  作为复制体精灵跟原版差异这样大的情况还真是并不多见,金怀疑也许这其中有自己的基因确实给超梦带来了很大影响的缘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一点在于,超梦同人类相差无几的体型让它在裹上了斗篷——以及金一脸哀痛表示自己这位朋友丑得可以说是骇人听闻、惨绝人寰、有碍市容,为了防止成为路人的噩梦所以才不得不遮住脸——之后,成功瞒过了旅馆登记人员的眼睛,顺利获得了在宾馆中住下的许可。
  在两人入住的当天晚上,超梦就在晚饭后偷偷摸了出去,前往据说是关都地区最大的书店寻找自己需要的图书。
  都说聪明人从别人的错误中学到知识,蠢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学到知识,超梦坚定认为自己的智商足以秒杀全人类,它绝对是彻头彻底的聪明人,但这仍然不妨碍它从自己的错误中学到知识。
  在认真吸取了上一次教训后,超梦没有再蠢到把所有的图书都打包带走,而是细心挑选着图书——只可惜鉴于“社会交往”类别的书架上只可怜巴巴摆着十几本书,它的选择范围十分有限——更别说这其中绝大部分还都是“R的光辉永存”作者写的。
  超梦一边翻看着一边都很纳闷,作为一个传说中应当日理万机、忙得连泡马子的时间都没有的恐|怖组|织头目,怎么坂木会把时间浪费在写一本又一本内容其实大同小异的书上?
  它挑来挑去,心情复杂地发现在把坂木的糟粕剔除——以及另外两本火箭队成员写的书之后,自己竟然就只有六本书可以选择了。
  ——在经历过一次惨痛的失败之后,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弗利萨大王怎么可能还会轻易上当?超梦用偷偷练习用三个肉球组成的手拿橙子的小心劲儿,谨慎地俯下身盯了这六本书好久,然后动用自己惊天地泣鬼神的神奇智惠,从描述内容中推断出那本名字超长的书的作者“火焰鸟圣火生生不息”很有可能是联盟主席达玛岚奇。
  ——据说这老头包办了可以往前推三十年的每一届石英联盟的比赛,每次开幕式都要高举着有火焰鸟火种的圣火绕着体育场跑三圈。
  ——而且它总觉得这本书长得离谱的名字——《请大家不要相信某位号称人际交往专家的作者的言论,按照那本书上面的说法去交朋友,只能让对方有把砖头拍在你脸上的冲动》——似乎意有所指。
  虽然他们的Z组织此时还只收纳一个小弟——哼,还是一个不中用只会给它拖后腿的小弟【超梦语】——但是超梦此时已经给自己有了很清晰的定位,它牢记自己要建立的是一个注定要超越火箭队的恐|怖组|织,因而连带着对联盟标志性人物达玛岚奇也充满了仇恨和厌恶。
  弗利萨大王才不需要从一个破老头那里学到知识,更不会为对方的稿费贡献哪怕一毛钱。它撇了撇嘴角,拿走了另外五本书,怀揣着自己火眼金睛识破了达玛岚奇真身的兴奋,欢快地屁颠屁颠跑走了。
  等到它一个瞬间移动,回到了两人栖身的宾馆——为了配合弗利萨大王的身份,选的当然是金黄市最贵的宾馆的豪华总统套间——超梦对着横躺在沙发上打游戏的金投去一个“小弟,你老大回来了,还不快点欢呼着迎接”的满带深意的眼神。
  可惜金的目光紧紧黏在闪烁不停的屏幕上,连眼珠子都没有朝它转一下,听到响动头也不抬道:“回来了?”
  “……”这个反应跟它设想中的完全不同,超梦不自在地动了动脖子,暗恨他没一点眼色,想想自己总不能追着要求小弟来跪舔自己,只能讪讪应道,“嗯,回来了。”
  金仍然头也不抬地打游戏:“嗯。”
  “……”你这个反应很有问题啊,这是一个小弟应该有的反应吗?超梦烦躁地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见对方一丁点自觉都没有,只能跺跺脚不甘心地放过了这个问题,气呼呼地把怀里的书往地上重重一丢。
  书脊磕在地上,砸出了好几道裂痕。
  ——卧槽大哥你别这样,为被毁坏的房间付账的人又不是你。金想到自己越发干瘪的钱包,心头一跳,关了游戏机抬头看过去:“买书过程中不顺利吗?”不然怎么高高兴兴的去却拉着一张驴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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