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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你不会是收了他的好处吧?”蓝兰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屑了。
  隋戈连忙说道:“当然不是。我知道蓝姐你嫉恶如仇,还怎么可能收取冯天明的好处。我是想告诉你,冯天明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种人,就应该让他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了,再上电视或者报纸的话,都是对媒体资源的一种浪费。”
  “应有的惩罚?”蓝兰疑惑道,“我怎么不知道。”
  “我的消息比你更灵通。”隋戈说道,“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这就带你去看。”
  蓝兰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最好别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隋戈笑道。
  下了楼之后,蓝兰将她的私车开了出来。
  隋戈一看车上的标志,顿时吃了一惊:那竟然是一辆黑色奔驰越野车!
  以蓝兰的年收入,恐怕就够买这车的一个轮子吧。
  “愣着干嘛,上车啊!”蓝兰打开车窗,向隋戈说道。
  上了车之后,蓝兰才向隋戈说道:“怎么?瞧你刚才的样子,是不是觉得我有经济问题啊?”
  “这……哪有呢。”隋戈并不承认。
  “哼,我已经看出来了。”蓝兰哼了一声,“我妈妈在加拿大做生意,赚了一点钱,这车是她送给我的。她说主要这车性能比较好,作为新闻工作者,少不得回去一些艰苦的地方,越野车比跑车更实用。”
  “呵~有个富妈妈真好。”隋戈笑道,蓝兰有没有经济问题他不在乎,只要不是别的男人送给她的就行。别的女人,也不行!
  “去哪里?”蓝兰又道。
  “城隍庙。”隋戈说道。
  蓝兰一踩油门,越野车飞速往城隍庙而去。
  东江市的城隍庙,座落在市区东郊。
  近年来,东江市大搞生态园林城市,提倡绿色gdp,所以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东郊的城隍庙也经过了修缮,成为东江市区的一个景点之一。
  尽管不是周末,但是来这里上香、游览的人也不少。
  说起来,隋戈还算是给冯天明选了一个风水宝地呢。在城隍庙门口乞讨,生意应该不错吧,一月下来,收入差不多能够赶上小白领了。
  不过,风水宝地可不是那么容易独享的。也许是因为冯天明之前坏事做得太多的缘故,当隋戈和蓝兰抵达城隍庙的时候,正好看到冯天明被其他几个乞丐抬着扔到了距离城隍庙大门十米开外的地方。
  蓝兰停了车,跟隋戈一起来到了冯天明前面。
  隋戈俯下身子,向冯天明说道:“冯老板,恭喜发财。这里的日子,还习惯吧。”
  “呸!”
  冯天明眼中射出仇恨的目光,向隋戈喷出一口唾沫,可惜哪里能够喷到隋戈的身上。
  随后,冯天明又挥动双手,想去扇隋戈的耳光,可是他的双手哪里够得着。
  “冯老板,稍安勿躁。”隋戈笑道,从兜里面摸出一张二十块的钞票,扔到了冯天明面前,“如果有空的话,我会常来照顾你生意。”
  冯天明盯着隋戈,满腔怒火,可惜他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蓝兰盯着冯天明看了一阵,她终于确信,眼前这个双腿残废、口不能言的乞丐,就是那个华生药业公司的老总冯天明,也是以前青联药厂的总经理冯兴阳。他逃脱了法律才制裁,却没能逃过命运的裁决。
  不过,对于冯天明,蓝兰并没有丝毫同情。她已经追查过三年前的那场事故,冯天明给数百个家庭带去了巨大的灾难,对于那些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恐怖的噩梦。
  随后,蓝兰上了越野车,向隋戈说道:“你干的?”
