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穿越>重生七零之花好月圆> 重生七零之花好月圆 第2节

重生七零之花好月圆 第2节

  白家是新修的瓦房,白月自己一个人就住一间房,屋子敞亮,墙角放了一个木箱子给她装衣物,还有一个梳妆台,上面放了几朵绢花,还有一对罕有的银丁香耳环。
  衣食住行,她一个城里人,样样都比不过白月这个乡下妞。
  想到这,周品兰心里就止不住泛酸,怎么也笑不出来。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了。
  周品兰有确切消息,一定会恢复高考,到时候她一定可以考上大学,重新回到城里,做城里人。
  至于白月嘛,就做她土窝窝里的金凤凰吧。
  周品兰心里的酸变成了甜,重新绽开了笑容,“月月,上次你不是说喜欢蓝色嵌小花的头绳吗?我叔叔是城里工厂的工人,他写信跟我说,城里工厂的女工们头上戴的就是这种头绳,可好看了。”
  白月静静地看着她‘表演’,配合地睁大眼睛,“真的吗?”
  见此,周品兰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真的,我叔叔还跟我说,厂里的女工们可漂亮了,他还让我考工回去,可是,我想上大学。”
  说到这,她故意停顿了一下,“你说,会不会真的恢复高考啊?如果可以上大学……大学里的女学生该有多漂亮,肯定比厂里的女工还要漂亮。”
  周品兰的眼里流露出真情实意的羡慕,看到出来,她真的很想上大学。
  她摇摇头,将脑海里的旖旎都甩了出去,看着白月,眨了眨眼睛,又说了一堆城里有多好,大学有多好的事。
  等到白月的脸色渐渐变差,她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看着周品兰离去的背影,白月冷嘲,前世她看不穿周品兰的伎俩,但是重活一世,她的阅历也不是现在尚显稚嫩的周品兰可比的。
  周品兰虽然话里一句都没提到邵英华,但她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勾起白月心里的怀疑。
  毕竟,城里这么好,大学这么好,大学里的女学生多漂亮啊,她这样的乡下人怎么比的了。
  考上大学回城的邵英华,能经得住这些诱惑吗?
  若是原来的白月,心里自然埋下了怀疑的种子。
  但是,她紧了紧拳头,掌心似乎仍有湿热感,仿佛那个男人的眼泪仍残留在上面。
  第2章 知青点  烤红薯和野鸭蛋
  周品兰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四月份是春耕时节,白父和白勇带了干粮在田里干活,傍晚才回来,家里只有白月和白母两个人。
  白母做了饭菜,缸里捞出来的咸菜码成丝,一锅玉米稀饭煮红薯,还有一碟子炒鸡蛋。
  她厨艺好,村里婚丧嫁娶都是请她去掌勺,有些人家办喜宴的时候还喜欢互相攀比谁能请来白家婶婶,连带着上到白父下到白月白勇都有一手好厨艺。
  就说这捞咸菜,白家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做,但谁都做不出白母那个味,她做的捞咸菜,又酸又脆,白月就着咸菜丝就能吃下小半锅玉米稀饭。
  吃完饭洗完碗,白月从灶房拿了两个红薯,“妈,我出去一趟。”
