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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周少言的小仙女

  吕崇安被噎了半天,感觉像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甚至想抽自己两巴掌,让你嘴贱,让你嘴贱。
  就在他准备找补的时候,沈安安已经冲着路边的人喊了起来。
  “帮忙通知一下于冲少爷,就说沈安安请他晚上去王爷别苑吃大鹅,别忘了要一钱赏银。”
  路人立刻兴冲冲的跑走了。
  这种事情,在沈安安这里是常有的事情,要想找谁,随便叫个人,说一声,就能通知到。
  毕竟很多人也都是靠着于家吃饭的。
  “咦?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沈安安回头,就看到吕崇安一脸便秘的表情,看那样子,似乎还想抽自己。
  “咳咳,没什么。我是在想,这铁锅炖大鹅可能不够吃!”
  “嗐,我还以为你在担心什么。
  没关系,王爷是个大方的人,肯定不会只做一个大鹅。
  知道咱们能吃,没事儿。
  我现在在担心,周少言知道要去吃饭吗?”
  周少言这个小可怜,已经在风中凌乱了,感觉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刚刚说好器重我的王爷呢?
  跑了!
  刚刚说好是好兄弟的吕崇安呢?
  也跑了!
  对朋友慷慨大方的沈安安大小姐呢?
  好吧,也跑了。
  卫须眉……这个就算了,躲自己都来不及,而且跟自己也把话说清楚了。
  然后……
  这是哪?
  我是谁?
  谁能救救我?
  我哪也不熟啊!
  小可怜蹲在犄角旮旯里画着圈圈。
  然后过了很久,被一个小仙女给拯救了。
  “请问是周公子吗?”
  “你是?”
  “婢女桃花,给公子见礼。婢女是沈家大娘子安安小姐的店员。
  小姐让我跟公子说一声,晚上在王爷别苑设宴,邀请公子一起去。”
  桃花笑的甜美,周少言只是觉得这姑娘背后有光。
  下意识的伸手,想要触摸一下。
  桃花神色复杂,抿着嘴想了想,终究还是躲开了。
  周少言恍然,看着人家姑娘羞红的脸,知道自己孟浪了。
  顿时也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多谢姑娘告知。
  不知道沈小姐现在在哪里?姑娘可否引我前去?”
  周少言现在的心情,跟吕崇安一样一样的,想要抽自己两巴掌。
  自己这是怎么了,竟然作出如此举动。
  让人家姑娘怎么想?估计是会把自己当流氓吧?
  桃花迟疑了一阵,终究还是点了点头。
  这公子长的真好看,跟个姑娘似的。
  就是这动手动脚的习惯不太好。
  倒也没有别的想法。
  毕竟这么好看的男人,怎么着也轮不着她桃花啊。
  桃花是服装店的总经理,嗯,这个称呼太洋气了,沈安安只好改成总管。
  反正差不多的意思。
  总之现在服装店,就是她在经营,倒也弄的有声有色的。
  没有大单的生意,沈安安也懒得过问。
  属于撑不死,也饿不着。
  街面上倒也能看到许多穿新款式的衣服。
  但大多数人都是看着眼馋,真要买,也舍不得那银钱。
  桃花便主动让人把服装分了等级,现在也卖麻布之类的衣裳,账面上的数字倒是好了很多。
  “姑娘,是沈家府上的?”
  “回公子的话,婢女不是沈府的,而是于家的家奴。
  小姐赏识,跟在她身边帮忙打理生意。”
  态度无可挑剔,是大户人家的规矩。
  周少言挠头,感觉气氛有些尴尬。
  他其实并不是想问这个,而是想问问这姑娘愿不愿意赎身之类的。
  但又觉得太过孟浪了。
  他不知道的是,跟着沈安安干满三年,这些人都会脱奴籍,然后以合同工的形式继续工作。
  这就让大家在了盼头。
  合同工就很好理解了,这个时代也有契约工的嘛,无非是换个说法。
  一路上两个人气氛别别扭扭的到了服装店。
  周少言跟桃花都松了一口气。
  此时沈安安正在看着一溜木头模特出神。
  小豆芽在一旁过着地主家傻儿子的日子。
  小冬梅跟小福宝一边一个,往他嘴里塞着水果。
  “福宝,行了行了,你别可着一样不停塞啊,你少爷又不是鸭子,哪能这么填。
  你看冬梅就很机灵,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福宝看到冬梅收到了夸奖,有些不开心,然后拿着水果往自己嘴里塞。
  “哎哎哎……”小豆芽抬了抬手,最终无奈的放下了。
  自己这都找的什么随从。
  “阿姐,你都看了半天了!
  再看也看不出花来。”
  沈安安回过神来,走到他跟前,一只手把他给提了起来,然后坐在了他的位置上。
  两只手在他脸上使劲的揉了揉。
  “阿姐,你干嘛?我脸都让你揉花了!”
  “你跟姐说,你到底都有什么朋友?
  这些都是京城过来的?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京城的朋友?”
  “哎呀,就是郑二狗他二舅啊!跑商的。
  这次去京城,拉了好些成衣回来。
  知道咱们家开店的,就问收不收。
  结果我一看,这不都是我们家的款式吗?
  我还以为他在逗我玩,差点让富顺把他打出去。”
  “等下,郑二狗是谁?
  那个富顺又是谁?”
  一旁一个店员小厮,委屈巴巴的指了指自己。
  “小姐,我就是富顺啊!以前小的叫狗蛋,您嫌不好听。
  说富顺好,又富有又顺利。”
  沈安安拍了拍脑袋,好像是有这回事。
  挥了挥手,富顺退了下去。
  “这郑二狗,就是春妮的邻居啊!
  阿姐,你可别告诉我春妮是谁你又不记得了。”
  “那不会,那天娘气势汹汹的去找人家算账,结果看了春妮之后,死活要把那丫头带回来给你当媳妇,这我怎么能忘?
  这春妮长的就这么好看?”
  这已经成了郑小云的人生污点。
  之前还死活不同意儿子跟那屠夫的闺女玩,说人家卖肉缺斤短两的。
  结果自己倒是看中了人家春妮。
  小丫头长的俊俏,水灵,说话怯生生的,看着就好欺负,呸,看着就可人。
  回来就说同意了这婚事,把小豆芽气的两天没跟她说话。
  人家本来就是普通朋友,你在这儿乱点什么鸳鸯,弄的小姑娘都不太敢跟小豆芽玩了。
  小豆芽涨红了脸:“阿姐,不是说好不提这一茬的吗?我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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