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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 越来越强盛的八郡(三)

  队伍是庞大的,足足有二千多人组成。所以虽然加入了一家子,但是没有引起太大的骚动。
  只是一些闲言碎语是难免的。
  有人说王变多管闲事。
  有人说王变是看中了那个女人。
  不管怎么样,王变收留了这一家子,并供给了食物,水,甚至是衣裳,他也没碰过那个女人。
  因为他是善良的人,他心中的宏愿是帮助大将军尽快的平定这该死的乱世,让天下人可以安居乐业。
  再走了十余天,队伍到达了金城。征西将军马腾的大本营,这是一座高大的,坚固的军事重城,仿佛是一座大山橫在此地,散发着无穷无尽的威压。
  “征西将军马腾。”王变看着这座城池,望着城池上那一面“马”字旌旗,嘴角露出了一抹轻蔑的笑容。
  螳臂当车而已。
  队伍到达了金城便要解散了,因为这是一个许多商队组成的大队伍,有的队伍的目的地便是金城,有的队伍还要继续向西进入羌中,甚至是去更远的西域,乃至于欧洲。
  这座金城因为是马腾的大本营,所以是安全的。在队伍解散的时候,王变带着一家子找到了吴景。
  “你的目的地是金城,做了买卖后就会返回扶风去了。我将他们交你,你送他们去扶风。”
  王变指了指自己身后的一家子,对吴景说道。随即王变从腰间一模,摸出了一个金豆子递给了吴景,然后说道:“你是商人,商人讲的是利益。这金子便是带着他们的酬劳。”
  吴景无语的看着王变,这个家伙真是好人做到底吗?这该死的乱世之中,怎么还有这种人?
  不过吴景伸手接过了金子,毕竟对他来说反正是要回去的,路上带着这一家子,是举手之劳而已,有金子赚,何乐而不为呢?
  倒是那女人对王变的决定有些不知所措,这段时间她跟着王变久了,有了一定的依赖性。
  虽然王变没有碰过她,但是她还是认为王变是看中了她,要带她一起呢。
  王变察觉到了,笑着对女人说道:“我真的只是单纯的想要你们活下去,你们去扶风吧。扶风郡守李宏大人乃是明府,将郡内治理的井井有条。目前扶风正在招募百姓,不管是马贼,盗匪,流寇,还是胡人,羌人,只要能以后清清白白做人,回归百姓,扶风都是欢迎的。”
  安抚了女人之后,王变又对吴景说道:“不要试图将他们卖了,我回去后悔调查的。若是你卖了他们,你会死的很难看。”
  留下了一句无头无尾的威胁的话,王变便离开了。策马进入了这金城之中,如同鱼儿一般迅速的融入了城池内,消失无踪了。
  走的风轻云淡。
  但是留下来的话,却是让吴景震耳欲聋。“这人莫非是锦衣卫?”吴景惊恐的想着,大将军,大司马王公麾下锦衣卫,无孔不入。
  威名赫赫。
  吴景在之前还没有想到这方面去,但是现在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并越来越觉得自己猜测是对了。
  若非是锦衣卫,又怎么会孤身一人进入凉州,为什么会只留下一番威胁的话,便料定他不会卖了这一家子呢?
  其实吴景刚才还真有心思卖了这一家子呢,这女人本来瘦瘦的黑黑的很难看,这几天吃饱喝足养白胖了一些,还有几分姿色。
  他得了王变的金子,回头卖了这一家子,岂不是赚了双倍的钱?现在猜测王变的锦衣卫身份,顿时的不敢了。
  吴景看了一眼不知所措,茫然无比的女人,心中叹息。
  “真是幸运的女人。”
  “不过话说大将军麾下锦衣卫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吗??怎么王变这人居然如此的善良,爱多管闲事?古怪,奇怪。”
  ……
  初平四年,十二月。
  隆冬时节,凉州的大地上普遍下起了鹅毛大雪,将凉州的土地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被。
  在金城沿着黄河,往东北数百里的地方,有一处人迹罕至的荒野地区。这里盘踞着一股马贼。
  这股马贼的规模不大,人马在二三百人左右。加上各自的家眷,也不过是七八百人而已。
  马贼的首领姓北宫,乃是羌人,不过有汉人血统。而马贼的大部分人都是汉人。这个时代流民中只有壮丁那是可怕的,证明这些流民已经杀了自己的亲人,甚至是吃了自己的亲人。
  相反,马贼,流民之中还有家眷的,证明这批人还是有良知的。
  北宫首领便是这种人,他虽然是马贼,但是没有必要不行杀戮之事,甚至一般劫掠商人,只带走一半货物,留下一半货物。
  这财货够用就好,多了也没用。
  这是北宫首领经常说的一句话。
  马贼们盘踞的地方,有一处营寨。营寨外部很是坚固,内部则比较简陋,马贼们生活并不富裕。
  但是贫穷无所谓,只要欢乐就好了。马贼们出门的时候是马贼,回来的时候是家中的男人,与妻子相聚的男人。
  但是今天营寨内却是没了平常时候的欢乐,有一股悲伤的气氛在蔓延。因为北宫首领生病了,还很重。
  生病这是常有的事情,但是生重病在这个时代是等于是死亡。再加上北宫首领今年有五十岁了,在这个时代也已经是老年人了。
  这一场恐怕是熬不过去了。
  寨子内最内部的一处营帐内,马贼的首领北宫南躺在床上,面容憔悴,呼吸困难,只吊着一口气。
  房间内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北宫南的儿子北宫博,是个健壮强壮的羌人。另一个是王变,一个强壮的汉人。
  北宫南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终失望的摇了摇头。将眸光转向了王变,对于王变他是很欣赏的,是一个武勇,并且有智慧的人。
  不像他的儿子北宫博,有勇无谋。
  “老夫死后,这支人马便交给你了。你有什么打算吗?”北宫南喘着气,询问道。
  “去扶风,我听说朝廷的大将军,大司马王金正在招兵买马,我带着人马去扶风投奔他,有野心的兄弟可以建功立业,没野心的兄弟可以留在扶风耕田养家。”
  王变面不改色道。
  “咳咳。”北宫南咳嗽了一下,北宫博慌忙上去帮忙顺气,过了片刻,北宫南缓了口气,脸上露出了释然之色。
  说道:“南边的大将军,确实是一代豪杰。那可是将董卓杀了的人。马腾,韩遂现在虽然强壮,但未必挡得住。我们先投奔他,也算是顺应天命。再说了,最近凉州流传消息,说是扶风郡守李宏正在招兵买马,有许多人都南下扶风去了。去扶风确实是一个好的选择。”
  说罢了,北宫南缓缓的闭起了双眸,但还没咽气。王变让北宫博留下来照顾北宫南,自己走出了营帐。
  王变立在营帐外,望了望天空,缓缓的呼出了一口气。
  真是奇妙。
  他本在金城散布消息,后来一场相遇让他加入了北宫家马贼的队伍,并且迅速的成为了北宫南的心腹,最终接管了这支马贼队伍。
  甚至能忽悠他们南下。
  “十二月了,也是该回去了。或许还能赶上过年呢。”王变在心中想着。一来是要带着这股马贼去扶风,二来随着锦衣卫的举动,目前扶风招兵买马的消息,也是在凉州传播的很广了。
  许多人都动身南下去了,他们锦衣卫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也是该回去复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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