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诺!”众侍卫躬身施礼,却没有散去,而是分批次护在了王洵的前后左右。眼下虽然局势已经平稳,某些天方教狂信徒,却一刻都没停止与大都督府作对。光是今年春天,针对王洵的刺杀便发生了五次。只是这些狂信徒们胆气虽然神勇,武艺和箭术却实在稀松平常。每每没等伤到王洵的汗毛,便平白丢掉了性命。
但自从第一轮刺杀发生后,王十三和万俟玉薤两个就轮番带人守在了王洵身边,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几乎寸步不离。对于弟兄们的好意,王洵也不好过于推辞。见大伙不肯离开,便笑了笑,举步往后宅走去。
这座原来的大宛王宫如今被王洵分成了几部分,前面拿来处理公务,后面则分给几个心腹手下居住。此刻院子各处已经掌了灯,整座宫殿看起来金碧辉煌。王洵信步往后院走,一边走,一边慢慢回味着家书内容。转眼来到自己平素居住的屋子,挥手命令侍卫们离开。然后推开门,拖着长声朝里边打趣,“小麦,你怎么不出来迎接本都督。是不是又皮痒了,等着本都督军法处置?!”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小麦,是他对麦尔祖德的小女儿的简称。此女原本有个很冗长的大食姓名,但王洵嫌叫着拗口,便根据大伙对其父亲“老麦”的简称,给她重新取了这个名字。
该女起初还抗议了几次,没有结果之后,便只好认可的王洵的叫法。反正随着其父在大宛都督府的受重视程度增加,她本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整个都督府后宅,除了王洵之外,其他人也没胆子叫这个爱称。
若是换做平时,听到王洵的脚步声,小麦早就带雀跃着迎出门外了。今天,她却丝毫没有动静。懒家伙!王洵笑了笑,惦着脚继续往内间走,准备给任性的小女孩一个“教训”。拉开卧房门,掀起床上的锦帐,却看到一张不甚熟悉的脸。
“你…..”王洵迅速往后退开半步,手按腰间横刀。睡在床上的女子也瞬间惊醒,赶紧翻身下来,双膝跪倒,“婢,婢子刚,刚才睡着了。是,是妹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我…….”
听到这结结巴巴的唐言,王洵立刻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是麦尔祖德的另一个女儿。当初试图行刺他的那个。过后怕女儿被族人惩处,麦尔祖德不肯接其回家。王洵也就命人随便给此女安排间房子,从此不闻不问。
同样是“刺客”,小麦的待遇却远远好于其姐姐。其中主要原因是,她年龄小,性子也有些少女的“无赖”。行刺失败后立刻“负荆请罪”,导致王洵根本对她生不起气来。而其姐姐,则始终拉不下面子向王洵认错,所以一来二去,在后宅中的地位便日渐尴尬。
依照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传统,丈夫可以娶几十甚至上百个妻子,只要你能养得起。在唐军的地位初步确立之后,为了讨好王洵,各地诸侯,也纷纷将家中最漂亮的女儿送到柘折城来侍寝。王洵自己招架不住,便以不委屈对方为由,将这些女子,纷纷转赠给了心腹属下为妻为妾。其家族虽然对此举约略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不能讨好铁锤王,能拉近与铁锤王心腹的关系,亦为一桩美事。心态也就慢慢平了。
长安的妻妾没接来,诸侯们送上的女人又没入王洵法眼。一来二去,小麦便稀里糊涂的成了都督府内宅的女主人。虽然这个女主人的地位没经王洵亲口确认,院子中的弟兄和仆役,却不敢对其有丝毫不敬。
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这个英雄非但年少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家族十分照顾,少女小麦自然心满意足。她生长于麦尔祖德这种地方豪族,家中姨娘众多。即便不用心去学,自幼耳濡目染,也懂得该如何巩固自己的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而王洵既然身为此地的最强者,身边亦不可能永远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少女小麦便很自然地又想到了其姐姐,试图消除后者跟王洵之间的误会,以免日后姐妹二人结伴作战。
但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甚理想。虽然王洵应其所请,给她姐姐“赐”了一个唐人名字,叫作“小拙”。却没有再把其姐姐接回来重续前缘的意思。而曾经与王洵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放眼药刹水沿岸,无论如何没第二个人敢再打她的主意。眼看着自家姐姐一日比一日憔悴下去,少女小麦干脆把心一横,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两个当事人根本不清楚小麦的如意算盘,一时间,彼此都觉得好不尴尬。好在王洵反应极快,稍作迟疑之后,便笑着吩咐道,“既然是小麦让你来的,过会儿就一起用晚饭吧。你吃过没有?小麦到哪里去了?!”
