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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中世纪搞建设_分卷阅读_3

  喝一口葡萄酒……操蛋啊,葡萄酒里面居然加了无数胡椒和茴香,味道猎奇的让人想当场喷出来。
  唐飞柳愁眉苦脸,阻止了那位妄想吃烤鹅的绅士,开始逼他吃燕麦粥,强迫这位绅士清淡饮食、调理脾胃了差不多半个月,那位绅士完全恢复了健康。
  至此,唐飞柳终于一战成名。
  唐飞柳很快辞职,每天都接待上门求治疗的平民或为花大钱的绅士贵族□□,房子也换成了一小栋简单的楼房,还附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大小跟现代的别墅差不多,估计有一两百个平房的两层小楼,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厨房!
  这房子在现代来看已经足够,但是在洛特帝国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市民所居住的正常地方罢了,但是就是这样,也花费了唐飞柳当时所有的诊金。
  唐飞柳计划的很好,这个小房子未来自己一个人居住够了,在花园里面种点蔬菜,一楼暂时作为接待病人的地方,未来攒点钱,在隔壁或者同街区再买一栋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医院……
  至此为止,唐飞柳都以为自己的人生是在中世纪当医生,为洛特帝国蒙昧的医学做出启蒙的贡献,结果唐飞柳正筹划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变故突生——爱德华公爵的贴身仆人连夜而至,半强迫性地邀请唐飞柳马上出发,去黑天鹅城堡为生病的爱德华公爵治病。
  唐飞柳顿时两股战战,很想当场装死!
  如果是别的贵族也就罢了,这一年多,唐飞柳子爵也见过了,自认为已经足够淡定,而且黑天鹅城堡虽然他没去过,但是好歹去马车奔跑一天一夜的地方,他也曾去出诊过的。
  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唐飞柳怎么会那么害怕这位公爵呢?!当然是因为这公爵,据说十分凶残啊!
  在长子袭爵的时代,在被大哥赶走活活饿死病死都不犯法的时代,这位爱德华公爵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孩子,黑发黑眼、六月六日出生,在圣典里面记载,六月六日下午六点六分出生的孩子,就是恶魔之子,生来噬母,长成之后杀父。
  听起来很像封建迷信,然而这位爱德华公爵出生,他的母亲就因为血崩而死,他的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吓得半死,想要拔剑立马杀了这个孩子,却被约瑟芬皇后、爱德华的母亲的妹妹派来的人阻止,最后他选择把这个孩子困在了城堡的高塔里面,并要求除了仆人,其他人都不可以靠近城堡的塔楼。
  中途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十六岁的时候,老公爵死了,长子把爱德华赶出了领地,爱德华在外面漂泊了一年,最后去了王都,在那里,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姨母,并开始为约瑟芬皇后效力。然后十年之内,他的姨母约瑟芬皇后大出风头,原本后位岌岌可危,皇帝宠爱他的情人,甚至想废掉约瑟芬皇后,而那位夫人却突然香消玉殒,皇帝爱重的私生子也因为和人决斗而死;接着约瑟芬皇后所出的二皇子查理连连做了几件皇帝十分喜欢的大事,接下来上一位皇后生下的长子醉后纵马,摔下马而死,查理理所当然成为了整个帝国的主人。
  这些事情,平民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唐飞柳给一位贵族治病的时候,这位贵族和探病的朋友说起爱德华公爵的哥哥和二哥突然惊马摔死,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将要回到黑天鹅城堡。
  两人就说起这位爱德华公爵的往事,然后轻声说:“爱德华公爵帮助了差点和皇帝离婚的约瑟芬皇后,维护了母亲一族的荣光,他的表哥成为了皇帝,恰好他的哥哥们都如此不幸,虽然令人悲伤,但是爱德华大人继承这些,理所当然。”
  如果唐飞柳是个本土长大的小绅士的孩子,只怕搞不懂这些贵族的弦外之音,但是唐飞柳可是网络大爆炸时代长大的人,厚黑学他虽然不太懂,但是各种电视电影甚至他最喜欢的种田文小说里面的阴谋诡计还少吗,这爱德华公爵明显不是个善茬啊!
