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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淋了雨 第14节

  忽然,视野里来了个人。
  邬淮清打开车门,下了车。
  祝矜穿了一件灰色的运动背心和同款式的短裤,正要跑步,一看到他,愣了一下。
  “你怎么来了?”她走近。
  邬淮清在手里摩挲着手机,看到她裸露在外的大片肌肤,雪肌、玉骨,被夜色温柔笼罩着,他忽然心里痒丝丝的,想嚼支烟。
  漫不经心地说道:“送快递。”
  第10章 粉店  没想到你还挺惦记我。
  送快递。他说。
  祝矜看着他,把垂在耳侧的头发往后别了别,问:“那我能去哪儿投诉你呢?”
  “嗯?”邬淮清挑眉,从兜里掏出一支烟,“怎么想投诉我,哪儿让您不满意了?”
  祝矜瞥了一眼他的烟,说道:“太慢了,我等了一下午。”
  邬淮清笑得吊儿郎当地说:“原来等了我一下午,那还真是挺让人过意不去的,要不——”
  他顿了顿,低下头盯着她。
  邬淮清的眼睛很好看,眼皮褶皱很深,眼窝深邃,认真看着一个人的时候,那双眼睛总让人有种他很专注且深情的感觉。
  其实只是错觉。
  “我请你吃饭,你行行好,就别投诉我了,这年头快递员挣个钱也不容易,行不?”他边笑着边说。
  祝矜听着他胡扯,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意思,蹙了一下眉转移话题问:“你这车怎么开进来的?”
  安和公馆的安保措施不是一般的严格,没有通行证的车子,开不进来。
  邬淮清指间夹着烟,说道:“找朋友借了个通行证。”
  他也不点燃烟,就在手中夹着。
  祝矜发现他很喜欢夹烟这个动作。“哦”了声,没再问别的,伸出手,要她的耳坠。
  邬淮清把那支烟放在她手心。
  “什么意思?”她不解。
  “帮我拿一下。”边说,他转身打开车门,从车里取出一个装首饰的小盒子。
  “我的耳坠?”
  “嗯。”
  祝矜要接那个盒子,却被邬淮清躲了一下,盒子仍旧在他手中。
  “你还没答应。”他说。
  “什么?”
  “我请你吃饭呀。”他把盒子放在手心里把玩,“好歹我大老远送过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因为他有苦劳,所以他得请吃饭。
  祝矜琢磨着这话的逻辑不是一般的奇怪。
  她发现今天的邬淮清比平常话要多很多,心情似乎也不错,语气温柔得有些不像他,让人不清楚他葫芦里具体卖什么药。
  “你缺一顿饭?”她反问。
  夕阳彻底沉下去,最后一抹金色的光辉隐去,万籁俱寂。
  路灯把一旁的绿植点亮,风中有干净的青草香、虫鸣声,还有远处小孩儿隐约玩闹的声音。
  在这样的环境下,邬淮清的声音显得尤为清冽好听,他笑着说:“还真缺,缺和你的。”
  祝矜看着他这副调情的模样,弯起唇角笑道:“那还真不巧,我晚上不吃饭,要跑步。”
  说不吃饭是假的,在祝矜这儿,吃饭乃第一重要的事儿,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为了身材节食的事儿,她绝对不会干。
  但邬淮清说他缺一顿饭,想和她吃饭,她不信。
  距离上次在医院的见面,已经过去了一周多。这期间,他从未联系过她。
  也不过是今天,她忽然提起了耳坠的事儿,他才过来。
  可能是忽然起了那么点儿兴致,可能是觉得逗她有趣。
  夜风轻轻吹着。
  祝矜说:“还我耳坠,你想吃什么就去吃,自己吃最快活了。”
  被拒绝,邬淮清也不恼。
  他勾起一撮儿她没梳上去的头发,问道:“你确定?”
  “不然呢?”说着,祝矜挣了挣,想要把头发抽出去,一扯,谁知他没松手,头皮一阵疼,她不敢再动。
  邬淮清的食指绕着那撮儿头发,乌丝缠绕在他干净的指节上,黑白分明。
  他笑了笑,“那这个耳坠子,你也别要回去了。”
  “你……”祝矜想骂他,后面的话又被自己堵了回去,改口,“邬淮清,你有意思嘛你?”
