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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遇见故人

  “可不是我小气,不给你买,你看,铺子关门了。”阎良花在心里盘算着,这得省多少钱呀。
  平安眼睛瞬间溢满了眼泪,哽咽的泣不成声:“我要吃肉。”
  阎良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十四了,男子汉大丈夫,像点样子行么?”
  平安蹲在地上:“娘亲,我想吃肉。”
  阎良花脸色一沉:“跟你说什么来着,在家叫姐姐,出门叫哥哥。”
  她出门在外一直都是男装,扎着马尾,一身麻布黑衣,脚下一双黑靴,很有英俊少年人的风姿。
  平安吓了一跳,不敢说话。
  阎良花收敛了神色,在他脑袋上用力的揉了两下,“也不是不给你吃肉,咱们等等。”
  这一等,就等到了天黑。
  其实阎良花知道,既然白天不开门,就没有晚上开门的道理,可是看着平安执着的模样,她能怎么办,认命呗,自己捡的儿子,凑合养吧。
  等着街道上出现巡逻的人出现,城门要关,她才道:“走吧,以后有机会再来县里。”
  平安低落的点头:“那我想要哥哥牵手。”
  阎良花侧坐在毛驴上,懒懒散散的说:“牵什么手,牵毛驴。”
  平安认命的牵着毛驴到了城门口,结果发现居然戒严。
  “发生了什么?”
  “城西孙屠夫全家都被杀了,现在查凶手,要挨个核对文书。”
  听着议论纷纷,阎良花眉头一皱,孙屠夫就是他们去的那铺子。她的第六感告诉她,不要掺合,趁早走。
  一个个的审查,查的很严,每个人都要回答好几个问题。
  轮到他们二人,因为就是附近村庄的,所以没带文书,这也正常。
  守卫狐疑的看着两人:“人家都是三五成群的走,你们两个怎么敢独自出行?”
  一般人都不敢夜间出城,外头流寇很多,孤身上路很容易成为路上亡魂。
  阎良花不怕,那些路边的野草每一株都是她的眼睛。她说:“我家这个是傻的,想吃肉,死活不肯走,本来是想趁着天亮离开,谁知道硬是拖到了天黑。”
  平安眼神呆滞,委屈的说:“肚肚空。”
  守卫检查了一番平安,他身上没刀也没血迹,很快把注意力转移到阎良花身上。
  阎良花不以为然,被对方检查似的摸两下挺正常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迟疑的呼唤响起:“阎良华。”
  阎良花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背后一冷,斜睨看去。
  会叫这鬼名字的,只有琅琊郡的那帮人。
  她初来乍到哪里容忍的了俏寡妇的身份,直接开溜,甚至还凭借着各种胡来的本事,混进了琅琊郡读书。
  问题就是读书太出彩,有大人物想重用她,就要她确切的身份底细,这么一查,她胡编乱造的身份就被戳穿,甚至还被怀疑是细作。
  最后她主动揭露了自己的女儿身,当时还引起了轩然大波。
  她寻了个机会,利用自己集赞下的异能力量迷晕了看守,愣是从琅琊郡回了柳叶村。
  那时候阎良花才明白,无论她有多大的才华,身份和性别都限制住了行为,在没有自保之力时,回归原有的身份,静静恢复才是王道。
  一阶异能除了催生,什么用都没有,等她十阶……她肯定狠狠收拾这帮人。
  这帮人里最讨厌的就是白不厌。
  也就是眼下一脸惊喜将阎良花叫住的人。
  那是一张和攻音很违和的清秀面容,明明年过二十,偏偏有着少年人的朝霞气息。
  行走于市井街市,众人仰望,他似珠玉在瓦石间,只想让人称赞一句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守卫赶紧行礼:“白县令。”
  世家子弟就是厉害,同样是从琅琊郡国子监出去的学生,明明成绩差不多,白不厌就能一跃成为六品县令,阎良花就只能等着排查。
  日了狗的性别地位差别。
  她板着脸,“不厌兄。”
  那人长身玉立,风姿冰冷,一身月白色长衫,袖口云纹,锦绣绸缎穿出了清雅脱俗。腰间玉佩香囊堆砌,很有世家公子的风范。
  他两弯眉浑如刷漆,一双眼似月牙,满满都是惊喜:“良华,能在这看见你,我好意外。”
  阎良花敷衍的“嗯”了一声,希望对方知趣一些,不要提起当初那些事。
  毕竟被揭穿女儿身,灰溜溜的逃跑,也不是什么好看的事儿。
  白不厌:“听说,事情发生后,南安王对你颇为欣赏,还说要娶你……我以为你早就不在琅琊郡了呢。”
  “……”
  他应该改名字,叫做白讨厌。
  阎良花想了想,院长居然没有对外公布自己逃匿的信息。她含糊的说了一句:“我有点事儿要办。”
  白不厌有些低落的说:“你回家了,怎么不同我说一声呀?”
