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一天一点爱恋
“如果有一天,世界已改变,当沧海都已成桑田,你还会不会,在我的身边,陪我度过长夜;如果有一天,时光都走远,岁月改变青春的脸,你还会不会,在我的身边,细数昨日里的缠绵;一天一点爱恋,一天一点思念,我们不在相信谎言,不在需要蜜语甜言;一天一点爱恋,一天一点思念,如果可以给我一句真的誓言,让我可以期待永远……。”
最近几天里,宋冬野疯狂地迷恋上,梁影帝早期所演唱的一首经典老歌《一天一点爱恋》,疯狂到令人发指的入魔程度,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除了睡觉的时间都在听这首歌,不管是在家里面还是在公司里,如果是他一个人听,那也就罢了,毕竟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歌曲,是在享受音乐,别人怎么也管不着,爱咋地就咋地,是人家的自由。
可是过分的事,他居然要全公司所有的人一起来欣赏,把飞田都给折磨哭了。,这首经典的老歌,天籁之声,现在把飞田搞得有点神经衰弱,听在耳朵里面是要命的魔咒,都快吐了。
每天都吃不下饭,似乎感觉自己就是那个悲催的猴子,歌曲就像是紧箍咒,宋冬野就是讨厌的唐僧,不停地在那里罗里吧嗦着,巨想用透明胶布把他的嘴巴给封上,让这个世界安静一点,给众生一点休息时间。
在董事长的办公室里面,《一天一点爱恋》这首歌在单曲循环播放着。
宋冬野一边心情愉悦地在审阅文件,一边十分舒爽的享受着音乐,整个人都陷入忘我的境界,我欲升天,快乐似神仙。
而坐沙发上的飞田,则是坐立不安,度日如年,就差吐血了,好像沙发上有针子一样,屁股都快被扎烂掉了,被痛苦地煎熬着,他的世界里全都是蜜蜂,在不停的嗡嗡嗡的叫着,吵死了。
还好,有得必有失,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无奈的飞田,在痛苦的煎熬中,潜力被逼出来了,意志力超长发挥,不可思议地,硬生生地居然扛住了,都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有点佩服自己了。
虽然说已经有一点免疫力了,但还得坚持与紧箍咒作斗争,相当的无语,斗着斗着,还敢斗出了乐趣来,还真的有点贱来了。
飞田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在与紧箍咒作抗争不亦乐乎之际,音乐突然间停了,还真有点不适应,人懵逼了,没有反应过来。
“在想什么呢?我发现你这几天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如此美妙的音乐,都不懂得欣赏,粗人就是粗人,一点文化素养都没有,跟了我这么久,还都没有长进,这都是我的错,真是悲哀啊!今天是星期几了。”宋冬野有点恨铁不成钢地开口问着。
“今天是星期几,是星期四啊!你不是每天掰着手指过日子,比我还要清楚,冬哥,你这是开玩笑,在寻我开心吧?”飞田有点莫名其妙,接住话题顺口而出反问说。
“头脑清醒,思路敏捷,还能接住话题,人没有傻掉,那我就放心了,看着你坐在沙发上,痛苦的表情,就像跟便秘了一样,我还真有点担心,刚才是在考考你,最终的结果你是正常的,害的我白担心了。走吧?我们上街买东西去。”话说完后,宋冬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飞田被打败了,在心里面无力地吐槽,自从宋冬野动了成家立业的念头后,就越来越不可理喻了,越来越让他琢磨不透了。
经常都会莫名其妙的来调.戏他,时不时都会蹦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和念头,让飞田无所适从,还婆婆妈妈,唧唧歪歪的,根本就不现实一个男人,就像一个成家多年的中年油腻大叔一样罗嗦。
在车里面,飞田启动好汽车,愣住了,因为不知道要往哪里开,宋冬野没有说目的地,他是说要去逛街,也不知道要逛哪一条街,于是就开口问要目的地,说:“冬哥,我们要去哪里逛街?”
“要去哪里逛街?这个,真的有点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宋冬野有点尴尬地说:“本市那一条街最繁华就去哪里?”
飞田的心都快要碎掉了,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人,说好的要去逛街,却不知道要逛哪一条街,根本就是一个神经病的人吗?但是没有办法,也只能默默的承受,谁叫他是大哥兼董事长兼衣食父母,就无力地开口说:“最繁华的街那就是825大街,我们就去那里吧?”
