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lood(3)

  “宿主,根据你提供的关键字——金瞳、食人、浑身黑毛,世界信息库里匹配到的物种是低等狼人。”
  余浮眉峰微挑,漫不经心地将手上黑封烫金字的书翻开,“低等狼人?”
  系统:“狼人的一种,由人类转变而成——不过具体转变过程是什么信息里没有所以不要问——简而言之,就是一种跟狼人习性类似的超自然生物,其他的不用我多说了吧。”
  余浮:“…………”他发现系统好像越来越鸡贼了,捏了下眉心专心看书。
  他看得入神,不一会儿身边的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便将书放在膝盖上,转脸看过去。
  床上的小姑娘许是受了惊吓的缘故,脸色有些苍白,此时正愣愣地睁眼看着天花板。
  “醒了?”余浮问。
  听到他的声音,小姑娘迟钝地侧过脸,面无表情地与他对视,也不说话,双眼无神而呆滞。
  余浮不着痕迹地叹息,伸出手轻柔地把黏在她脸上的头发拨开,微微笑着问:“做噩梦了吗?”
  小姑娘眨了下眼,轻轻地点了点头。
  余浮跟找了半天话题,发现她就像个布娃娃,不哭不闹毫无生气,心里暗道要遭,这么小的孩子,遭遇了那么惨烈的变故,不会留下什么心里阴影吧?于是赶紧叫系统帮他找些心理辅导类的书籍。
  “想听故事吗?”他拿起床头的一本故事书,翻了几页发现没有适合小孩子听的,只好放下,搜肠刮肚地想听过的童话,好在以前带过陆清恬,有趣的童话还是记得几个的。
  他坐在床边温声细语地讲,一开始莉莉丝并没有什么反应,但不得不说余浮在讲故事一途非常有天赋,三言两语就能将故事情节讲得栩栩如生跌宕起伏,这个时代儿童文学还没有发展起来,且莉莉丝毕竟还是个小女孩,这样新奇而有趣的童话很快引起了她的兴趣,注视着他全神贯注地听,有时还会随着故事发展发出或疑问或惊叹的声音。
  他讲白雪公主的故事,说到公主被王子救活这里便停了下来。
  莉莉丝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睁着圆圆的大眼睛追问,“后来呢?”
  “后来……”余浮笑起来,不得不说他此时的笑容实在温柔地要命,摸了摸莉莉丝的头,“后来恶毒的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王子和公主永远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莉莉丝微笑起来,这让她看起来非常可爱甜美,她歪头看了余浮一会儿,忽然问:“白雪公主长着乌黑的头发,雪白的皮肤和火红的嘴唇,就和您一样,那您是不是也是位公主?”
  余浮:“???”他猝不及防被问得一愣,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莉莉丝眼巴巴地等他回答,余浮抿着唇直乐,“叫我伊登就行,还有我是男士,做不了公主的,不过莉莉丝从此以后可以过上公主一样的生活。”
  没错,他这个世界的任务是把莉莉丝养大成人,直到她平安过完十六岁成人礼,就算是任务完成。
  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呢。
  “先生,我可以进来吗?”特兰西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进来吧。”
  门被推开,特兰西端着托盘走了进来,径直走到床前,见余浮点头示意后,微笑着与莉莉丝道了声早安,“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好了。”
  见到陌生人,方才放松了些的莉莉丝立时紧张起来,余浮接过热牛奶和面包,一边轻声用方才讲过的童话哄莉莉丝吃,一边用眼神询问特兰西事情办得怎么样。
  特兰西办事非常妥帖,他今晨已听说沃克庄园的事,唏嘘之余,也理解主人为何将莉莉丝救来这里,大概是几百年的孤寂太过煎熬,家里需要有个小主人,增添一些生气。
  “鉴于我们将要搬到威特兰斯城,所以我只暂时添了些小姐的衣物等必要物品,另外从乡下招了名有经验的保姆,负责照顾小姐,现在正等在大厅里。”
  余浮看着莉莉丝小口小口地吃完食物,让特兰西将保姆带过来。
  两分钟后,一名中年妇人随特兰西来到房间,她穿着一条浅棕色布裙,身材略显丰腴,低眉顺目,双手略微紧张地交握在身前。
  余浮打量完,又仔细问些诸如叫什么名字有没有照顾小孩经验的问题,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向特兰西颔了下首,妇人察言观色,知道自己被录用了,便淳朴地笑起来。
  “先帮她洗个澡再换身衣服,一会儿带来楼下大堂。”
  妇人应是,小心地走上前。
  余浮安排好便起身往外走,可还没走到门口,就被一双手从身后抱住了腿,低头一看,莉莉丝不知何时挣脱了保姆,小脸上满是慌乱。
  “你要丢下我吗?”她仰头,双眼通红却倔强地忍住泪水,声音带着哭腔。
  余浮的心就像被一双小手抓了一把,流淌出一种名为怜爱的温柔来,回身蹲下与她平齐,认真道:“不,我永远不会丢下你,只是你需要好好洗个澡再换身漂亮的衣服,这样才是合格美丽的公主。”
  莉莉丝软糯糯地问:“那你要去哪儿?”
