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
据闻百年前,金陵曾有养出一位颇具才情的大才子,父亲早亡,由寡母一手拉扯大。这孩子也争气,学识渊博,年十八时正准备入京赶考,可临别前母亲病危,他竟要为照顾老母放弃功名。周围的邻居看不下去,带着他去祭拜佛祖以求安心,结果拜完回来,母亲的病居然大好了。
于是他安心赶考,一路高中,最后成了春风得意的状元郎。
衣锦还乡时,家中旧宅却空无一人。原来老母早就病入膏肓,只为不拖累儿子才联合邻坊演了一出戏。在才子离家不久后,就去世了。
老夫人闺名一个“骄”,此生最骄傲的便是这争气的儿子,故乡人命之为“骄林”。随后人历代传唱,不知哪一代哪一位嘴快了些,到了百年后,这片林子便也就成了“骄儿林”。
百年过去,那个小村子也早就并入秦淮,成了郊外的一处连绵百里的广袤林地,并上后来各种诡异的魑魅魍魉的传说,再无人烟。
骄儿林的诡地之名也因此流传。
阮重笙哼着小曲漫步在林间。
所谓的业火,按照裴回铮的说法就是“吓吓辈小的,烧死没用的。”他在修道方面还是颇有造诣,就算遇见什么厉害的东西,明哲保身肯定没问题,自然敢凑热闹。
而且嘛……
他拍拍自己腰间的两把被布包住的剑,絮絮叨叨:“扈阳,扈月,我天天擦你们,都舍不得用,打起来的话,你们可得给我争气啊。”
两把剑“嗡嗡”颤动,似乎在回应主人的自言自语。
阮重笙安心了,于是他继续往前走。
他走了一会儿,突然顿住了。
眼前的树木葱郁渐渐消散,草木穷处,蓦然出现一潭池水。粉衫少女在溪边撩起衣袖,努力地探着身子往河里够。
阮重笙走上前蹲在他身边,惊奇地搭话:“姑娘,这是做什么呢?”
少女回头看了他一眼,有点羞涩地往边上挪,嘴上低声应道:“摘莲蓬。”
阮重笙放眼望去,满池菡萏,莲叶田田。便是岸边,也都簇满了粉嫩花朵。
他哈哈一笑:“姑娘,我来帮你。”说着,他也撸起袖子,学着少女往河里捞。
少女很惊讶,羞羞答答地瞥他,见阮重笙一脸新奇非常有趣,小声道:“这池子里的莲蓬剥出的莲子很好吃,所以我背着家人过来打捞……”
阮重笙闻声答道:“莲子味苦,不如熬粥来得清香。”
见他这样好搭话,少女也放下心来,开始尝试着和他交谈。
两人几番来往,日头渐晚,少女用篮子装好了一大捧莲蓬,邀请阮重笙去家中用饭。
阮重笙摆手,道:“不啦,我还有事呢。跟你一个小姑娘去家中,也会坏了你名声。姑娘快走吧。”
少女咬唇,还没说话,接着见阮重笙转身伸个懒腰,继而盯着水中倒影发呆。
“姑娘?”阮重笙回头看了她一眼。
少女突然后退一步,低着头小声道:“没、没什么,公子小心,别跌入河里。”
阮重笙冲她笑笑,却也不再多语。眼尾低垂,似不经意往旁边瞥了一眼,便指着清溪里几尾小鱼,乐呵呵与她道:“此处可真……”
“公子。”那少女轻轻唤他。
“怎么了?”
“公子生得……生得真好看。”少女咬着粉唇。
少女从背后抱住他胳膊,温热的胸脯贴在他身上,纤手撩拨,轻轻滑过他喉结。阮重笙眸色渐渐深沉,少女食指一挑,衣衫滑落,瞬间露出大半个身子,浑圆随着动作跳跃。她看着本不是绝色佳人,可眼波流转之间媚色横生,五分姿色也有了八分风情。
“公子……”两人相拥倒在水中,水珠飞溅。
少女娇笑着挽一朵粉莲在指间,唇瓣抿着三片花,揽住他以口舌渡去。
阮重笙揽着她靠在湖岸,目光顺着紧贴在身上的衣襟往下飞速一划,盯着某处笑道:“原是这等美人恩么。”
少女娇嗔:“早知道公子如此知情识趣,奴儿就不费那功夫了。”
阮重笙哈哈一笑。
他二人贴身磨蹭,阮重笙盯着怀中人调笑道:“我方才那句姑娘是叫错了,卿本男儿身,何苦扮作女儿相?”
“还不是怕吓着公子,然后不肯与我……”素手轻点,交颈相缠,“共、赴、云、雨……”
阮重笙揽着他戏谑道:“当真要与我么?”
