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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40节

  沈烈停下:“冬麦,如果命不够大,我早死了八回,我连看看今天的太阳认识现在的你都不能,我还在乎什么传宗接代?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比谁都希望自己能把这辈子过好,这才对得起我自己,也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我也比谁都清楚,对我来说,什么才叫过得好,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人活在这世上,有许多事都比生孩子更重要,比如信仰,比如幸福,比如爱情,友情,我会证明给你看。”
  第44章 证明给你看
  沈烈骑着车子走了。
  冬麦一个人骑行在路上,她看到路边齐刷刷的麦苗被风吹起,她想起以前读过的课文,麦苗像绿色的海浪,被吹得跌宕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现在她的心也像这麦苗,被吹得跌宕起伏。
  沈烈的话那么坚定,以至于她都要动摇了,都要相信了,可是往前迈那一步,其实挺难的。
  她会忐忑,会怕被欺骗,也怕对他有愧。
  毕竟他那么好的人。
  她想到这里,鼻子一酸,她竟然发现,自己竟然不断地想,如果身体没什么问题该多好啊,那她就勇敢地嫁给沈烈。
  她以前没想过这个,面对陆靖安没想过,现在对着沈烈,她希望她能匹配,不希望拖累对方。
  到了这里,她一下子就明白了,明白为什么自己面对沈烈的时候,性子总是别扭,好像不会好好说话。
  她喜欢沈烈。
  也许是他笑起来像太阳的时候,也许是他递给自己烤红薯的时候,她下意识觉得对方是好人,心里想依赖。
  也是因为这个,他不帮自己,自己会难过,会愤怒,其实是在她自己还没察觉的时候,她已经渴盼着对方能对他好,比对别人好,当知道他对自己不过是寻常的一视同仁,她就失望了。
  冬麦就这么想了一路,回到家里的时候,恰好谢红妮领着满满在门口玩,远远看到巷子口的冬麦,便笑着说:“满满,你姑姑挣钱回来了,让你姑姑给你买好吃的。”
  胡金凤听了这话后,便有些不乐意,其实这次冬麦说能挣一百块,这是冬麦自己挣的,竟然还要给大家伙分三十块,她就觉得自己闺女亏了。
  可冬麦不计较这个,觉得自己一个闺女住娘家,舍出点钱也没什么,说那点钱不值当,还是一家子和和气气地最好,她也就认了。
  结果呢,谢红妮竟然对满满说这个。
  虽然是开玩笑的话,可你对小孩子开这种玩笑,时间长了,小孩子都知道,姑姑挣钱,有啥好东西让姑姑买就是了,这是什么意思,把姑姑当成钱罐子吗?
  胡金凤瞥了一眼谢红妮,谢红妮肚子看着凸起来了,她叹了口气,心想算了,不说啥了。
  这个时候冬麦已经骑车子进家门了,胡金凤看过去,便皱眉了:“冬麦,咋啦,这个买卖没成?”
  谢红妮这个时候也看出冬麦脸色不好,失魂落魄的样子:“买卖没成?这钱挣不成了?”
  冬麦听出自己嫂子话中有些尖锐的担心,她摇了摇头:“成了。”
  谢红妮这才舒了口气:“那你怎么了,看着精神不好?”
  冬麦:“没事,我就是累了。”
  胡金凤一下子心疼了,她忙说:“赶紧回去躺一会,昨晚上你们剩下的鸡,我给你炖了,好好补补身子。”
  冬麦:“娘,不用。”
  胡金凤却不由分说推她进屋,让她歇着去了。
  冬麦实在没精神多说什么,也就进屋躺一会。
  屋外,谢红妮领着满满,本来打算离开了,听说炖了鸡,自然是不想走了,便磨蹭着领了满满在那里看兔子,冬麦养的兔子越来越肥了。
  满满逗着兔子玩,谢红妮从旁边说:“你奶奶炖了鸡,等会吃肉。”
  满满自然很高兴,大声笑着:“吃肉,吃肉!”
  胡金凤看这样,便干脆和谢红妮说,把老二家两口子也都叫来,她多做点,大家一起吃吧。
  谢红妮:“那怎么好,娘,人太多了,那点鸡肉够吃不?要不我还是带着满满回去吧,满满小孩子不懂事,他就知道吃肉,其实不吃也没啥。”
  胡金凤面无表情:“没事,都是一家人,计较啥。”
  谢红妮看看自己婆婆脸色,犹豫了下,还是没说啥。
  晚上大家伙都过来吃饭,一家子挺热闹的,胡金凤不但炖了鸡,还蒸了大白馒头,大家吃得满嘴香,不过江春耕一直沉着脸,没怎么笑。
  谢红妮有些忐忑,看看自己男人,也不太能吃得下去。
  吃完饭后,大家都各自离开,江春耕和谢红妮那一对,脸上还是不太对,冬麦自然看到了。
  她不免觉得好笑,小姑子是原罪,别说自己不是亲生的,就是亲生的,估计也容不下。
  胡金凤:“你别瞎想,你哥嫂估计是之前就拌嘴了,没啥。”
  冬麦:“娘,我知道。”
  回去躺到炕上,心里还是乱,不断地想着沈烈,沈烈最后说的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证明,怎么证明?
  冬麦觉得,这是一辈子的事,男人年轻时候为了一时的喜欢,说可以不要孩子,谁知道将来呢,反正她觉得不靠谱。
  一辈子的事,你能今天就拿出证明吗?
  她这么想着,又忍不住反思,她为什么要人家给证明,她其实就是不想嫁,这个需要证明吗?
