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仙 第14节
裴纪安这番话把所有人都惊了一跳,李常乐张大嘴巴,不可思议道:“裴阿兄,你在说什么?你文武双全,才貌一流,怎么会是名不副实呢?”
李常乐说的很客气,其实她想说的是,裴纪安就是全京城最出色的男子。如果比较对象是太子、赵王也就罢了,顾明恪区区一个寄居裴家的表公子,还得仰仗裴家鼻息过活,裴纪安哪里比不过他?
裴纪安依然摇头,说:“我不及表兄远矣。论家世,表兄出身广源顾氏,祖父、父亲都是俢书撰史的大家;论才学,表兄袭承祖志,饱读诗书,小小年纪就已经熟知经史。我听闻,这几年表兄已经在私下续写姑父遗留的隋史残稿。此等功力,我万万不及。”
众人没想到裴纪安竟然对顾明恪如此推崇,一时都意外了。唯独李朝歌点头,深以为然道:“没错。”
文史方面李朝歌没了解过,不敢妄下定语,但是从武艺上讲,顾明恪此人,绝对深不见底。
他越是隐藏,李朝歌越要把他挖出来。
皇帝称帝这么多年,最大的功绩就是广开言路,肯听诤言,尤其惜才爱才。皇帝不由心想,裴纪安对顾明恪如此推崇,说不定,这真的是个有才之士。
皇帝问:“你说他的祖父、父亲都是文史大家,他的祖辈名讳为何?”
“姑父顾沅,其祖顾尚。”
皇帝和天后一起发出赞叹:“原来是顾尚的子孙,难怪。”
天后尤其喜欢看史书,再加上李朝歌这一层关系,天后特意说:“今日天色晚了,不便打扰。等明日,你带着顾郎君来千秋殿,与我说说话。我前些年读顾尚主编的北朝史,十分喜爱,只可惜看到的是残卷,有些地方一直不解其意。等明日,正好与顾公的子孙探讨一二。”
裴纪安一口应下,至此,顾明恪直达天听这一条路就铺通了,之后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他的本事了。李朝歌也想听听顾明恪的深浅,为此没有反对。
母亲说话,李常乐本来不应该插嘴,可是她听母亲说明日让裴纪安入宫,立刻垮了脸,脸上好大不乐意。
皇帝看到小女儿表情不好,关切地问:“阿乐,你怎么了?”
李常乐噘着嘴,说:“阿父,明日我不想让裴阿兄入宫。刚刚我们都说好了,明日要去后山狩猎的。”
天后一听,立刻竖起眉:“胡闹。后山今日才冒出妖熊,林子都没清理,你还敢进去狩猎?”
李常乐也知道危险,可是,她来紫桂宫就是为了狩猎呀。李常乐提着裙子跑上座台,跪坐到皇帝身边,不断摇皇帝的袖子:“阿父,我多带些侍卫,不会有事的。”
天后冷着脸不说话,皇帝看看女儿,再看看妻子,试探地说:“天后,让他们多带些侍卫,只在林子外围活动,应当问题不大。”
天后依然不松口:“她现在答应只在外围活动,等明日一出笼,哪儿还记得现在的话?不行,不能去。”
天后不答应,皇帝也没辙了。皇帝转而劝小女儿:“你母亲是为了你好,别去了,下次吧。”
“我不要!”李常乐嘟着嘴,拽着皇帝的袖子不断撒娇,“我为了这次狩猎都盼了半个月,我们千辛万苦来到紫桂宫,不就是为了狩猎吗?再说又不止我去,裴阿兄,二兄和三兄都要去。”
李常乐口中的二兄是太子李善,三兄是赵王李怀。他们刚才答应李常乐,一是因为李常乐央求,他们不忍心拒绝;二来,也是想进林子看看那只野熊。
少年人各个心气不凡,越是有妖怪,他们越要进去看看。
