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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女婿登门

  早上七点钟,任鹏飞和安颖就穿着便装,搭乘班车去往广州白云机场,乘坐飞机飞往成都。
  春运时间票是很紧张的,但安颖买的比较早,所以不仅买到了,还抢到了特价票。如果要是坐高铁就要八百多块钱,飞机才不到七百,很明显坐飞机更合适。
  主要是路途太遥远了,高铁最起码要十来个小时,而飞机两个多小时就到了。
  当然了,要是想图便宜的话,坐慢车也是可以的。但任鹏飞和安颖好歹也算是青年军官,没有穷到那个地步,平时也根本没有花钱的地方。
  候机的时候,两个人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着,安颖有点不舒服,所以就靠在任鹏飞的肩膀上,漫不经心的聊着天。
  “也就是说,你这次西南猎鹰是为了考察一下他们的科技作战?”
  因为旁边都没有人能听到他们的谈话,所以安颖说的并不隐晦。
  任鹏飞点点头,说道:“据我所知,目前西南猎鹰的精锐分队都已经完成的科技改革,所谓的科技改革,其实不过是科技装备和技术的利用率高一点,并不是像影组这样依托科技装备来进行作战的。不过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还得去了之后才能知道。”
  安颖提醒道:“虽然说你们都是解放军,也都是陆特。但毕竟西南猎鹰是成都军区,你这次考察万一他们只是应付一下怎么办?你也学不到东西啊。”
  在大方向上,自然不存在藏私,毕竟不在同一个军区,相互学习和切磋是件好事。但是安颖考虑的也对,到那人生地不熟的,哪怕是上级交代下来了,也未必会给任鹏飞展示真正的东西。
  任鹏飞笑着解释道:“你可能不太了解,各个军区直属部队之间竞争不是很大,并且一些大型演习也会碰到。几个首长之间都认识,关系都还不错。另外,我认识他们的兵王,算是过命的交情,他肯定不会和我藏私的。”
  “哦!我想起来了,就是上次那个,他老爸是省厅的领导,咱们上次问盛辉的事情……”
  “没错,就是他。咱堂姐夫的老战友,那个龚晓宇。”
  “哦哦,你们一起在非洲就是他带队的吧?”
  任鹏飞点点头,说道:“是啊,这个人是很不简单的,看上去虽然挺痞气的,但打仗真的有一手,脑子特别灵活,因为是狙击手出身,所以狙击战打的非常好,王梓旭就得到了他的真传,包括影组的狙击战也都是那个时候我学来的。”
  “很高的评价嘛。”
  “毕竟人家是西南兵王,我评不评价人家都是……”
  “那你也努力,争取到达他的高度,成为南国兵王!”
  “好吧,我努力……”
  据任鹏飞所知,目前七大军区中,有五个现役兵王,但具体叫什么名字他不太清楚,履历更不是他能看的。不能说这五个兵王谁更厉害,只能说是各有千秋,但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并且是一支部队,甚至是一个军区的灵魂人物。
  当然,不可能整个军区的士兵都知道这个人,但却为这支部队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些兵王中,任鹏飞只认识龚晓宇,并且算是一起同生共死过。
  这里科普一下七大军区的直属陆军特种部队。(16年初改为五大战区,书中时间为14年)
  这些特种部队分别是:东北猛虎(沈阳军区)、暗影之虎(也称夜老虎,兰州军区)、东方神剑(现为响箭,北京军区)、西南猎鹰(成都军区)、飞龙(南京军区)、雄鹰(济南军区)、南国利剑(也称华南之剑,广州军区)。
  这里要解释一下,上述特种部队都直属于各军区的特战旅,然而有些军区不只一个特战旅,或者不只一个特种大队,很多都是没有曝光出来的。
  比如说成都军区除了西南猎鹰,就还有一个西南猎豹。
  任鹏飞曾经问过龚晓宇,这两个特种部队到底是什么关系。后者回答的很是干脆,就是一个妈生的,具体谁是大儿子说不清楚。
  但显然,西南猎鹰从职能上更优越一点,一般说到成特,都会想到西南猎鹰。
  这些特种部队的名字听着倒是很霸气,但是一提起猎鹰,貌似想到的都是武警的猎鹰突击队,获得过很多次荣誉的那个。但其实完全不是一个队伍,这里的西南猎鹰是解放军。
  在目前的五个兵王中,有四个都是在军区直属的特种部队中,这也就是所谓的兵王称号是属于特种兵的,其实也不足为奇,毕竟从陆军的职能上讲,特种部队是尖刀力量,也是从侦察兵演变过来的,是最先进入战场的部队,也是最后撤出战场的部队。
  在未来战争中,陆军特种部队必然肩负着战前侦察、情报收集、骚扰破障、斩首、营救……反正高风险、高机密的任务都是特种部队的。在这一点上是不同于海军和空军的。
  比起海军和空军的特种部队,从任务上讲,陆军特种部队的任务,要比海军和空军更艰巨一些,因为陆军特种部队也要执行空军地勤和抢滩登陆等任务。
  但不管是哪个兵种,特种兵这个字眼仿佛就是侦察兵的最高荣耀,是强者证明自己的勋章。