“她,她刚才还在这儿。说,说是去,去厨房替,替大人准备吃食!”作为差点刺杀王洵成功的蛇蝎美女,小拙的表现与当初的狠辣极其不符。非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一双眼睛还始终盯在地面上,根本不敢抬头与王洵的目光相对。
“起来吧,到那边餐桌前坐!”遇到这么个笨头笨脑的女人,王洵也没什么办法。耸了耸肩,低声命令。
那次的“谋杀亲夫”举动,纯粹是一场闹剧。银簪子没有涂抹毒药,两个女孩的身手,也根本不堪一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洵心中的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手握重权的大都督,还是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他都没有主动向眼前这个女人示好的道理。所以干脆淡然处之,假装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从没与此女相遇过。反正答应麦尔祖德的事情,自己绝对有能力做到。至于此女到达中原之后,嫁给谁,过得怎样,与王家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被王洵赐名为小拙的女子,比其自家妹妹年长,经历的事情多,内心世界也更为敏感。不用细辩,也能觉察出王洵话语里流露出来的冷淡。可这又能怪谁呢,自己当初刺出那簪子时,可是抱着与他同归于尽的念头。谁叫他攻破了柘折城?谁叫那么多人因为他而死?!
但随后他的处置态度,他的善良与宽容,他的辉煌战绩,却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脏。攻破柘折城,他只用了八百余人。屠城令不是他下的,相反,还有很多人因为他的维护,避免了家破人亡的命运。
这一切,只能归咎于命运。妹妹的命好,人也机灵,所以理所当然有个好的归宿。而自己……,还真应了他给取的新名字,小拙,拙透了。
这些日子来,小拙不是没想过重新跟王洵修好。毕竟已经跟他睡过一晚上,按照这里的传统,就应该永远是他的女人。可要是让她也背上竹条,像妹妹那样跪下来向这个男人负荆请罪,她自问又做不到。第一,有小麦珠玉在前,此举失去了新意。第二,心中的骄傲也不允许。
“有事?”见女子跪在地上迟迟不起身,王洵皱了皱眉,不耐烦地问道。
“没!”少女小拙连忙回应了一声,爬起来往屋外走。慌里慌张动没看清楚路,差一点就顶到王洵怀里。
王洵迅速闪了下身,然后抢先一步出了卧房。侍妾小麦还没回来,并且连几个婢女都带走了,这使得房间内略显空旷,连个跟分享封侯喜悦的人都找不到。
小拙畏畏缩缩在后边跟着,目光不停地偷偷打量王洵的背影。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子看起来很有气概,肩宽背阔,胳膊和大腿都修长有力。特别是那一张古铜色的面孔,从后侧看上去,如同雕刻出来的一般,棱角分明。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击感和安全感。
终日对着这样一个男子,想必妹妹最近过得一定很有滋味。不知不觉间,小拙又开始神不守舍。“我这是怎么了!他根本不会再理睬我啊!”她偷偷地掐了自己一把,试图将自己掐醒。心中有股略带幽怨的念头却愈发强烈,强烈到令人难以自拔。
背后缀着着一个人,王洵感觉很不习惯。念在麦尔祖德的面子上,他不便立刻将对方赶走。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问道:“有些日子没见到你了,在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只是一句随便的客套,却令小拙眼圈瞬间一红。低下头去,喃喃地回应,“好。还好。没什么不习惯的。谢谢都督大人!”