  “怎么可能是我呢?”隋戈呵呵笑道,“我哪有这样的本事。只不过碰巧来城隍庙,就看到冯天明躺在这里,我最初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呢……”
  “是吗?我就当这事跟你没关系。”蓝兰说道,已经打算放弃追踪这个新闻了。尽管这个新闻还能够引起一些轰动,但是对于蓝兰来说,她需要的不是新闻的轰动效应,而是新闻产生的社会效应和道德价值。她是一个社会新闻工作者,而不是一个娱乐记者。
  “绝对没关系。”隋戈说道,“你也知道,冯天明这家伙,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得罪了多少人,他落到这个地步,那也是报应。”
  “没错,他罪有应得。”蓝兰说道,发动了汽车,“你去哪里,我送你一程?”
  “回学校去。”隋戈说道,下午有两节外语课,这是隋戈唯一不想也不能缺席的课程。
  蓝兰点了点头,调转车头往发丰镇的方向而去。
  到了发疯校区的时候,当隋戈从奔驰越野车上下来的时候,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和议论。
  隋戈知道,校园论坛上面早就有关于他被富婆包养的帖子,不过隋戈同学向来脸皮很厚,对这种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他看来,能够被小富婆包养,那至少证明了一点:自己长得还算挺帅!
  ※※※
  眼镜不愧是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办事效率相当惊人。
  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完成了对华生药业公司的更替,并且聘请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当然,眼镜的办事效率如此惊人,也有狂熊帮的因素在里面。一些在明面上无法解决的事情,有黑帮出面,在暗地里面解决,往往会更加容易一些,这也是黑帮之所以会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员配备到位之后,自然就需要进行生产、创收了。
  之前,华生药业公司主要生产一些常规药品,比如感冒冲剂,抗生素之类的药品。这一类药品虽然已经泛滥成灾,但是成本很低,再加上冯天明贿赂了许多医院的领导、医生,所以他的药品销量仍然相当不错,利润也十分可观。
  也正是这个原因,冯天明才会被蓝兰盯上,在报纸和电视上尖锐地质问“药品暴利”的事情。
  现在,华生药业公司已经被隋戈和接管了,但是他并不想接管冯天明的那些生意渠道,因为他不想让那些无良的医院领导和医生中饱私囊。如果隋戈也像冯天明这样做的话,固然能够赚钱,但是到最后他恐怕也跟冯天明之流没什么区别了。
  况且,隋戈曾经在唐雨溪面前放出豪言,要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尽管这个口号显得有些空大,但隋戈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做到,而现在,他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接管华生药业公司,是第一步棋。
  而隋戈的第二步棋,却是着落在狗皮膏药上面。这也是隋戈接手华生药业之后,打算推出的第一种药品。
  不,现在已经不叫狗皮膏药了,而叫做“帝玉膏”。
  抛开冯天明人品不说,将狗皮膏药的名字换成“帝玉膏”,这还是挺不错的,隋戈还挺满意。
  当今社会,无论是药品还是卫生巾,都需要包装。包装,不仅仅是外包装,名字也同样需要包装。一个响亮、高雅的名字,往往就决定了一件货物的档次。
  比如卫生巾,“七度空间”的名字就绝对比“异度空间”更让人放心;“高丝洁”的名字大概也比“大长巾”更文雅。
  所以,“帝玉膏”这个名字,绝对比狗皮膏药更响亮而受欢迎。
  本来,要生产一种新药,从原材料到成品,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准备。但是,冯天明真是一个“活雷锋”,不仅为隋戈的狗皮膏药申请到了专利权、药品生产许可证,而且连生产线、原材料都准备好了。正如冯天明自己说的,他所作的一切,完全为隋戈做了嫁衣裳。
  从本质上来说,冯天明购买的这些药草材料都是可以用的。只要隋戈在水质、狗皮上面稍微做点文章,改进一下,帝玉膏的功效就跟隋家的狗皮膏药完全没什么两样了。
  所以,经过了两天的磨合改进,帝玉膏已经能够批量生产出来了。
  对于膏药的药效,山熊等人都亲身体验过,所以信心十足,认为铁定能够赚个盆满钵盈。
  谁知道,眼镜派出去的营销人员全部“阵亡”。
  东江市从市区到乡镇,居然没有一家医院愿意使用帝玉膏。
  尽管有专利权,有药品许可证,但是人家就是不买账,不用你的帝玉膏。
  眼镜不由得感慨,潜规则的力量真是强大。
  不送礼,不回扣,那就没门路!