没想到天后一口咬定不许去,连李常乐出面求情都没用。李善和李怀的表情都尴尬起来,裴纪安左右看了看,上前道:“天后,臣愿意保护广宁公主。臣发誓,只要臣有一口气在,就绝不让广宁公主受到任何伤害。”
李善和李怀视线划过李常乐和裴纪安,了然微笑。李常乐在上首红了脸,羞赧地将脸埋进皇帝衣袖。众人不由都笑了,连天后都忍不住柔和了眉眼。
李朝歌就坐在不远处,明明直线距离没多少,可是,她们仿佛在两个世界。李常乐窝在皇帝和天后身边撒娇,李朝歌却始终端端正正坐着,腰脊挺得笔直,是标准的面见君王的礼仪。
李常乐和皇帝天后才像是一家人,相较之下,李朝歌更像一个觐见的臣子。
李朝歌心里微微叹气,难怪她和父母亲近不起来。易位处之,她在皇帝天后的位置上,也会更喜欢娇俏可爱的二女儿。
李常乐见众人笑她,越发恼了。她撂下脸,不依不饶地嚷嚷着要去。天后明明不同意,可是架不住李常乐撒娇,天后的态度也不知不觉松动。
李朝歌看出来天后已经心软了,现在只需要一个人出面推一把,给天后台阶下。李朝歌明知道没必要计较这些,但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今日无理取闹的人换成她,会怎么样呢?
天后会直接拒绝她,李朝歌也不敢再提第二次。李朝歌记得前世她替母亲办案时,一半风光无二,一半战战兢兢,她始终走在悬崖上,一刻不敢放松。不像李常乐,就算天后口中会抱怨,会埋怨李常乐不争气,但是替李常乐收拾残局时,从不嫌麻烦。
李朝歌心里叹了一声,不再拘泥于无谓的情绪,果断开口道:“若是天后不放心,明日我可以陪着太子、赵王一起去。妖物都有领地,红叶岭已经出现过一只黑熊,按理不会再有第二只猛兽。就算有,有我在也无妨。”
李朝歌说完后,在场所有人都静了静。皇帝的神色略有犹疑,问:“你终究是个小姑娘,一个人应付的过来吗?”
李朝歌摇头:“无妨的。和屏山及黑森林比起来,这里的妖物不值一提。”
皇帝亲眼见过李朝歌的神通,她说无妨,那便当真没有妨碍。皇帝放了心,天后也顺势说:“好。明日,你们兄妹几人一起去吧。”
说着,天后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李常乐的鼻尖,数落道:“你看看你,一天天净不省心,还要劳烦姐姐帮你。”
李常乐听到李朝歌也要去,讪讪笑了笑。她抱住天后的手臂,撒娇道:“这不是有阿娘宠着我么。阿娘,我去准备明天打猎要穿的衣服,我先走了,等明日再来给你请安。”
说着,李常乐从坐塌上跃起来,欢欢喜喜地提着裙子往外跑。经过李朝歌时,她脸上的笑容淡了淡,李常乐对李朝歌微微点头,随后如一只蝴蝶般,欢快地从大殿飘走。
李常乐离开引来许多注目,李怀叹气,笑道:“她呀,都多大了,还这样风风火火的。”
“还不是让你惯的。”天后没好气瞥了在场三父子一眼,道,“都是你们,只知道一昧纵着她,把她宠的不知天高地厚。看看朝歌,才比她大两岁,性情多么稳重。”
这话李善和李怀都不好接,皇帝笑着圆场道:“朝歌自然懂事,但常乐也不差。她还小,就要这样天真烂漫才好。”
“婚都订了,还小呢?”天后不悦,“她都十四岁了。我在她这个年纪,都已经进宫了。”
这个话题再深入下去就没法聊了,皇帝笑着握住天后的手,说:“你和朝歌是女子中的异数,但是常乐却是普通人。她是公主,无须保家卫国,也无须操心社稷,自然该无忧无虑度过一辈子。裴纪安,你说是不是?”