  至于兵王称号,更是特种兵的最高荣誉。虽然只是一个称号,但却不知道是多少特种兵的梦想,这比什么一等功都要珍贵,因为只有一个。
  任鹏飞以前并没有觉得这个称号有什么了不起的,遇到龚晓宇的时候,算是见识到了兵王的战斗素养,不仅作战经验丰富,更是对战场有一种超然的掌控力。
  沈毅、王梓旭,不管是作战还是指挥,都算是南国利剑顶尖的了,然而还是没有获得兵王称号,可想而知,这兵王称号有多么的难获得。
  ……
  飞机落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任鹏飞和安颖也来不及吃午饭,打车到了市中心的商场买礼品,毕竟这是婚后任鹏飞第一次去老丈人家。
  按照正常的礼数,结婚后安颖是要“回门”的,任鹏飞也不应该过年才去一次老丈人家。但他们都是军人,身不由己。
  但既然好不容易回来一次,那么这些礼数自然要尽到,任鹏飞在对待家人方面从来不小气,茶叶、营养品、烟酒买了一大堆,最后还是安颖阻止了他,一结账都三千块钱了。
  要不是安颖阻止的话,恐怕任鹏飞要把一个月的工资搭进去了。
  任鹏飞还算是知趣的,毕竟安颖的父母本来就觉得自己不太合适,这种不合适主要是因为任鹏飞的工作,毕竟特种部队又忙又累,精锐分队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稳定下来呢?之所以同意他们结婚,完全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女儿。
  这也证明,安颖父母不是世俗的人,知道幸福不是物质和外部的一切条件所决定的,幸福是内心得到了满足。如果找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过一辈子,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当然了,现在两个人都已经结婚了,安颖父母的所有成见自然也就放下了,但新女婿上门,自然也要好好表现一下了。
  相比于上次来,这一次任鹏飞倒不是很紧张了,并且对二位老人会自然生出一种亲近感。老人又何尝不是呢?这大概就是爱屋及乌吧。
  安颖围上了围裙和安母一起准备晚饭,扬言要好好学习厨艺。不过任鹏飞就不抱任何希望了,安颖只能能把饭菜弄熟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爸,我给你带了茶叶,我最近一直在研究茶道,听说你也爱喝茶,就买了点,我们尝尝?”
  “呵呵,好,那暖壶里就有热水。”
  “好咧。”
  安少华接过任鹏飞的茶,笑着问道:“安颖在军区工作,过年肯定有假期,你这快速反应部队过年应该没有假期吧?不会耽误工作?”
  到底是退伍老兵,对于部队很了解。像南国利剑,过年能够放假的,都是没有勤务的休整部队,影组算是休整,但是有勤务,要准备菜鸟选拔的工作。
  任鹏飞笑了笑说道:“我的队伍勤务不重,我请假是没问题的。并且我这次有任务在身……”
  正说到这,传来一阵敲门声。
  安颖和安母在厨房呢,任鹏飞也不能让老丈人去开门,于是连忙起身去开门,这样显得自己勤快一点嘛……
  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一个挺拔的年轻人,个子比任鹏飞还要高一点,五官周正、器宇轩昂,虽然穿着便装,但还是能够看出来身上的军人气质。
  其实不是外人,正是卫军。在他身后抱着孩子的姑娘任鹏飞也认识,安颖的堂姐安晓彤。
  这两个人任鹏飞都见过,相比之下他和安晓彤更熟悉一些,毕竟之前一起去非洲维和过,也是因为安晓彤,让任鹏飞在那段时间里每次看到她,都能想到安颖,姐妹俩的确很相像。
  “哟,你也在啊?”卫军微微一愣,随即笑道。
  任鹏飞连忙笑着招呼:“姐夫好,彤姐好。”
  “好。”
  卫军提着几箱礼品不客气的走进来,安晓彤看着任鹏飞笑道:“臭小子,为什么不先跟我打招呼?”
  “别挑理啊,快点进来。这是你宝贝闺女吧?”
  安晓彤走进来,摇了摇怀里的小丫头,笑着说道:“是啊,佳佳,叫姨夫!”
  小丫头张着小嘴含糊的说道:“呀父……”
  任鹏飞忍俊不禁,爱心泛滥的拍拍手说道:“来,让姨夫抱抱!”
  小丫头不认生,张了张手臂就到任鹏飞怀里了,安晓彤则解放了,去屋里打招呼。
  安老爷子看到小丫头,立刻从任鹏飞怀里接过来,人到了这个年纪,往往对待小孩子更加溺爱。
  小姑娘叫卫佳,才三岁多一点,话还说不太清楚呢。任鹏飞听安颖说,这个名字是卫军那背景深厚的父亲起的,因为卫军还有一个牺牲的哥哥叫卫国,所以女儿就叫了卫佳,大概是谐音卫家吧,家国天下。
  安少华对卫军说道:“快坐啊,别站着,尝尝任鹏飞送过来的茶,年轻人多喝茶有好处。”
  “大伯,我家里这两天太忙了,今天才抽出空来。”
  安少华摆摆手笑道:“行啊,正好两个女婿一起来了,你大娘倒是省事了,一顿饭犒劳了两个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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