“一家人,没什么谢不谢的!”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从内心深处,他不希望伤害这个女子。毕竟对方当日行刺没有真正伤到了他。更何况老麦尔祖德终日为都督府的事情忙里忙外,已经成了他治理地方的得力臂膀。“你如果想回家,或者想出去转转。尽管跟小麦一起出去。最近城里的治安还不错,市面上也有很多新鲜东西。”
“嗯!已经出去过了。外面的变化很大。”回答依旧是简单明了。小拙低着头,十指在身前互相搅动。
“是么?”王洵最在意的就是别人对自己治政的评价,几乎本能地继续追问道,“什么变化,你能不能说说!”
追问的语调是如此的急切,令小拙忍不住惊诧地抬头。一望之下,才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当成凶神恶煞的铁锤王,眉宇间居然也带着一股子无法掩饰的稚嫩。
“他原来这么年青!”刹那间,一个原本不是秘密的秘密被小拙揭开,惊异之余,心里的畏惧感觉顿时减轻了不少,“原来他也很在意别人的看法。而不是….”
“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根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根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没有!”王洵笑着否认,“想把这里变成大唐,可是有点困难。民风不同,生活方式也大相径庭。我只是跟你一样,不喜欢除了黑就是白,不喜欢,不喜欢那种压抑的感觉。”
对,的确是压抑。这个词虽然简单,却恰当无比。两个人忽然发现自己和对方的感觉很相似,不约而同地笑了笑,隔阂瞬间冰消瓦解。
“那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大人能跟我说说么?”犹豫了一下,小拙抬起头,灵动的双眸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幻想。
“大唐-----”原本信手拈来的答案,到了嘴边,却忽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啊,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王洵发现自己心中也只剩下了模模糊糊的轮廓。他当年之所以逃离长安,也是由于无法忍受长安城内压抑的氛围。而随着渐行渐远,那些曾经令人烦躁不安记忆慢慢消退,很多幸福与快乐的事情,也越来越清晰。
也许是因为距离产生了美。也许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严格的参照物,曾经令他厌倦的长安,令他困惑的大唐,此刻于记忆中居然变得无比之可爱。那繁荣的市井,那熙熙攘攘的人群,那无忧无虑的少年,那光彩照人的少女。还有大四绝的诗歌,小四绝的曼舞,曲江池上的无边莲叶,骊山深处的映日秋花……,一切一切,熟悉而又陌生。一切一切,令人魂牵梦萦。
“大唐么,很大一个地方。”沉吟着,犹豫着,他慢吞吞地描述,“从南到北有四千多里,从东到西更远,如果把此地也算进去的话,恐怕有近万里了!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风物不同,人的习惯也不尽相同。”
“喔!”小拙忽闪忽闪这眼睛,琢磨王洵的话。上万里的疆域,的确大得令她难以想象。从小长到现在,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几百里之外的安息城。并且还是被家人关在密闭的车厢里边,连将头探出来四处看看的机会都没有。
“但从整体来说,大唐的气候比这边好得多。夏天没有这么干,冬天也不似这般冷。有的地方甚至能种两季粮食,街道上虽然有乞丐,但大多数人都能吃饱肚子!”搜刮着肚子里的记忆,王洵继续慢慢描述。有几分出于本能地做些浮夸,但尽量附和事实。
“在城市里,男人女人都可以随便逛来逛去。不用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粽子你知道么,就是一种用苇子叶裹着白米和肉馅,做成的美食。有鱼肉、羊肉、猪肉,偶尔也能吃到牛肉,但不多见。因为牛在大唐主要用来耕地,不准随便宰杀。不是因为教义,而是为了种更多的粮食。大唐和这边不一样,任何宗教,都不能随意干涉别人的行为。同样,官府也不干涉任何宗教的和尚讲经,只要你不煽动人造反,随便念。所以,长安城中,佛寺对面就是道观。十字教的寺院和天方教的讲经场所,往往就隔着一条马路。但两边也能相安无事….”