  “有意思,很有意思。”他答得一本正经,让人更加恼火。
  “……”
  祝矜瞪他一眼,恋恋不舍地看着那个盒子,最后把头一扭,索性也不再要那个耳坠子,转身离开,开始按着原计划跑步。
  跑了几步,她才反应过来,那支他没点燃的烟,还被她握在手心里,被手心中细密的汗浸着,香烟变湿。
  祝矜把烟折了折,看它变弯,想起它被他夹在指间的画面。
  其实他抽烟的模样,总是很勾人。
  风吹在耳侧,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锁骨上,那天被咬过的地方,又开始隐隐作痛。
  祝矜手指不禁摸到锁骨的地方,那儿留下了一小片疤痕,不深,但还能看得出来。
  一向爱美如命的祝矜,这次没有使用任何祛疤的药膏。
  她忍不住想,即使不抹任何药膏 ,到下个月的时候,这个疤痕应该也会自动消去吧。
  根本留不住。
  安和公馆面积很大,有一条路上好多小孩儿正在骑车,小型山地车被蹬得飞快。
  祝矜看得心痒,想着改天得把自己的山地车从储藏室里取出来,打理打理,然后骑出去兜风。
  这圈儿其实跑得并不惬意,因为祝矜总惦念着楼下有个人,自己的耳饰还在他手中,没要回来。
  等到一圈跑回来,她远远看到那人还站在车前,没走。
  这次,他真的点了一支烟抽着,青白色的烟雾从唇边吐出来,袅袅散去,一脸散漫地站在车前。
  只是他身前还站着一个人,是个同样穿着运动服身材很棒的女人,手中牵着一条狗。
  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从这个角度看去,女人笑得很开心。
  祝矜跑过去,本想直接无视掉两人,谁知被邬淮清上前猛地一拉,撞进了他的怀里。
  他的胸膛很硬,她被撞得生疼,抬起头瞪他一眼,只听他漫不经心地开口,对那个女人说:“你看,没骗你,我在等我女朋友。”
  祝矜被他一条胳膊钳制着,动弹不得,闻言转过头看向那个女人。
  看到彼此时,两人同时愣了一下——因为她们身上穿的运动服一模一样,香奈儿这一季的新款。
  俗话说,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祝矜自然不会觉得自己穿起来没有这个女人好看,因此不觉得有什么,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
  而眼前这个来找邬淮清搭讪的女人,脸色明显变了。
  她身材不比祝矜差,腰细腿长,可一张脸动过刀子,即使看起来很精致,可和祝矜这张纯天然的脸比起来,瞬间被秒杀,毫无可比性。
  女人面色难堪,还不得不强笑着。
  祝矜低头看了一眼她的狗,狗狗很可爱,脖子上带着花花绿绿的串珠,穿着小纱裙,头顶的毛发还被扎了起来,活像个女团明星。
  她忍不住弯起唇,想蹲下来摸一摸它的小辫儿。
  这个笑,落入狗狗主人的眼里,自动被她理解成了对自己的嘲笑,她脸上一阵愠色。
  刚刚她带着狗狗遛弯,走到这儿,立马被车前的男人给吸引,长成这样,实在是极品,百年难得一见。
  她本就不是扭捏的性子,于是便主动上前搭讪。
  谁知男人根本不买她的账,说在这儿等女朋友,让她赶紧走,否则女朋友看到了,该生气了。
  她不信,倒不是不信他有女朋友,而是不信这种极品会这么听话,对女朋友言听计从。
  除非是小白脸。而这男人虽然身后的车不怎么样,但通身的气派,根本不像个小白脸。
  而没过多久,他女朋友真的来了,还是一个气质绝佳长相无可挑剔的女生。
  邬淮清一只手搂着祝矜的腰,另一只手拿着烟,他眯起眼睛笑着对女人说道:“你要不给我做个证,是你主动来搭讪的,我没搭理你——”
  “不然我怕她生气。”他说着,还低头看了一眼祝矜。
  祝矜在他怀里,闻言狠狠掐了一下他的腰。
  邬淮清吃痛,面上却不显,只是把她搂得更紧了。
  “你要是不愿意作证也没关系,反正你这样大概率也不会让我女朋友有危机感的。”
  “……”
  这话,连祝矜都听不下去了。
  女人脸上青一阵儿白一阵儿,既尴尬又恼火,连步子都迈不出去了。
  平时她想撩谁,都是轻而易举的,对方即使对她没意思,也不会这样落她的面儿。
  “你还不走?”邬淮清低头啄了一下祝矜的额头,“我们俩还要去吃饭,求您就别在车前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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