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十年代男知青 第246节
好好地经营自己的工厂。
伍宗强的效率很高,两天时间,就将这一批东西给卖光了。
分了钱之后,就到了开学时。
季冬这一边才去注册好,还没有上寝室,在寝室楼底下就看到唐明雷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向他走过来。
生怕他没有看到一样,唐明雷和那个女孩停在他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十二点前还有一更。
第140章 炫耀
季冬莫名地看着眼前这两人。
之前他已经和唐明雷闹翻了, 两人虽是在同一个寝室,但是根本就没有交流。
有时候他正在和寝室里的舍友聊天,唐明雷也插话, 但是说出来的话,但是说出来的话, 阴阳怪气的。
他一点也不爱听唐明雷说话。
眼前, 唐明雷和他女朋友特意在他的面前停下, 是几个意思?
“季冬。”唐明雷满脸笑容, 看了一眼季冬,拉了拉自己身边女朋友的手, “这是我对象。”
季冬顺着他的手看了一眼他的女朋友。
人长得高壮,都快有唐明雷那么高了,脸似小盆, 扎着两条麻花辫。
她看他的时候, 愣了一下,而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这样目光季冬很熟悉, 因为这相貌的原因, 他从很多人身上都看到过这眼神。
不过那些人看他的时候,只是含蓄地看着他, 而不是像眼前这个人一样, 那么大胆而直接地看着他。
“哦。”季冬应着,“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的话,我上去了。”
唐明雷一见, 急了, 他上个学期花了不少心思追的卢梅,房间之后,还留在京城陪着卢梅玩了几天, 这个学期还提前过来,也是为卢梅鞍前马后,什么事都干。
就这样, 今天早上他再次告白,卢梅这才答应和他处对象。
刚才卢梅陪他过来注册,他一个忍不住,就过来向季冬炫耀了。
“季冬,我对象她跟你一样,也是京城人。”唐明雷笑着说着,“她爸妈也是在政府工作的,估计跟你爸妈是同事。”
钟蓁长得再怎么漂亮又怎么样?
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似卢梅一样,是政府官员的女儿,家里父辈,包括亲朋好友都是当官的,有实权。
追上卢梅,以后毕业之后和卢梅一起结婚,那他肯定能分到好单位。
要是追钟蓁的话,且不说有季冬这个强有力的对手,就算是没有季冬,他追上之后,以后想留在京城里,难。
毕竟钟蓁在仕途上又帮不了他多少。
所以考虑来考虑去,他也就只能放弃漂亮而家没有实权的钟蓁,选择不漂亮但是家里有实权的卢梅。
男人嘛,仕途最重要。
再者,有权有钱,还怕没有漂亮的女人?
到时他夜夜做新郎都行。
季冬点头,疑惑地看着唐明雷,问:“你说的这些,关我什么事?我还有事,先上去了。”
说罢,看也不看一眼唐明雷的脸色,立马就上去了。
他所在的那一个圈子,是京城顶层的圈子,他从来没有在这个圈子上听到过一个叫卢梅的女人。
唐明雷自己想吃软饭,这还是确定那个软饭一定能吃下肚子,就跑过来这一边跟他炫耀,也不是他是聪明,还是愚蠢。
若是别的,还不好说,但是他长得那么地帅气。
有时候他自己照镜子,都会被原主的帅气给看呆了。
唐明雷怎么敢确定,他那个对象在看到他之后,不会移情别恋?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了。
唐明雷的脸色铁青的可怕。
打从卢梅答应做他的对象那一刻,他就开始兴奋,恨不得让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他和卢梅成了。
他还没有炫耀够,季冬竟然就离开了。
还落下这么一句话,他怎么这么没有礼貌!
唐明雷气得要命,这时,他的衣袖忽然被扯了一下。
他看向那一个衣袖,是卢梅那黑壮的手扯的他的衣服。
唐明雷有些心痛,他这一件衣服是过年的时候用好不容易攒到的布票买布和棉花做的,一件新的棉衣。
卢梅要跟他说话,直接跟他说或者扯他的手就成了,没有必要扯他的棉衣。
她那么壮,手上的力气又大,他的棉衣不堪扯。
“怎么了?”虽然心里很是生气,但是唐明雷还是用最温柔的语气问着卢梅,自然也没有错过卢梅眼里那闪亮的眼神。
唐明雷心不断地往上沉,希望自己此刻想错了。
“明雷啊,刚才那个人是谁?长得挺好看的。”卢梅不舍地往宿舍楼看了一眼,问着。
她刚才都看傻了。
这个人怎么长得那么帅!
