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嗯!”听着侍女的惨叫,老者像喝了醇酒般,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娼妇,她比你叫得可难听多了。你说说,你是伺候了多少男人,才学会了如此销魂的叫声!”
闻听此言,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的虢国夫人又战栗了一下,扭过头,脸上的笑容若暴雨后的桃花,“王爷,难道不觉得外边的叫声太青涩了么?不如先把她赐给奴家,让奴家**几天,学会了怎么叫,再给王爷送还回来继续抽鞭子。”
“好,好,好.......”老者听得甚是高兴,伸手推开窗子,冲着外边喊道:“停,别打了。剩下的先记账。把她送到虢国夫人府上,半年后再接回来!”
“诺!”昆仑奴们答应一声,拖着脊背已经被抽得血肉模糊的小婢女退了下去。屋内屋外瞬间又恢复了寂静。另外一名小侍女手握着毛巾,身体不断地颤抖,颤抖。
“怎么,你也想挨几鞭子尝尝味道?!”疯狂老者回过头,两眼中射出一道寒光。
“啊!”小侍女像受惊的雌鹿般跳起来,抓起毛巾,在老者枯树般的身体上四下抹拭。“笨!”老者一巴掌将其拍出老远。亲手从托盘里抓起另外一片毛巾,**着走到靠着墙的多宝阁前,拿出一瓶剑南道进贡的烈酒。向毛巾上洒了半瓶,然后大步走回毡塌前,将润了酒的毛巾向虢国夫人的后背抹去。
“啊——啊——啊——”又是一串婉转哀鸣,夹杂着无尽的痛楚与诱惑。老者再次兴奋起来,三把两把将虢国夫人背上的血迹抹干净了,然后丢下毛巾,向一旁伸开鬼爪般的大手,“来!”。
这回,小婢女终于变聪明了些。从脚下的托盘里拿起一只琉璃瓶,拔出塞子,迅速递了过去。“嗯!”老者满意地点了下头,用小拇指从瓶子里勾出一点点黑绿色的染料,小心翼翼地涂在钢针刺出的痕迹上。一边涂抹,一边自言自语,“焦骨牡丹,懂么。原来那几根枝干怎么看都缺了一点神韵,而今天新刺的这一段残枝,却恰恰弥补了先前的不足!”
“王爷也说是好的,一定就是好的!”虢国夫人疲惫地笑了笑,温声细语地回应。背上的牡丹图案,她自己也曾对着镜子检视过。的确纹得巧夺天工。而这个历时两年都没有彻底完成的牡丹图,带给她的,却只有无穷无尽的屈辱。
“那老家伙,还能蹦跶几天,就算为了咱们杨家,你迁就一下他算了!”第一次被此人折辱后,哥哥杨国忠如是劝告。
从此,牡丹花的每一片叶子,每一片花瓣,都是为着同样理由。
然而,老者却迟迟没有死。从两年前一直活到现在,越活越精神,越活越疯狂。“我一定要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就用那把宝剑!”望着锁住自己双手的漆黑色铁链,虢国夫人展颜微笑,这一刻,笑容居然无比地娇媚。
背后的焦骨牡丹渐渐成型,疯狂老者手中换了另外一只玉瓶,一边用手指勾出艳红色往虢国夫人背上的针孔里边涂,一边笑着说道:“小娼妇,就你会说话。念在你今天陪老夫作画的份上,老夫就教你一个乖。我们李家可以跟臣子共享权力,却不会共享江山。你哥哥不是个笨蛋,你把老夫的话带给他。他自然会懂!”
说罢,信手涂上最后一抹,刹那间,有树焦骨牡丹,绽放得令人目眩神摇。
第六章 惊蛰 (八 上)
第六章 惊蛰 (八 上)
看见崇仁坊内那座熟悉的宅院,王洵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梦。
四个多月前,坊子里的枫叶正红,而现在,干枯的树梢头却透出了隐隐绿意。仿佛一觉醒来,秋天和冬天就都过去了,天宝十一年的春天悄然而至,谁也没听见她的脚步。
季节不是昨日的季节,少年也不再是昨日的少年。人纵有一天都会长大,无论他长得快,长得慢,长得是否情愿。
初入军营的那几天,他无时无刻不想着放弃受训,卷铺盖逃回家,继续过那种混吃等死的日子。而现在,那些看似很艰苦的训练,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每天早晨不起来跑上几圈,他自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门房王福见少主人站在门口迟迟不肯迈步,还以为他又喝多了,伸出大手,用力扶住少主人的胳膊,“小侯爷,您往这边。紫萝已经烧好了醒酒汤,马上就能给您端来!”
