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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其庶_分卷阅读_94

  庭芳叹道:“不是没法子么?总不好叫舅母为难。再则,不想个法子引开他,他更闹的我不安生。想几个游戏与他,占了他的时间便好了。”说来陈恭也是闲的,古代没有什么玩具,偏偏叶家的孩子又规矩,对于精力旺.盛的熊孩子而言无疑是折磨。为了一劳永逸,最好还是设计系统游戏。
  前世作为游戏公司的程序员,虽然没有策划那么专业,但游戏理念还是知道的,不然没法跟策划沟通。陈氏屋里并无外人,庭芳忍不住又拿起笔开始打草稿。四角板有初级和高级两个版本。初级的就是在平地上傻乎乎的掀啊掀,但初级的没有技巧,就容易腻。高级版的则是在不平坦的地方玩,就要讲究攻守了。四角板怎么摆,摆哪里,摆什么角度?掀四角板的人,要从哪个方向袭击?要用哪样的力道?需知力气太大也是不行的,高级版力气过大,四角板滚两圈的话,等于没掀翻。庭芳算的正是地形,权当游戏地图了。
  自古以来不规则的东西最难计算。于是聪明的人类创造出了逆天的微积分,把无数学生虐的死去活来。庭芳没被虐过,因为她天赋不错,却又没凶残到科学家的份上,所以普通人痛苦的高数,就是她的游戏。其实按照庭芳的条件,确实可以往研究生甚至博士生挑战一下的,大学老师也劝过她。但她家条件不好,想尽快找工作养家糊口。理工科的研究生博士生非常苦逼,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补贴少,数学专业读研究生挺尴尬的,要不然早早利用数学通杀的优势去找工作,要不然狠下心直冲科研。后面那条路,对普通人家的孩子而言太奢侈,庭芳还有父母要养,只好选了第一条。数学是涵盖非常广泛的行业,大四找工作的时候,听说游戏行业赚钱,便报了个程序员培训班,毕业就去了游戏公司。
  程序员有专门的专业,然而数学系从来逆天,庭芳上手挺快,没二年做到组长,再过了两年,离总监只有一步之遥时,嘎嘣,穿了!每每想到此处,庭芳就恨不得冲天喷血!尼玛要穿你不早穿,老娘房子买了岗位升了,眼看就人生赢家的节奏,喵的穿成奶娃……还是地狱模式的奶娃……老天你跟我多大仇!
  庭芳写着公式,回忆起前世的风光,彻底郁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开始苏了。
  庭芳的绝技就是数学。她算半个数学天才吧,只不过没往上考,所以水平没有逆天,怪可惜的。
  两辈子这货都是天才。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是学渣啊!超级大学渣啊!我数学不及格啊!我艺考生啊!对着数学我就是一文盲啊!然而我在作死的写一个数学天才,泪目望天。
  所以万一有啥BUG,大伙儿记得提醒我哈。能改的我就改了,改不了的……远目……我们就当他浮云掉吧~
  PS的PS,女主所在的朝代是架空,然而本朝特别怂,各方面都特别怂。我知道我国数学曾经巅峰过,然并卵。目前这个世界怂的天怒人怨。
  以上!
  第68章 喵喵喵
  陈氏在旁边越看越惊心,她真没办法理解那一张张鬼画符是什么,总觉得庭芳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似的。小小的女孩儿,站起来才到她腰部,却在奋笔疾书,飞快的消耗着纸张。她知道庭芳有过奇遇,认识了个神仙,如今她做的那个神仙操效果绝佳。每日晚间练过,睡的都十分香甜,次日更是神清气爽。跟着学的庭瑶的饭量增长,脸颊丰润,庭芳则是打小就健朗,可见神仙是真的关照过庭芳。然而教套操已经很离谱了,到底要怎样的缘分才会教到游戏上?神仙真的那么喜欢庭芳?还是庭芳本来就是仙界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才到人间历练?