这是他记忆中的大唐,也是他认为大唐最可爱之处。强大,宽容。因为强大而宽容,因为宽容而强大。男人女人们脚步匆匆,衣服上也许打着补丁,脸上却都带着笑。老人摔倒在地,会有人主动伸手去扶起来。受帮助者及其家人会礼貌对施以援手者致谢,而不会赖上对方,让对方赔偿巨额的医药费用。官员再昏庸,也会注意名声,轻易不让判糊涂案子,招惹民愤……
不知不觉,他的心神便飞出了身体,飞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故园。连小麦什么时候带着婢女走进来,都没有注意到。后者难得看见丈夫与姐姐和解,惊喜之余,索性命人悄悄地摆上了一桌酒菜。一家子便吃边谈,其乐融融。
“大唐的男人,也不可以随便欺负女人。即便是婢女,打死也要受到严惩,甚至给她偿命。丈夫对妻子不满意,可以休妻。妻子对丈夫不满,也可以选择离开。方式有几种,双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就叫义绝。双方只是觉得在一起不合适,却谁都没有过错,就可以“和离”。男人死了,女人可以改嫁,不必给他守节,更不用殉葬。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从此不嫁,官府也不干涉…..”
“无论穷人,富人,都有机会出头做官。读书也好,练武也好,只要读得好,练得好,就可以考科举。通过考试之后,再等一段时间,便可分派到一个官缺。有门路的会受到优先照顾,这点不公平。但没门路的只要肯耐着性子等,总能等得到。只是等得时间长短问题和官职高低问题。不像这边,人从一生下来,高低贵贱就已经定了。血脉不好的人想要出头,根本没机会,除非你去做马贼…..”
这就是大唐,他梦里的大唐。没有那么严格的宗教,也没有那么严苛的律法。人们之间有等级,却不像西域这般森严。因为贫富贵贱能够转换,流动,所以朝廷的政令不会过于偏颇。整个国家也显得生机勃勃。
这个大唐不属于李林甫,不属于杨国忠,不属于任何贪官。也不属于孙仁宇这种污吏。不属于他王家,不属于赵家,不属于宇文家,甚至不属于陇右李氏。这个大唐属于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封常清,包括周老虎,包括方子陵、朱五一,也包括一心向着他的王十三和万俟玉薤。
这就是大唐。一半存在于现实世界,一半存在于他的理想。
一边吃酒一边谈谈说说,王洵喝得好生痛快。不知不觉,就醉了个酣畅淋漓。酒菜什么时候被撤下去的,他不知道。酒宴结束后是不是送客人走,他也没明确表态。既然他没有明确表态,小麦便自作主张将姐姐留了下来。既然已经留了下来,当天夜里,锦帐之中,自然就发生了该发生的事情。
当激情渐渐褪去,王洵的意识也慢慢清醒。望着躺在自己身边娇喘微微的女人,他突然觉得有些歉然。
无论是作为麦尔祖德家族巴结自己的礼物也好,作为暖床丫头也罢,毕竟这两个女子都跟自己有了肌肤之亲。自己也应该给她们一个名分了,否则,她们日后也难以王家的其他人相处。
正犹豫着,身体却又被小拙牢牢抱住。“郎君会带我去大唐,什么?”浑身上下抽搐成一团的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手和腿却紧紧地盘在王洵身上,如同一只章鱼般,唯恐一松开便会失去。
第一章 笳鼓 (四 上)
第一章 笳鼓 (四 上)
如果赵怀旭所带来的消息属实的话,王洵封侯的圣旨就在路上。按照大唐的规矩,县侯可以取一妻三媵,也就是一个正妻,三个平妻子,至于宠妾和暖床丫鬟,则无任何限制。所以带小拙和小麦二人回长安,根本不成什么问题。他不解的只是,为什么对方在迷迷糊糊当中,还会提出这么一个扫兴的要求。想要追问,却又不忍将小拙推醒,只好笑了笑,轻轻躺倒假寐。
小麦的手也从后背伸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肩膀。“别怪姐姐,她这半年多吓坏了!”用脸紧贴着王洵的厚实脊梁,少女喘息着求肯,“她最怕的就是被你丢在这里。既不能回家,也找不到任何出路…..”