“去,你闻闻我身上有半滴酒味儿没?”王洵没好气地推了对方一把,低声数落。
“嘿嘿,嘿嘿!”王福也发现自己马屁没拍对地方,讪讪笑着,却不肯把胳膊收回,“这边,这边,今天早晨听说您回来,主母亲口吩咐我等铺的地毡!”
听到对方的提醒,王洵才意识到,从父亲过世后就很少开启的宅院正门敞开着。有一条猩红色的地毡,从院子里铺出来,一直延伸过了上马石。看阵仗,比前些日子迎接封常清来访还要郑重些,楞了楞,顺口问道:“有客人来么?谁?”
“没有啊?这不是为了迎接少主您回府么!主母吩咐下来的,小的们可忙活了一阵子呢!”仅仅通过几句话,王福就发现少主人已经比半年前成熟了许多,不敢怠慢,笑着解释。
“我又不是什么贵客?这么张扬做什么?”闻听此言,王洵又是一愣四下看了看,果然看到很多邻居家的小厮,正在朝这边探头探脑。
“这哪是张扬啊。小侯爷您现在可是正七品归德中侯!”王福摇摇头,陡然将声音提高了数分,唯恐邻里们听不见王洵现在的品级。“照这个升法儿,等到训练结束,最起码能实授个游击将军。咱这崇仁坊里,可是有些年头没出将军了!”
“就知道说嘴,也不怕别人笑咱们不知进退!”王洵笑着啐了一句,抬腿迈上地毡。云姨的想法他已经能理解一点了,这个家,的确需要一个有出息的男人来支撑门面。只可惜,自己领悟得太晚,若不是受到宇文小子入狱这件事情的刺激,说不定现在还浑浑噩噩地混着日子。
“咱们这才哪到哪?”一边骄傲地左顾右盼,门房王福一边笑着跟王洵闲聊,“坊子最里头那个老史家,去年不过出了个小生徒,照着中进士还十万八千里呢,就张灯结彩庆贺了好几天。跟您这堂堂的七品中侯怎么比!今天早晨,他家的老管家上赶着跟我套近乎,我连都头懒得回.......”(注1)
“也不是谁,去年站在人家门口眼巴巴地看了好几天!”王洵撇撇嘴,笑着打趣,心中却也有些得意,脚步越来越轻飘起来。
即便是再不思进取的父亲,也希望儿孙能走正途。崇仁坊这一带,开国勋贵住了一大堆。可这一辈后人中,却是不争气者居多。有人在京师的学堂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辈子与进士无缘。有人走门路捐了散职,却没能力补上实缺,整天穿着身没有任何标记的绿袍硬充大头蒜。像王洵这种吃了了军营的苦,并很快得到升迁者,的确已经堪称是凤毛麟角了。(注2)
在自家很少使用的大厅里,云姨早就等得不耐烦。听见王洵的脚步声从外边传了过来,忍不住就想迎出门,想了想,又强迫自己坐稳,摆出一幅正襟危坐的架势。
王洵包容地笑了笑,上前几步,屈膝拜倒,“姨娘,我回来了!”
云姨立刻向被火星烫了般跳起,双手将王洵的胳膊拉住,“这是干什么?回来就回来了呗。好端端的,你拜我干什么?”
“这几个月,每每想到姨娘的教诲,心中都不胜惭愧!孩儿不孝,就知道惹是生非,如果没有姨娘照应着......”王洵顺势起身,笑着回应。场面话说到一半,心中突然动了真情,鼻子一酸,眼泪立刻盈了满眶。
“你这孩子,怎么尽说这些,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云姨那里早就已经撑不住,眼泪滴滴答答淌了满脸。四个多月,时间不算太长,却是王洵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开家门。第一次脱离了她的羽翼庇护。
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却是她从小带大。如今孩子终于有出息了,做娘的心里如何能不高兴?即便将来见到他阿爷和他亲娘,也可以跟对方有个交代了。我没有辜负你们的嘱托,我把这个孩子养成人了!
几个小丫头赶紧递上毛巾,给“老”少两代主人擦脸。云姨接过来,胡乱抹了两把,笑着说道:“不是说要跟秦家哥俩一起去吃饭么?怎么提前回来了。饿了没,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合你口味的吃食!”
王洵忍了又忍,好一会儿,才把眼眶里的泪水顺着鼻孔里消灭掉。笑着拉住云姨的衣袖,低声回应:“我不饿!您甭忙了,让下人们随便弄点就成!”
