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4)

  怎么了吗?电脑还好用吗?郝可问道。
  小孩儿一般玩上电脑就什么都顾不上了,郝可还以为打开门之后会看到凌思睿还坐在书桌前,和离开时的动作一模一样。
  没想到他还在门边等自己和凌旭,不知道等了多久。
  你们去了好久!凌思睿控诉道,我很担心!
  郝可笑了:大白天的,担心什么,好了,现在我们回来了,来,让你爸爸过去把东西放进冰箱。
  凌思睿让出一条道,郝可走在前面,引着凌旭来到开放式厨房,把食材先堆在台面上。
  凌思睿像是个小尾巴似的,又跟了过来,扒着台面看郝可都买了些什么。
  看到一大堆牛肉时,凌思睿兴奋了。
  不愧是父子,爱好如此一致。郝可想道。
  来来来,你们先去看一会儿电视,把地方腾出来。郝可像赶小鸡似的把两个帮不上忙的人赶到客厅去。
  接着,厨房传来密集的洗菜、切菜声。
  这种声音,在凌家父子听来,就是天籁,而此时在厨房忙活的人,就是仙子。
  凌旭坐在沙发上,双腿分开,但没有分得太开,他把凌思睿赶到一边去玩电脑,自己偷偷拿出上衣口袋里的纸条,夹在手掌中看了一眼。
  他的眉头不由得皱起,没错啊,他刚才背诵的台词,和这纸条上的一模一样,和上次说的也分毫不差。
  为什么郝可两次听到这句话的反应却不同?
  凌旭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
  下午三点,郝可把牛排从烤箱里拿出来,顿时香气四溢,充满了小小的公寓房间。
  凌家父子已经在餐桌边就位,眼神熠熠发亮地望着郝可。
  郝可手上套着米色的防烫手套,把牛排一份一份端到桌上。
  一份飞鱼籽寿司,一份牛油果鲜虾沙拉,四份不同部位的牛排(凌旭三份,凌思睿一份),还有新鲜油炸的鸡翅和蛤蜊海鲜浓汤。
  喝果汁吗?郝可问凌思睿。
  凌思睿立刻开心地点头:要甜甜的。
  小孩子不要吃太多糖。郝可正色道,冰箱里还有一些椰子原汁,凌思睿要,凌思睿爸爸要吗?
  凌旭摇摇头,干饭就要吃肉,别整那没用的。
  好吧。郝可去冰箱里拿了椰子原汁,给自己和凌思睿各倒一杯,端到桌上。
  色香味俱全的中午饭,终于开餐啦!
  郝可很久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一餐了,虽然他自己没吃多少,不过,光是看着对面的父子俩埋头猛吃,沉浸在食物的快乐中,他就觉得很满足。
  吃完饭以后,或许可以,不经意地提一些关于他们为什么会来帝皇小学上学之类的问题?
  郝老师,你怎么不吃呀!凌思睿把他的小牛排吃完之后,满脸红光,舔了舔嘴唇,看见郝可面前的一盘沙拉还没动,不由得关心地问道。
  凌旭刚吃完第二盘牛排,看见郝可没怎么吃,黑道教父的脸上露出挣扎之色,最终,把自己的第三盘牛排推到郝可这边:你吃。
  护食,是大妖怪的本能,大妖怪进食的时候,谁敢靠近一步,他都会进入攻击状态,不介意再加个菜。
  把自己的食物推出去,那更是绝无仅有的情况,一般只出现在血缘亲妖之间。
  因此,看到凌旭竟然把牛排推给郝可,凌思睿身上的警报系统一下子就拉响了。
  他看向凌旭的眼光,也带上了几分敌意。
  你吃吧,我早饭吃的比较多,不太饿。郝可撑着下巴,用小叉子把没人吃的沙拉扎起来一片,放进嘴里。
  凌旭没有进行二次邀请,把牛排又拉了回去。
  一次已经是极限了!
  *
  吃完午餐后,凌家父子都感到非常满足和舒适,摊倒在沙发上。
  郝可一边洗盘子,一边思考等会儿要怎么发问。
  忽然间,身后伸来一只胳膊,握住郝可手中的盘子。
  诶?郝可吓了一跳,侧过脸,就看到凌旭正凑在他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
  凌旭的身材又高又大,从他身后去拿盘子的时候,几乎是把他圈在怀里。郝可一回头,差点撞到凌旭的下巴,他看到一段清晰的喉结,结实的颈部肌肉、一直延伸到衬衣领口里。
  我来洗。深沉而炙热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第42章 他、他、他在干什么?!