  她翻来覆去的,竟然一直没睡着,半夜才勉强合眼,等到鸡一叫,又醒了。
  醒来后,她洗漱了,就过去正屋,结果听到她大哥在,正和她娘说话。
  她娘好像是骂了哥哥,意思是太冲动,别管怎么着,那里怀着身子,你犯不着。
  江春耕却说:“娘,你不知道,这都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开始想着她怀上了,不想理她,让着,可这一天天的,这还没完没了,她说不要这孩子了,要流产,我说随你,爱要不要,实在不行不要了。”
  胡金凤一下子急了:“作孽,你哪能那么说!”
  江春耕冷笑:“她就说说,吓唬我,想制住我,可我哪里对不起她了?我问心无愧!”
  胡金凤叹了口气:“你好好解释下,和她说,回头我也和她聊聊。”
  江春耕:“娘,可得了吧,她听不进去,她也不知道听人家谁说的,说当时咱家想过让冬麦当童养媳的事,她过不去这个坎了。”
  胡金凤:“那今晚上我和她说吧,你可千万别气她,她再怎么着,现在也是有身子的人,你这个人又没轻没重的,万一有个啥呢!”
  江春耕头疼:“娘,我心里有谱,就是再浑,也不可能和她动手啊!我就是当时恼,说了两两句,她就要死要活的了。”
  再往下,冬麦便没听,装不知道,悄没声地回去了。
  她心里乱糟糟的,过去吃饭的时候,她哥已经走了,她爹娘当做没事一样,和她聊这次的买卖,让她好好干,别让人家失望。
  冬麦没睡好,其实有些疲惫,不过还是打起精神了,笑着哄了爹娘开心,之后骑车子过去路家村,过去后,路奎豪和另外两个同村干事的,就说过去公社里集市采买肉和菜。
  那都是已经说好了价格的,就剩下去提货了。
  到了提货的地方,冬麦一看就有些皱眉,她家里老本行就是做鱼汤面,最擅长看鱼,挑选鲫鱼的时候,要那种扁平身带着白的,这种肉最嫩了,做好了捏着骨一提,里面的肉就脱下来了,而现在卖鱼的供给的这些鱼,有些布了黑脊,这种鱼算是鱼中的喇子,做起来肯定不好吃。
  路奎豪知道冬麦做菜厉害,来的时候也被自己哥哥叮嘱过,说是凡事要听冬麦的,他见冬麦皱眉:“怎么,不行?”
  冬麦便问:“还有别的鱼吗?这个我们不要,让我们挑挑别的。”
  卖鱼的是一个大胡子,他嚷嚷着说:“这都是最好的了,新鲜的,多好的鱼啊,你看,活蹦乱跳,你小姑娘不懂别乱说。”
  冬麦看向路奎豪。
  路奎豪便明白她的意思;“陈三,你到底卖不卖啊,咱们之前说好了可以随便挑,你就供这种鱼?你说能入我们的眼吗?”
  大胡子看看路奎豪:“这不是挺好的,你瞧这鱼——”
  说着,他捏了一条鱼,那鱼在他手里扑腾着,水花四溅。
  冬麦笑了笑,上前,直接接了过来。
  冬麦捉鱼不行,但是看鱼却是行家,拿鱼也有讲究,冬麦手里一拿那鱼,就能明显看出道行了。
  大胡子明白了:“哟,这是一个行家呢。”
  冬麦指着那黑脊:“这种鱼,我们没法要,我做鱼,从不会用这种鱼。”
  那大胡子看了一眼冬麦,冬麦笑看着他。
  大胡子就有些丧气了:“行,你们挑吧。”
  这是一个大主顾,他想做这笔生意,但是要那么多鱼,他也想掺和一些不好的,谁知道被这么一个小姑娘给挑出来,也真是人不可貌相了。
  冬麦便陪着路奎豪进去屋内,地上湿乎乎的,水箱子里现成放着不少鱼,冬麦看了看,给路奎豪指着:“这一箱子吧。再把这几只挑出去。”
  路奎豪按照她说的,挑了鱼,旁边的大胡子看到,脸都有些黑了,这小姑娘眼可真尖,全都是挑最好的。
  挑完鱼后,又去看了鸡肉猪肉以及其它菜,各处都是搬了几箱子,最后拖拉机上装得满满的了,这才说要回去。
  拖拉机开过公社卫生所的时候,冬麦无意中看到那边一个身影,眼熟得很,不过仔细看,却没了。
  她有些奇怪,心想沈烈怎么会来这里,是自己看错了吧?
  一路上,和路奎豪说着话,时不时想起来,总觉得哪里不对。
  后来因为别的话茬,提到了沈烈,路奎豪说:“他一早就过来公社,不知道要干嘛。”
  冬麦想到刚才的身影,她急声问路奎豪:“他早上说过来这里?”
  路奎豪:“是。”
  冬麦:“说啥了吗?”
  路奎豪想了想:“我记得他手里拿着一个单子,具体啥单子我也没看到,好像是医院的?”
  冬麦想了想,咬牙:“麻烦你,把拖拉机开回公社,去一趟卫生所。”
  路奎豪惊讶:“怎么了?”
  冬麦:“快!”
  路奎豪吓一跳,他觉得冬麦是挺温柔的小姑娘,没想到说话竟然挺有气势,当下赶紧对拖拉机手说:“调头,去公社里!”
  于是拖拉机轰隆响,赶往公社里。
  到了公社卫生所前,冬麦直接从拖拉机上跳下来,就往里面跑。
  路奎豪看着纳闷,只好也跟着进去看看。
  这卫生所并不大,就前后两排低矮的房子,她见到一个,抓住人家就问,人家一听:“是有这么一个人,说是要做结扎手术,昨天死磨硬泡非要做这个手术,已经交了钱,估计正做着手术呢。”
  冬麦脸都白了,声调也变了:“在哪儿?”
  那人指了指那边:“就那边1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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