“他们怎知道你的口味?”云姨挣扎了两下,甩开王洵,迈步向门外走,“你好不容易才回一趟家,不能没口热乎饭吃。还是我亲自去盯着吧。你先去后院换了衣服,紫萝也在那边等你呢!”
说罢,用手帕擦着脸,逃也般去了。从始至终,也没问过王洵那一身血迹由何而来,是不是又给自己闯下了难以弥补的祸患。
王洵脸上露出了浓浓的笑容。
这就是家,你不必提防着谁,伪装什么。你就是你自己,可以随意宣泄自己的感情,暴露自己的内心。当你累的时候,它不会嫌你一身酸臭。当你潦倒的时候,它也不会嫌你满脸晦气。而当你稍有成就,家中的所有成员都会以你为荣,尽管那点儿成就在别人眼里几乎微不足道。
带着暖暖的感觉,他快步走向了自己居住的房间。小紫萝没资格和云姨一道迎接自己的郎君,站在门口,手中捏着根绣花针,绷子上却没有一根丝线。看见期待已久的身影在眼前出现,立刻将绷子和绣花针丢给雪烟,小鸟一样扑入了王洵的怀里。
王洵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换,血腥味和汗臭味一并钻进了她的鼻孔。她把脸抬起来,约略有些惊异。转眼,就又毫不犹豫地贴了上去。双手将王洵的后腰搂得紧紧的,唯恐一松开就要失去。
无悔,亦无惧。哪怕王洵是个被通缉的江洋大盗,这辈子也要跟他赖在一起。富贵贫贱,悲伤快乐,永远在一起,永不回头。
王洵笑呵呵地抱着紫萝,感受着自己胸口一点点变得湿润。四个多月来,从没有一刻,他的心脏如现在般柔软,里边充满了幸福与满足。这是他的家,他的女人,他这辈子要保护的所在。没离开之前,不觉得有多牵挂。几个月不见,才一点点发现家的重量。
“你,你可回来了?”紫萝哭得唏哩哗啦,鼻涕眼泪一起往王洵胸口上蹭,把干涸和血迹重新润湿,染了自己满脸。
王洵轻轻笑着,没有回应。已经长满茧子的大手,慢慢从对方丝一般的头发间捋过。由发根,到发梢,说不出地惬意。紫萝慢慢抬起头,王洵也恰恰准备嗅一嗅她的发香,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立刻纠缠在了一处,彼此羁绊拉扯,再也无法分开。
紫萝的脸突然变得如春花般绚丽,红嘟嘟的嘴唇慢慢举起来,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王洵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如饮醇酒。紫萝的身体瞬间发出一阵战栗,腰肢越来越软,整个人几乎都开始融化。王洵慢慢抬起头,双眼含笑,手臂猛然一用力,抱着紫萝,大步走进屋子。
“郎君,别,雪烟在旁边看着呢!”小紫萝立刻吓得花容失色,双臂却紧紧地勾住了王洵的脖颈。王洵哈哈大笑,快步走到床前,将紫萝放了上去。“雪烟,去厨房给我烧一桶洗澡水。顺便跟姨娘说一声,我要先洗了澡,然后才能吃饭!”
小紫萝在床上打了个滚,抓起一件刚绣完的丝帕,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两只鸳鸯在一波春水间交颈而游,随着她火热的呼吸,整件丝绣栩栩如生。
注1:生徒。唐代通过官学内部选拔,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者,统称为生徒。
注2:唐代服饰,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绿袍无标记,则等于没有任何实际职务,只有一个空头官衔。
第六章 惊蛰 (八 下)
第六章 惊蛰 (八 下)
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的几天,王洵过得极其滋润。要么在家中跟紫萝腻在一处,说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觉得有趣的傻话,做一些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要么出门去找白荇芷,听歌,喝酒,打情骂俏,乐此不彼!
经历了一场风波,白荇芷变得比原来还要纵容他,除了最后一层壁垒之外,几乎满足了他一切要求。“反正,清萍开在池塘里,早晚还不都是二郎的!你就容奴家保留一个小小的心愿,待嫁给你之后,二郎要如何,奴家便如何好了!”
“我要你每天晚上唱歌给我听!”经历了几个月的军营生活,王洵的性子也比先前沉稳了许多,将大手从对方的衣服里抽回来,笑着打趣。
“二郎现在每天不都在听么?”白荇芷没想到王洵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简单了要求,楞了楞,依恋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当然不一样,我要你.......,唱歌给我听!”王洵笑着把嘴唇递过去,贴住白荇芷的耳朵。
“坏蛋!”白荇芷登时满脸飞霞,逃也般滚出老远。抱了个靠枕当盾牌,躲在后边,遮住半边身体,又羞又娇,声音宛若歌声的余韵,“如果,如果二郎真的喜欢,也,也未尝,未尝不可!”
