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3)

  刚刚杨乐和朝歌见面谈话的内容,白一铭已经通过杨乐身上的监听器全部听到了。
  你的话当然没有说错,对着别的受害者说,都不算错,但是按照朝歌的性格,他问你吃饭了吗?根本不大可能。白一铭道。
  杨乐解释道,说不定他跟我一见如故呢,我们好歹也有缘分呢,保护过他好些日子呢。
  喏喏喏白一铭合掌轻叹道,就是这种心态,上面叫你跟朝歌接触,就是想着说,你照应过他一些日子,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但你表现得对他太熟悉照顾了,所以他回答的时候,好像也体现的极其信任你
  你就不觉得今天的对话特别轻松。白一铭恨铁不成钢道。
  杨乐挠了挠头发,是喔,我想了一肚子话,结果他都没追问。
  人家看出你有猫腻了,问也问不出真话,还让你得了一个难题。
  杨乐沉默了片刻,耷拉着肩膀,这怎么办,搞穿帮了,我怎么跟老大交代。
  白一铭晃了晃空荡荡的茶杯,杨乐马上给满上
  ,哥,你给我说说呗
  放宽心,上面不一定没想到这种情况,你安心汇报就可以了,主要是,局里关着的那个小子是个棘手货。白一铭慢悠悠的抿了一口茶。
  七十三局的办公楼不算偏僻,就在陵城的老城区,这条街上还有好几个出名的小餐馆,也是算是陵城一景。
  少年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犯人,身上没有锁链手铐,就住在七十三局的单人宿舍里。
  你跟他说话也没反应,对电视节目也没反应,吃饭倒吃得挺多的,其余的时候就发呆。
  看守的人如是说到,白一铭看着监控里的小男孩,他发呆的方式到是很稀奇,既不是望着门,也不是对着窗,就坐在一堵墙前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老大,这小孩查也查不到什么底细,盒子测试也没有反应,朝歌那边问起来,我们怎么说呀,杨乐那小子应该已经露馅了。
  白一铭对于朝歌倒没有什么情绪观感,毕竟朝野对于这个儿子甚少对外人讲起,在这种单位工作,白一铭这个当下属的自然不会刺探上司的隐私。
  但是朝歌其人,能公开的情报来看,并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白一铭不想弄巧成拙。
  中年男子十分文弱,带着一副无框眼镜,双手撑在机器上,屏幕的画面反射在镜面上。
  做个全面身体检查,没有问题就送给朝歌玩吧,杨乐怎么可能骗得过朝野的儿子,让他放心去接触,朝歌不是什么笨蛋,他分的清好坏。
  白一铭点头,对于老大评价杨乐的话十分赞同,毕竟朝野是七十三局的超级大佬,虽然人失踪了,他们也不能亏待了朝歌。
  只要没有危险,房间里的这个傻子,跟着朝歌生活,也总比在小渔村里流浪强上许多倍的。
  不过他发呆的这个方向,白一铭突然联想到朝歌住的医院。
  他摇了摇头,这个想法有够扯淡的,果然跟杨乐混久了,智商会下降。
  世界总是喧闹,愤怒,到处充斥着欲望,少年躺在床上,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唯一能让他感觉到安宁的时候,就是数着那个人的心跳声。
  杨乐得七十三局领导的准音,心脏终于放在肚子里面了,而朝歌拜托他的事情,也并未耽搁的太久,很快他就领着少年去了医院。
  只是走到病房门口,里面的吵架声让他停住了脚步,公司、遗嘱等字眼不断传出来,杨乐也看出此时不便进入,只是房门还没关严实,一道黑影便闪了进来。
  嘿,你小子。杨乐连忙转身,伸手那么一抓,黑泥鳅就眼睁睁从他手底下溜走了。
  半大的少年两三步就冲到床边,双手紧紧攥住青年输液的的右手,两粒琥珀一样的眼珠子,狐疑的看着输液瓶,似乎感觉出几分危险。