  余浮笑得宠溺又无奈,心想这孩子跟陆清恬一样是个小粘人精,偏偏他还吃这套,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他是不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妹妹。
  “我在楼下等你,到时候我会变成魔镜说‘哦!我们的莉莉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小公主’!”
  安抚好莉莉丝,余浮回了房间,他们去威特兰斯的时间由于莉莉丝的到来又推迟了一周,算算路程到那边要近一个月,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事需要提前安排好。
  *
  一月后,威特兰斯城富人区,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家主是一位年轻的男人,带着他7岁的女儿和年老的管家,并一名女仆,来到这个国家最繁华的中心城市,开始他们的全新生活。
  据说这位叫做伊登·斯宾塞的家主长得极为英俊,刚搬来那天就引起一场不小的骚动,女士们争相前来目睹他的风姿。
  几名女士相约前来拜访完,回去的路上用扇子优雅地遮住嘴,兴奋地讨论着。
  “这位斯宾塞先生是位贵族吗?”最左边的女士问。
  “他说他只是名普通的商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右边白裙白帽的女士小声说。
  中间微有些胖的女士反驳道:“怎么可能!不说姓氏,单看他那周身的贵族气质,除非是从小就接受贵族教育,不然不会那么浑然天成,这可比我隔壁那家所谓的贵族还贵族!”说完还撇了撇嘴,手里的扇子摇得飞快。
  “不过他真是英俊啊,可惜已经结婚还有孩子了。”有人惋惜道。
  “你没听说吗?斯宾塞先生的妻子死于难产,所以他现在是单身!”
  “啊!听谁说的?”
  “玛格丽特,你知道的,她那个八卦精,早在人家刚搬来那天就打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说起来,他和我们的子爵大人相比,谁更胜一筹?”
  “哈哈哈,那还用说,当然是子爵!”
  “只论长相的话,我觉得斯宾塞先生更为英俊……”
  女士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街角,而此刻她们离去的那栋豪华住宅里,余浮看着特兰西收拾客人剩下的茶水点心,忍不住说:“特兰西,我们再招一些佣仆吧,你不必什么都亲力亲为。” 特兰西负责了他和莉莉生活上的大部分琐事,实在过于辛苦,况且目前就他们的身份而言,家里如果没仆人会显的很奇怪,之前已经有客人问过了,被他说刚来到这里还没有准备搪塞了过去。
  特兰西动作稍缓,旋即很快点头:“好的先生,我们以前也曾经招过仆人,考虑到可能会造成的一些不便,所以我们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批仆人。”
  “嗯,你办事我放心。”余浮支着额,方才的客人有些过于热情,闹得他有点头晕,又想起什么:“之前的事打听得怎么样?”
