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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们拿刀逼我做菜 第90节

  不过关键不在这个,关键是这会儿他们师徒三人已经无法再整理下去了,古籍到了这种程度,需要用到专业的工具,否则很容易将古籍二次损坏的。
  齐鲁川无奈,只好先将箱子放到一边,然后和学生一起研究损害没这么厉害的几本书。
  “这几本应该都是孙家自家的书,瞧着用的都是宣纸。”女学生仔细研究了会儿说道。
  古代宣纸昂贵,印刷书籍的店铺用不起宣纸,只有自家写书才会用宣纸。
  “这本是竹纸,有些年头了……还有这个开化纸,开化纸的这几本保存的还行。”
  ……
  厨房中,昨天去接爸妈的林文心这会儿才回来。
  她站在门口,孙宝宝余光瞥见她,赶紧问道:“叔叔阿姨来了吗?”
  她长长叹口气,点了点头。
  原本昨天就该回饭店的,可她爸妈突然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然后被老同学请回家吃了一顿饭,几人又喝醉了,所以一直到了这会儿才回来。
  “那你将叔叔阿姨行李送到秦婶子家去了吗?”孙宝宝又问,文心姐前两天就在村中帮她爸妈找好民宿了,当时民宿全被预订了,就在她打算去市区里头找时,秦婶子家又整出几个房间出来。
  林文心继续点点头,满脸生无可恋,“他俩原想来跟你打招呼的,但你这会儿忙,我就先让他们坐客厅去了。”
  孙宝宝赶紧摆手,“等会儿我去给叔叔阿姨打招呼吧。”
  哪能让两个老人来主动对她打招呼。
  孙宝宝现在忙的很,林文心洗洗手,戴上口罩,主动来帮忙端菜。
  一旁的赵大娘忍不住就笑,等林文心走后,她便调侃说:“看来小林是真的怕她爸妈了。”
  宁愿来做事儿都不去陪爸妈聊天。
  孙宝宝听了笑笑,刚想说话,可看看时间,赶紧把一旁腌制的鱼头取出来。
  鱼头是花鲢鱼头,个头较大,肉也肥厚,孙宝宝今天是想用花鲢鱼头做几道剁椒鱼头!
  剁椒鱼头,是食客们常常让她做的一道菜,但因为她自己腌下去的剁椒这几天才腌好,所以这道菜就现在才上。
  剁椒鱼头选用的一般是花鲢鱼头,孙宝宝买的花鲢鱼头都很新鲜,不是凌晨四五点送来,而是八点多那会儿让鱼铺老板先杀完送来的。
  鱼的味道比较腥,若想这道菜做出来没有腥味,那么处理鱼头这个步骤就极为重要。
  首先得把鱼头内部的黑膜给清理了。黑膜这玩意儿是鱼身上最腥的东西之一,若没清理干净,别说煮汤了,就是放重料的剁椒鱼头你吃了都会腥。
  黑膜也好清理,用刀刮刮就能刮干净,并且带点强迫症的孙宝宝特别爱玩……不是,是特别爱刮黑膜这个步骤。
  处理完黑膜,还要处理鱼鳃,除此之外还有鱼鳞。人家卖鱼的老板的确会帮你处理鱼鳞,但也肯定处理得不是那么干净。
  孙宝宝就特别讨厌自己在吃鱼的时候吃到鱼鳞这东西,所以推己及人,她在清洗鱼头时,把鱼鳞处理的一片不留。
  鱼头清洗干净后,将鱼从鱼嘴处刨开,再把鱼肉改花刀,把肉厚的地方用刀划几下,便于入味。孙宝宝还把鱼骨头给砍了几刀,这样还能容易熟。
  紧接着就是腌制了。
  腌制主要目的是去腥的,所以孙宝宝放了盐、姜蒜末以及黄酒,再把腌料抹匀,鱼头里里外外都得抹一遍,最后放在一旁腌制十分钟。
  鱼腌完,就得准备剁椒。
  为了更好的激发出剁椒的味道,孙宝宝先是往锅中倒油,然后下入蒜末,紧接着再将剁椒给下入锅中。
  剁椒下入油锅后,没过一会儿,那股剁椒的香味便十分浓厚了。
  秦惠在孙宝宝炒剁椒的时候就把花鲢鱼头一个个摆在盘子上,鱼头底下还垫着葱段。
  孙宝宝这会儿直接将炒香的剁椒往鱼头上平铺,然后把一盘盘的鱼头放入蒸笼中,蒸制十五分钟。
  剁椒味道重,这会儿旺火蒸制,把剁椒的那股咸鲜完完全全激发了出来。
  有了剁椒鱼头,又怎么能没有手擀面呢!