  白母往身上背背篓,“去吧,我去山里摘点棉菜,晚上给你爸和你哥做棉菜糍粑,他两爱吃这口。”
  白月接过背篓,将两个红薯扔里边,理了理肩带,“我来吧,正好我也要出去。”
  白母也不拗她,替她把小锄头也装好,“成,那你去吧,早去早回。”停顿了半晌,又道,“对了,晚上把邵英华那小子也带来,你俩的事,总得有个章程。”
  “哎!”白月爽脆的应了一声,出了门。
  她一路步行,时隔几十年再见到白家村的风景,还有亲切的乡里乡亲,怀念与熟悉感渐渐涌上心头。
  远远就看到知青点那三间土屋,和田里干的热火朝天的社员们不同,知青点隔老远就传来袅袅读书声。
  “纪念刘和珍君——”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有几个知青坐在土屋前的大石上,正摇头晃脑地拿着书朗诵。
  见白月来了,一个黑黑瘦瘦的男知青脸上露出看笑话的神情,提高音量,朝屋里大喊,“邵英华!你对象来找你啦。”
  其他几个知青听了都哄然一笑,用挪耶的目光打量着白月。
  白月平静地看了众人一眼,道了声谢。
  她个子高,生得好,和文气的城里女知青相比是另一种颜色,乌黑的头发竖起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
  五官大气爽朗,一对浓眉下是一双圆而亮的杏眼,不笑的时候嘴角也微微上翘,看起来十分爽利,看得黑瘦男知青王庆不由得一愣。
  没等他多想,土屋里急匆匆跑出一个男人,和黑瘦的王庆不同,他高大俊朗,皮肤白皙,一笑就露出两颗虎牙,光是站在那就让人感到如沐春风。
  王庆撇撇嘴,嘁了一声。
  长得好看就是吃香,跟他们一起下乡的女知青里,就有不少人偷偷暗恋着邵英华,就比方说那个周品兰。
  不过这邵英华也不知道是不是瞎了眼,找了个乡下妞谈对象,除了长得不错,又没什么文化,两人能谈得来么?
  邵英华没理会众人的目光,上前拿过白月的背篓,“我帮你背。”
  白月怔怔地看着他,两世的人影合在一块,最后定格在了那张年轻俊朗的脸庞上。
  和五十多岁的时候不同,这时候的他眼角没有皱纹,眼里也没有历经世事的沧桑,见白月看着他,邵英华弯起嘴角,阳光又帅气。
  白月将视线放到他伸来拿背篓的那只手上,手上没有皱纹,也没有老年斑,手指细长白皙。
  自打她疑神疑鬼以来,总是心不在焉,有一次在路上为了避开疾行的车辆,她重重地朝着路边放着的玻璃摔去。
  好在邵英华及时拉住了她,但是自己却砸碎了玻璃,锋利的玻璃在他左手手臂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愈合后留下了一道刺眼的疤痕。
  但是现在,那双漂亮的手上光滑没有疤痕。
  幸好,她回来了。
  她还有机会弥补。
  白月强压下眼底的泪意,略带鼻音的“嗯”了一声。
  看着她微红的眼眶,邵英华神情渐渐变得严肃,背上背篓,拉着她往前走,等到走出一段距离了,才低声道,“是不是白叔骂你了。”
  上辈子这个时候,她一样来了知青点,一来就冲进屋子里抓着邵英华大吵大闹的,惹得整个村子的人都看了笑话,哪像现在这样,两人并肩而行,气氛和谐。
  白月破涕为笑,“没事儿,对了,我妈喊你今晚到我家吃饭。”
  邵英华脸上露出按捺不住的喜意,“真的?”
  “那还有假不成。”白月嗔了他一眼,低声嘟哝道,“是为了商量我两的事。”
  “成。”他嘴角都合不拢了。
  “对了,你背着背篓要去哪?”