  当眼镜把目前遇到的困境告诉隋戈的时候,隋戈却笑道:“眼镜哥,你可是我们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呢,怎么连这点小事情都搞不定?你知道吗,在乡下的时候,我们家的狗皮膏药是怎么卖的吗?我们可没有专利证书,也没有药品许可证,同样供不应求呢。”
  “那你的意思是?”眼镜似懂非懂。
  “狂熊帮不是有很多小弟闲着没事吗?”隋戈说道,“就让他们上街去推销狗皮膏药,不,推销我们的帝玉膏,然后给他们提成和奖金。只要我们的膏药有效,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根本就不愁销路。医院那些蛀虫想封杀我们,做他妈的春秋大梦去!”
  听隋戈这么一说,眼镜也轻松了许多,笑道:“行,我这就叫兄弟们都改行做药品推销员了!不过,这好歹也算是正当职业嘛,等我们公司业绩上去了,也给他们买上五险一金!全都享受白领待遇!”
  “那是后话。”隋戈笑道,“全看你这个执行总裁的能力了!”
  第76章 混混的转型
  夜晚。
  东江市某酒吧。
  混混甲:“狗子,听说今天晚上你们要跟爱萝歌厅的那帮人干架?”
  混混乙:“强哥,你问这事干嘛?难道你们狂熊帮对那小歌厅有兴趣不成?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就劝老大放弃得了,免得去触霉头。”
  混混甲:“没兴趣。不过看在大家兄弟一场的份上,我推荐点好东西给你,保管你跟人干架的时候龙精虎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混混乙低声道:“强哥,白粉我可不沾!”
  混混甲:“麻痹的!谁告诉你吸白粉了。我给你推荐的是这种东西——帝玉膏!没听过吧?高级玩意儿。不过这东西可管用了,被人狠揍之后,只要贴在伤处,分分钟痊愈!”
  混混乙:“能有这么好的东西?吹牛吧!”
  混混甲:“你不信?知道我们狂熊帮的山熊大哥为什么那么强么?靠的就是这东西!你想想看,你跟别人干架,同样挨对方十拳,你分分钟就能痊愈,恢复战斗力。那时候,别人不是只有任你欺负的份了?然后被你揍得哭爹喊娘?”
  混混乙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道理是这样没错。但是这效果……不好说。”
  砰!
  混混甲提起拳头,大力一拳轰在了混混乙的肩膀上,顿时将混混乙打了一个踉跄,整个肩膀立即红肿起来,显然这一拳劲道十足。
  混混乙捂住伤处破口大骂:“麻痹的强哥,你疯了么!”
  混混甲摸出一张膏药,说道:“狗子,贴上你就知道这膏药的效果了。要是十分钟不见效的话,我站在这里让你往死里揍!”
  混混乙怒冲冲地接过膏药,贴上。
  五分钟过后。
  混混乙:“咦,我肩膀好像没事了。强哥,这膏药真他妈神效!”
  混混甲:“买不买?”
  混混乙:“多少钱一张?”
  混混甲:“三十五块,够便宜吧。”
  混混乙:“给我来二十张。”
  混混甲:“剩下的,我去爱萝歌厅推销?”
  混混乙:“给我来一百张!”
  混混甲:“好呐。”
  酒保:“这膏药真有那么神效?给我来几贴!每天给人倒酒,我这肩膀都快不行了!”
  围观者:“我也要几张!”“给我五张!”“我要十张!”“……”
  顷刻间,抢购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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