  当时的唐飞柳还在感慨,在如此淳朴的时代,居然也有这么个心狠手黑的人物,厉害了我的哥。
  当时他当小说一样听,没想到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回到了黑天鹅城堡几个月之后,唐飞柳就被带上了这奢华的马车,抱着他可怜的小皮箱,要去面见这位可怕的公爵大人了。
  唐飞柳忧伤地看着窗外——他只希望这位大人病的轻一些,千万千万不要太严重了,这可跟在约克城和其他贵族的宅邸不一样,谁知道这位大人要是救不活的话,会不会让他陪葬!
  唐飞柳忧伤着,马车哒哒哒地跑了很久,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了黑天鹅城堡。
  黑天鹅城堡坐落在悬崖上俯瞰众生,就像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野兽,庞大且压抑,看上去不像是迪士尼的画风,完全就是《古堡惊魂》那一挂的。
  唐飞柳感觉胃沉甸甸的,他很想转身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双更
  第3章 美食
  马车一路驶进去,驶过高大的围墙,穿过大门……最后终于来到了这巨兽的心脏。
  唐飞柳提着小皮箱,根本没办法休息,就被带着来到了城堡之中的卧室,卧室里面布置的出乎意料的简单,巨大的床上,躺在毛皮之中的,是一个嘴唇发干,脸色潮红的男人,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五官深邃,鼻子很大很高,下巴正中一道弯勾,虽然病容憔悴,却依然可以看出,这个人样貌十分阳刚,性格大约也十分强硬。
  唐飞柳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检查他的舌苔和嘴唇,顿时大急——这本来应该只是风寒感冒而已,可是仆人在路上也说了,爱德华感冒咳嗽了六七天,接着开始发热……按时间来算,他虽然紧赶慢赶,这个公爵也已经发热快两天了,必须马上降温,否则就算最后不死,也会变成白痴,到时候谁知道会不会连累到他。
  唐飞柳检查完,赶紧一连串吩咐:“公爵大人是感冒了,所以发热,你们快去拿些冷水和柔软的毛巾来……”唐飞柳说着,觉得这样还是太慢,他咬牙,对身边公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又说:“有葡萄酒吗?”
  贴身男仆伊万丝十分诧异,唐飞柳说:“我来不及跟你解释了,总之你拿几桶白葡萄酒来……不,还是我去……”
  这位爱德华公爵发烧的时间太久了,他必须要尽快把爱德华的温度降下,然后才能开始治疗发炎和发热的部分。
  要降温的快,有个被提到无数次的土方法,用酒精擦全身,帮助散热……可是他娘的,记忆之中,洛特帝国有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可是这帮粗放的人到现在还没有高度酒,中国这个时代白酒都已经到四五十度了,这帮彪形大汉还在喝十几度的酒。
  十几度的酒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唐飞柳在种田文里刚好看过穿越前辈为了发家致富,在古代自己做高度酒的蒸馏方法,他只是提纯应该来得及。
  唐飞柳一边想着,一边一溜烟跑出门,被带到了厨房,指挥着仆人把大木桶钻个洞,用掏空的竹管直接插过木桶,铁桶盖紧,连接好仓促拼起来的掏空竹管,装满了白葡萄酒放在火上开始煮,竹管的末尾,接着一个大铁盆。
  很好,接着就是不断保持温度,肯定没那么准确,但是,蒸馏过的酒开始穿过竹管、在木桶的冷水中通过而凝结积聚,最终流了一盆的时候,唐飞柳一把就想搬起来,结果他这个十六岁的小身板,虽然养的比开始要唇红齿白、脸颊也有点肉了,但是身体还是很弱,根本搬不动,幸好一边的公爵贴身男仆伊万丝马上接过来,陪着唐飞柳飞快回到爱德华的房间。
  “让他们继续蒸,一盆可能不够。”唐飞柳一边吩咐着,一边开始脱爱德华的衣服,伊万丝目瞪口呆,想要阻止,唐飞柳本来就急,一张雪白的脸气的通红,“一边去,我这是在救你主人的命!”
