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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娇娇女配要种田 第1节

  八零娇娇女配要种田
  作者:李清雪
  文案:
  在末世和丧尸同归于尽的战五渣沈灵月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中,而且还是个作恶多端,最后死于非命的女配,女配还是被抱错的真千金。
  山好水好没有丧尸的地球太美好,她还要享受生活呢,可不想没有了下场,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把假千金当宝,她也不稀罕,假千金愿意当女主就当女主吧,凭她的本事,到哪里不是个宝?
  你问为啥?因为她有种植天赋在手,种出来的粮食、蔬菜、水果高产又环保,何况还会种特殊用途的植物,当个宝绰绰有余!
  第1章 穿书
  夏天的夜并不凉快,特别是前天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湿度大,再加上没有风,所以非常得闷热。
  这样的天气在在室外都热得汗点不落的,到了室内更是如同蒸笼一样了,大岭村的社员们受不了这样的天气,纷纷走出房门,不是在院子里搭床,就是卷着席子去了打谷场席地而睡,再就是有那住着平房的人家,直接睡到了房顶上,位置高了,也能有些风吹过。
  这样睡觉虽然麻烦,但是有个好处,那就是打破了空间的限制,让人们能够更好地聊天和八卦,目前村里面最火热的话题便是沈根住家的五闺女沈五妮了。
  说起这个沈五妮,无论谁提起都是一声叹息,这孩子命苦啊,本来是千金小姐的命,却硬生生地成为了农村丫头不说,还到了重男轻女的沈根柱家里。
  沈根柱家又穷又破就不说了,两口子还是出了名的懒人,家里连带着两个儿子,全靠吸闺女的血过活。
  这个沈根柱也有些聪明,他当初没有把几个闺女全部换高彩礼,全部找的是老实人家,就是打了细水长流,靠闺女养活他们家一辈子的主意,高彩礼是好,但是一般这样的人家都不好惹,回头他去要东西的时候麻烦,老实人就好多了。
  比如没有粮食了,就去闺女婆家要,他们一次也不要多,但是出嫁的四个闺女一家一点也够他们家生活了。
  而这个五闺女更可怜,前面四个闺女还算被自己家养大出嫁的,但是这个五闺女呢,三岁的时候就被沈根柱给了人做童养媳,其实这也算好事儿,毕竟她在家里也过不上啥好日子,去了婆家,最起码能够吃饱穿暖,但是这前提是沈根柱家里得消停啊。
  他们和着其他闺女家一样去吸血,童养媳又不是娶回家的媳妇儿,不但要养媳妇儿,还要养媳妇儿一家子,时间长了,谁家受的了啊,最后这闺女不知道换了几家人家,直到了沈五妮十二岁的时候,沈家实在送不出去了,便只能养在家里,正好他们家又刚生了个小儿子,没有人照顾儿子呢。
  于是沈五妮的苦日子正式开始,在家里不仅仅是保姆,还是壮劳力,在生产队的时候,每天都要背着弟弟上工,完了回家还要伺候地主老爷一样地伺候一家子吃喝,生产队解散了,沈家的地更是这姑娘一个人种。
  这样的姑娘,村里人看了心疼,但是也没有办法,谁让沈根柱家里难缠呢,只能偶尔给这孩子塞点吃的,或者是穿的,一转眼这闺女十八了,该说婆家了。
  凭着沈五妮能干的名声,也不缺婆家,但是他们家吸闺女血的名声太响亮了,谁家想养岳父一家一辈子啊,于是沈五妮这亲事一时还真成了难题。
  沈根柱眼瞅着就要五闺女就要砸手里了,肯定不愿意啊,于是便联系了隔壁村的一个打死了一个老婆的老鳏夫,打算高价把五闺女卖掉。
  哪里想到就在这个时候,沈五妮突然在村支书家门缝里偷偷地塞了一封信,然后离开了大岭村,这时候社员们才知道,沈五妮根本不是沈根柱的亲闺女,她的亲生父母是省城的大干部,她这是去找自己亲爹娘了。
  说起这个,还真是有一段故事,沈根柱的老婆前后连续生了四个闺女,这让老沈家非常不满意,孙翠香的日子非常不好过,于是在生了四闺女,经过两年的调养又怀上了一胎,当初无论是她个人的反应,还是赤脚医生说的,还是私下里偷偷地找那些神婆看,都一致认为她这次怀的是个男娃,这让三代单传的沈家喜出望外,顿时把沈根柱的老婆孙翠香祖宗似地伺候着。