  杨乐上前扒住少年衣领,别闹,这里是病房,赶紧给我出去。
  少年个头不高,力气却不小,仍由杨乐怎么使劲,少年就钉在病床前头了,反倒是病床被两人的角力弄得咯吱作响。
  周围两人被吓得目瞪口呆,一时忘了反应。
  少年被剃了一个光头,露出漂亮的五官,白色T恤牛仔裤,跟朝歌初次见他已经是判若两人。
  朝歌颤抖的抽出手,缓缓落在少年的手背上,嘴巴张张合合,发出细微的声音。
  没事,让他留下。
  杨乐看了眼珠光宝气的李夫人,又看了眼精致倨傲的李小姐,摸了摸鼻子,你们来探望朝歌呀。
  李夫人生了一张圆润的脸蛋,脸上的神情却不大好,杨警官毕竟是警方的人,她也不好当着外人的面继续说。
  既然有人来看你,我和颖颖就先走了,不打搅你休息了。两人又化作两股香风刮走。
  青年睁着一双漆黑的眼珠子,他眼瞳极黑,几乎分不清瞳孔和眼仁,冷淡疏离的时候,这双眼睛就显得格外幽静深邃,此时含着笑意时,却又像两粒黑珍珠一样雅洁瑰丽。
  这一世倒是长得像秦然,看着懵懵懂懂的,又执拗固执,朝歌在心里笑道,他展开五指,缓缓/插/进少年的指间,两只手紧紧握紧。
  杨乐指着少年说道,也查不到他的身世,调查渔村的人说,他也是流浪过来了的,估计是因为智力问题,又不会说话,被家人抛弃了,就一直流浪,好歹力气挺大,又能跑,不然早就坏人给抓住卖了,你要是想收留他,不得不考虑下今后的麻烦事。
  少年做蹲在床边,对于杨乐的话似乎一点反应都没有。
  朝歌紧了紧手指,他救了我一命,就算以后养着他,也是理所应当的,再说了,我自己有病在身,今后还不知道谁照顾谁呢。
  杨乐并没有多劝,这小子虽然是呆头瓜,但也没有什么攻击性,看起来又十分亲近朝歌,就算是做个伴也还是不错的。
  杨乐没有多问李家人的事情,他虽然大大咧咧,但也明白分寸尺度,这是朝歌的家务事,只是一再强调,有什么难事给打电话。
  病房里终于仅剩朝歌和少年两人,青年轻声说道,好久不见呀。
  少年的脸上终于绽放出朝歌熟悉的笑容,干净的像是清澈的小溪流,琥珀色的眼睛里像是看到什么不得了的宝物,一闪一闪的,他慢慢低下头,将自己的脸颊贴到青年冰凉的掌心里。
  有些话不用多说,也不用追根究底,时光太短,朝歌失去很多的东西,所以他学会把握现在。
  养孩子嘛,一回生二回熟,第三回 ,朝歌已经学会让小孩自学了。
  他发现小孩并不是哑巴,只是不大会发音,喉咙里可以发出短暂的气音,但是练不成词语句子。
  但学会说话了,都变成个小话痨,最喜欢拉着朝歌一起说话,医院护士都知道朝歌有了个贴心的弟弟照顾。
  小孩无父无母,朝歌自己又不符合收养的条件,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了杨警官的帮忙,直接将小孩放在朝歌居住地社区的公共户口上,名字还是他自己选的的,叫朝桓。
  哥哥,都收好了。少年将包背到肩上,把轮椅推到床边,我抱。
  知道了。朝歌伸长手臂圈住朝桓的脖子。
  少年弯腰一只手抱住哥哥的腰,一只手穿过腿弯,稳稳当当的放进轮椅里。
  朝歌的右边小腿已经完全没有感觉,左腿还能勉强行走,夏天两只脚上还穿着舒适透气的运动鞋,套着白色短袜的脚踝显得格外纤细,无力的并排放在金属踩板上。
  不进行有效的锻炼,这双腿的肌肉早晚也会萎缩完全不能使用。
  朝歌微微晃了晃头,将忧虑暂且抛到脑后,预备和朝桓回到家里。
  小歌,这就准备出院了。穿着红色真丝长裙的人堵住门口,笑盈盈的说道,身后还跟着满脸无奈的李承。
  朝歌双手交叉放在小腹上,朱女士,你好。他微微点点头,算是跟李承打了招呼。
  来人正是朝歌名义上的大伯母朱娇娇女士,她手里拿着黑色的羊皮手袋,绕着朝歌转了一圈。
  朝歌,你该不会忘了自己的承诺吧。朱娇娇脸上笑着,眼底却没有一点温度。
  妈...李承在身后拉住母亲的小臂,朝歌他身体才刚好,等过段时间再谈,今天...
