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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婚变

  叶丹以眼神发出疑问,阿琦深深地咽下一口唾沫,说道:“和钱海露吃饭时,我看,沈妹妹,很细心地擦拭,刀叉,还有喝酒的时候,她评价这款红酒,那么细微的差别都注意到了。一个心情如此抑郁的人,天天被噩梦缠绕的人,真的能注意到那么多细节么?”
  叶丹确实有点生气,她一直很想质问韩景轩,碍于阿琦的面子,也不懂得阿琦这样老实的一个人为何会把韩景轩作为挚友,她摇摇头说道:“你这真真是,吹毛求疵了,我赞同你常说的,行为与细节暴露内心,可这也未必完全正确的,谁没有无意识的动作和习惯么。”
  阿琦看叶丹的眼神已微含愠怒,马上说道:“你说的是,或许我太多心了。”
  刚刚回到上海,叶丹便去了诺尔医院,她手揣在衣袋里,走到精神科,进入一间宽大明亮的办公室。办公桌前穿着白大褂的男人抬头,他约莫三十多岁,脸上挂着温和却有几分玩世不恭的微笑。
  叶丹在他对面坐下,看了一眼他手里厚厚的书:freud(弗洛伊德),开口道:“仲景,我给你找了个病人,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士。”
  齐仲景是国内鼎鼎有名的精神病专家,他出生于医药世家,所以祖父给他取名时,引用了医圣张仲景的名讳,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医术精良又仁心仁爱的好医生。他天资聪慧,也不惧吃苦,小时候便师从名医丁甘仁学习中医,又在清华大学学习西医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可谓中西贯通,学富五车,偏偏选择了康奈尔大学的神经科医学博士。他非但垄断了上流社会的精神科,连其他一些疾病,他的本领也未必输于专业的医生,他行医有时不拘一格,中西混用,最终却总能药到病除。因此,在人才辈出名医荟萃的大上海,齐仲景依然独占鳌头。
  齐仲景却不像一般医生那样严肃,总喜欢开玩笑,说道:“再年轻美丽,也是精神病人啊,就像我,这样英俊潇洒幽默风趣,就因为是精神病医生,三十三岁才得以娶妻。”
  叶丹笑道:“谁不知道你是自由惯了,不愿意结婚。”她正色道,“她的情况是这样的,不是精神病,就是最近精神状态不太好,总是胡思乱想,她家人很担心。”
  韩景轩只对沈月眉说,带她去见一个贯通哲学与医学的老学者,沈月眉照例懒懒散散的,对韩景轩的话毫无反应,韩景轩拉开衣柜,问她想穿那件衣服,她看也不看,韩景轩便选了一件灰鼠色的大衣。这段时间,韩景轩基本上把沈月眉当成一个婴儿,无论给她穿衣还是叫她吃饭,她都无动于衷。
  到了诺尔医院,推开房门,只见一个身形细长的人穿着白大褂坐在那里,一张《健康报》把他的上身挡得严严实实。
  齐仲景自报纸后面探头,露出真实的面貌,令韩景轩吃惊,他原以为是个一把胡子的老教授,没想到这名医看上去如此年轻,容光焕发。他神采奕奕,眼睛中闪烁着智慧,笑容如大海一般宽厚和善。
  其实,当看到“精神科”三个字的时候,沈月眉就明白了,此刻,所有人都出去了,只剩下她和面前这个笑容和善的医生,沈月眉淡淡地说道:“我没有精神病。”
  齐仲景笑了笑,说道:“我相信。”
  沈月眉抬头看他,一个快四十岁的老男人,笑起来竟有几分可爱,他说道:“一般人都觉得精神病人很可怕,我天天和他们在一起,有些病人真的很吓人,我也怕得很,但是有一些,还是很有趣的。比如,我有过一个病人,他说,我觉得我是一只鸟,我问他,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觉得呢?他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从我是一只鸟的时候开始啊。”
  沈月眉笑了,这是这么多天以来,她第一次绽放笑靥。她忽然觉得放松,眼前的齐仲景,虽然只是个陌生人,却很亲切,让人感觉温暖踏实,似乎自己不是身处遍地精神病人的精神科,而是圣诞节,齐仲景就是慈祥的圣诞老人。
  齐仲景看着那双忧郁的眸子,憔悴的脸上绽放的笑靥,如同昙花一现,美得如此脆弱,他柔软的内心猛地悸动,沈月眉很快恢复了之前的神态,说道:“我没有精神病,我也没病。”
  “心病也是病,林黛玉不是死于肺痨,而是情困贾宝玉。”
  “你怎么确定我是心病?”
  “西医虽然不讲究望闻问切,可你满脸憔悴,满眼忧伤,我再看不出来,那便是瞎子了!”齐仲景微笑,看着沈月眉,柔声说道,“你是不是认为我不能帮助你,没有人能帮助你?”