想到当地人如何对待被丈夫遣送回家的女子,王洵恍然大悟。去大唐,对小拙来说,不仅意味着享受那里的繁华,还意味着彻底改变命运。特别是今晚自己借着就酒意夸大了的大唐,对任何曾经生活在被烧死的恐惧中的女人而言,估计都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这算是交易么?当激情有了价格,就变得索然无味。可即便是交换,又如何呢?自己曾经答应过他的父亲,带他们远离大宛。刚才清醒之时,怀中的女子又对自己百般逢迎。带着点厌倦,又带着点困惑与遗憾,他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
大都督府的运作,已经慢慢走上了正轨。赵怀旭的到来,又让军队如虎添翼。他在练兵方面的经验比王洵等人加起来都多。刚一接手,立刻就使得都督府兵马变了幅模样。
除了练兵之外,赵怀旭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日后可能交战的对手,对军中诸兵种的组成结构,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改进建议。重甲骑兵训练困难,耗资巨大,临战时发挥的作用又与投入到其上的资金不成比例,所以不如被压制到两百之内。以便腾出更多的军马和人手,组建轻甲骑兵。骑弓无论射程方面和操作简易性方面,都不如伏波弩,所以干脆完全以伏波弩代替。至于远程压制,则交给后面的步弓手来完成。西域各地多丘陵和平原,战斗自然以马战为主,持盾步兵也发挥不了太大作用,不如压缩其编制,给长矛兵让路。而长矛兵也不再是普通的步卒,每人都配上一匹战马,以方便跟随大军长途奔袭,到达地点之后再列阵而战。
这些建议,都非常符合实际,王洵逐一批准。此外,根据柘折城一带的自然条件,赵怀旭还提议在军中增加五百骆驼兵,王洵也给予了尽可能的支持。骆驼的骨架比马高,背上还有隆起的双峰,非常适合弩手骑乘。虽然在冲锋之时,骆驼速度不如战马,可遇到长途奔袭,三天之内不补充鸡蛋、黑豆等精饲料,战马就会掉膘,甚至活活累死。骆驼却是一把草,一桶水,便能活得神采奕奕。
唯一没有采纳的建议,便是有关陌刀手的安置。按照赵怀旭的想法,陌刀阵的攻击力虽然当世无双,对兵卒的要求也是奇高无比。并且在没有其他兵种配合的情况下,便无法单独作战,所以不如完全裁撤掉。反正日后西域战场,大宛都督府兵马,肯定要跟安西军走在一起。后者队伍中的陌刀手已经形成了规模,完全可以成为大伙的依仗。但王洵却摇头表示了拒绝,不光是因为自己喜欢持刀冲阵时的那种血脉喷张的感觉,还出于个人的小算盘。他现在既将麾下兵马视为安西军的一部分,又试图与安西军有所区别。所以即便是只小麻雀,也尽力维持五脏俱全。
这点略带任性的想法,当然瞒不过赵怀旭的眼睛。后者只是笑了笑,便自动将此事忽略。反正在他看来,王洵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况且封常清也曾经私下里暗示过,将在王洵、宇文至、宋武等数个年青人中,寻找其中一个传授衣钵。
无论从个人交情和大局考虑,赵怀旭私下里都认为,这其中之一指的是王洵。虽然宇文至和宋武二人的表现一样非常出色。但前者性子太偏狭,恩怨太分明,稍经挫折便可能铤而走险。而后者,则又太阳光,太单纯了些,日后很难应付官场中的倾轧。
只有王洵,刚烈中不失稳重,坦诚的面孔背后亦略带狡猾,足以担负起安西军薪火传承的重任。这也是赵怀旭主动向封常清请缨前来辅佐王洵的具体原因之一。他希望自己能在少年们的成长期间,给予更多的帮助,以便日后收取丰厚的回报。封常清对此也表示了支持。
当然,这些想法现在还能让王洵知道。一则是因为封常清如今圣眷正隆,为人又足够小心低调,再掌控安西军七八年恐怕不成问题。二来以王洵现在的资历和声望,尚不足以令安西军中的老将们信服,过早地暴露了封常清传位的意向,对其有百害而无一利。
本着百年育人的想法,赵怀旭耐心地对少年们加以辅导。而王洵等人,也对他保持了当年在白马堡中一样的尊敬。随着时间推移,众人彼此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麾下兵卒也操演得越来越精熟,渐渐露出几分强军的风貌来。
“光在校场上练,恐怕不行!”入秋之后,沙千里找到王洵,第一个提出了让弟兄们动动真刀实枪的建议。“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去溜溜。否则,表面上看起来生龙活虎,一动真章,谁也保不住没人吓尿了裤子!”