皇帝说着看向裴纪安,裴纪安拱手,道:“自然。臣必对公主一心一意,让公主始终天真如稚子,一生不知愁苦。”
皇帝听到满意地笑,天后也慢慢松动了眉梢,露出笑意。李朝歌听着这些话直犯恶心,她站起身,对皇帝天后行礼,问:“圣人,天后,既然明日裴家大郎君要陪着广宁公主狩猎,那请顾明恪入宫一事,是不是就能缓缓了?”
天后是何等人精,一听李朝歌的话音就明白了。她有些无奈,笑道:“真是女大了不中留,一个个都是这样。好了,我这里不急,明日让顾家郎君也跟着一起去,你们几个年轻人玩尽兴了,再回来不迟。”
李朝歌得偿所愿,很快肃拜告退:“谢圣人天后。圣人天后万安,儿臣告退。”
他们这里才允诺了,李朝歌就忙不迭要走。皇帝和天后俱无可奈何,但另一方面,也高兴孩子们都长大了,聚在一起和乐融融。天后点点头,说道:“你今日奔波了一天了,快回去歇着吧。你们也都回去吧,明日带好侍卫,务必保证安全。”
李朝歌和李善、李怀一起应声:“谢天后,儿臣明白。”
李朝歌面上应下,其实心里知道,她哪儿用带侍卫呢?她去保护侍卫安全还差不多。
李朝歌先走,其他人随后。李朝歌离开宴会厅,一路挑着偏僻安静的地方走。果然没过多久,后面就追来脚步声。
脚步声停在她一丈外的地方,一个李朝歌无比熟悉,却又恨之不及的声音响起:“安定公主,留步。”
李朝歌心中轻呵,她转身,冷冰冰地看向来人:“裴大郎君,你来做什么?”
这算得上他们两人今生第一次正面对话。裴纪安看着面前李朝歌年轻美丽的脸庞,不由恍惚。他们上一次正儿八经聊天,是什么时候呢?
似乎是好几年之前了。前世有那么多东西横亘在他们之间,家族,朝政,情爱,皇权……每一项都将他们本就薄弱的夫妻感情越推越远。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两人见面,不是争吵,就是质问。
裴纪安微微出神,李朝歌见裴纪安心不在焉,越发暴躁。她抿了抿唇,冷声道:“裴郎君,有话说话。你我孤男寡女,此刻共处一处,于名节不合。”
裴纪安回神。他看着李朝歌,似乎叹了一声,问:“这是出自于你本心吗?”
李朝歌挑眉:“什么?”
裴纪安没有解释,他似乎笃信李朝歌听懂了。他远远望着李朝歌,说道:“如果这是你所愿,再好不过。”
李朝歌能不再纠缠他,于人于己都好。前世李朝歌和裴纪安闹成那副模样,固然有政治、派系的因素,但最开始时,他们两人走上陌路,却是因为感情不合。
李朝歌很喜欢他,而裴纪安不喜欢她。时间长了,爱就成了恨。
这一世无论李朝歌是真的还是装的,她愿意去纠缠别人,无疑让裴纪安长松一口气。顾明恪前世没有妻子,今生大概也没有心上人,不会惹李朝歌发疯;而顾家人丁凋落,仅剩顾明恪一人,从家族立场上讲,顾明恪和李朝歌也绝不会发生冲突。
之后裴纪安会阻止武后登基,镇妖司不会成立,李朝歌也不会染指朝堂。她大概率只是一个富贵而骄纵的公主,既然于家国无碍,那在男女感情上,李朝歌喜欢谁,就去嫁谁吧。
唯一有冲撞的便是裴楚月,裴纪安重生了才知,裴楚月竟然喜欢过顾明恪。不过他们两人是不可能的,裴家不会让裴楚月嫁给顾明恪,前世如此,今生更是如此。
李朝歌见过那么多风风雨雨,当然能听出来,裴纪安这话明着鼓励她另寻新欢,实则觉得她在欲擒故纵,故意引他吃醋。李朝歌被恶心到了,她笑了一声,说:“这当然是我真心所愿。我从小到大,只喜欢同一个类型的男子,如今顾明恪完美符合,我当然是真心喜欢他。反倒是你,裴大郎君,以后离我远点,好好陪你的广宁公主,不要自作多情。”