  朱娇娇一把甩开儿子的手,今天怎么了,我看今天的时机刚刚好,事情越拖越麻烦,你是不知道公司那群老不死的都打着我们娘俩的主意呢,这本来就是我们的。
  虽然见面不多,但是朝歌对这位大伯母的印象不可谓不深刻,我对李家的财产不感兴趣,现在是,将来也是,你要提前今天签,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些人本来就是陌生人,陌生人的恶意猜疑对于朝歌来说,就跟空气一样毫无杀伤力,他倒宁愿早就结束这件事。
  宣读遗嘱的是李老爷子的好友郑律师,为李氏的企业也工作了几十年,看到轮椅上的朝歌,还是十分关怀的先询问了情况,接下来才为这行人解决问题。
  也就是朝小先生,您是选择放弃继承股份了。郑律师鼻尖上挂着老花镜,抬眼认真看向朝歌。
  朝歌点点头,手指摁开手机的指纹解锁,点开数独游戏后递给朝桓,乖乖玩游戏,一会儿就回家。
  朱娇娇无言冷笑,自己就是个残废累赘,还养个傻子。
  郑律师点点头,在几大叠厚厚的文件中翻阅一会儿,又问道,那请问,二少在失踪前有没有亲自做过声明公证,放弃李老先生遗产的一切继承权利。
  没有。朝歌感觉放弃继承似乎没有这么简单,事实上,我父亲几乎不与这边来往,所以他应该没有料到自己会继承遗产,更不谈提前公证。
  老二都失踪一个多月了,要活着还能不回来找自己的儿子,肯定是死了,警方还没找到罢了。朱娇娇皱着眉头,厉声说道,郑律师,朝歌就是朝野的儿子,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呀。
  夫人不要着急。郑律师慢悠悠的解释道,遗嘱本来应该是继承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宣读,不过鉴于朝野出事,加上公司方面的种种状况,提前宣读也是可行的,对于朝野先生继承的那一部分股份,我只能做如下的建议。
  第一,朝野亲自到场签署放弃声明,那么遗嘱上的朝野继承的部分股份自动由李承继承。
  第二,警方出具朝野的死亡证明,由律师所多方核实无误后,朝野的继承权由朝歌代为继承,那么朝歌再自行决定继承还是放弃。
  朱娇娇怒火中烧,她猛一拍桌子,老爷子到底怎么想的,到底是谁这么些年孝顺他,到底是谁扛起公司的重任,说来说去,就是不想我们阿承继承是吧。
  李承十分无奈,但为了公司,也为了母亲,他不得不向郑律师咨询,二叔现在下落不明,两条路都走不通,郑老,您能帮忙想想办法嘛。
  这是老爷子的意思,我无权干涉,也不可能修改遗嘱。郑律师也是看着李承长大的。
  你的难处我也明白,总有些居心不良的,这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现在只能由朝歌代持,如果朝野平安归来,一切都迎刃而解,如果真的发生不幸,三年后,失踪人口可是宣布死亡,也是有解决办法的。
  郑律师笑着看向朝歌,朝歌也是老爷子的亲孙子,他和你是打断骨头连着筋,让他帮忙代持股份,既能堵住公司那些人的嘴,对你也是多有裨益的。
  朱娇娇气得要死,现在也不管郑律师多么德高望重,现在是她的切身利益被侵害了。
  三十多年前,她嫁到李家当儿媳妇,李家就只有李泽源一个儿子,李泽源不争气,吃喝嫖赌样样都行,就是工作不行,她天天孝顺老爷子,李承都送到老爷子身边养着。
  好不容易,杀千刀的李泽源喝酒喝死了,老爷子也去世了,李家企业就应该是她的儿子李承的,谁知道遗嘱一出,她傻眼了。
  李老爷手里有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其中四十五让李承继承,竟然还给了朝野百分之十五。
  我是有哪一点对不起李家吗?孝敬公公,忍让丈夫,生了一儿一女,各个都是又聪明又孝顺,老爷子这是诛心呀,他是不是对我有意见,我真是不想活了。朱娇娇说着说着,一个劲的流泪。
  话里一半是骂给朝歌听,一半估计也是真心话。
  朝歌冷眼看着这出闹剧,熙熙攘攘不过是为钱为利,他倒是真心不想卷进这场漩涡里来,也不觉得李老爷子有多么喜欢小儿子。
  喏。手机屏幕挡住了视线,朝歌拿过来一看,上面闪烁着GAMEOVER
  满满一百五十关的数独游戏,朝桓两天打通了。
  好聪明。朝歌捏了捏小孩软嘟嘟的指尖,奖励你一个炸鸡腿,超好吃的。
  朝桓歪着头,俊秀的脸上漾起满足的笑容,哥哥也吃,那什么时候能吃到呢?
  朝歌瞥了一眼闹剧,马上回家就可以吃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入V啦!!!多谢各位小天使的支持。
  第六十四章
  海阳集团是由李金林老爷子一手创立的,它的前身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餐厅,倒也没有什么秘方,李金林完全是凭借敏锐的商业眼光,各种倒卖地皮发了家。
  从餐厅到酒店再到购物大厦,海阳的发展也算是顺风顺水,当然这其中都离不开李金林数次大胆的选择,其他人不敢接,不敢做的项目,李金林偏偏都能化险为夷。
  因此李金林对海阳的掌控是压制性的,当这位老人去世之后,公司里自然是人心惶惶。
  一些是真的担心李承担不起公司的旗帜,一些也是被李金林压制太久,现在自然心思浮动,想要自立为王。
  兆丰大厦地理位置不算好,今年也没达到预期的收益,现在既然有人愿意接手,我们何不顺水推舟将这个卖出去,
  说话的是一个干瘦的中年男子,朝歌也并不关心,事实上,这场股东大会他也是被赶鸭子上架参加的。
  在场的都是海阳的元老人物,说得好听点叫德高望重,说得不好听就是倚老卖老。
  朝歌不大关心海阳又建了什么楼,他只需要坐在李承的身边,一言不发,就足够告诉全公司人,这是代表全公司百分之六十股份的绝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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