“的确如此!”王洵笑着点头。终日憋在柘折城中当土皇帝,他最近也觉得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拿谁来磨刀呢?你现在有初步目标没有?”
“这个…..”沙千里讪讪地挠了挠头。自从雪夜攻破俱战提之后,周围便没有人再敢捋铁锤王的虎须。诸侯们都老老实实,还真不好随便找茬对付他们。
“要不咱们干脆把铁门关给拿下来吧。拿下了那里,药刹水沿岸各地便能自成一体,再也不必日日担心大食人会从沙洲一带打过来!”赵怀旭笑着走上前,在舆图轻轻指点。
第一章 笳鼓 (四 下)
第一章 笳鼓 (四 下)
铁门关乃是大唐高宗年间,安西军为了掌控周边诸城,仓促修建的一座要塞。城墙不算太高,却是完全参照了中原模式构筑,护城河、马脸,瓮城、断龙铡等一干防御设施应有尽有。城内还有单独的藏兵堡、碉楼、存粮处与取水井。危急之时,将断龙铡一落,便可以完全形成内外两个单独封闭的防御体系。使得敌军即便攻破了外城,也会被内部的硬骨头卡住喉咙,吞不下,吐不出,可怜巴巴困在此地,被闻讯赶来的援兵围歼。
武后掌管朝政期间,大唐内部动荡不已,无力再经营西域。安西军不得不忍痛后撤,把此关丢给了当地人。大食人蚕食过来后,发现铁门关的重要作用,便在铁门关原来的基础上,加以修葺,增补,使其重新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据点。去年王洵经营药刹水沿岸之时,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曾经带领着麾下兵马倾巢而出。可还没等他们走到沙洲,柘折城已经易手。便只好悻悻然又缩了回去。
今年开春之后,因为迟迟得不到疏勒方面的支持,王洵无力单独与大食人开战。而铁门关的守将易卜拉欣,也因为听闻了唐家雪夜攻破俱战提的战绩,不敢再轻举妄动。所以最近这大半年来,敌我双方都不肯轻易挑起战端,彼此之间倒也落得个相安无事。
赵怀旭突然将铁门关作为检验练兵结果的目标,可着实让王洵吃了一惊。凭着手中的近万兵力,铁门关未必能挡住他的倾力一击。可拿下铁门关后,大食人恼羞成怒怎么办?长安那边至今没传过来何时与大食人决战的命令,安西军大部也一直徘徊在葱岭以东。光凭着手中兵力和药刹水沿岸诸侯,大伙又如何能扛得住对方倾国之兵?
战术上,赵怀旭提的是个好主意。战略上,却是彻头彻尾的冒险。众将当中不乏目光长远之辈,纷纷开口,分析此举可能带来的风险。赵怀旭先是静静的听着,不出言辩驳。待大伙把诸多不利条件都说得差不多了,忽然笑着向头顶上伸了伸手指。“你们看看,现在是什么季节了。如果大食人一直没有做决战准备的话,怎可能来得及再把铁门关夺回去?”
“又是天气,该死的天气!”沙千里第一个反应过来,面红耳赤的诅咒。作为一个于此地驰骋多时的马贼头领,他本应该比赵怀旭更早意识到外部的便利条件才对。谁料到头来还需要别人提醒。
“是啊,又到该下雪的时候了。日子可过得真快!”沙千里笑了笑,轻轻叹了一口气。距离大伙拿下柘折城,眼看着就一整年了。虽然这一年来众将个个都在不停地加官进爵,手中掌握的队伍规模也扩大了足足四倍,可毕竟没能保持住去年的势头,继续攻城掠地,肆意驰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