  特兰西拿出一个黑色的牛皮笔记本,“我已经打听过这座城市里有名的贵族,除了王室成员外,最显赫的是威斯敏斯特家族,现任家主威斯敏斯特公爵的长女是王后,并且育有王储,很有可能是下一任国王。”
  “另外重点要说的是这家的次子,现年不到20岁的奥斯顿·威斯敏斯特子爵……”
  余浮感兴趣地挑了下眉,示意愿闻其详。
  “据说他从小天资过人,年幼时就曾独自杀死一头黑熊,少年时参军,成为历史上年纪最小的骑士,在多次战役中立下战功,不靠家族荫庇便早早地封了爵,后来成为帝国最强骑兵团的首领,三月前领着骑兵团去往北方镇压反叛军。”
  余浮眉头越挑越高,这仿佛开了挂的人生真让人羡慕!
  特兰西继续说:“不过对于这位子爵的处世风格,争议颇多且褒贬不一,有人说他行事果断雷厉风行,是良将之才,也有人说他不可一世目中无人,令人难生好感,总而言之…”说到这里他话音稍顿,换了个委婉点的说法,“这是位需要谨慎相交之人。”
  余浮表示理解,像这种天纵奇才,没点个性那才叫奇怪。
  特兰西一一介绍他那小本本上记录下的人,说到一个名为哈里斯的人时特意点明,这人是国王的表亲,正二八经的王室宗亲,不过风评不是很好,和奥斯顿很不对付。
  余浮对特兰西的办事能力再次表示了极高的赞誉,然后让他准备好礼品,送往名单上人的宅邸,再适当表达拜访之意,像他们这种初来乍到的人,要想很快融入一个圈子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上流圈子一般都排外,因此做这些是很有必要的。
  特兰西动作很利索,不到三天就办完了所有事,顺带把雇佣仆从的事也解决了,冷清的大房子里很快就有了人气。
  这天早上余浮在吃早餐——没办法因为莉莉丝的缘故,他必须保持正常人所需的衣食住行,即便吃人类的食物对他来说并没有好处,但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怀疑,他每天一日三餐都按时吃,只是吃得少。
  他吃完后放下刀叉,用手边的雪白餐巾擦干净嘴,看了眼对面正被保姆擦脸上牛奶的莉莉丝,听立在一旁的特兰西跟他汇报总结。
  总的来说大多数人都收下了他们的礼品,毕竟没有人可以拒绝上好的香料和茶叶,这对一些不那么宽裕的贵族来说可算得上是奢侈品——威斯敏斯特家除外,他家的管家非常绅士有礼地对客人的到来表示欢迎,然后请他们带上东西出门左转。
  余浮对于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意外,那么大的家族,不是谁都能攀上。
  哈里斯则相反,礼物倒是进了他家,但也只是礼物进了,人被拦在门外,从他那用鼻孔看人的管家的态度就能看出,这家主人的眼珠大概也是长在鼻孔里。
  事实证明付出就会有收获,三天后余浮收到了一封邀请函,德比伯爵夫人邀请他一周后带家人参加她主办的假面舞会。
  贵族们的娱乐方式从某一方面来说非常单一,无非就是举办各种各样的聚会,然后借此时机好好展现个人的财富与魅力,女人们热衷于在舞会上艳压群芳,而男人们则幻想在打猎时技惊四座。
  对于这个邀请,余浮自然欣然应允,这是他打开威特兰斯上层圈子的重要一步。
  既然是参加舞会,礼数是必须周全的,而得体华丽的礼服更是对主人最基本的尊敬,一点马虎不得,故而余浮特意带着莉莉丝去传说中最好的裁缝店定做舞会礼服,赶在舞会之前加急做出来。
  衣服在舞会的前一天赶了出来,店家通知余浮去店里试穿,如果有不合适的话还可以现场改。
  这家店面位于最繁华的街区,坐落在宽阔的主路边,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似乎尤其多。
  余浮试好了衣服,坐在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房间里等莉莉丝试,无聊之际随手抽了支桌上花瓶里的红玫瑰在指间把玩。
  玫瑰花枝在他手里灵活地转着,那边两名女店员围着莉莉丝,一人跪在地上帮她整理裙摆,一人给她系头上与裙子同色的湖蓝色蝴蝶结。
  窗外的声音越发嘈杂,但今天也不是什么节日,余浮百思不得其解,只得问店员:“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两名店员同时转脸看来,一对上他的目光就红了脸,可语音里是止不住的兴奋与期待:“您不知道吗?今天是子爵率骑兵团凯旋归来的日子。”
  余浮恍然大悟,这一段时间来他也算明白了,城里凡是有人提到“子爵”,便一定是那个叫做奥斯顿的人,对于仰慕他的人来说,那家伙简直说是天神下凡耶稣在世都不为过。
  莉莉丝的裙子穿好了,小家伙眨巴眼站在那里,依旧没什么表情,却让余浮眼前一亮,这身衣服跟她太搭了!甜美的裙子和俏皮的蝴蝶结,衬得本就可爱的小姑娘非常有灵气,在光线下似乎会闪闪发亮,可见这家的手艺绝非浪得虚名,不论是从布料选择还是款式搭配来说都是一流。
  店员们也在一边不住夸赞:“先生,您的女儿实在太漂亮了!”