两人心知肚明,都知道对方重生了,但谁都没有说开。裴纪安点点头,说:“好,我求之不得。希望你是真的放手,而不是利用表兄。他祖上是文史大家,虽没有征战沙场,但亦是为国立功。我很钦佩顾家的风骨,也很欣赏表兄的才华。他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经不起折腾。安定公主,望你自重。”
李朝歌前世不擅长和人吵架,今生看起来也没学会。她轻轻笑了笑,忽然从袖子中抽出一柄匕首,瞬间逼近裴纪安。李朝歌手中握着匕首,刀锋距离裴纪安的颈动脉不过一根头发,她眸光冷然,面无表情地看着裴纪安:“我喜欢谁,和你有什么关系?裴纪安,你已经求赐婚了,你做出这么多对不起我的事情,凭什么觉得我会依然对你留情?就算我利用他,那也是我和他的事情,要质问让顾明恪来,你算什么东西。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李朝歌匕首贴得极近,她的手只要稍微一抖,刀锋就会划破裴纪安的脖颈。可是裴纪安没躲,他依然平静地看着李朝歌,目光满是了然。
李朝歌看着这种自以为了解她的目光,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李朝歌暗暗磨牙,一瞬间当真想一刀了结裴纪安,以平心头之恨。可是在她即将动手的时候,树丛外传来侍女的呼唤声,隐隐还夹杂着李常乐的声音。
外面的声音提醒了李朝歌,李朝歌的理智渐渐回笼。她杀了裴纪安不难,但之后收尾却是个难题。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若是裴纪安死了,李朝歌脱不了干系。她才刚刚回来,人脉、权势、地位一概没有,将来皇帝和裴家追责起来,李朝歌没法全身而退。
为了一个男人,耽误她的仕途前程不值得。李朝歌慢慢放下匕首,收回刀鞘。她虽然收刀,其实心里在想,不能明着杀,那就暗着来。反正明日他们要狩猎,林子中刀箭无眼,制造几场意外可太容易了。
李朝歌已经在想怎么制造裴纪安的死亡意外了,裴纪安心里却想着,果然,她仍然有情。
裴纪安实在太了解李朝歌了,她气急了就容易动刀动枪,然而每次,她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没一次真正下手。
但是不喜欢勉强不得,裴纪安微微叹气,说道:“公主,之前的事情是我对不住你。但是情爱一事无法勉强,望公主另寻良人,早日觅得佳婿。”
裴纪安说完,没有再看李朝歌,转身毅然而然离开。外面,李常乐和家人正在寻找他,那才是属于裴纪安的地方。
李朝歌默默看着裴纪安的背影,直到他走出阴影,都再没有行动。远处阁楼上,顾明恪也慢慢松开佩剑。
暗中保护一个人实在太累了,尤其被保护的那个人还在不停作死,明明知道危险,仍然屡次三番往李朝歌面前跑。
李朝歌方才是真的对裴纪安动了杀心,差一点,她就动手了。明日,恐怕有的热闹。
更麻烦的是,李朝歌对顾明恪产生了非一般的好奇。千年来位高权重、不染凡尘的北宸天尊悠悠叹气,执行潜伏任务真的心累,不光要防备任务对象,还要防备反派。
这种任务,再不会有下一次了。
第20章 狩猎