  而孙翠香更是逮着这个机会大吃大喝的,最后补得肚子过大,生的时候难产,因为笃定肚子里的是个男娃,沈家咬牙把孙翠香送去了县城的医院,剖腹产生下来的却是个闺女,身子也坏了,几乎没有了怀孕的可能,直到七年后才生下大儿子,后来又生下小儿子。
  而害她如此的沈五妮可不就不受待见吗,从小就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可惜沈五妮却不是真正的沈五妮,她的亲生父亲在县城的纺织厂当干部,亲生母亲随着丈夫调过来,生产的时候也正好在县医院,由于当时医院的失误,以致于让两家抱错了孩子,让沈五妮本来大好的人生错了位。
  至于沈五妮怎么知道自己不是沈根柱的亲闺女的,社员们不知道,就是沈根柱家里也搞不清楚的,他们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家竟然和城里大干部家里抱错了闺女。
  而沈五妮她怎么知道的呢?毕竟连沈根柱自己都不知道呢,当然因为沈五妮重生了,她从十年后重生而来,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想起前世自己坎坷又悲苦的一生,沈五妮在养父母家里醒过来的时候,就做了一个决定,无论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她都要离得远远的。
  她上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了,这辈子只想平平稳稳地过一生,她有手有脚,现在又改革开放了,到了哪里不能养活自己。
  于是她自己偷偷地雕刻了大队里的萝卜章,拿出养弟弟的作业本,唰唰地盖了几张没有内容的介绍信,这才给村支书留书出走。
  她给村支书留信,也有着自己的打算,一来能够阻止村民们大规模地找人,二来她出去找工作,如果别人向村里落实她的身份,村支书也能给她帮助,其实她最重要的是想要沈根柱上省城莫家认闺女,看看莫家最重视的脸面往哪里搁,不过以沈根柱的尿性,这个可能几乎为零,但是万一呢。
  不过这姑娘运气不好,82年正是改革开放的头几年,正是华国社会治安不好的时候,她一个姑娘家独自出门,可不就遇到事儿了。
  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手里拿着开了刃的水果刀,笑嘻嘻地对她劫财,至于劫色,她目前黑黄瘦,而且头发干枯似稻草,身上穿得又是补丁摞补丁的衣服,这副尊容说实话,还真是挺安全的。
  不过这副难民样子也不至于被劫财吧,说起来也是她运气不好,这几天因为公安局的大力整顿,这几个小混混已经好久没有开张了,眼瞅着到了晚上,今天又是空手的一天,而给他们上头的老大上供的时间就要到了,心里头正急着呢,就这时候碰到了深更半夜落单的沈五妮,自然不会放过了,蚊子再小也是肉,这样给老大上供的时候,也能做添头。
  可是沈五妮身上只有二十块钱,这是她攒了好久的,而且也是她能去省城最重要的路费,自然不能给,于是就被这几个小混混打得头破血流。
  “老大,怎么听着有人喊救命啊?”
  这时候离这条路不远处的一条巷子的路口,有三个身穿花衬衫牛仔裤的年轻人,其中一个年轻人还戴着一幅蛤蟆镜,而且看旁边两个青年的样子,肯定是以戴蛤蟆镜的青年人为首的。
  “嗯,听着还是个女人,老大,我们要不要救人?”
  左边的青年也紧跟着附和,他们“安平三雄”向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安平县整个县城的名声那可是响当当的,虽然他如此问,但是他铁定老大会救人的,果然老大没有辜负他们“安平三雄”的名声。
  “废话!”
  戴眼镜的青年说了两字后,便率先迈腿向声音来源处走去,而等他们到了地方后,看到的便是几个小混混在搜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同志的身,立刻气上心头,这群杂碎,竟然连个乞丐都不放过。
  “住手!”