  沈月眉沉默半晌,点点头,说道:“如果是身体上的病倒好了,我相信你是个好医生,能医好我,可我是心病,齐医生,你是个好人,可你真的帮不了我。”
  沈月眉起身离开,齐仲景怔怔地看着她转身离去的背影,那样纤弱,沈月眉关门道别,眼神凄迷。
  沈月眉出去后,却不见了韩景轩的踪影,叶丹手指前方不远处,那是妇科的方向,有几个人纠缠在一起,嘈杂声一片,其中有韩景轩的背影,沈月眉疑惑地走过去,靠在柱子后观看,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在香港重逢的钱海露。
  只是,此刻的钱海露有几分陌生,她不再是那个光鲜靓丽的女子,头发在脑后松散地挽成一个髻,她穿着宽大的衣服,显得体态有几分臃肿,却依旧透出一股颓废之美。
  反倒是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子,虽然背梳的头发油光发亮,穿着笔挺,和毫不修饰的钱海露一比,眼神反而显得猥琐不堪,他身边那个女人,打扮地过于艳俗,似乎抖一抖妆就要掉下来,整个脸孔就要换一张。
  那男人叽里呱啦说了些什么,沈月眉听不真切,只见钱海露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逼视着他说道:“你不管我的死活我真的无所谓,可你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孩子都要亲手杀死,和四条腿的畜生有什么区别?你放心,这婚我离定了,孩子,我要生下来,这是我的孩子,我不用你管!”
  那男人捂着脸吼道:“你这疯女人,难怪当年姓韩的不要你。”
  韩景轩走上前去,扶着钱海露的肩膀,一脸鄙夷地对那男人说道:“那是我配不上她,至于你,”他看了看他身边扭动腰肢的烈焰红唇,鄙夷道,“你的水准也就匹配这种货色,窑子里也是下等的。”
  韩景轩不顾及身后一叠声的质疑,谁他妈的是窑子里出来的,带着钱海露离开了。
  沈月眉一推开家门,就听到钱海露的声音自客厅飘过来,那声音不像寻常的怨妇那般幽怨,只是平静的诉说,不动声色地夹杂着一丝愤恨:“结婚不到半年他就厌倦了,说婚姻是父母的意思,抱怨大家闺秀不会撒娇邀宠,没有什么意思,开始在外眠花卧柳。后来闹着要纳妾,现在军官纳妾的越来越少了,他便要离婚,真是好笑,当初几乎跪下求我嫁给他,现在倒是全推到父母之命上去了。还逼着我堕胎,我舍不得,更何况堕胎还有出人命的呢,他便说,坐火车也有出人命的,难道不坐火车了不成?他不是个有担当的男人。”钱海露冷笑。
  这段婚姻令她失望,论能力,他根本比不上韩景轩,不过是一个依仗老子的纨绔子弟,他生性懒惰,不思进取,没有男儿的雄心壮志,就连对女人也远远比不上韩景轩细心体贴。
  韩景轩伸手搭在钱海露肩头,他一直希望钱海露能幸福,这样他就不会那么愧疚了,没想到遇人不淑。担当,男人,他算个男人吗,孩子都快成形了,还要弄掉,是人干的事吗?还推脱父母之命,难道是他的父母脱下他的裤子不成?想到自己那未出世便夭折的孩子,韩景轩心里一阵难过。
  “露妹,别难过了。”韩景轩轻轻拍拍她的肩膀。
  钱海露一笑,说道:“我不会难过的,因果轮回,一切都有报应,”她抚摸着腹部,“我要把他生下来养大成人,永远不认他亲爹!若有朝一日我和那头畜生街头相遇,我倒想看看那个bitch又落下什么下场,还能不能像今天那样洋洋得意,看戏看得津津有味?”
  钱海露依旧是钱海露,那么倔强,那么烈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只是她咬牙切齿骂着“bitch”时那不经意流露出的野性,着实令韩景轩陌生。
  沈月眉躲在门后,静静地听着,心里某个地方忽然触动了一下,她回身轻轻关上了虚掩的房门。
  那之后,韩景轩常常去照顾钱海露,他帮忙钱海露离婚获得了一笔财产,在霞飞路上为她找了一栋房子暂时住下。比起家里,韩景轩现在更愿意待在这里,灯光下钱海露写字或者打毛线的样子,总让韩景轩想起曾经的沈月眉。有时,她停下手里的活,轻柔地抚摸肚皮,充满母性光辉的样子真的美极了。
  “你来我这里,你妻子不介意吗?”钱海露一边临帖,一边问道。
  韩景轩眼睛低沉下来,说道:“露妹,我心里过意不去。”
  钱海露回头看着他,说道:“景轩,回去吧,你爱的人不是我,悔婚的事情确系你的不是,可这次的婚姻是我任性妄为的后果,我怨不得别人,更无权把这次的过错强加在你头上,我知道你内心不安,可你已经做了很多。”
  韩景轩看着她,曾经高傲的上海滩才女,此刻洗尽铅华,回归了内心的平静,有这样的女子爱过他,他辜负了她,今日的不幸福正是自己的报应。
  “露妹,你也回家吧,伯父伯母是开明的人,他们爱你,会接纳你和这孩子的。”
  钱海露低下头来,她不回家不是因为父母不接纳,是感觉自己令父母蒙羞了,不管怎样,悔婚结婚离婚,不知有多少碎嘴婆长舌妇在背后戳她的脊梁骨呢,她自己无所谓,只怕令家人心忧,尤其母亲是一个老派的人。
  钱海露低下头来,那样子令人心疼,她哑声说道:“你回吧,我要睡了。”
  韩景轩扶着钱海露在床上躺下,给她盖好被子,看着她闭上眼睛,又坐在椅子上看了她一会儿,见她渐渐呼吸调匀,才起身关灯离去。
  关门的那一刻,钱海露的声音忽然自身后传来:“韩景轩,你和你太太的感情,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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