第二日清早, 天光朦胧,晨昏未晓,西北处的空地上已经传来响动声。众世家子弟次第到来,他们彼此熟识, 见了面后要么问候长辈, 要么展示各自的马鞍弓箭,一时其乐融融。
寒暄中, 有人眼睛尖, 看到不远处走来一行人:“裴郎来了。”
裴纪安骑着马, 青衣萧萧, 面容如玉, 带着众多侍从缓缓朝集合地走来。众人看到裴纪安,纷纷上前说话:“裴郎,你可终于来了。还没有恭喜你喜结良缘,与广宁公主修成正果。你可真行,不声不响,便把我朝最美丽的公主摘走了。”
裴纪安微微笑着,一一道谢:“多谢诸位好意。等回东都后, 我亲自设酒, 宴请各位。到时请诸位务必赏脸。”
郎君们纷纷应下, 他们都出身尊贵,有财有貌, 对玩乐很有一套。才几句话的功夫,他们就讨论起该去哪儿喝酒, 北里出名的几座酒楼,在他们嘴里如同家常便饭一般。裴纪安听到,微微皱眉, 却也没说什么。
众人谈话间,远处传来马蹄声。他们回头,相互提醒道:“太子和赵王来了。”
紫桂宫的方向,两个年轻男子一马当先,带着浩浩荡荡的侍从朝他们走来,正是太子李善和赵王李怀。他们身后跟着许多衣着鲜艳的女子,更甚者,还跟着一些不伦不类的“男人”。
此时尚武,官员还没有文官、武官之分,或许说,官场默认一个男子应当文武皆通。即便是三省六部一众宰辅,早年也都有从军经历,如果只会文书,不会弓马,聚会的时候会被同僚耻笑的。
男子如此,女子也纷纷效仿,贵族女子会骑马射箭的不在少数,更有胆子大的,公然女扮男装出行。朝廷下旨斥责过好几次,然而没什么用处,王妃公主们依然以将侍女假扮成男人为潮流,上行下效,下面人自然禁不住。
李朝歌和李常乐也在队伍中。李朝歌已经回归家庭,宫里出去狩猎,她自然要跟着兄弟姐妹一起行动,不然显得她很不合群。但其实,她并不想和这些人一起走。
李常乐好新奇,今日穿了一身男装,装模作样地混在男人中。听说李常乐这身衣服还是和李怀拿的,李怀是皇子,自然有许多没穿过的衣服,后来身形长开,就没法穿了。李常乐昨天磨了很久,终于从李怀那里要来了衣服,晚上的时候侍女还问李朝歌要不要也换男装,被李朝歌拒绝了。
说句不好听的,女子和男子骨骼不同,女子天生曲线柔和,穿着男子衣服撑不起肩膀和胸膛,毫无阳刚气概不说,反而像太监。
李朝歌才不干这种事,她大大方方穿女子胡服。胡服本是北朝游牧民族的服饰,多年来不断融合汉文化,如今已经成了大唐独特的风景线。李朝歌的胡服以白色为底色,上面绣着青红交接的翟鸟,腰上用红色的革带束紧,凸出她优美的脖颈,纤长的四肢,流畅的腰线,以及骑在马上尤显修长的腿。
她今日扎了高高的马尾,除了固定用的发簪外,浑身上下再没有多余的首饰。不似昨日妆容盛大,可是这身打扮,越发显得她英气勃勃,艳丽飒爽。尤其她的不远处是穿着男装,看起来莫名松垮的李常乐,李朝歌的马比李常乐的高,可是腿却比李常乐的长,对比起来尤其明显。
李朝歌单手握着缰绳,脊背笔直,目视前方,长腿稳稳当当踩在马镫上,而旁边李常乐却埋在宽大的衣服里,像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没精没神。如果单看还能说一句玉雪可爱,然而旁边的李朝歌腰细腿长,曲线玲珑,两个人放在一起看,显得李常乐弓腰驼背脖子短,比例尤其虐。
在美艳面前,可爱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