  当然啦,这是孙宝宝酷爱的吃法,也是她孙家人酷爱的做法。
  听江太爷说当年她爷爷做剁椒鱼头这道菜时,就常常会附带一份手擀面,面条筋道,出锅后用碗装着放在一旁,等食客们把鱼头吃了一半后,就会把手擀面泡在红油油的剁椒汤汁中。
  紧接着再搅和搅和,洁白筋道的手擀面顿时裹满红油和剁椒,再“吸溜”一口,那味道,比鱼还香!
  孙宝宝把手擀面煮完,蒸笼中的剁椒鱼头也蒸完了,现在将一道道剁椒鱼头摆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后往剁椒鱼头上撒上葱花,然后烧热油,再把热油一勺勺的泼在葱花上。
  热油“滋啦”一声,把葱花味道激了出来,又让整个剁椒鱼头的香味更上一层楼!
  林文心此刻正好进来,孙宝宝端几盘菜放在托盘上,然后说道:“文心姐,你把这些端给叔叔阿姨吧。”
  “不用不用,他们可以等会儿再吃!”林文心赶紧摆手拒绝,主要是她爸妈早饭吃的晚,这会儿指定还不饿呢。
  孙宝宝看她这模样,就拿起托盘说:“那要不然我端出去吧。”
  这更不行了,这不是耽误宝宝的事儿吗?
  林文心迅速从她手上接过托盘,“我去我去。”说完,走了出去,拐个弯到内院客厅。
  “大孝子”林文心觉得自家爸妈这会儿肯定不饿,可林父林母两人的肚子此刻却叫个不停,若不是这会儿外边没座位了,他们都想坐出去点菜。
  之前闺女天天跟他们炫耀自己吃了啥,有时把两人馋得半夜爬起来下饺子吃。
  自从过了五十岁之后,夫妻二人便开始养生了。
  原本他们一年都不见得点一次外卖、下一次馆子,可这几个月里,他们那是把自家附近好吃的店铺吃了个遍!
  闺女发了焦炸肥肠,他们就出去吃炸肥肠。闺女说什么她今天吃了水煮牛肉,他们也点了一份水煮牛肉……
  他们知道饭店的菜很好吃,但没想到会这么好吃。这会儿才闻着呢,口水便不停地分泌了。
  “老林,咱们能不能点几道菜,就直接放在这院子种吃。”林母用叉子叉了块哈密瓜吃,忍不住说道。
  林父也心动啊,嘴上没说话,但手上却不由得拿起手机,想打电话给闺女了。
  可刚要拨出去时,就见到自家闺女端着个大托盘走了过来。
  两人立刻站起身,林母更是快步走了过去,伸出手,脸上笑容简直抑制不住:
  “呦,你这孩子,咋还要为了我和你爸麻烦人家孙老板,我们九点多吃的早饭,这会儿倒也还不饿!”
  林文心听着她妈的违心话,呵呵一笑:“是吗,那我这一盘就先端出去了,外边也有人点这几道菜。”
  说着,还真就转身想离开。
  林母面色一变,赶紧从她手上把托盘抢了过来,把几道菜全部端到桌子上,嘴上还不认输:“原本是不饿的,可这么一闻、再一看,直接把我们食欲都给勾了出来!”
  后半句话是真的,看这红热油亮的剁椒鱼头,上边还冒着热气!再看看这萝卜蛰丝,颜色瞧着就清新素雅,和剁椒鱼头一对称,简直就是一冷一热。
  林文心看她妈这样就笑了,小样,平时还教训她,让她别纵口腹之欲,说啥要养生。现在再瞧瞧自己,忍不住了吧!