日头尚高,朗朗乾坤下,一对不知羞的竟然就着一身湿濡衣衫倒在湖畔,衣衫越脱越少,眼瞧着便要上演一出闺中风月。
“——如今的散修,防备心都这般弱了么。”
不料一道清凌的声音蓦然响起,林间倏忽一阵清风,白绫随风而起,寸寸铺来。
树林阴翳间,一道白影徐徐落下。胜雪的白衫,左肩上一簇凤羽,并上清冷如月的神态,倒真似九天仙子降临人间。
那是个极美的姑娘。她一步步走来,每靠近一步,粉衣少年就胆怯一分,直到与他二人相距三步之遥的时候,两人才匆忙分开,少年慌忙大叫:“你……你是什么人!”
来人也是少女的模样,身段窈窕,气韵出尘,只是瞧着太冷,反而老成。
纵使美人如花,可望不可即矣。
白衣女子启唇,话语简洁:“灵州,木摇霜。”
白衣,凤羽。可不是灵州的标志。
阮重笙回头的刹那,她正好看来,那一眼不带任何情感,恰如天边明月,仿佛在看人,却仿佛透过皮肉,透彻白骨。
粉衣少年唇瓣微颤:“我不过与郎君……”
木摇霜右臂轻轻一挥,三道白绫纠缠上来,将他紧紧裹住,提离了地面。他慌忙着就要求救,阮重笙看了挑起眉头:“这位仙子……”
“她是菡萏妖。”木摇霜只解释了一句话,然后右手微拢,少年的身体立刻四分五裂,绿色的血肉崩了满天。
刹那,莲池消失。
阮重笙看着周围的树木,神色微微怔。木摇霜却看也不看他神色,忽而清清冷冷道:“出来。”
他顺着方向看去,头顶树上一阵窸窣,继而跃下一个人。
一个背着一把大刀的红衣少女。
这少女一身殷红如血,面容艳丽,神采飞扬,背上是半人高的背齿大刀,剑柄亦是鲜红的血色。
总之,打扮犀利,气势犀利,看着就犀利,好一个“犀利”的美人儿。
——原来方才这对不知羞的野鸳鸯席地苟合的时候,头顶就有个姑娘家正看着戏呢。
这位美人挑眉,戏谑的目光滑过两人,对木摇霜道:“没想到木七姑娘也会救人。”她一顿,“还是个……风流纨绔子呢。”
木摇霜没有理会,或者说根本不想理会,只问了一句话:“阿露何处?”
似乎已经对她的冷淡习以为常,红衣姑娘耸肩:“我可不是你们门下的,问我没用。”目光瞥见了一边的阮重笙,她又是哈哈一笑,夸赞道:“长得不错。”
她挑挑下巴,笑容明朗:“小子,我是雁丘吴千秋。”
阮重笙其实并不懂各大门派世家之间的关系,听见她的介绍也胡乱点头,心道:“这下还真遇见天九荒的人了。不知道会不会遇见蓬莱的?就是遇见了也没法打招呼啊……”
“欸,你都不报名号?”
阮重笙道:“说了你们也不会知道呀……”
阮重笙见两个姑娘都在看他,于是矜持道:“秦淮,阮软。”
吴千秋:“……噗。”
木摇霜:“……”
是个有趣的散修。吴千秋这样想着,笑得更加前俯后仰,指着他腰间双剑道:“我看你用剑,以为是哪家剑修呢!”
她这样本不合凡界礼数,可阮重笙还不至于和一个真性情的姑娘家计较,咳了一声,难得羞涩。
这剑是裴回铮给的,当时他那位师父是这样说的:“这双剑可是神器,一名‘扈阳’,是为阳剑;一名‘扈月’,是为阴剑。阴阳相生相克,也可相交相合。”
他问:“那用布包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是宝贝嘛。”
阮重笙:“说人话。”
“哎呀,我也不知道,随便弄的。你看,用布多好,不容易脏,还低调!”
其实阮重笙深深的怀疑他是找不到剑鞘,就拿抹布包的。
但是这种事是不可能说出来的,阮重笙这人吧,别的不说,“家丑不可外扬”还是懂的。换句话说,如果让别人知道他的师父这么不靠谱,转而觉得他也很不靠谱,那就太糟糕了。
——虽然他好像也靠谱不到哪里去。
木摇霜看他们一眼,转身没入林中。
明明是个路见不平的侠肝义胆,却依旧这般不多言,不多语,活似个看热闹的。
吴千秋看着她离去,撇嘴:“她就是这副样子……欸,你也别误会,她一向这样,不对人的。灵州嘛,除了那位吊儿郎当轻佻成性的少主,其他人都是这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见她似乎满腹牢骚要发,阮重笙很给面子的蹲在地上默默聆听,顺带从怀里摸出一把从茶楼顺来的边果,边磕便道:“姐姐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