“真的?”王洵大笑,两眼登时冒出了热烈的光芒。
“嗯!”白荇芷咬着牙点头,然后又飞速摇头,“真是没正经。人家还以为你脱胎换骨了呢!”
“脱胎换骨,那还不容易?”王洵立刻收起笑容,摆出一副私塾先生的刻板模样,长揖及地,“娘子,月明星稀,乌雀南飞,咱们行一回周公之礼,可否?”
“呸!”白荇芷一把将靠枕丢了过来,笑得在毡塌上直滚。
笑闹够了,二人又把头并在一起,仔细规划答应给周老虎等人的酒宴。有了白荇芷这能接公孙大娘衣钵的欢场行首在,宴会安排起来从容得多。几乎每个细节,包括括客人们的口味和喜好,酒令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范围,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转眼到了三天后,周啸风、赵怀旭等人如约而至。没想到王洵真有本事将公孙大娘和李白两个请来,平素气焰嚣张的周啸风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结结巴巴地比划了好一阵儿,才让终于让大伙明白,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碎叶城附近驻扎,城里边,无论是汉人、羌人、回纥人,还是突厥人,都以那里出了一位大诗人为荣。其中好几次,为了争论李白到底是奉命改姓为李的突厥王族,还是正宗的汉人血脉,百姓们大打出手。多亏了安西军及时赶到,才没弄出更大的乱子!
对于此等殊荣,李白早就见怪不怪。笑了笑,冲着周啸风轻轻拱手,“给周将军添麻烦了。李某乃陇西布衣,恐怕跟突厥王族搭不上什么关系。至于祖上是谁,家谱里记载不祥,李某自己也没精力去穷究。”
“谪仙真是洒脱!我记得有位前辈说过一句话,人不是畜生,不需要名血名种!”赵怀旭接过话头,笑着赞颂了一句。
“此言甚妙!”李白楞了楞,大笑着抚掌。“为了这句话,也该喝一大杯!”
“干!”众人立刻举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周啸风却怕李白误解了自己质疑他的血脉,结结巴巴地继续解释道:“我,我,唉,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青莲居士不要责怪才好,我只是想说,在碎叶一带,无论胡汉,皆以李兄为荣!”
“父老乡亲们的厚爱,着实令白惭愧!”李白冲着周啸风轻轻点头,“好多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故乡那边变成了什么样子?”
“没,没什么变化!”提起安西四镇的风貌,周啸风紧张的心情终于略有缓和,喘了口粗气,向李白描述道:“一切都是老样子。大漠、黄沙、古道、驼队,还有的就是一排一排的胡杨,胡杨树........”
“还有我大唐将士,手持长缨,在大漠雄关之间纵横驰骋!”高适快速接了一句,替周啸风补全了整个西域的雄伟画面。
在座当中,李白出生于碎叶,崔颢曾经去边塞上游历寻找出人投地的机会,高适充任过陇右节度使高仙芝的掌书记,岑参刚刚加入封常清幕府,做了一名掌管文书判官。相互之间,倒也不乏共同话题。很快,便热闹地打成了一片,杯来盏往,不亦乐乎。
公孙大娘依旧没忘记上次酒宴的欠账,不待酒酣,便寻了机会上门逼债。李白和高适早有准备,笑着调侃了几句后,便把两首赞颂其舞姿的诗作拿了出来。看得白荇芷极其眼热,暗中不断给王洵使眼色,让其向李白等人替自己也求一首诗,以便日后跟同行姐妹们炫耀。王洵却不好意思每顿酒都要求对方拿诗作来换,摇摇头,故意将白荇芷的威胁视而不见。
见二人老是眉目传情,周啸风等人便又开起了玩笑,问白荇芷是不是觉得欠了王洵的救命之恩,打算以身相许?白荇芷登时羞得面红耳赤,径直往公孙大娘身后躲去,逗得众人哈哈大笑。笑过了,高适和李白却不知道周啸风口中的救命之恩是怎么回事情,忍不住好奇追问。跟大伙一混得脸熟,周啸风立刻本相尽露,当即添油加醋,将三天前王洵英雄救美的壮举描述了一番。
故事说完,立刻搏了个满堂彩。李白、崔颢、高适、王荃等人都拍案赞叹,佩服王洵武艺超群,给了某些仗势欺人的家伙一个痛快的教训。王洵却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低声解释道:“不是我的武艺好,而是那三个家伙身手太差了些。连马上重新装填骑弩的本事都没学会,偏偏还出来当刺客!”