  阎良花的脸色有些古怪,我回家同你说什么?告诉你,我回家当寡妇去啦,让你笑话我?
  她看了眼后面排队,有些着急的人说:“以后有空再相遇叙旧吧,我先走了,让人等着多不好。”
  白不厌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有些急切的说:“那,明天我们在这儿的春风楼见面好不好?请你吃你喜欢的饭菜。”
  平安忽然插了一句嘴:“有肉吗?”
  阎良花在他脑门上拍了一下:“成天就想着吃肉,行啦行啦,明天我来春风楼,回家的时候给你买。”
  平安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扑进了阎良花的怀里,“喜欢。”
  白不厌将视线挪到了旁边的平安身上,微微眯了眯杏核眼,眼角稍稍下垂,显得分外无辜,眼下一滴清晰的泪痣,美的恍惚,真实的生动。
  阎良花骑上了毛驴儿,侧卧着,冲着白不厌点了点头,平安牵着毛驴儿一路离开。
  等着出了城,融入到了浓浓的夜色当中。
  阎良花这才说:“平安,以后见到这个人,不许弄的咱们好像很穷似的。”
  平安茫然的说:“我们就是很穷呀。”
  “你可以装的很阔绰,你不知道什么叫做打肿脸充胖子吗?”阎良花摸着下巴,心里有些烦,面对平安呆呆傻傻的模样,觉得道理讲不通。
  她和白不厌是死对头。
  那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以温和无害的姿态出现,眼角眉梢都透着单纯不世故。
  白家一向与王家联姻,在整个琅琊郡都有举重若轻的地位。
  身为白家的嫡出小公子,他过分的安静,低调,从不与人打闹,就安静的坐在教室的一角。
  阎良花这个人,天生就喜欢那些单纯无害的东西,见人家安静就忍不住过去逗弄。
  白不厌还给她一个乖巧的笑。
  结果阎良花后知后觉得发现自己看走眼。
  她在国子监读书时,是班上的第一,深得诸科老师喜爱,成绩优异。
  少年意气风发,说的就是她。
  可谁知白不厌突然崛起,与阎良花各种竞争,第一名的位置再不属于阎良花,由琅琊王氏所出的奖赏金也都落到了他的手里。
  天知道那时阎良花有多穷,还不得不维系自己世家子弟出身的人设,就靠着那笔钱。
  阎良花费尽一切心力,却发现始终赢不了白不厌,因为君子六艺,其中的乐科对于一个五音不全的人来说,太过艰难。
  白不厌天天挑灯夜战,勤学苦读,六艺皆精,就为了抢走这一笔他并不是很需要的钱。
  最可恶的就是,他用那种人畜无害的眼神微笑看着阎良花,仿佛是一种无声的炫耀。
  阎良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白不厌的笑,那是世上最令人讨厌的笑容。
  ……
  白不厌望着那背影消失,怅然若失地收回了目光,然后慢吞吞的说:“这两个人家住哪里?”
  守卫赶紧回答:“说是柳叶村的。”
  白不厌眼中一闪:“可说了是什么关系?”
  守卫挠了挠头:“还没问呢,您就来了。”然后人就被放走了。
  白不厌默不吭声的离开,转身回了太守府,进去后就发现里面兵荒马乱。
  下人苦着脸说:“南安王闹着要离开,坐在房顶上发起脾,说不让走就跳下来。”
  苦了这帮下人,扯着巨大的布匹在房檐边来回走动。
  白不厌去了后院,一个少年正站在房檐边,越罗衫袂迎春风,玉刻麒麟腰带红,冲着下面喊:“你们放不放我走!”
  “放。”白不厌说。
  南安王没想到对方那么容易就松口,很是意外,怔了半天,说:“你保证。”
  白不厌点头。
  一刻钟后,正厅。
  南安王端着茶盏慢悠悠的品茶:“我说,你怎么想开了,相信我真的没把阎良华私藏起来?”
  白不厌露出了幸福的神情:“我遇见她了。”
  南安王一脸震惊:“那小子终于露面了?你翻天覆地的找,结果她自己露面了?”
  白不厌:“是呀,穿着男装,坐在黑色毛驴上,翘着二郎腿,身边有个……傻子,应该十四五岁。”
  南安王追问:“那傻子是谁?”
  白不厌露出了和单纯容貌不相符的嗤笑,单纯无辜的双眼里流淌过一抹阴晦:“不问也知道,她就喜欢单纯无害的傻子。”
  想起这点,白不厌就难免露出病恹恹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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