  “上山摘棉菜,晚上做棉菜糍粑吃,我妈做的棉菜糍粑可好吃了,你有口福了。”
  说话间,两人就到了山上。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白家村邻近的这座山上长满了野菜,闲暇时村里人都会上山砍柴,再摘点野菜,这一座山不知填饱了多少户人家的肚子。
  山里还有一条小河,偶尔有野鸭子游过,运气好还能在河边捡上几个野鸭蛋。
  远远就看见一丛一丛的棉菜,开满了黄色的棉菜花,远远看上去像是一片油菜花地。
  邵英华将背篓放在地上,从背篓里拿出小锄头,“我去摘棉菜,再看看有什么野果子,择来给你甜甜嘴。”
  “好,对了,你吃午饭没?”白月话还没问完,邵英华的肚子就适时打起了鼓。
  他看看天看看地,就是不回白月的话。
  白月没忍住,噗嗤一笑,从背篓里拿出两个红薯,“就知道你没吃。”
  知青点虽然也提供饭食,但现在是农忙时节,没有哪个社员会专门抽出时间去给他们做饭,所以都是知青们轮班做饭。
  做的饭菜既不好吃量还少,自打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知青们都废寝忘食地念书,做的饭一顿比一顿糊弄,有时去晚了还没得饭吃。
  “成了,我去河边烤红薯,你摘完棉菜赶紧过来。”
  “知道啦,你等我,很快。”邵英华露出宠溺的笑容,脚步轻快地朝着棉菜丛走去。
  白月拿着红薯到了河边,放眼一眺,浅滩里似乎有什么白白的东西,走近一看,一个椭圆的野鸭蛋静静的躺在清澈的河水里,要是没注意看还真有可能错过。
  这下可有口福了,她将鞋子脱了放在河边,赤着脚走进河里,弯腰捡起野鸭蛋,放在下衣卷起的摆,没一会就让她捡了四个野鸭蛋。
  她走回岸边,晾干脚穿上鞋子,捡了枯柴升起火堆,等柴火烧成热烫的灰炭了再把野鸭蛋和红薯埋进去。
  忙完这些邵英华也摘好棉菜回来了,背篓里装的满满的,垒在最上边还有三四根大竹笋,“没摘到野果子,但是有竹笋。”
  白月看了眼竹笋,问道,“哪来的?”
  “棉菜丛旁边有一片竹林,我看里面的竹笋都熟了,就摘了几根,晚上添个菜。”
  红薯和野鸭蛋很快就熟了,邵英华拨开灰,红薯的外皮已经烧的有些焦黑,他吹着手三两下把红薯皮剥开,递给白月。
  她接过红薯咬了一口,香甜软糯,好吃的让她眯起了眼睛。
  见白月吃了,邵英华才开始给自己剥红薯,他今年十八,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三两下就把手掌大的红薯给干光了,又吃了白月给他烤的四个野鸭蛋,才算勉强填饱了肚子。
  白月笑着取笑他,“生了个弥勒大肚,吃这么多,谁家养得起你。”
  被取笑了邵英华也不生气,伸手沾了灰抹她脸上,“你家。”
  白月脸腾地一红,半晌都没接下一句。
  回到白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两人刚到家就见到白父和白勇扛着锄头回来。
  两人干了一天的农活,脸上身上晒得黑亮,却很有精神。
  见到站在妹妹旁边的邵英华,白勇紧了紧拳头,“哼”,别过脸去不看他。
  相比之下,白父更沉得住气,他放下锄头,打量了邵英华一眼,“来了。”
  “叔、叔。”被白父的眼睛一扫,邵英华不由自主地就站直了身子,仿佛被长官检阅的士兵。
  白母上来打了圆场,接过邵英华身上的背篓,“呀,摘了这么多棉菜啊,还有竹笋。”她拉着白月进了厨房,将空间留给三人。
  堂屋里,白勇坐着凳子上,白父蹲在门槛前,手里拿着旱烟筒,边吸边在门槛上一下一下地磕着烟筒。
  邵英华被两人夹在中间,烟筒磕在门槛上的敲击声犹如宣判的钟声,听的他心里直打鼓。
  半晌,等到屋前屋后都弥漫着白色的烟雾,白父才开了口,“你跟囡囡的事,你是怎么想的。”
  邵英华神色一凛,身子站的更加笔直,“叔,我不是那种说大话的人,我在这里跟您承诺一千一万都是假的,看我怎么说不如看我怎么做,您放心把白月交给我,我一定事事以她为先。”
  “那高考怎么办?”白勇没忍住,插了句嘴。
  白父看了儿子一眼,没打断他,毕竟儿子问的和他心里想的想到一块去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