  戴眼镜的青年人大喝出声,这群兔崽子,竟然连个乞丐都抢,今天必须要让他们尝尝他们“安平三雄”的厉害才行。
  “哟,今儿什么运气啊,没想到收工的时候,肥羊自己送上门来了,正好让爷爷们开开张,兄弟们都给我上,把这三只弱鸡给抢了,这个月咱们给洪哥的上供钱就有了。”
  双方人马就这样混战在了一起,呼疼声,拳头打到身上的闷响声,成为了这条路上的主旋律,而沈五妮见有人救了,放心地晕过去,等她再次醒来,沈五妮已经不再是沈五妮,而是沈灵月了,一切的打斗都已经结束了,而救她的那三个人,把小混混用绳子绑了,让他们挨着墙根蹲着,三人当中走出一人去公安局喊人过来接收。
  “安平三雄”的名声果然不是白得的,他们三个受过正规的民兵训练不说,还和林耀的特种兵大哥学了不少克敌招式呢,这五个小混混就算拿着水果刀,也不是他们三个的对手,眼镜男享受着手下一个小弟的吹嘘,头抬得高高的,一幅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模样。
  而沈灵月默默地观察着面前的场景,还有脑海中涌现出来的记忆,都让她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穿越了。
  她作为末世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在地球马上就要恢复生机之前,因为所在基地失守,不得已和丧尸同归于尽,哪里想到会穿越,还是穿越到重生者的身上,而且重生也就罢了,她还穿书了,接收了这个身体前后两辈子的记忆,她想起了自己在基地时候无聊时看过的一本小说,无论情节、人物都和原主的记忆吻合,而在这本小说中,她穿越的这个身体,还是个下场悲惨的女配。
  如果可以,她也不想占用别人的身体,毕竟末世的世界马上就要恢复正常,她想回去建设自己的家园,谁想当一一个下场悲惨的女配啊。
  可是原主的灵魂非常的微弱,根本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而且后来她有了更好的去处,可以穿越到三十年后一个刚刚因抑郁症而喝安眠药而自杀的女孩身上,所以对于自己现在的身体,她没有任何的留恋,而她在末世的身体早就支离破碎,没有办法回去,只能接受穿书的事实。
  “用我的身体好好地活下去,最好让沈家和莫家高攀不起,我知道你有这样的能力。”
  这是原主灵魂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沈灵月心微松,幸好原主没有提出让她报复沈家和莫家,她是知道自己的,因为被保护得太好,所以对于勾心斗角的事情,她还真是有些不擅长。
  “喂,你还好吗?”
  正在沈灵月回忆这本书剧情的时候,她的眼前出现一张放大的俊脸,小麦色的皮肤,丹凤眼,高鼻薄唇,再加上有些瓜子脸的轮廓,哪怕就算红.肿了一只眼泡,但是在沈灵月的眼里,还是世界上最俊朗的存在。
  她把手放在自己衣服上的口袋里,掏出一只散发着无以伦比的香气的水蜜桃递给面前的人,记得这是“他”曾经最喜欢的果子,真好,他也来了,在这个时空,她终究不会再孤单了。
  第2章 磕碜的仙女
  眼镜男林耀接过沈灵月手里的果子,闻着果子诱人的香味,不自觉地咽了咽唾沫,这果子真特么得香,桃子他吃过不少,更别提那红中透着粉的诱人颜色,分分钟刺激着人的味蕾,这样的桃子,他还是第一见呢。
  “老大,这果子莫非是王母娘娘的蟠桃,咋就这么好看,这么香呢?”
  林耀的跟班小弟牛高峰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林耀手中的水蜜桃,吞了吞口水,这样的果子他也没有见过,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想吃。
  “老大,这个桃子,一会儿咱们哥仨怎么分啊?”
  牛高峰还只是想吃,林耀的另外一个小弟林红兵也赶回来了,他也想吃,但他同于牛高峰地想,直接想到了自己能够分多少了,这样香的果子,如果吃不到嘴里,他会心痛死的,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把分果子的事儿给落实了。
  而林耀却不搭理他们,只要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躺在地上,衣衫褴褛的姑娘,想研究研究这姑娘到底是不是仙女,要不然怎么会有王母娘娘的蟠桃,可惜这姑娘的磕碜样,怎么看也不像仙女的样子,再看她头破血流的样子,仙女能被人打成这样?
  所以地上的姑娘,凡人一个,鉴定完毕,他也松了一口气,他就说世界上怎么会有神仙,想通了之后,终于回神关心地上人的伤势。
  “你还好吗?”
  “耀哥哥,我没事!”
  沈灵月由于身体虚弱,说完这句话后就晕了过去,而林耀则愣住了,这乞丐一样的女同志竟然认识他,可他不认识她啊。
  “高峰,红兵,你们认识她吗?”
  林耀转而问起自己的两个跟班小弟,俩人也直接摇头,他们也不认识呢,要不然这么丑,咳咳,这么与众不同的女同志,他们应该记忆深刻才对。
  “那就奇了怪了,她竟然叫我耀哥哥,那肯定认识我的,只是这人,我实在想不起来啊。”
  林耀烦恼,牛高峰靠过来,对着林耀暧昧地眨了眨眼,然后说出了一个可能。
  “咱们安平三雄的名声这么大,以前没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不定这女同志就是老大你曾经救过的人,英雄救美,然后美人就芳心暗许了。”
  牛高峰的一通胡扯,换来的是自己老大的一个冷眼,地上躺的人是美人吗?
  “喂,你醒醒!”