  陈氏看庭芳的眼神越发复杂,若她是神仙,将来要找怎样的夫君才配的上?可是庭芳是庶出,天生就要比人矮一截,神仙之事又不能告诉世人,该如何是好?
  庭芳算了一段,抬头见陈氏盯着她,便问:“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陈氏醒过神来,问道:“神仙怎么什么都教你?他都是怎么教你的?”
  庭芳忧伤了,撒谎真是个技术活。想了想才道:“睡觉的时候教的。他没教我很多,只是教了规则。”庭芳捏起一张纸道,“我都是按着他给的规矩推算。若是什么都教,我竟不用算了,直接拿出来使不是更好?神仙很忙的啦,我不是日日能见的。”
  陈氏:“……”也就是说你经常见?忙道,“能偶遇已是福分,何况你还能学东西。虽不知神仙教你的缘故,既然教了,你便好好学,别辜负了神仙的心。”
  “嗯,好的。”庭芳爽快的答应着,以前她就想找个机会把过去学的公式记下来,有些忘了的,趁着还有思路,也尽快推算。数学作为应用广泛的学科,在古代虽然比不上化学效果直接,然而依旧很珍贵。有时候她会想,为什么老天要把她弄到架空的古代?她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好事,死了应该就灰飞烟灭了。能够重生,要么是老天坑了她,要么是这个时代需要她,或者两者皆有。但不管什么原因,死而复生已是极大的运气。哪怕是地狱模式,她也有信心通关。或许古代的经历只是个特别的游戏,通关之后就能回到她的时代。到时候她若把数学基础忘了,还怎么做人生赢家?
  庭芳下定决心,不想再藏拙。如果把基础知识藏没了,将来能回去的话还不如去切腹自杀。扭头对胡妈妈道:“妈妈,你替我准备些炭条,用纸卷了,像描花样子的笔那般,行么?”
  胡妈妈本就疼庭芳,对庭芳几乎是言听计从,忙答应道:“好。”
  陈氏却问:“你要那个做什么?”
  庭芳道:“毛笔不好写这个,不够快。炭条快又容易弄脏手,用纸包起来就不怕了。”
  “炭条写的东西没几日就糊了,你用那个记东西是不成的。”
  “我写草稿用炭条,正经记录的时候再用毛笔。”庭芳道,“我后儿休沐就去外头买书,还想添些文具。”
  陈氏看庭芳算了半日没看出什么心得,倒是发现庭芳执笔的模样有些眼熟,想来想去,才一拍大.腿:“很不用炭条,我记得哪个箱子里还有西洋人的笔,也是你那般拿法,使人寻来给你。还是那年你舅母从她娘家得的,都嫌不好用,拿来给我看新鲜的。如今想来,只怕是咱们不会用。”
  庭芳眼睛一亮:“钢笔么?还是羽毛笔?”
  陈氏指挥着胡妈妈翻箱子,才道:“叫什么蓄水笔,还有专门的墨水,跟咱们的墨不同,不是磨出来的,而是装在小瓷瓶子里,稀的很。拿毛笔沾上,写字的时候都渗水。那笔还十分耗纸,咱们平常用的黄纸尽不好写。”
  庭芳蔫了,八成是古早的蓄水笔,还没改良。再看看手中的纸,更是叹了口气,就算钢笔有了,上哪去找白纸给她打草稿去。拿上好的纸打草稿太奢侈。天杀的农业社会!
  胡妈妈管着陈氏的精贵东西,西洋玩意至少是物以稀为贵的级别,不多时就找到了。庭芳接过来看了看,果然是很古早的蓄水钢笔,试了试,还不如毛笔好用。遗憾的道:“不趁手。”
  陈氏点头:“是的,所以收着好多年都没人动过。也是个新鲜玩意,你拿去玩吧。天色不早了,你别写了,省的坏眼睛。我且问你,百合的事儿,你弄的怎么样了?”
  庭芳道:“才使人去请魏娘子,顺道把上回叫魏叔做的玩具拿回来。也不知他那边有没有小地主。我叫表弟赔了钱,咱们就少添点银子吧。她那性子给多了守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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