  “你们先等等,还有几道菜。”说着,又拿起托盘赶紧赶出去拿,独留爸妈坐在原地万分惊喜。
  林文心很快又回来了,这次带来香滑鲈鱼球、蛋蓉牛肉羹还有一小盘白云猪手。
  顺带带了两幅碗筷。
  菜全部上齐后,夫妻两人老都不看闺女儿了,直接拿起筷子开动。
  林文心掏出手机,拍一张两人“如狼似虎”的照片,然后发到家庭群中,没一会儿,哥哥嫂嫂立刻跳了出来。
  大哥:[爸妈这是去你老板店铺那儿了?]
  大嫂:[是孙家饭店!要不是得照顾小齐,我也想跟爸妈一块儿去,我特别想去看看孙大厨和吃吃她做的菜!]
  二嫂:[我的天,我馋这家饭店非常久了,我现在中午吃饭都不看吃播了,改看孙家饭店拍的做菜视频了。文心你老板做菜做的真好,如今成了我们办公室的下饭新宠~啊,当然啦,你也拍的好。]
  二哥:[你们这也太爽了,我国庆还得加班呢,哎文心,听说饭店的卤味特别好吃,爸妈回来的时候你买些让他们捎带回来,哥付你两倍钱。]
  林文心心想这钱她也想挣啊,但她十分怀疑这次来后,爸妈要待个好几天才肯走!
  她瞧瞧自己爸妈现在这样,忍不住端了两大杯水出来,“爸妈,你们自己吃啊,我去帮忙了。”
  林父林母赶紧点头:“千万好好干!”
  他们的态度已经完全改变了。
  闺女得回家?
  不不不,就在清城山待着吧,待遇这么好,这个工作做一辈子都成!
  两人此刻心有灵犀的想着,然后同样把筷子伸往剁椒鱼头,夹起一块鱼肉,鱼肉白嫩,上面覆盖一层红油油的剁椒,这会儿红油正顺着鱼肉要往下滴呢。
  林母一把将鱼肉吃了,眼睛不由得瞪得老圆了!
  第一口:鲜辣!
  她也不是没有吃过剁椒鱼头,当年她和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在一家湘菜馆吃的剁椒鱼头便让他们念念不忘了好几年!
  可今天这一口,只需一口,林母都觉得她能记一辈子。
  剁椒鱼头中的剁椒很重要,而眼前这道菜中的剁椒便十分鲜辣,一入口,就立即攻占了你的味蕾。那股鲜辣的感觉,从舌尖一路蔓延到整个口腔,味道重,却不刺激。
  紧接着,你继续吃时,就能吃到鱼肉的的香嫩了。
  鱼肉一点儿都不腥,更不柴,入口软滑,配合着剁椒的汁水,咸香咸香的。
  林父林母这会儿都不由得狂往自己碗中夹剁椒鱼头,然后把细刺挑了,再用勺子把剁椒鱼头和米饭搅和搅和,将米饭和剁椒鱼头汤汁混合在一起,米饭变得红润,其中掺杂着碎碎的剁椒以及鱼肉,最终舀一勺大口米饭放入口中……
  这也太满足了吧!
  两位老人终于能体会到自家小辈吃火锅为何总要烫一勺子的肥牛,然后放入油碟中搅一遍,再把全部肥牛一口全吃了的心情了!
  大口吃美食,确实是爽啊!
  此刻,什么养生,什么清淡饮食,全部被两人抛诸脑后。
  林母心想难怪闺女总说人生在世,唯有美食与美景不能辜负!
  这会儿,林母极为羡慕闺女儿。清城山这么美,饭店的菜这么好吃,为什么留在这里的不是他们呢?
  哎……
  不对呀,林母灵光一闪,突然想到,自己退休了啊。
  她是个有房有存款有孝顺儿女的退休老太太啦,劳累了一辈子,也该到自个儿和老头享福了吧?
  林父此刻远没林母想的多,他被这道萝卜蛰丝勾搭出自个儿小时候的记忆。
  他来自小渔村,父母去世,是由奶奶将他带大的。小时候家中并不富裕,他当时立誓自己要带奶奶走出渔村。
  这个愿望是达成了,他后来考上大学,把奶奶带到城市,又在城市中定居,奶奶甚至埋葬在这个城市。
  这个城市,成了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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