  郝可只觉得耳朵热起来,赶忙把脸转回来:就这么几个碗,我一洗就行了,要打洗洁精,不容易冲干净的。
  凌旭却并没有退却,坚持说道:我在家里也洗碗。
  那好吧。郝可松开手,从凌旭怀里钻出来。
  如果他不同意,两人不知还要保持这个姿势多久。
  凌旭往洗手池一扎,开始洗碗。
  等一下!郝可解下围裙,举起头套的部分,把围裙穿上,你这新买的衣服吧,别弄脏了。
  凌旭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衬衣,贴近洗手池的部分已经湿了一大块。
  凌旭:
  凌旭放下碗,转过身,抄着两只油乎乎的手,让郝可给他穿围裙。
  头低下来点。郝可下意识用上了命令语气。
  凌旭把脑袋低下来,毛刺刺的短发擦着郝可的手,钻进了围裙的颈圈。
  郝可一怔,刚才的感觉好奇怪,好像被一种大型的狮子犬蹭到了手。
  凌旭直起上身,不见郝可动作,不由得露出询问之色。
  郝可这才回过神,他刚才在想什么啊,这可是他们班同学家长!太不尊重了。
  转过去。郝可稍稍板起脸,决心把师道尊严捡回来。
  凌旭转过身去,仍然扎着两只手,围裙背后的带子还没系。
  凌旭的身量高大,本来穿在郝可身上很合适的围裙,在他身上就像大人穿了小孩的衣服,腰带都跑到肋骨下面了。
  凌旭的上身胸膛部位比较宽,郝可在他背后站着,竟然没看到围裙带子,他不得不把手从凌旭胳膊下面伸过去,摸着找到围裙带子。
  这个动作就像盲人摸象,盲人是真的看不见前面啥情况,象也是真的大。
  郝可刚刚支棱起来的师道尊严,又碎成了渣渣。
  他顶着两只热乎乎的耳朵,终于把围裙带子系好。
  轻轻舒了一口气,郝可退开一步,提示凌旭洗洁精在他右手边的位置。
  哦。凌旭答应了一声,伸手去拿洗洁精。
  忽然间,不知怎么搞的,只听噼一一啪一声,凌旭手里的碟子突然炸了!
  郝可被吓了一跳,急忙拉凌旭的胳膊,想挤到前面看看什么情况:你别动,让我来收拾。
  对不起,凌旭沉声说,没想到这么脆。
  凌家一直用万建国推荐的搪瓷盆吃饭,所以从来没有出过这种问题。
  郝可此时也顾不得尴尬了,挤着凌旭的身子,探到洗手池边去看,只见一个碟子碎得非常彻底,其他碟子上面、洗手池边边角角,全都是碎瓷片。
  我来收拾。郝可有点心疼,这个公寓虽然是他出租的,但是里面的锅碗瓢盆、床单枕套,全都是他一件一件按照自己的喜好慢慢添置起来的,包括这一套小碟子,不是那种大卖场能买到的,打碎一个就少一个。
  他怕凌旭收拾时再打碎几个,那他就要心疼死了,于是自己伸手去捡其他的碟子。
  小心手!凌旭的低音环绕立体声从郝可耳朵上缘传来,震得他心头一跳。
  嘶。
  一滴鲜红的血珠,很快从食指划破处冒出来,顺着白皙的手指滑落下去,淌到手掌上。
  郝可一阵头皮发麻,首先想到写板书和批作业的时候会很麻烦,降低了他战斗的效率,教学任务本来就很紧了,他吃饭的家伙竟然在这个时候掉链子!
  都怪凌旭!
  明明不会洗碗,洗什么碗,真是的!
  凌旭看到近在咫尺的脸庞变得气鼓鼓,细细的眉头皱在了一起,精致冷淡的五官因此有了生动了颜色。
  上一次是因为害怕,才会连鼻尖都透出红色来,这次却是气的。
  凌旭接着做了一个火上浇油的动作。
  他握起郝可的手腕,低头吮住划破的食指。
  郝可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他、他、他在干什么?!
