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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闺女真是巧心思

  沈安安说的找点事情干,却是要为小豆芽弄一副手套来。
  而且是那种不影响写毛笔字的手套。
  沈安安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记载过这种东西,只不过出现在近现代,被称为四宝半。
  文房四宝的说法,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
  指的是笔墨纸砚。
  而这四宝半,就是文人墨客冬天的恩物。
  这年头,夏天没后世那般热,相对的冬天却比后世要冷上一些。
  虽说房间里面生了炭盆,但这东西,到底不比暖气,也比不上空调。
  火盆周围的空间,还算暖和,但两米开外,就如同是另外一个世界。
  大户人家,有地龙,相当于后世的地暖,把地下掏出坑道来,往里面输送炭火,跟烧炕的原理差不多。
  但是那个东西,耗费太大了,像沈安安这种家庭自然是负担不起。
  别的不说,光是这炭就烧不起。
  现在煤矿资源似乎还没有被开发利用,用的炭都是木炭。
  有一首诗叫做卖炭翁,那句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基本上也就是这个时候卖炭翁的真实写照。
  先是伐木,然后煅烧,烧也得有方法,木柴不能完全燃尽,否则出来的就不是炭,而是灰。
  具体的烧炭的办法,沈安安不清楚,总之这年头木炭绝对不便宜,而且颇为耗费功夫。
  沈安安如今身子骨怕寒,所以这房间里的炭火不曾熄灭。
  木炭产生的一氧化碳,倒是不多,倒也不担心会一氧化碳中毒。
  小豆芽的书房自然也是有炭盆的,但读书时间长,还要练字,小手哪里吃得消。
  家中零碎的毛皮,倒不难找。
  沈安安钻进简易的库房,看着码的整整齐齐的皮毛,这让有些许强迫症的沈安安感觉非常舒爽。
  郑小云跟沈林夫妇都是爱干净的,所以她们姐弟两个身上的衣裳永远都是干干净净,而且带着些许的药材的香气,很好闻。
  从一个人工作的地方,大体上就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
  而沈林完全是那种非常自律,而且爱收拾的人。
  兔子皮,倒是不少。
  这东西,个头不大,做夹袄之类的,略显不足。
  倒是可以做围脖,耳罩,手套之类的。
  想想小豆芽带着的那个狗皮帽子,沈安安就觉得一阵不忍直视。
  还是兔兔可爱一些,嗯,可以帮着做一套。
  耳罩,手套,围脖,再绣个帕子。
  沈安安的绣活,还是跟着一个非遗刺绣大家学的。
  圈内的人,都知道沈一针的大名,以及她的那一双巧手。
  沈安安的手非常巧,但凡是跟刺绣裁缝之类的技能相关的东西,她只需要看上一眼,再上手,就绝对是炉火纯青级别的。
  这似乎是一种天分,但沈安安更觉得像是自己的金手指。
  名副其实的金手指。
  无论是丈量尺寸,还是裁减,用针,只要她一搭手,从未出现过错误。
  沈安安伸手拿起一块硝制好的兔毛皮,那种熟悉的得心应手的感觉,再次浮现,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原主虽然会女红,但是相对于她那神乎其技的一双手来说,终究是弱了很多。
  这一下,彻底放心了。
  虽然魂穿过来,但是金手指没有丢。
  沈安安是一个有什么工作,绝对不会放在第二天的性子。
  否则也不会过劳死,跑到这个世界来。
  小豆芽的身体尺寸,她自然是清楚的,毕竟都上手摸了那么多回。
  等郑小云发现自己的闺女已经半天没出现的时候,终于在库房中找到了沈安安。
  本来还想着她身体没好,不老实在房间里呆着,找到一定数落一顿。
  但是看着自己闺女那认真的模样,还有那手里的一根绣花针,上下翻飞,跟蝴蝶绕花丛一般,让人眼花缭乱。
  她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能在自己的闺女身上,感到一种喜悦。
  那是在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这一刻,她简直感觉自己的女儿在闪闪发光,从未有过的耀眼夺目。
  她注意到,自己女儿头上,有一个发箍,发箍上面还有两个兔子耳朵,随着她的动作,上下晃动着。
  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只是看一眼,立刻就被吸引了目光。
  郑小云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发箍。
  本来自己的闺女就有七分颜色,被这两只活泼的兔子耳朵一衬托,便有了九分。
  再长大一些,那就不得了,还不得倾国倾城,迷惑众生?
  啧啧,到底是自己会生,瞧瞧自己女儿这模样,真是随了自己。
  “娘?你想什么呢?快把嘴角的口水擦擦!”
  郑小云下意识的擦了擦自己的嘴角,却发现什么都没有,这才回过神来。
  一抬眼便对上了自己闺女促狭的目光。
  郑小云顿时叹了一口气,不说话的时候,真的是千般好看,只要一开口,得,活活人都能给气死。
  “你这身子骨没好利索,瞎折腾什么。
  叫了你几遍都没听到,娘还以为……”
  说到这儿,话茬子却是断了,郑小云一句话差点脱口而出,但很快就意识到不妥,生生停住了。
  “还以为你闺女我死性不改,偷偷跑出去会那个刘浪?”
  沈安安不是傻的,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很自然的接了一句,倒是没感觉有任何的不痛快。
  这都是老娘的担忧,她能感受到的只有关心。
  “臭孩子,胡说什么?姑娘家家的,这种话也是你能说的?
  我看看你这都瞎做的什么?往日里你可是最讨厌针线活的。”
  虽然女儿的改变是好的,但郑小云依旧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女儿的针线活,就算是她自己看了,都感觉羞愧。
  针脚又细又密。
  如今眼前已经有了几个成品。
  耳罩不是做成后世那般发箍式样的,而是单个分开的。
  模样很好认,郑小云看了一眼,就知道了这东西的作用。
  拿起一个,带在了耳朵上,只觉得耳朵顿时被柔软的兔毛包裹,暖和的很。
  “呀,这东西倒是好东西,还不影响听声响。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巧的心思?”郑小云顿时就喜欢上了这东西。
  大冷的天,一出去,这耳朵就跟不是自己似的,闹得她这些日子也不乐意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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