  林耀又开始叫人,可惜沈灵月已经昏迷,根本无法应答他,最后无奈,三个人只能轮流把人给背到了医院。
  经过检查,这姑娘主要就是疲劳过度,再加上受到了惊吓才昏倒的,问题不大,主要就是她头上的伤势,不过也不严重,都是皮外伤,输上一瓶水,休息休息就没事了。
  “老大,看情况得守夜啊。”
  牛高峰有些不愿意呢,他们在县城的舞厅跳了一晚上的舞,后来又跟小混混打了一架,身体早就已经疲惫的不行了,急切需要休息,如果是家人,他还能撑一下,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他才不愿意牺牲自己的睡觉时间呢。
  “老大,刚才不是看了她身上的介绍信了,回头让医院里的人通知她的家人好了,我们救下她,并且把她送来医院,已经仁至义尽了。”
  林红兵也不想在这里守夜,牛高峰疲惫,他和他一样的活动轨迹,自然也不会例外,可是看林耀的样子,倒是想要守夜的意思,老大不走,他们两个小弟怎么回去睡觉?
  “她家在大岭村,离县城有差不多七八十里远呢,一来一回地天都亮了,我林耀救人就要救到底,今天我在舞厅没怎么跳舞,不累,红兵,你和高峰都回去吧,这里我来守着。”
  说完,林耀就不客气地在那个水蜜桃上咬了一口,一个字,脆,两个字,脆、甜,而且不仅仅脆甜,汁水还多,又好吃又解渴,这个水蜜桃的滋味真是绝了,太符合他的胃口了,他就是喜欢这样脆甜多汁的桃子,可惜现在的桃子大都熟了就发软了,又脆又甜的桃子是有,但是汁水缺少,总没有十全十美的桃子,手里的这个却他这么多年碰到的唯一一个十全十美的桃子。
  “老大,这桃子好吃不?”
  牛高峰首先忍不住了,原先那个水蜜桃囫囵个儿的时候,散发出来的果香就够诱人了,现在被林耀咬出了一个口子,那果香就更霸道了,直接冲击着在场所有人的嗅觉和味觉。
  “废话,当然好吃了,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果子,你小子有句话说对了,这大概就是王母娘娘的蟠桃吧。”
  说着又咔擦咔擦地咬了两口,这桃子实在太好吃了,这果肉、这果汁,吃到口里,咽到胃里,整个人都能升华了,而牛高峰和林红兵闻着果香咽口水,刚才打架救人的时候,他们两个也有份呢,人家女同志拿出来的果子,怎么就被老大一个人给独吞了呢,这可不行。
  “收起你们的口水,这个果子是人家女同志特意感谢我的,没你俩的份儿。”
  呵,吃独食还吃出理来了,不过借给他们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反抗老大,只能闻着空气中霸道诱人的果香咽口水,吃不到王母娘娘的蟠桃,闻闻味儿也行,他们倒是不想回去了,他们还等着床上的那个女同志醒来后,问问她这桃子打哪儿来的,他们也去买上几筐去。
  几人围绕着桃子说着话,而躺在床上的沈灵月再次接收了来自原主的所有的记忆,前面说过了,她是女配,是被抱错的真千金。
  本来就在今天冬天的时候,由于一次意外,女主莫佳佳会受伤住院,也就是这个时候,莫家才发现,莫佳佳不是他们的亲闺女。
  经过一番寻找,终于找到了在乡下受苦的亲闺女沈五妮,本来按照常理,看到亲闺女被压迫得这么惨,作为亲生父母应该心疼愧疚之余,二话不说带亲闺女回家的。
  可是莫家夫妻却不是这么做的,他们找到了自己的亲闺女沈五妮,当时的沈五妮除了穿的到处是破洞露棉花的袄子,以及没有受伤之外,和现在的形象没有任何的不同,再加上一直在做童养媳,在不同人家里辗转,根本没有上过学,是个文盲,这样长得磕碜,又没有文化的闺女,莫家夫妻满心的嫌弃,这闺女无论如何都不能领回家,真要领回去了,他们莫家的脸面算是丢尽了。
  好在他们家也没有向外说抱错孩子的事情,莫佳佳要外貌有外貌,要学识还是大学生,这样的闺女才是他们莫家闺女该有的样子,思量过后,他们便给了沈根柱家里一笔钱,很是通情达理地跟沈根柱说了,反正闺女都已经抱错了,彼此都适应了现在的生活环境,就没有必要再换回来了,就这样让她们呆在各自熟悉的环境中好了。
  沈根柱夫妻拿了钱,笑地见牙不见眼的,亲闺女呆在省城的大干部家里,比呆在他们自己家里划算呢,他们家也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
  于是关于抱错孩子的事情,沈莫两家默契地瞒住了当事人之一的沈五妮,对于自己身世丝毫不知情的她,当然也不会和亲生父母家里有任何的联系了,这以后竟然也成为了她不孝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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