  *
  对不起。
  沙发上,医药急救箱打开盖子,摊放在一边。
  郝可面无表情地把创可贴拿出来,贴住食指上的伤口。
  在他身边,凌旭深刻地承认了错误。
  他一时情急,想着用唾液治疗郝可,等郝可的手指塞进了嘴里,他才想起来郝可是人类,他治不了人类,但是塞都塞了,那就把血舔掉吧。
  结果,他就看到了郝可的脸气红了。
  从脸颊到耳朵尖,一片绯红像那天边燃烧的红霞,一直晕染到薄薄的眼皮上。
  很鲜艳,很好看想不出别的形容,大概就像某一天山上雨后,斜阳照在云海上,那种非常灿烂的感觉。
  所以,嘴上说着对不起,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敢。
  郝可看着凌旭凝重的表情,想着人家氪星人毕竟刚来地球,不大懂这边的礼节,只当口水可以杀毒,所以热心地帮他消毒了一下伤口,毕竟是出于好心,他再多苛责也不好,你以后不要随便含住别人的手指,这个动作太越界了,而且口水其实并不能杀毒,受伤了还是要上药的。
  知道了。凌旭应道。
  凌思睿在旁边想说什么,但想了想,又没说。
  他其实完全可以理解凌旭,因为他们乘黄一族的体液就是有很好的治疗作用,只不过只能应用于自身或者白民族人。
  如果郝老师划破了手,正好凌思睿在旁边,他也会下意识想要舔舔治疗。
  现在,这个自然而然的舔舔机会,被凌旭用掉了。
  好遗憾。
  郝可扣上医药箱,凌思睿立刻站起来,抱起医药箱,乖巧地说:郝老师,我去放吧,你的手不要用力。
  郝可欣慰地点点头,凌思睿便抱着医药箱去放回抽屉里。
  我去收拾碗。凌旭说着,也要站起来。
  郝可赶忙抓住他的衣服下摆:等等,你一一你衣服弄脏了,还是让我来吧。
  凌旭刚才满手的油,为了给郝可舔伤口,他先把油手在巴宝利春装衬衣上抓了一下。
  现在,那个手印清晰可见。
  这衣服能水洗吗?郝可问,油渗进去了就不好弄了,就在我这里一搅,烘干,走的时候你还能穿。
  凌旭一脸茫然,显然不知道能不能水洗。
  算了,你脱下来,我看这材料应该可以水洗。郝可说着,去柜子里面找大外套。
  等他找到一件差不多的,凌旭已经脱掉了衬衣,光着上身走过来。
  郝可只觉一片阴影笼罩在自己脸上,满眼望去都是充满存在感的男性躯体。
  凌旭毫无自觉地走到郝可面前,把衬衣搓成了一个团,抓在手里,递给他。
  郝可接过凌旭的衬衣,抖开,垂下眼睛,看了一眼领子背后的标签。
  别说,这个巴宝利的商标仿得还挺精致。
  可以水洗!
  郝可把他翻出来的大外套指给凌旭:你先穿这个吧,屋里还是挺凉的。
  说着,他也不等凌旭回答,飞也似的拎着衬衣走进卫生间,把衬衣放进轻型滚筒洗衣机里,点了快洗。
  在此之前,郝可先掏了一遍衬衣的兜,以防凌旭忘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他的手碰到一个小纸条,果然,就知道凌旭会忘记掏兜。
  郝可把纸条拿出来,再把衬衣撂进滚筒,点击快洗。
  接着,他看向那张小纸条。
  目光怔住。
  *
  凌旭冲进卫生间时,他的衬衣已经在洗衣机里滚了十分钟,一旁,郝可倚在洗手池边,咬自己没受伤那只手的指甲。
  我衣服里一一有东西。凌旭有些着急。
  喔,我没注意,是很重要的东西吗?郝可撒谎了。
  是凌旭看着搅得十分透彻的衬衣,知道救不出来了,虽然上面的内容他已经熟读能诵,但那毕竟是郝可写给他的,洗坏了就没有了,算了,没事。
  凌旭的表情明显不像是没事。
  但郝可没有心情去观察这些细节,他浑浑噩噩地走出卫生间,来到窗边,望着下面的街道。
  那张纸条上的笔迹,分明是他自己写的。
  那张纸条上的内容,则是他一直埋藏在心底的愿望:
  梧桐树湾三期90平的房子。
  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因为他害怕说出口之后,好运气就会跑掉。
  所以,在摇号选房之前,他都不会主动提起这件事。
  但是,凌旭却主动向他提起了,不是一次,而是两次。
  这原来不是一个巧合,而是因为这张纸条。
  他自己写的纸条,写着他自己的秘密,却放在凌旭那里。
  难道说,打人柳那天晚上,不是他第一次见到超自然现象。
  在此之前,还有一次,或者几次,他遇到了这种事情。
  他不是第一次被消除记忆。
  也不是第一次被凌旭救。
  否则,他不会给凌旭写这张纸条,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写下来这些字,但是他可以肯定,那时候的自己一定非常感谢凌旭,感谢到不惜以这种方式来快速提升失忆后的自己对凌旭的好感度。
  到底是什么时候
  发生了什么事?
  郝可感到原本对记忆的信赖都给打碎了,眼前看起来稳定的日常生活,突然变得不可信起来。
  不可以,他必须弄清楚,自己到底忘记了什么,在那段失去的记忆里,自己到底是怎么喜欢上凌旭的?
  不是小男生小女生那种喜欢,而是单纯对这个人的各方面感兴趣,对他的人品有十成十的信赖,由此产生不愿错过舍不得这类感情,在这样的感情驱使下,就有了郝可眼前的这张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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