帅哥她见了不少,包括她现在这个新鲜出炉的对象,也是长得不错的。
但是像这个季冬那样,长得那么帅气的,她还是挺少见的。
卢梅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会遇到这么帅气的,她今天早上就不应该答应和唐明雷处对象。
不过,这个问题不大。
只是处个对象而已,又不是结婚,不高兴就踹了便是。
“他是我舍友。”唐明雷一听,心立马就沉到最低谷,卢梅果然对季冬有兴趣。
“不过,别看他长得帅,人品不好。”
早知道会引起卢梅对季冬的兴趣,他刚才就不应该拉着卢梅过来。他早该知道卢梅的性子的,怎么就一时晕了头了呢?
卢梅失去他,还能找到一个更好的,但是他失去卢梅的话,找不到更好的了。
卢梅只是弯了弯唇,应了一下,说:“哦。”
人品好不好有什么关系?关键是长得帅。
反正她又不可能跟季冬结婚,季冬的人品好不好对于她来说,一点关系也没有,帅就成了。
唐明雷见卢梅这样,忍住气,说:“我们刚才注册完了。出去吃点东西吧?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想到自己刚从家里拿过来的肉票和粮票,这短短几天就没了一半,唐明雷的肉痛得很。
不过,想要得到,前期成本一定得投入。
“去东巷路吧。”卢梅一听,眼神大亮,手也不自主地抓紧唐明雷的手,说,“那里新开了一 间饭店,听说那里的红烧肉挺好吃的。”
她爸妈虽然是政府的,但是吃肉还是不能倘开来吃,而唐明雷一个外地人,吃肉竟然能倘开来吃。
她这几天跟着唐明雷一起吃饭,人都胖了几斤,之前的裤子都穿不上去了。
唐明雷一听,心痛得直滴血,说:“好啊。多吃点,有福气。”
卢梅笑容灿烂,胸前的辫子一甩一甩的,无比赞同地点头。
她也觉得她是有福气的,并且福气满满的。
季冬回了寝室,看到潘静海和赵援朝他们两个在床上看书,便放轻手脚,轻手轻脚地走回房间。
可是,也不知道是他们两个看书不认真,还是他的脚步声太大,反正季冬快走到桌子前的时候,这两人就抬头看着季冬。
“季冬,你身上的棉衣是在哪里买的?怎么那么地贴身?”潘静海一看 季冬,立马就问着。
他们现在穿的棉衣,不是黑的,就是蓝的,做得肥肥大大的,穿上去看起来没有季冬这一件那么地精神。
“我去羊城进的棉衣。”季冬说道,“我看不错,就拿过来穿了。。”
“款式比较新,版型正,穿起来很舒服。”
“你还有货吗?我也想要一件棉衣。”潘静海一听,便问着。
他一般是买布和棉花拿到街上让裁缝来做,但是裁缝做了几十年的衣服,看起来还没有季冬身上这一件好看。
同是黑色,那些裁缝就有本事把衣服做得肥大,但是季冬这一件就非常合身。
季冬摇头,说:“没有了。这些货很走俏。因为我只收钱,不收布票什么的,所以很快就卖光了。”
“你们想要的话,应该早点跟我说,我给你们留。”
大家都是同一个寝室的,平常潘静海他们对他也挺好的,他也愿意给他们留一件衣服。
潘静海叹了一声,说:“我们哪里知道你自己搞这一个来卖?”
平常见季冬早出晚归的,都知道季冬是忙着做自己的生意,但是没有想到,季冬竟然去羊城批发衣服回来卖。
“这个比较容易赚钱。”季冬说着,“又走俏。”
“那你还去吗?”潘静海眼睛一亮,赶紧问着。
“得空再过去。”季冬应着,“我跟那一边的老板搭上线了,回头我会在京城开一个铺子,专门卖衣服。”
“等他那一边将款式寄过来,你们再挑。或者等我的铺子开张,你们直接过来铺子里拿。”
“到铺子里拿的话,可以更加直面看到衣服的款式和质量,还能试。想买哪一件,就买哪一件。”
“届时,我成本价卖给你们。”
同是寝室的舍友,他也不会计较一两件衣服的价钱。
潘静海和赵援朝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