  伊万丝焦急的团团转,可是又不敢真的阻止唐飞柳,管家戴夫这时候当机立断,说:“伊万丝,你先出去。”
  于是唐飞柳就这么扒光了爱德华,拿着毛巾开始一遍遍给爱德华擦身体,并不断给爱德华嘴唇沾湿,免得他热脱水,和管家换班了好几次,天际开始明亮的时候,爱德华身上的高热终于慢慢退下去了。
  唐飞柳却不敢松气,他终于一脸悲壮地打开了自己的小皮箱,里面是少的可怜的杏仁、甘草和陈皮,天知道这一小把东西花了他多少钱,连他再买个小房子设立医院都为此推后了!这都是去海外的商人当做调料带回来的东西,他们虽然不知道用法,然而不妨碍他们把这些“东方神秘的香料”卖上天价。
  当时买这东西的时候,是唐飞柳正在治疗那个贵族的时候,他得到了不菲的报酬,结果那足够普通人花二十年的钱,就换成了这几样东西。
  不是唐飞柳奢侈,他是想买着给自己当做救命药用的,中药有专门的炮制方法,再加上那些中药在被炮制出来之前的样子,唐飞柳是绝对不知道的,他这也是没有办法。
  没料到虽然这身体比一般人虚弱,但唐飞柳他把自己照顾的太好了,这些珍贵的药材他根本没机会使用,仅有的几次感冒在初期就被他用喝热水和煮姜茶解决了,根本没舍得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这时候,却得一次性全部便宜面前这公爵了。
  唐飞柳十分哀怨,这玩意儿用完了就是用完了,那商人出海一两年才回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的,没有的话,有钱都买不到,更何况他还没钱。
  只希望这位公爵大人能醒过来,再重重赏赐他酬金,不然他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唐飞柳叹着气,虽然脑子里面全是哀怨,但是这不阻碍他麻利的动作,也幸好接他的马车十分舒适,唐飞柳在上面无聊睡了好几觉,这时候熬夜熬得狠了,毕竟还是个十七岁的年轻人,精神也还好,他就这么小心翼翼地挑好了东西,拿手帕包着下去,马上让管家戴夫找到了凑合的容器,开始慢慢地熬药。
  他熬药的时候,隔壁那个蒸馏的简单设备还在使用,厨房的下人们都一脸谨慎,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唐飞柳疲劳地让他们休息,把东西放在一边,自己拿了手帕里的材料开始认真地煎药,又让人取了生姜加进去闷煮,最后得到了一大碗黑乎乎的水。
  高热褪去之后的公爵头晕却还是没彻底好,他迷迷糊糊被唐飞柳唤醒了,喝了一口温热的药,表情十分古怪,唐飞柳开始还害怕他吐出来,但是这公爵却几口喝了下去,然后躺下,又闭上了眼睛。
  看来公爵要么毅力强大,要么平常吃的诡异食物习惯了,否则这药的味道这么销魂,唐飞柳闻了一下都觉得自己扛不住,他却十分淡定地喝光了。
  爱德华公爵喝了两餐药,唐飞柳的存货就耗空了,戴夫管家早上看到唐飞柳熬夜,就派了人去约克城找那位出海的商人,打算买下那位商人的全部存货,因此在第二天早上喝了一碗浓浓的、加了糖的姜汤之后,中午爱德华公爵的药就被人快马送到了。
  公爵城堡的马车已经比一般贵族家的马车要快很多了,骑马来回的人却更快,只是到达的时候,强壮的骑士也已经脸色发白,显见这样奔波也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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