  余浮笑着对莉莉丝招手,“来吧,我美丽的小公主!”
  莉莉丝提着裙摆小跑着向他走来,就在这时,楼下忽然响起一阵兴奋的欢呼。
  两名女店员同时精神一震,目光不住往外面飘,可这里是在三楼,不走上阳台根本看不到下面的街道,碍于客人在场,她们又不能失礼,脸上的焦急几乎要化为实质。
  余浮不着痕迹地笑笑,对她们点头:“你们去忙吧,我们自己待一会儿。”
  女店员如蒙大赦,几乎要拜倒在他的知情达趣下,克制着手拉手冲出房间的冲动,挂着矜持的微笑躬身退出了房间。
  “伊登。”莉莉丝拉了拉余浮,小脸上满是期待:“我们也去看看好吗?”
  余浮微笑,“当然!”
  莉莉丝立即欢呼一声,拉着他就跑到阳台上,阳台是那种外凸的,视野非常好。
  街道两边早已人山人海,四处是一片攒动的人头,人群被拦在两排迎接的卫队之外,空出中心一条空旷的道路。
  不知是谁喊了声“来了”,人群立马沸腾起来,你挤我我挤你,纷纷仰着头往城门方向张望,莉莉丝也跟着激动起来,双手扒着阳台护栏使劲探头瞧,余浮怕她摔下去,用手轻轻按住她的背。
  果不其然,很快就看到一队黑色的骑兵从街道尽头走来,人群发出此起彼伏的尖叫和口哨声,余浮还看到有几个人几乎激动到要撅过去,拼命掐自己人中,被身边的人挤着才没有倒在地上。
  队伍很快到了近前,骑兵们挺直腰杆坐在马背上,黑色的骑装笔挺肃穆,整齐划一的马蹄声被掩在人们的喝彩声下。
  “哦天哪!”
  “子爵大人!”
  “你们都是勇士!”
  大家纷纷把手中的鲜花往骑兵们身上抛,很多人接了满怀鲜花,微笑着对两旁的人民点头致谢,街上下起场缤纷花瓣雨。
  然而队首那人从头至尾都目不斜视,甚至没有一个人敢往他身上砸花,他身周似乎有一个无形的屏障,冷漠地将一切喧嚣隔离在外。
  余浮想那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子爵,好奇这样的人该是如何样貌,不过刚才隔得远看不清,现在离得近了,又因为方位的原因,只能看到那人一身英挺华丽的骑兵军服,和他头上那顶宽沿帽,帽上的白色羽毛随着行走上下飘摇。
  这让他稍稍有些遗憾。
  倏而,不知何处放起礼花,“嘭”的一声巨响,因为太过突然,把在场许多人都吓了一跳,许是出于军人的敏感,奥斯顿快速地往声音方向仰了下头。
  这动作幅度并不大,持续的时间也很短,但却足够让余浮看清他的脸,在那一瞬间他弛缓的心跳猛地加快,一种无法言喻的情绪迅速占据心房,竟使他身体一软,几乎要站立不住,同时手里那支玫瑰脱力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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