“825大街,那不就是我们住的那条街吗?那也可以,825大街就825大街吧?说实在话,咱们两个都是哥们,我也不怕你笑话,我确实是不知道要去哪里,你是不是感觉到很可笑,但是我有命令你不要笑,今天由你掌控,你就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等下我要给你大惊喜。”宋冬野也不怕丢脸,自我吐槽的说,到后来被自己给逗笑了,也真够奇葩的。
到了825大街后,宋冬野的一举一动,他的所作所为,再一次把正田给整迷糊掉了,不知道他是在想什么,还是在想干什么,总之整个人都是莫名其妙的,背着手从街头走到街尾,仔仔细细的逛了一遍,脸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说,哼都不哼一声。
更恐怖的更吓人的动作还在后面,从街头逛到街尾后,在从刚才来的起始点开始,又有新的动作了,这个新的动作,真真切切地把飞田给吓坏掉了。
宋冬野居然开始有选择性地选择店铺进去逛起来了,而且选择的还都是金铺、珠宝店一类逛起来,在每一个柜台前,他都认认真真地瞧一遍。
漂亮的销售小姐姐问他需要什么,有什么可以服务的,却一句话也不回,就像一个聋哑人一样,自顾自的,就好像店里面的人都不存在一样。
搞得跟在后面的飞田满脸通红,火辣辣的就像猴子屁股一样,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好想说:这个人我不认识他。
又回到起始点了,宋冬野静静地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在傻笑着;飞田真的是无语了,一只手握着拳头,轻轻地敲着自己的额头,快要疯掉了,在心里面不断的呐喊着:我要回家。
“就是他了,左边第五家,‘黑弟珠宝店’,里面的珠宝确实不错,比其他的金店、珠宝铺,质量都要好一些,特别是他的钻戒,我相当的满意。”
突然之间,傻笑之后的宋冬野,从他嘴里蹦出了这么一句话了,把飞田该吓呆了,汗流浃背,心惊胆战,小心肝颤抖着,心跳蹭蹭蹭的往上飙,都快爆血管了。
抹掉额头的冷汗,弱弱地开口说:“冬哥,你刚才是踩点来的啦!准备重操旧业,要打.劫金铺了,可是我没有准备好,装备也没有备齐,这太仓促了一点吧?要怎么下手。”
“你是猪啊!猪肉吃多了变成猪了?”宋冬野大声地叫了起来,把周围逛街的人给吓了一跳,纷纷停下脚步让开道来,对他们两个人指指点点,小声地议论着,一副等着好戏开场的样子。
大庭广众之下,这是被人给误会了,还以为两个大男人有什么冲突,逛街的人都抱着美丽的心情,等着精彩的武打戏开始,最好是拳拳到肉,心里面在幻想着,场面极其精彩,其中有一个人被打得鲜血直飙,还能掉出几个牙齿来,这就过瘾了,这就刺激了,今天逛街就值了,最好天天都能遇上这场面,都在做梦的。
“都散了吧?没有什么好看的,我们是在闹着玩的?让你们失望了,看不成戏了,实在是抱歉了。”
“对,对,对,我们都是好哥们好兄弟,刚才不小心,踩到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软绵绵的怪吓人的,被吓了一跳,才惊呼叫出来,惊到了你们,实在是不好意思。”
人都是随群的,在地球上,不管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改不了看热闹的坏习惯,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宋冬野和飞田两个人,赶紧打哈哈地解释说,不管围观的人相不相信,当然了这也不是他们两个人能决定的,说完之后,就勾肩搭背的走了,围观的人自动让开一条道来,让他们出去。
喜欢看热闹的人,也都是有眼色的,谁知道要干架的两个人,是不是假装的,要是不小心触到了霉头,成了他们的发泄之物,被打了一顿,那也是被白打了,就算是赔你一点钱,那又有什么用,痛啊!
远离了看热闹的人,来到了一处人流量比较少的地方,宋冬野松开了飞田,有点莫名其妙,更有点生气地说:“你脑袋里面装的是什么玩意,在瞎说什么,踩什么点打什么劫,你有病啊!要不要让飞河带你去看病。”
飞田很委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有点害怕越说越错,越描越黑,只好静静地站着,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姑娘一样。
恢复心情气消后,宋冬野意识到了,飞田可能被误导了,可是他也不想解释,就将错就错下去吧?这是最好的方法。
想通了这一些,宋冬野就走过去,拍拍飞田的胳膊,语气轻和地说:“还傻站在这里干什么,我们走吧?”
“冬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回过神来的飞田问。
“去哪里,你就不要问了,到了就知道。”宋冬也神秘的说。
宋冬野搞得神神秘秘的,飞田就不问了,谁叫他是老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