“小家伙,不带你这么埋汰人的!”高适以为王洵在谦虚,忍不住笑着打趣。
“是啊,你赢得固然干净利索,却也别太看扁了别人!”作为王洵的好友,张巡也笑着忠告。
“他们的身手的确很差!”颜季明第一次跟李白、高适这种风流人物打交道,却一点儿也不怯场,见大伙误解了王洵的意思,立刻主动帮忙解释。“当时我就在路边,本打算上前帮忙的,可没等找到合适机会。明允兄已经把刺客都解决掉了。依晚辈之见,不光是那几个刺客身手差,王家养的一众家将,还有长安县的捕快,帮闲,以及守备城门的禁军,好像本领都不怎么样。反应慢得出奇不说,遇到硬茬,就立刻怂了。”
“得,照你这么说,京城里边的各个衙门,还有禁军各营,等于养活了一群废物了!”作为一名京师勋贵子弟,马方非常不满意颜季明说起长安城时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轻慢,笑了笑,低声反问。
“除了各位所在的飞龙禁卫之外,其他恐怕正是如此!”颜季明笑了笑,毫不客气地回答。
“你可真敢说,好像见过多少精兵强将一般!”马方立刻撇起嘴,冷笑着点评。
“至少,跟在下见过的范阳节度使麾下兵卒比起来,相差距甚远!”颜季明也年轻气盛,立刻针锋相对。
李白在几个月前因为一场误会,曾经跟王洵交过手。知道后者实际斤两到底有多重。虽然后者又在军营里苦练了四个多月本领,可若说到达了脱胎换骨地步,未免有些太夸张。所以,他很快就接受了颜季明的看法,并且很是认真地追问道:“你从河北来?见过范阳节度使麾下的精兵?”
“家父曾经在安节度麾下行走多年,最近蒙其推举,出任常山太守之职!”颜季明点点头,低声回应。
自从那日看到长安县的捕快们和太原公府的一众家将相继出乖露丑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些忐忑不安。这种不安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却又很难说得清楚。今日跟马方一斗嘴,颜季明心里随即意识到了真相。令他不安的是范阳节度使麾下的骄兵悍将,与长安城的武备力量之间那种鲜明对比。前者跟后者站在一起,就像恶狼身边趴了只羊羔,想要让恶狼不起任何邪念,简直是没有任何可能!
不禁官府的爪牙们外强中干,通过几天来的观察,颜季明还清晰地发现,护卫京城安宁的几支禁军,除了正在被封常清重手整训的飞龙禁卫之外,其他也都是徒有其表。这样的兵马,如果拉上战场跟范阳精锐对阵,恐怕没等交手,已经被对面将士身上的血腥之气吓尿了裤子!又如何能指望他们威慑四方,令天下居心叵测者不敢蠢蠢欲动?
但是这种担忧,颜季明却不能明白地宣之于口。首先,安节度对颜家有恩,他不能因为安禄山的实力过于强大,就污蔑此人图谋不轨。其次,以他现在的身份,即便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也没几个人会认真听。反而会让大伙觉得,父亲和叔叔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得了人家好处之后还反咬一口。
好在,座中有几人一样心忧国事,听闻颜季明开了个头,就立刻顺着同样的思路想了下去。“禁军糜烂,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而如今边镇上诸将的势力越来越大,对朝廷而言,这恐怕不是一件好事!”张巡本来就以正直敢言而闻名,心中想到了什么,嘴上立刻就说了出来。
“张大人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安西镇的高帅和封帅,对皇上可是一直忠心耿耿!”彼此的利益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就不同。见张巡言谈中似有所指,周啸风立刻板起脸来,大声反驳,“况且西域距离长安有数千里之遥,如果主帅事事都需要向朝廷上奏,却没有专断之权,等到朝廷的批复下来,恐怕黄瓜菜早都凉了!”
“张某无意影射高帅和封帅!”张巡赶紧拱了拱手,低声赔罪。“张某只是就事论事而已,边镇兵强,腹心空虚,实非国家之幸!”
赵怀旭把眼一瞪,怒气冲冲地说道:“那是禁军自己不争气,关边塞几镇屁事?你可知道,带着白帽子的大食人已经快打到热海边上了!这些年来,全凭着安西子弟浴血奋战,才把他们顶在了恒罗斯河对岸。如果再有人胡言乱语,说得朝廷起了削减边镇兵马的念头,玉门关外三千里江山,恐怕早晚不复为我大唐所有!”